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前從前,有個人愛你很久
好多年前說愛你的人,還在你身邊嗎?你還記得那個人的模樣還有聲音嗎?想起時,是愛還是恨?
有首歌唱:「從前的日色變得慢,車馬郵件都慢,一生只夠愛一個人。」如今什麼都快,我們都不甘心一生只擁有過一個人,一場場驚天動地的愛情來得快,去得更快。
暗戀時間長達好幾年的事,大概是十年前的言情小說里才會出現的情節。當今最流行的,是幾杯烈酒後,兩情相悅,幾場爭吵後,互不相見,說過的情話連刀子都算不上,僅是過耳雲煙。
夜深了,我悄悄問你,某個酒醉的夜晚,穿行過鋼鐵森林,你在堅硬鋒利的城市裡,是否有一刻心軟,想念起從前從前,在那個沒多少錢的學生年代,有個人說很愛你?
1
獨自在上海待了快兩年,我對愛情的渴望遠無學生時代般強烈,命中有無都無謂,有就坦然接受,無便獨自前行,反正有沒有,我都習慣獨自擦拭傷口。
一日,我和朋友聊起我喜歡的女生類型,我說我想要勢均力敵的愛情,「她身穿正裝,妝容精緻,捧著案子,溫柔、冷靜、得體,說出一串術語和下季度規劃,職場精英,太迷人了。」
聽我說話的女孩尚未畢業,她說:「你想像一下,我和我男朋友騎著摩托車馳騁在荒無人煙的公路上,風呼啦啦呼啦啦呼啦啦啦啦,這才叫迷人。」
我怔住。
我十八九歲時會很迷戀這樣的女孩,二十一二歲時會很喜歡,二十四五歲的我,僅會覺得很可愛,將她像妹妹般哄。
從前,我迷戀風一般的女子,又駕馭不住,說了很多孩子氣的話,例如很愛你之類。
那時候說一聲喜歡都要耗費全部的勇氣和決心,現如今的語境,我們把「親愛的,幫我個忙,愛你哦」掛在嘴邊,終於沒了「我愛你」和「我喜歡你」的莊重。
套路的愛情,好像來得更輕鬆些,畢竟傷痕纍纍的人,都沒力氣再全身心投入一份愛情。
學生時期之所以能全然不顧去愛一個人,是因為那時候除了愛情一無所有。
2
去年深秋,我好多朋友都分了手,我們彼此安慰,又都是成年人,其實不需要太多安慰,還有很多很多事要做,還有很多很多路要走,還有很多很多人可以遇見。
有個哥們最近幾年都未戀愛,他說:「回憶最戳人,我的每段戀情我在最開始都知道會無疾而終,可即便知道還是會投入,再到幻想結婚的模樣。」
「現在呢。」我問。
「現在?我不想結婚了,不想戀愛了。年紀大了後,會覺得戀愛是件很累人的事。即便……即便主動說分手,還是特別捨不得,特別難過。」
我沒再問下去,也沒問捨不得為何不提複合。
分手會成為感情中的一道疤痕,複合後大家都看得見那道疤,即便不說,心裡都明白,這段感情始終是破過的。
哪怕,昔日眾友皆說你我最登對,漸行漸遠時僅剩你我相知本不般配。
哥們說出過很多驚世駭俗的話,他曾說,「如果嫖娼不違法不得病,一輩子嫖娼不結婚也挺好的。」
別以為他是個渣男,在道德層面上,他是我見過最正直的幾個人之一,我知道他這麼說的含義。
真想找個時間,與他喝幾杯酒,問:你還記得曾經說愛你的那個女孩嗎,你想過娶她嗎?
可惜他不喝酒。
3
並不是「得不到的永遠在騷動」,而是「遺憾永遠是最美的」。
我們擅長遺忘,心臟在歲月的擊打中越來越厚,拾起一堆標籤,定義誰是我們該愛的人,分類檢閱,簡單粗暴。
我們敢喝得酩酊大醉,與看似情投意合的牽手擁吻,卻不敢陪一人好久好久,陪著散步,陪著買菜,陪著生活。
陪不起時光了,賠不起時光了。
從前從前,那個素顏長馬尾淺笑盈盈的女孩,你曾看著她的眼睛話也不敢說,後來,她化上精緻妝容,妖嬈性感,你敢牽她的手,可還敢說愛她嗎?
從前從前,那個短髮清瘦愛打籃球的男孩,你曾遠遠眺望他躍起投籃,他看你時,你慌張躲過眼神相對,後來,他西裝革履,圓滑溫柔,你讓他牽起了你的手,你還敢說愛他嗎?
從前從前,有個人愛你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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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簡淺,你的鄰家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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