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談篆刻,篆刻印章十宜十忌,讓我受益很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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篆刻是一門與書法密切結合的傳統藝術,迄今已有兩三千年的歷史。篆刻實用的藝術品,稱璽印、印或印章等。傳統意義上,書法講究章法、篆法,篆刻印章主要靠描,而不計較章法、篆法。但篆刻不講章法,並不等於不要整體協調氣象及深厚的審美情趣。
稍有點篆刻常識都知道,傳統篆刻一般要講究「十宜十忌」,即:
一宜安詳,筆劃、字多的印宜排得安詳;
二宜沉著,筆劃、字數少的印宜排列得沉著;
三宜豐滿,方筆方形字宜豐滿;
四宜挺勁,圓筆或圓形筆宜挺勁;
五宜濡澀,單筆無所依者挺而略帶濡澀;
六宜參差,有相同的筆劃的字宜緊湊而排列得有參差;
七宜靈活,多轉折之字宜靈活;
八宜渾厚,字的橫劃或直劃宜刻得渾厚;
九宜秀勁,朱文一般宜刻得秀勁;
十宜質樸,白文一般宜刻得質樸;
一忌筆劃方正而板;
二忌筆劃圓轉而滑;
三忌字數少而散漫;
四忌字數多而雜亂;
五忌巧而纖媚;
六忌拙而狂怪;
七忌筆劃瘦而單薄;
八忌筆劃肥而臃腫;
九忌筆劃轉折而露角;
十忌字之起筆、終筆尖而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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