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更應該關注流浪貓狗,還是那些食不果腹的真正貧困的人?

今天在出去買東西的路上,在學校門口20米的地方,有一個用樹枝塑料布簡單搭建起來的小棚子(可能遠比你想像的小),一個婦女裹著軍大衣和各種撿來的破布睡在地上,旁邊那個花發的男人凍得睡不著在路上跺腳來回徘徊,我也上前去詢問了他和他妻子的狀況(五六十歲),能聽懂我的問題,能回答我的問題。說流浪在這的原因是有「案子」,年底能回家(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說在家和在這差不多,也沒有住的地方,靠著很少的錢和撿來的東西過活。

我覺得真的很可憐,也確實需要幫助,也給了一些幫助。

我後來真正想的確是,在20米內的校園裡,大家會買貓糧,買火腿腸去喂校園裡的貓或者狗,20米外卻有人吃不上飯,大家的共情是不是用的稍微偏了一些,關心流浪貓的溫飽的同時能不能給更需要關注的活生生人,畢竟相對而言,人的自尊感更強一些。

我知道這個問題也不算問題,誰關心誰,人家心裡樂意;我想這只是貓狗外的一個號召吧。


都可以。都不是壞事。

但恕我直言,恐怕這兩件事情意義都比你所想像的小得多。

一個忠告是,不要過份崇高化這兩種行為,不要讓「我在做好事」的念頭沖昏頭腦,不要道德綁架,不要拿自己標準強加別人。


瀉藥

這兩件事並沒有衝突呀 如果有能力我會兩個都幫

可是對於我個人來說,如果條件受限的讓我只選一個 我會選擇貓狗(人可以勞動的情況下)

我認為貓狗不會騙人,她們需要幫助就是需要幫助,只為生存。而人在有行動力的情況下,足夠可以獲得僅供生存的食物。

覺得我冷血不近人情的,這是事實。


很多時候,貓和狗需求不高,你只要定時定點給它吃的喝的就好了,甚至,它們萬一被車碾了被人給打殺了,死了也就是死了,頂多一陣子辛酸淚。然而,人類的需求會更多,我記得若干年前,一個精神異常的流浪人員光著雙腳走在寒冷的冬夜,我迅速跑進奶茶店要了一杯滾燙的奶茶丟下錢就跑出去想給他暖手,可惜,他已經消失在黑沉沉的夜幕裡面,我懊惱了很久很久,如今想想心裡都特別不痛快,我不敢拽住他,怕他對我動手,沒能力給他妥善的照顧,也覺得即便是給他穿了厚厚的大衣,他們也許會立馬就脫下,所以,我只能給他一杯熱熱的奶茶,也許他以後有好日子,更大的可能是在寒冷的冬夜成了一隻餓殍,但是,我仍然希望,他在有生之年之前有一杯溫暖的奶茶,讓我覺得安心。

許多時候,我看著那些衣被簡薄,瑟瑟發抖露宿街邊的人們,我只會給他們一杯熱騰騰的奶茶或者幾隻大包子,把手上的雨傘留給他們,或者小店裡買個被子,襪子啥的,在自己的能力範圍之內給予微小的幫助。

其實,我幫了他什麼呢?包括你們學校周邊的那對夫妻?他們或者有潑天的冤屈,這輩子或許都這麼坎坷蹉跎,我們完全解決不了,社會深沉,我們都是一隻浮舟,無能為力。

但是,我還是希望,你們這些好心的姑娘或者小夥子們,能幫著他們,給個用舊的厚實點兒的被褥,用不著的毛衣,或者一隻熱水袋等等,讓他們的人生少一丁點兒絕望,謝謝。


出於善良的施捨,應該是一種剔除了回報心理後的施捨。

我有些懷疑這兩種行為能否比較。

我喜歡貓,也喜歡狗,也會喂流浪貓狗。

但我其實很清楚,我遞給它們火腿的心理並非源於某種高尚的情感,主要在於我很享受它們會表現出的乖巧溫順。

很遺憾,流浪漢表示感激的眼神往往無法帶給我同樣的舒適和滿足。

假如這種心理很普遍(我是如此相信的)那餵養流浪貓狗對很多人而言,其本質亦是一種為自己利益的消費,和在遊戲里買個裝備,或者買個口紅的性質更為接近。

當然這裡面也混雜有純粹的人性的善良,但這也許只是次要原因,至少不是全部原因。所以事實可能是:我們高估了自己的善意的作用,而忽視了自己在謀求回報的心理的驅使。

如果以上推論成立:

那這個問題就有點彆扭了,我們並不會問:到底是給自己買電影票更應該呢,還是把錢給流浪漢更應該呢?

這個時候,救濟流浪貓成為多數人的選擇,看起來似乎就正常得多了吧。

更應該的是什麼取決於人的正義觀,難下定論,但更利己的是什麼,更無私的是什麼(我們傾向於把這視為更高尚),是較好考量的。


轉載一篇博文

#老蔣動保每日談#20120524:動物保護與關心弱勢人群並不矛盾:http://blog.sciencenet.cn/blog-224810-575189.html

動物保護與關心弱勢人群,這二者在邏輯上毫無衝突,在實踐中,與普通人相比,動物保護人士大多對於弱勢人群也更加關心。《動物解放》的作者,著名倫理學家彼得·辛格教授,不僅以動物倫理學著稱於世,而且他在強調富人對於極度貧困人群的倫理責任方面的貢獻也是非常突出,很有影響的。

以還存在許多弱勢人群為借口,來反對動物保護,反對動物權利,邏輯上講不通,實踐上很有害。

我們應該以一種善行來鼓勵領一種善行,而不能以一種善行來反對另一種善行。

推薦一個彼得·辛格的TED演講視頻:http://www.ted.com/talks/peter_singer_the_why_and_how_of_effective_altruism/transcript?language=zh-cn


人要的太多,幫不起

貓狗要的很少


感覺這兩件事沒有必然關係,互不干擾,就像吃午飯不會影響我吃不吃晚飯一樣。所以一個人救小動物並不影響他去施捨窮人;

我認為不存在「把對動物的關心凌駕於對人的關心之上」這種問題;

窮人沒被施捨可能是大多數沒人看到,羅一笑事件充分反映了群眾還是很有愛心的。


先鼓勵一下答主的善心。能做到不忽視身邊的弱勢群體,並想辦法提供幫助,已經很值得肯定了。

但是,有限的金錢和時間投入於慈善,我建議還是資助青少年讀書。

看提問者的資料,應該是山東大學的本地學生。雖然山東人非常重視教育,但是農村特別是山區里肯定還有很多因家境困難輟學的孩子。一個初中生學雜費加上生活開銷,一年3000塊吧;一個高中生過得節省點,一年5000~6000也足夠了。

如果以投資的角度來看,這樣的付出遠比資助困難家庭對社會的回報更大。而且很多輟學的孩子,真的就只是缺那麼幾百塊,實在沒有辦法了。。。

還有,可以給山區學校里的孩子捐一些書。山村的封閉下,孩子們更缺的不是金錢,而是見識。


當然人的問題最重要,以人為本是我們的主題。把對動物的關心凌駕於對人的關心之上,肯定是不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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