恕我直言,你的產品那麼丑能好用到哪裡去?
「愛是想觸碰卻又收回手。」最近一直看到塞林格在《破碎故事之心》里的這句話被四處引用。大家都被這種微妙的矛盾觸動了吧。
其實不單愛能讓人糾結到心碎。丑也能。??
說起設計之丑,你腦海里浮現的第一個畫面是什麼?
面對那些難以描述的界面,那種醉徹心扉的感覺可能比愛情帶來的衝擊更強烈。
(12306:這個話題可以終結了。)
關於那些堅持不懈辣眼睛的產品,塞林格這句話同樣道出了我們作為用戶的無奈心聲:無論你們標榜自己有多好用,也無法掩蓋你們丑得讓人想觸碰卻又收回手的事實啊!
??
設計師們心裡真的是苦。在很多老闆眼中,產品棒,大多是因為代碼寫得6,跟設計沒多大關係。或許每個設計師心中都活著一個喬布斯,可是每當他們渴望有所作為,總得不到重視,既沒時間,也沒許可權,「像蘋果內樣的簡潔風格就挺好嘛,不用太複雜,提高點效率,公司運營成本很高的。」
運營們心裡也苦。他們一定從產品負責人口中聽過不少類似這樣的話,「UI這塊的需求別老提了,咱先把功能做完ok?整再好看有用嗎,功能才是硬道理!現階段咱沒必要在設計上浪費時間精力和money,以後再說吧。」
以後究竟是啥時候?上市嗎?(以這幅醜樣?)
做地推的小夥伴更苦。每次出去推廣,遇到競品不可怕,誰丑誰尷尬。好不容易拉來幾個珍貴的客戶,打開自己公司運營的App/網站時,都要像介紹不成器的熊孩子一樣帶著一絲抱歉和羞赧:「我們現在剛開始做,各方面都有待改善,但功能是極好的,您試試。」
恕我直言,你的產品那麼丑,能好用到哪去?
說真的,那些瞧不上設計而大談功能至上的人,會不會想太多了:按照辣眼睛的程度來說,你們的產品還用不著跟別人拼功能,就已經被用戶放棄了好嗎! ???
別人的產品讓人一見鍾情。
你的產品遭人一鍵丑拒。
你還說設計不重要?
??
設計幫助產品邁出和用戶產生交流的第一步,並且貫穿始終。
從第一眼的好看,到最終的好用,都要靠設計去傳達。
如果產品在最開始就給用戶留下辣眼睛的感覺,這種對審美趣味的質疑,會延伸到對產品本身的不信任:你們連個最簡單的包裝/網站首頁都做不好看,是你們沒誠意,還是根本就沒能力?
對用戶來說,不好看就是一定程度上的功能缺失。
能有資本一邊愛誰誰地丑著,一邊讓用戶咬著牙不離不棄的,真的沒幾個。除非你是開銀行的。但你是嗎?
??為了錢,我忍了
頂尖的設計師能在有限的屏幕上為用戶營造心手合一的暢快感覺,往往越極致,越讓人詞窮——「說不出哪裡好,但就是很舒服。」 這種說不出的舒服之所以說不出,因為它對我們來說,直觀的感受就是足夠簡單、易懂,甚至顯得有些傻瓜,或者根本就像沒經過設計一樣。
正是諸如此類說不出的簡單背後,隱藏了設計師的大量計算和布局考量,在潛移默化之中改變了我們對事物的既有印象,讓我們以為一切本該如此。(設計師:並不是啊!這都是我們的功勞好嗎!!!)
??
真正好用的產品,必然是好看的。
說白了,好用就是讓人舒服。這種舒服建立在包括視覺在內的多個維度之上。從看,到點觸,從理解、使用、反饋,到氛圍營造、情緒感染......
無論是激發購物慾的電商網站,以效率為核心的協作軟體,還是打造不同社交場景的平台......只有當所有參與交互的感官都能各自滿足而又配合無間,對用戶來說才稱得上是一次完美的體驗。缺失了任何一環,所謂「好用」都會大打折扣。
設計讓產品好看,設計能做的又豈止於好看。
在德國工業設計師Dieter總結的關於「好設計」的十大原則中,他提到,「好設計是有美感的(aesthetic)」
除此之外,他還提到了更多關於好設計對產品的貢獻:
「好設計讓產品可用(makes product useful)」
「好設計讓產品易於理解(be understood)」
「好設計貫穿到每一個細節(through to the last detail)」
看看那些成為行業標杆的優秀產品,設計對於它們來說從來都不是錦上添花的附屬,不是「有錢了可以搞一搞」的花架子,反而自始至終都是作為融入產品血肉的重要組成部分,和產品共同生長,歷經打磨和演變。 對設計價值的重視,最終為他們帶來了巨大的商業價值。
一流的產品一直都在告訴我們:
好看和好用不該是取捨問題。
好看就是好用的一部分。
你的產品那麼丑,你還想繼續下去嗎?
別固執了,你需要好的設計
到Designup,用可靠設計師
---------------------------------------------------------------------------------------------
知識來源:Designup
原創文章,轉載請聯繫作者
推薦閱讀:
※到底該怎樣設計PPT模板?(含下載)
※設計新人第一年,你的最佳任務清單
※Ps野教程│野路子模仿歐美復古膠片的調色過程
※在VR空間中進行設計的工具
※中國的設計師|學生黨應該去看看的展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