貸款買的婚房要寫女方名字嗎?

我跟男朋友生活在三線弱城市,他今年30歲我23歲。他是醫生,我也在醫院工作,他說他工資七八千,我一個月死工資三千。因為準備結婚買了套103平的房,總價50萬零幾千。買房前他說首付30萬,訂房子的時候我發現算了17萬多的首付,我也沒說什麼,他答應我簽產權的時候帶上我一起簽。我等了三個多月,直到前兩天跟他家人吃飯,他哥哥問他首付多少他說10萬,事後我問他我才知道兩個月前他早已把產權各種簽了,而且首付從17萬多降到了10萬。我問他為什麼瞞著我簽合同。他說那些都是他的事,我問他準備什麼時候加我名字,一開始他說結婚證領了,後面又說結婚後都是我們的東西,加不加名字不重要。我問他為什麼婚後也不加我名字,他說怕我以後出軌,我說如果你願意加我名字,我可以在後面加一條如果(因為我出軌婚姻解體我凈身出戶)他也不願意加我名字。我跟他在一起的時候他沒車沒房只是工作比我高,在一起一年多了,現在買婚房覺得我圖他的房子才結婚。


太簡單了,如果還想在一起,你借款10w,隨便問親戚啊誰借,按揭一個婚前房,你自己名字,然後帶房過去當嫁妝,多體面,多好聽,然後大家互相不佔便宜,他的婚後部分有你一半,你的婚後部分有他一半。

你的房可以出租補貼家用。

他算你也算。這樣大家都不擔心了。慢慢還。

記得打欠條。



分手理由不是他不加你名字,而是一點一點在啃噬你的底線。

我覺得對方還房貸後養家不成問題的話,房子你一點貢獻值都沒有,不加名沒毛病。一點毛病沒有。但是他這一步步算計啊,首付越少還的越多,擠佔了夫妻共同收入越多啊。而且一點都不徵求你意見,說實話, 他心裡就沒拿你當回事。你自己看著辦吧。


瀉藥,首先他30歲,你23歲,他比你應該成熟多了,你們的城市,買房應該首付3成,甚至更少,所以你連首付多少錢都不知道,更何況買房加你的名字了。還沒結婚就覺得你會出軌,不知道這和你們的日常相處有何關聯,還有他的個人情況如何。婚前房產加名字既考驗真愛,但也似乎沒什麼道理,人家的房子就是人家的。可是他的這些說辭,基本上也就很難對你全心全意了。自己掂量一下吧。你們的關係鐵不鐵,感情深不深,是不是到了結婚的地步。


謝邀,就說兩點,其他的細節都不重要。

第一,全款買房誰出錢寫誰名字,按揭買房必須寫兩人名字,否則就是耍流氓。因為共同承擔了還貸。

第二,這時候就開始防範你出軌的事了。你確定他足夠愛你?你確定你倆這種感情程度的婚都敢結?不分留著過五一?


謝邀

第一,說話要算話,既然商量的結果是雙方名義買房,就應該按照商量好的結果來。

第二,即便這個房子里你一分錢沒出,這也是二人家庭的共有財產,把十萬首付說成三十萬,而且沒和你商量就直接把手續辦了,我要是你拎包直接走,這根本就沒把你當回事兒。做人要有原則,碰底線的事兒要堅決杜絕,你忍一天就能忍三十天,忍三十天就能忍一年,一年就能忍十年,十年就能忍一輩子。很多夫妻都是這麼忍著過了一輩子,而且這不僅局限於婚姻,做人做事同理。

第三,新婚姻法規定婚前一方付首付買房,婚後無論二人是否共同還貸,房產歸出資人所有。而且為這十萬二十萬的耍心眼,出息也大不了。

咱們再從基本面分析,在房價五千的城市工資七八千算是中高收入了,你的三千應該是自己剛好夠活,你描述中說他是醫生而你也在醫院工作,如果你們有共同的社交圈,這裡有個細節你應該注意,就是你們的關係大家知不知道,如果你們在一起是隱瞞的,這你就要想想為什麼了,因為無論對男女來說,乾淨而又簡單的私生活在外人眼裡都是加分的。最後,跟著自己的心走,其實很多人都是心裡有了答案,來這兒碼字兒也只是不甘心而已,你的內心是知道該怎麼做的。


我覺得這位答主分析的很有道理,所以我再給你看一遍~~~

分手理由不是他不加你名字,而是一點一點在啃噬你的底線。

我覺得對方還房貸後養家不成問題的話,房子你一點貢獻值都沒有,不加名沒毛病。一點毛病沒有。但是他這一步步算計啊,首付越少還的越多,擠佔了夫妻共同收入越多啊。而且一點都不徵求你意見,說實話, 他心裡就沒拿你當回事。你自己看著辦吧。


百用百靈。

30歲男的這種覺悟,要麼對自己不太自信,要麼對你不太自信,不管有1種還是2種,你結婚了日子鐵定不好過


謹防任何形式的軟飯硬吃是當前女生必須學會的技能,比心。


1.因為準備結婚買了套103平的房,總價50萬零幾千。買房前他說首付30萬。——肯定婚後存在夫妻共同財產共同還貸部分,不帶你的名字不公平。男方若是覺得女方收入低還貸少,那可以按出資比例約定份額嘛。

2.他答應我簽產權的時候帶上我一起簽。我等了三個多月,直到前兩天跟他家人吃飯,他哥哥問他首付多少他說10萬,事後我問他我才知道兩個月前他早已把產權各種簽了,而且首付從17萬多降到了10萬。——承諾首付30萬在先,承諾寫你名在先,背後辦事,偷著壓縮首付金額,完全沒有通知你,言而無信,如果不是別人問起說漏嘴,你會不會直到領證才知道?

3.我問他準備什麼時候加我名字,一開始他說結婚證領了,後面又說結婚後都是我們的東西,加不加名字不重要。——首先,還在還貸的房子是沒法加你名的,其次他這麼說了就是根本不想加,說不定還要叉腰指責你家裝修不出錢呢,我感覺男方不像來結婚的,倒是像個來炒房的。

3.我問他為什麼婚後也不加我名字,他說怕我以後出軌,我說如果你願意加我名字,我可以在後面加一條如果(因為我出軌婚姻解體我凈身出戶)他也不願意加我名字。——喂喂,人家不想加就是不想加啊,你說什麼都沒用,還沒結婚,就已經開始惡意揣測你婚後出軌,而且明說出口,你特么有本事婚前列個公開詳表,先把萬一離婚的財產分配攤開了說明白啊,誰出多少錢,投在哪兒裝修家電都誰出?萬一離婚了怎麼分?

婚姻是經濟行為,想留退路很好理解,但是,條目都說清楚了,不帶打馬虎的。女方知情權決策權都尊重的情況下,大家談攏了婚前財產你說公正就公正也行。到頭來怎麼分配不說,光知道指責女方圖房子,既然對女方一點信任都沒有,幹嘛要結婚?

3.在一起一年多了,現在買婚房覺得我圖他的房子才結婚。——既然男方新婚姻法研究的那麼明白,他肯定知道,就算離婚了這房子也是婚前財產,裝修到時候不算錢,你出也討不回,畢竟扒不走。因為你沒有出首付,共同還貸部分頂多按照比例折點錢給你(這還是法庭上在證據充足據理力爭的情況下,拿不到這筆錢的不是沒見過)。而且,萬一房子增值了,增值的錢跟你也沒多大關係,他也說你圖房子,我可以呵呵嘛?

順帶一提有的答主說「反正是男方婚前財產和你沒關係」我就看不下去了,承諾寫女方名字的是男的本人吧?是為了結婚才買的這套房子婚後要讓女方來住的吧?還貸的時候勢必要用共同財產吧?你說沒關係就沒關係了?

哦也對,這樣言而無信又沒禮貌沒品的男人,結什麼婚啊,估計熬不到領證的,那自然是和題主沒什麼關係了。


看來看去,怎麼感覺,大家都是說,女方你自己買你自己的房子,就啥事木有了。嗯,推想,以後中國的婚姻,會不會就是漸漸走向這樣一種情形------倆人結婚,各帶各的房子。各人支付各自的生活開銷,各人償還各人的房貸,..........啥都各付各,貌似,挺公平的........嗯,那幹嘛還要領那個證啊?各過各的,就好了嘛。幹嘛還要湊到一塊呢?


分!重點不是他不加你名,而是言而無信、跟兩個人利益密切相關的事沒有跟你溝通好就直接自己決定。妹紙,這是人品問題,看清了趕緊分!


你的法官朋友有沒有告訴你,即使寫了你的名字,但是你沒有付款證據,他有齊全的付款證據,以後離婚打官司,那時候你也得不到任何一點房產。

如果真要房子,我建議一起還貸,並且保留好還款證據,證據越多,律師越好處理,對你越有利。

其他人品什麼的都不想說


來給你科普一下什麼叫婚前財產

1??婚後一方父母全額出資買房,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則視為對自己子女的贈與,該房產可認定為出資方子女的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婚後按揭買房,一方父母出首付,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還貸的房子,首付部分會被認為是個人財產,而非夫妻共同財產。房屋共同還貸,增值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3??父母出資一部分,子或女出資一部分,房屋所有權證登記在父母名下。在這種情況下,房屋的所有權屬於父母,該房屋不能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夫妻對購買該房屋的出資應視為夫妻的共同債權,在離婚時按照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中關於債權分割的規定處理。

明白了嗎?就算加了你的名字,跟你沒有太大關係,真有離婚那一步,你依然什麼都沒有,有的是年齡老去,青春不再,男人一腳把你踹開,另找18歲小姑娘

我表姐,公務員,家裡條件不錯,自己手上有點錢,在我們這個三四線城市買房付首付輕輕鬆鬆,自己作為公務員,每個月工資還月供一點問題沒有,but談的男朋友(公務員),家裡是農村的,在市裡付首付了一套,不想加她的名字,哄著我表姐說拿結婚證後加,我勸我表姐自己買一套小房子,以後不管怎麼樣都有保障。我表姐說以後都要過一輩子的,算那麼清楚幹什麼。呵呵,我是男的,我也喜歡這種傻不拉幾的。

所以了,妹子,還沒結婚就這樣防著你,你還怎麼過一輩子?而且他每個月工資都還了房貸,你們每個月家庭的開銷不都是你的?你的生活質量還沒有婚前好,請問你圖什麼?不要說女人現實,男人現實起來不輸女人

所以你是看中他的人還是看中他的錢?

要不然你為什麼要學雷鋒做好事?

真心建議分了吧,相信以你的條件應該不難找男朋友


這男的怎麼說話不算話,

不加名字OK,別開始答應後來反悔啊。

感覺是個得寸進尺的人,

人品真的有待加強。

估計這個房子只是開始,還會有我買了房子你裝修╱配車的想法。


男方付首付,並且他賺的多,估計以後也是從他的工資卡里劃錢去還房貸,離婚時很難分到房子。但婚姻里誰付出的多不能只看誰賺錢多啊,男方是醫生(醫生比較忙)並且賺錢多,婚後的家務以及撫育子女就都靠女方操持了,離婚時因為女方不賺錢就分不到房子,太虧了,那男的那麼能算計,還是別嫁咯。姑娘你努力幾年提高自己的價值,到時候眼界高了,就碰不到這類算計男了,自己努力買套房子,離這些渣渣遠些,收拾心情重新開始吧,你還年輕呢


你才23歲,何必和這麼個算計人的男人在一起


讓你結婚買房加你男友名字你願意么?就我說,你不如也去花十萬首付個房子,再結婚,對誰都公平。


別生孩子,生了也不跟他姓


作為一個剛畢業的未婚女青年

看到你們這些討論 心裡深深的抵抗婚姻

好多事 好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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