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家,第十一次半
01
離搬家的日子越來越近了,天氣也漸漸熱了起來。既然是南下,連冬天的厚衣服也不必帶了。一個登機箱就裝下了我全部夏天的衣服,還有些剩餘的空間,一邊安慰自己晚上可能也會涼,一邊塞進幾件冬天衝動購買的昂貴毛衣。
畢業三年,北漂五年多。搬過的家怎麼也有十次以上。我媽最聽不得我說這個。「我姑娘好可憐,居無定所。」她會一邊這麼想,一邊把家裡最好的床上用品塞進我的行李箱。
有一條羊毛毯子,從上大學時就一直跟著我。「那是我跟你爸結婚時買的,好東西。可千萬別丟了。」我從來沒見過毯子原本的模樣,從一開始跟著我的時候,我媽就給它仔細包了一個綠布外衣。因為是純羊毛質地,毯子面積不大,但抱起來比所有床品加一塊兒還沉。一想到單獨郵寄它要花掉的運費,就咬咬牙放棄了寄回老家的念頭。
每次搬家最難的不是打包,是扔東西。
02
研究生畢業那會,兵荒馬亂。假只請了兩三天,東西堆成山。同一個宿舍的人連散夥飯都沒好好吃上一頓,就各奔東西了。留下一屋子不要的日用品:尺碼不再合適的文胸,裝滿了硬幣的儲蓄罐,塞不進行李箱的衣服掛,還有瘋長了一個夏天的紫竹梅。
別人都在扔東西,我卻在撿「破爛」。這個收納箱還能用,那個晾衣架也挺好。沒有時間仔細分揀,就把東西一股腦都塞進了郵局買的大號蛇皮袋子。拖著袋子往郵局走的時候,分分鐘都想撿根樹枝捅死自己。「叫你不扔東西,活該沉死!」
這都過去多少年了,前陣子回家,我媽還說,「你寄回來的那一大堆東西還在那兒呢。袋子都沒打開哦。」她在暗示我:自己的東西自己處理,我沒接話。
一包「寶貝」就這麼成了閑置垃圾。堆在屋角,想想有點兒替它們委屈。
不捨得扔東西是祖傳的。爺爺奶奶家的老房子,隨便一個洗臉盆可能都比我年紀還大。姥爺有時候會回憶,挨批鬥之前,曾經在村口某棵老樹下埋了一罐子金銀細軟,不知道現在還在不在。我媽更是,家裡的被子幾乎全是單位過年過節發的,現在單位都不在了,被子還簇新著,估計能蓋到我女兒的女兒結婚,如果我能有一個女兒的話。
「家裡沒有什麼值錢的東西可以代代相傳,就留些實用的東西給後人吧!」我不捨得扔東西時,也會這麼跟自己說。
03
前段時間去奈良旅行,在airbnb上找了一間民宿,房東是一對70多歲的老夫婦。老爺子是神戶大學機械工程系的教授,做得一手黑暗料理。老奶奶英語不太好,但很健談,她說日語我說英語,兩個人相見恨晚。
木結構的房子為了抗震,做得鬆鬆垮垮,上樓梯吱吱嘎嘎響個不停。在這樣的環境下,入了夜,你是沒有勇氣嘗試做什麼不可描述的事情的,只能安詳地欣賞房間的凌亂之美。
像很多上了年紀的人愛看的日劇里那樣,房間的布局非常傳統,歲月的痕迹清晰可辨,到處都是昭和時代的物品:留著齊劉海穿和服的布娃娃擺在榻榻米旁邊,塞滿工具書的矮書櫃擠在樓梯拐角,連院子里的假山周圍都是大大小小的花盆,估計是花開敗了,盆捨不得扔。
早上老爺爺招呼我們吃早飯,餐廳的牆上掛滿了照片,他指著其中一張說跳舞的是他媽媽,說著說著沉默了,他說他很想她。
人其實是不會忘的,只是調取記憶的方式比較複雜,有時候努力去想卻想不起來的事情,看見某一樣物品,就昨日重現了。從這個層面來說,舊物的存在是打開一段記憶的鑰匙,囤物的你是好樣的,不敬業的是那些喜歡扔東西的鑰匙保管員。
04
要搬離的地方是個老房子,老到沒有電梯。上一次搬家,雇了兩個工人,臨走時微笑著跟我說,「大姐,下次給多少錢,我都不給你搬家了。」
問題在於書。冰箱彩電之類的東西大而不沉,我沒有。不值錢還死沉的書,在下有那麼五六箱。實話說,很多書早就不翻了,比如《增訂書目答問補正》和《追憶似水年華(上中下)》等。但我能怎麼辦,我也很絕望。扔掉吧,你割我肉。送人吧,都不捨得。寄回家,不夠郵費。只能一次次地打包帶走。
記得有一回搬家,沒及時開箱。箱子放在了有水的地面上,好幾本書都給污損了。其中就有看完了準備放在書架上裝逼用的《設計中的設計》,那麼美的一大厚本,愣是變成了一快泡芙,搞得我一度想去上海,拜一個在博物館做古籍修復的朋友為師。
這次搬家,我做了一個重大的決定。書全部留在北京,放在男朋友家。為了安頓這些意外造訪的「客人」,他不得不購置了新的書架,為了裝書架又去買了衝擊鑽。折騰了整整一周,最後驚喜地發現,書架不夠大。但好歹是給大部分書找到了一個好的歸宿。剩下的,就隨緣吧。
「送你一輛自行車,你到杭州之後可以騎車去圖書館借閱。」男朋友說。
「以後我爭取都看電子書。」我回答。
05
「如果去掉書,我好像差不多就一無所有了。」那天矯情地想這麼發朋友圈。但想想本來就是一無所有。又有什麼好傷感的。
這世界上,除了人類之外,好像沒有哪種動物會對自己之外的物品產生眷戀。鳥兒每年築新巢,魚兒四海都是家。
弗洛伊德說,人類戀物是出於對失去的恐懼。所留戀的物品小到針頭線腦,大到房子金錢。每一種都物品,都被賦予了額外的意義。確保生活會在既定的預期中,無偏差地向前。
毛姆曾在《刀鋒》里塑造了一個名叫拉里的人,他為了追求心靈的答案,放棄了優渥的生活和美好的愛情,去印度苦修,週遊世界,始終堅持「一個人能夠追求的最高理想是自我的完善。」
最後,拉里回歸平凡,在汽車修配行里找一個工作,沒有野心,不求名利,安心安逸地過著自己挑選的生活,我行我素,別無所求。
對於這樣的人,我是很羨慕的,但卻做不到像他那樣洒脫。就像毛姆評價的那樣,「有些人不相信上帝,但是,他們的所作所為卻完全是為了上帝之愛;這種人,我們是不習慣的。」
亂七八糟啰嗦了一大堆,舊物到底是留是扔也沒個結論,但我想,每個人心裡都有自己的判斷,關鍵還取決於郵費的高低。
(end)
我搬過的家怎麼也有十多次了,但具體是十幾次,記不清了,姑且就用十一來代表。這個半次,是把一半的書和冬天的舊衣服存在男票這裡。
以前搬家我一天一個人就能完成全部打包、叫車、搬家的全過程,這次居然拖拖拉拉地搬了一個星期。可見一個和尚挑水吃,兩個和尚抬水吃的道理,果然真實不虛。
之前寫了一篇文章講怎麼變美的,當時急著趕12點,沒寫完就給發了,後來怎麼想怎麼覺得不合適,就給刪掉了。後面寫完會發。這裡放一張照片,算作預告吧!
每一個女孩都有一百種變美的可能。
下期預告,醜小鴨變身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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