禱告不蒙應允(一)罪之攔阻

「神,是聽禱告的神!」

人常說,只要我們肯來到他施恩寶座的面前禱告求問時,神必垂聽,也比應允。主耶穌也說:「凡你們所願意的,祈求就給你們成就。」(約15:7)然而,很多信徒在實際的生活中,很多門徒在禾場的侍奉中,往往禱告如同石沉大海,所求所想神並未成就,問題依然還在,困苦依然縈繞。為何?

天上的能力不會短缺,然而地上的禱告時常不足。

禱告未被應允,很多時候是因著我們心中的罪孽,這一點從聖經中可找到答案。「我若心理注重罪孽,主必不聽。」(詩篇66:18)「我們知道神不聽罪人,惟有敬奉神、遵行他旨意的,神才聽他。」(約9:31)

此兩處經文,清晰的說出一個原則:當我們還在罪中或注重罪孽時,神不聽所求,不應所想,因為我們常常行不義的事。正如創世記中關於埃布爾和該隱的記錄。神悅納埃布爾和他的供物,卻不看該隱和他的供物,其原因就是該隱心中注重罪孽,切行不義的事。正如以賽亞書一章十五節所說:「你們舉手禱告,我必遮眼不看;就是你們多多地祈求,我也不聽。你們的手都滿了殺人的血。」滿了最的人,不得見神的面,他的禱告神又如何會有垂聽?

因此,當我們禱告時不蒙應允,就當來到神的面前,求神啟示其中的原由。如果聖靈責備我們的良心,讓人在一些事情上知罪,我們就當坦白承認自己的罪,別切在神面前誠心悔罪,求得主的原諒。也只有真心實意知罪、悔罪、認罪時,主的寶血才能洗凈我們,使我們恢復到手潔心清的樣子,我們也才能來到主的面前,行走於光中。

禱告是進入上帝心門、打開天上府庫的鑰匙,只有以清潔的心來到神的面前,他才垂聽。有時,我們自欺為無罪,但卻常常因為紛爭、不饒恕、驕傲等隱而未現的罪,阻礙了與神的交通。神是借著禱告和信心來改變事物,而非我們的論斷,思辨與爭論只會讓我們無法同心、失去和睦,這都是神不希望看到的。發生紛爭,當與弟兄和解,「不饒恕」是門徒屬靈生命的一個大大的絆腳石。馬太福音上記載,彼得求問耶穌:「主啊,我的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可以嗎?」耶穌卻說:「不是到七次,乃是七十個七次。」神饒恕了我們,我們也當去饒恕他人,只有懂得饒恕,我們才能得著禱告的權能。另外,驕傲是神所憎惡的,而人心中的驕傲,往往使得自己如同撒旦一樣墮落。神說:「眼目高傲、心裡驕縱的,我比不容他。」可見,驕傲的人在神面前不蒙悅納,禱告也必不會垂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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