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品味,非品牌
品牌是個無所不在,而又被被說爛的現象。不過我試圖說出一些新意。
在近代之前並沒有這個品牌東西。 那麼也許你會忽然好奇, 這個從頭而降的東西究竟是什麼呢? 各種商品現在都帶有包含字母和圖案的設計,為什麼我們能夠下意識地辨認出某些是品牌,某些不是? 到底是誰告訴了我們這一點?
我們在談論愛情時, 說起來就像知道自己在談論什麼一樣 。 -----雷蒙德 卡佛
我們平時談論品牌時,總是會說怎麼塑造怎麼定位怎麼推廣。可是,會不會我們在談論品牌時,也是說起來也像知道我們在談論什麼一樣呢?
所以也許我們可以試著追根溯源,從品牌的來源說起:
如果你認識從前的我,那麼你就會原諒現在的我。——張愛玲
有沒有發現,幾乎所有的小男孩都對汽車的品牌頗感興趣, 有不少甚至順眼一瞥就可以脫口叫出。我家兩歲的小男孩天生文靜,對汽車和汽車玩具都不是特別喜愛, 但是他也很快就熟悉記憶了各種汽車品牌。 這是不是僅僅出於好奇心呢?孩子當然會喜歡外觀差異很大的汽車類別, 翻斗車、大貨車、小汽車什麼的。 但是, 汽車品牌這東西對於毫無價格和財產意識的幼年孩子有什麼吸引力呢?
有的,按照心理學家的觀察, 男孩天生就對會移動的物體更感興趣(如同女孩天生更喜歡人類表情一樣)。 可是,對於男孩來說,每天都有數千輛汽車在眼前跑來跑去,類別也差不多。 但是如果學會辨認汽車品牌,對他們來說,可供觀察記憶的事物也就會從四位數縮減到個位數,這樣對於他們的認知壓力也就大大減輕了。
所以我們可以推出這麼個反直覺的觀點----品牌其實不是起源自商家處心積慮的銷售要求,而是來自消費者自然而然的選擇需要。 在工業化之前的稀缺時代,不管是什麼產品,選擇都很少,只要有就好。 但是在物質豐裕之後,每一種產品都有大量供應者和製造商。 那麼,選擇什麼樣的產品來購買,對於消費者有限的認知能力形成了很大的挑戰 。
對於古人的境況,我們可以舉出巴西和委內瑞拉邊境的雅諾馬馬人為例子, 他們村裡的石頭工具、籃子、箭頭、箭桿、弓、棉紗、棉線、藤吊床、陶罐、醫用藥品、寵物、食品、衣物,凡此種種,你大概能數出300個,這就是一萬年前,地球上每一個村落大致擁有的物質財富。 而對於現代曼哈頓人,如果數一數零售店、餐館、工廠直銷店、超市裡的所有不同產品,大概會得出一個接近100億的數字來。 所以曼哈頓人所面對的100億庫存單位(SKU)是雅諾馬馬人的300的3,300萬倍(這個倍數,可以用長度類比成曼哈頓南北長的21.5公里,以及地球和土星之間的距離709 500 000公里) 。
而這個極度的擴展是在非常短的時間內完成的。 如果我們把10萬年濃縮成24小時,那麼,我們工業生產和市場經濟的新紀元250年,只相當於短短3.6分鐘。 所以在如此短暫的時間裡, 我們生活中發生了如此巨大的變化, 而在此期間大腦的構造是幾乎沒有變化的,所以我們必須想出方法,來幫助我們這個原始社會形成的可憐大腦適應這樣複雜得可怕的世界。
品牌就可以有效幫助消費者解決生活中的這個困難。我們每天都需要不停地做出選擇,買什麼東西,上什麼課程,去什麼公司等等, 有了品牌這個工具,我們就可以在一瞬間把選擇範圍從數千個同類產品一下子縮減到五個指頭數得出來的幾個品牌,這樣生活就容易多了。 不然我們買一瓶水都要花個半天,什麼事都不用做了。
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說,品牌來自商家與消費者的共謀,其實質是他們共同構建的虛擬概念,目的是為了實現商家和消費者的合作。 商家才有概念自己應當提供什麼樣的商品,而消費者也自然知道需要的話應當付出多少成本去買那種商品,這種無形的合作就大大減少了做決定和犯錯的成本。
如同《人類簡史》所說,
任何大規模人類合作的根基,都在於某種只存在於集體想像中的虛構故事。例如教會的根基就在於宗教故事,國家,也是立基於國家故事。 除了存在於人類共同的想像之外,這個宇宙中根本沒有神、沒有國家、沒有錢、沒有人權、沒有法律,也沒有正義。
品牌就是很典型的這種虛構故事,只不過出現得遲了一些。 在這個商家和消費者共同相信的故事裡, 消費者相信某個品牌代表著某種風格和質量標準,而商家也讓自己相信這一點,並以此來製造和銷售。而這種相信的對象,在物質世界中是不存在的,只存在於消費者和公司僱員的腦海中。
這種通過故事創造的東西,用學術術語來說就稱為「小說」、「社會建構」或者「想像的現實」。
有句耳熟能詳的關於品牌價值的故事
可口可樂總裁說,即使一夜之間大火燒掉了我所有的有形資產,只要可口可樂的牌子在,第二天我就可以從銀行貸到足夠的錢重新建立可口可樂的生產線。
從另一個角度來說, 這其實是更挑明了品牌的虛構本質。可口可樂這個品牌既不存在於有形資產上,也不存在具體人員身上,而是存在於知曉並相信它這個故事的那些人類的大腦之中。
所以說, 品牌要成立,就必須像病毒存在宿主身上一樣, 存在於盡量多的人的腦海里。 那麼, 這個虛構故事一開始是怎麼進入第一批宿主的腦海里的呢(進入足夠多的宿主腦海,才能被承認為品牌)?
這個問題其實對中國特別有意義。 記得十年前我去歐洲出差時,在飛機上翻看航空雜誌的銷售目錄,忽然意識到,品牌在歐洲人的日常生活中無所不在。 甚至連德國那兩個超市LIDEL和ALDI, 其特別之處也是每種產品只選一兩個確實不錯的品牌放到貨架上,這樣就可以滿足消費者的需求了。 對於他們這些比較早進入豐裕社會的人們,品牌其實就是給一種減輕選擇壓力的工具。 這和奧巴馬只穿藍色灰色西裝和扎克伯格只穿灰色T恤的原理差不多,在每天都必須做出許多艱難決定的情況下可以節省思維壓力。 生活中無所不在的品牌,則給予了人們在選擇和購買中的幫助。
由於中國比較遲進入這個階段,所以其實中國直到現在,還是個品牌缺乏的國家。 我們只要看看大量的海外代購和旅行爆買就知道了。 供給側為什麼要改革?因為這個世界工廠提供的是沒有品牌的產品, 所以雖然很多人會抱怨說海外買的其實是中國製造的,但是其差距其實就是品牌之有無。 我們普通人都不是專家,但是又需要大量各種商品,如果沒有品牌作為決策依據,那就是抓著一大把錢也無從下手。
所以對於中國企業,如果能建立品牌,那是一本萬利的生意(而業已成熟的歐洲就基本上沒有這樣的機會了,美國也只可能在最新的科技產品上出現新品牌)。 那麼,一種商品和一個品牌之間的鴻溝,要如何跨越呢?
我問自己, 為什麼天空中閃亮的小點點不像法國地圖上黑色的小點點那樣容易到達? ---梵高
很多人提到品牌就喜歡提到兩個概念---歷史傳承和高品質,好像所謂的品牌是那些幾百年前歐洲的某些品味高級的貴族指導下,兢兢業業的工匠創造出來的。這是因為他們心目中的品牌是類似夏奈爾之類的歐洲服裝品牌,所以經常會有這種下意識的誤解, 而很多品牌,為了營銷需要,很喜歡講些歷史故事, 就更強化了這一點誤解。 所以經常會出現中國品牌捏造個外國起源和歷史故事,或者是買個國外三流小品牌來國內包裝的軼事。
當實際上,如果我們考察從古至今的品牌,我們反而會發現,歷史傳承根本不是品牌產生的充分條件, 創新才是,歷史傳承反而是創新的結果而不是原因。
我們舉個久遠的例子來說, 在現在的歐美的高檔商店裡,基本上是歐洲的的瓷器品牌,而見不到中國的瓷器。而如果說到歷史傳承,中國瓷器比歐洲久遠多了。如果說到審美取向的地域差別,既然中國人會覺得現代時裝中義大利品牌更有魅力,為什麼歐美人不會認同中國的瓷器品牌更有韻味呢?究其起源,歐洲瓷器品牌本來就是創新的產物。
德國著名的麥森瓷器 ,是因為十八世紀的薩克斯國王奧古斯都二世強迫兩個鍊金術士做了3萬次試驗,(並記錄了全部試驗過程和結果,以及每次試驗的微小差異)而最終做出完美的白瓷 。 「中國人發明了瓷器 ,歐洲人又再次發明了它" 。 和不明白化學原理的亞洲工匠不同 ,歐洲人通過定量分析和比較試驗 ,來調節瓷土中元素的配比和調整燒制過程,做出了品質穩定的產品,這是現代工藝上的極大創新。
而英國著名的韋奇伍德瓷器則是在製造和營銷方面做出更大的創新。地質和礦物學家韋奇伍德把他的朋友瓦特發明的蒸汽機引入瓷器製造(這是世界上所有製造業中第一次大規模使用蒸汽機),提高效率,不同批次的品質也有保證,實現了質量和數量的雙提高。 後來這個公司又發明了更加潔白堅硬的骨質瓷器,並在營銷模式也做了創新,在倫敦市中心開了展銷廳,這就是現在蘋果店和各種品牌展銷店的前身。
所以到了今天,歐洲人依然佔據了高端瓷器市場的90%。 上面提到的那些技術,其實早就不是什麼技術秘密了,中國工廠當然願意也可以生產,但是,正是因為他們當初的創新,才使得這些瓷器品牌得以構建和顧客共同相信的虛構故事,能夠保持高價格和高形象,延續至今。
就是我們現在看起來很普通的的可口可樂,其品牌的建立也不能歸結為營銷,而是多種創新的產物。 可口可樂即使是作為飲品來說,在它的初始也是了不起的創新。 十九世紀之前,人類只能飲用水、茶、酒、咖啡之類的天然飲品,而可口可樂是十九世紀後期出現的各種新型人工配製飲料中最成功的一種。 而且,在製造流程上(公司將配料授權給瓶裝公司,這些公司再將碳酸水注入配料當中灌裝銷售)和營銷上(設計出有個性的瓶子,一種競爭對手難以仿冒,連碎片都能被認出是可口可樂瓶的瓶子),都可以說是從零到一級別的創新。 由於這些創新,其他國家的人們才會自然的接受它作為一種美國文化的象徵。我們現在已經忘記了可口可樂曾經是多麼新穎的飲品( 當初蘇聯的朱可夫元帥為了逃避監控,還特地請美國人把可口可樂中的色素去掉做成透明液體,裝在印著紅星印的瓶中里偷偷運入蘇聯呢)。
當然,更多的是類似法國和義大利的所謂品牌,其實就不是和科技不是那麼接近,但是是順應了文化潮流的變化 的創新。比如LV其實是適應了十九世紀進入鐵道時代後人們攜帶行李到處旅行的全新需求,而夏奈爾則是適應了二十世紀上半葉女性的權力和獨立意識的覺醒。
這也就可以解釋蘋果何以是如此空前強大的品牌,因為其演進結合了科技潮流和文化潮流的雙重變創新。
如果我們能認識到創新才能造就品牌,那麼我們就可以破除在中國瀰漫的另外一個誤解,就是對所謂日本匠人的推崇, 和與之相關的所謂品質和用心代表著品牌。
這幾年很多人喜歡談論所謂日本的「匠人精神」,好像專心用好材料做出東西,就算是品牌了。 其實日本的工匠是很可悲的一個社會現象, 把一個人的人生和注意力縮窄到某個產品,這幾乎是一種階層固化的中世紀態度。 網路上經常傳說的一些故事,比如當初IPOD的金屬面是日本人用手工研磨出,對於一個發達國家的中老年工匠是很可悲的境遇。 日本大多數所謂匠人的境況,就像是東京分布的數千家拉麵館, 每天都要三四點起來熬骨頭湯,確實可以做出味道鮮美的菜品,也可以維持數十年,但是也只能維持而已。
而其實日本那些偉大的品牌,從豐田到索尼,當初無不是在它們的領域做出來出色的創新,從省油的汽車到WALKMAN。 日本的發展,當初依靠的肯定不是所謂的精細工作的匠人,而是大膽突破的科技公司和他們改進的現代製造流程。 有基本製造業經驗就會了解, 現代的分工流程和模具,本來就是為了不依靠個人技巧和心態,不斷地產出穩定的產品,這樣才能建立製造商與消費者之間的長期信任和默契。
同樣以高質量聞名的德國的品牌,基本上可以歸結為第二次工業革命期間創新的產品,而不是所謂德國人認真精神的產物。 我們不說賓士、西門子這些開創整個品類的品牌,保時捷現在作為豪車品牌好像是出生高貴,其實之所以為人接受,是因為費迪南德·保時捷本來就是個革命性的超級工程師,油電混合動力車,四輪驅動技術、甲殼蟲汽車,都是他的發明。 就是德國類似雙立人這樣的刀具品牌,其實也是建立在德國冶金工業的早期發展上。
好吧好吧,其實誰不知道創新很重要。 但是,創新是什麼?是不是就是多投入發明一些專利呢? 要是沒有技術門檻的行業又怎麼辦呢?
我們先看看這個列表。 2011-2012-2013年獲得美國專利最多的公司,前五名分別是(數據來源自美國專利與商標局):
IBM, 三星, 佳能, 松下, 東芝
IBM, 三星,佳能, 索尼,松下
IBM,三星,佳能,索尼,微軟。
有沒發現名單里的公司似乎都有些過氣,而那些矽谷如雷灌耳的大公司卻不在裡面? 也就是說,很有可能有了不少技術積累和技術壁壘,但是似乎就是沒有辦法進入消費者的腦中 。
不管怎麼說,技術開發還是投入很高又不見得有效。 那最簡單的做法,就是起個好名字,寫段感人的文案,再把產品包裝設計得美一些, 產品的用料也用得好一些。 這個是什麼思路呢? 這就是台灣的小清新路線。
來到台灣每個人都會感受到濃濃的文創味道,台北不同設計的咖啡館數量都快超過7-11了, 各種日常用品和地方土產都擁有了文學化的文案和有設計感的保證。因為台灣這些年為了替代以前的代工路線,在鼓勵文創方面頗多努力,但其實最終的經濟效果不彰。 有誰記得台灣這些年新創什麼成功的品牌啊?
因為這根本不是創新,也許可以用專利法中的實用新型來形容,不太可能成為一個品牌的支撐。 喬布斯曾經說過一句很有名的話
絕大多數人誤以為設計就是外表,是給枕頭繡花,比如給設計師一個盒子然後讓他們把它做得漂亮。這不是我們所認為的設計。設計不是看起來和感覺起來怎麼樣,而是用起來怎麼樣。
這麼說來, 建立然後加持品牌的創新,似乎不好定義。 我們當然從道理上好像都是支持原創,支持創新。 但是,創新如果從自我而不是顧客的角度出發,不管是大量積攢專利還是改進包裝,很容易變成一種自嗨。
所以我想提出一個假說,品牌所需要的的創新,其最核心的檢驗標準,其實就是要顧客願意支付溢價。
這聽起來好像是有點循環論證的味道(為品牌才願意支付溢價,支付溢價才算品牌)。 但是,是否能得到顧客支付的溢價,其實是說明創新能否得到認可的主要標誌。
從商業的角度來說,不一定要靠品牌這個路徑來賺錢。 如同喬布斯在2000年說,當時在業界只有戴爾和蘋果賺錢"他們賺錢是因為他們是沃爾瑪,我們賺錢是因為我們創新」。 這兩種路徑都有可能取得商業成功。 但是,為了取得這樣的商業成功, 必須有相應的公司文化來配合。
走戴爾路線並不容易, 要做出高性價比,必須不斷地犧牲利潤空間、降低成本來實現的, 這樣就必須有相應的公司文化(而不是像小工廠的老闆一樣到處盯著),節約到每一分錢。這必然導致風險厭惡,因為照搬別人成功概念的風險遠遠低於推出自己的設計。 肉眼看不見的東西能省則省。 就好像現在手機界經常公布所謂的BOM(Bill of Material,物料清單)成本價,聽起來有點高級,其實就是淘寶上那些走貨路線的店鋪所標示的內容( 多少錢一米的布, 一塊繡花多少錢,然後包郵後才多少錢等等)。
貪安穩就沒有自由,要自由就要歷些風險。只有這兩條路. -----魯迅
而創新其實是個很不經濟的流程,需要完全不同的公司文化。 與常規業務不同,創新不可把握、無法強制,也不能事先安排。 如同典型的進化過程,一個個想法冒出來,好似在一片原始混沌之中產生的基因突變一般,經過漫長而曲折的過程後,終於實現了蛻變。而創意,就是這個過程的最終目的地。在這條路上,比較強大的構想不斷吸引支持者,勢能越來越大,而欠佳的構想則會被半路淘汰。
實現這場進化不能靠特定的路徑,無路可循才是其基本特點。你可以把這個過程看作「構想的物競天擇」。 所以公司不僅要先營造一個讓各種創意因素以新奇的方式自由碰撞的環境,還要提供時間及自由,讓小部分創意進化和生存,並讓餘下的大部分凋零和消亡。 因此,就需要有足夠的成本和時間來支持這個流程。
所以說,品牌必須有溢價,但不是為了讓成功創立品牌的公司像童話中娶到公主的窮光蛋那樣,「從此生活在幸福之中,直到永遠永遠」,而是因為這可以使得消費者能確保將來自己得到更好的產品 。 如同"千金買馬骨「一樣,支付溢價買了品牌的產品,表示這個消費者注重創新,並且願意為這個品牌新的創新付錢,只要那樣的創新是有說服力的。
我們來舉個反直覺的例子。蘋果公司是在喬布斯回來後才恢復生機的,這樣看來,包括把他趕走的斯卡利等都是罪人或庸人了? 不然。 在斯卡利掌舵蘋果的8年,蘋果的年收入從 5 億美元增長到 83 億美元。在那期間,斯卡利很清楚,以蘋果領先的技術,即使不做任何事,也可以掙10年錢。他始終致力於開發新產品,努力為公司找新的成長點,不太大的蘋果公司居然有上千個項目,但90%都是沒用的。但在期間,蘋果的設計也從外包給青蛙設計公司,改成由布倫納組建的一支頂級的設計師團隊,而他也成功為公司招來了包括喬納森·艾維這樣的新進設計師。 而且,在那些年裡,很多忠誠的顧客一邊抱怨,一邊願意支付更高的價格來購買蘋果產品.
喬布斯也並非神人,他回APPLE後也經歷了多次不大的成功和不小的挫折, 像IMAC其實沒有後來宣傳的那麼成功,而且IPOD 和IPHONE都是嶄新的產品,價格又貴,如果不是因為二十年來的蘋果的品牌作為加持,第一次就不會有那麼多支持者,那就沒有然後了。 而且喬布斯回歸後,,對於蘋果的現有團隊沒有信心, 到處去找天才設計師 ,結果回頭髮現,現有的設計團隊已經是精華薈萃了,有了正確的戰略規就可以上手。 而類似喬納森·艾維這樣的天才設計師願意放棄其他前程, 在蘋果苦苦堅持,也是因為這個品牌形象的魅力。
。
假如1997年喬布斯不是回蘋果而是去類似惠普或戴爾那種當時規模大得多的公司,能取得後來的成績么?也就是說,有了顧客願意支付溢價的品牌,製造商才有了試錯的機會 。
當然,即使是熱愛某個品牌的顧客,也會自然而然地辨認出值得讚許的創新和出自營銷目的的為不同而不同,市場對那些本質上的同質化的感知是非常精準的。 企業本身經常認為自己的創新或產品改進能夠改變整個市場,但頻繁發現顧客並不和他們一樣為之興奮和感動。實際上市場可能只是把這些改進看作競爭訴求的升級,因為顧客們每日都被淹沒在互相矛盾的信息里,並且面臨艱難的預算分配決策。
所以要做出有效創新,就得深入理解顧客,以發掘他們身上潛在的未滿足需求,再運用創造力去想像哪些是可以實現的。 這需要的幾乎是人類學家和藝術家的能力,一是觀察那些需要解釋的異常現象並不斷建立假設 ,第二則是理解別人感受的移情能力。
所以什麼程度上是創新,其實不是一個純粹技術問題,而是一個(就讓我姑且稱之為)品味問題。
品味是個既模糊又顯得自高自大的詞語,人們一般使用這個辭彙時,都是在自詡有品味。 在喬布斯生涯低谷的1995年,他在訪問中宣稱
在當時這簡直就是胡說八道,是LOSER的自詡。 但是多年後回看,這個確實起了作用的品味是什麼呢?問我對產品的直覺從哪裡來?這最終得由你的品味來決定。你要熟悉人類在各領域的優秀成果,嘗試將之融入你在做的事情里。
微軟唯一的問題是沒品味, 只會一味模仿,產品缺少文化和內涵。為什麼這很重要?比例字體的靈感來自字體設計和精美書籍,如果沒有Mac,微軟永遠不會想到這些。
就是對消費者心理的高度洞察力,對未存在事物的高度想像力。不僅是對於品牌,其實也就是藝術創作的核心能力,所以用「品味」這個來形容反而是最確切的。
所以說,市場是評價有效創新的最終標準,聽起來非常陳詞濫調。但是,市場就是萬千消費者的大腦組成的虛擬世界,所以品牌之被承認,其實就等於這些大腦接受了這個品牌在這個虛擬世界的存在。
一個表達只有在生活之流中才有意義。 --------------維特根斯坦
iPhone一代大賣時,蘋果首席設計官Jony Ive曾說:
銷售數字的確說明我們的東西不錯,但此外,我覺得史蒂夫感到他證明了自己。這很重要,不是說證明了『我是對的』或『看,我就說吧』,而是證明人性值得信任。在有選擇的情況下,人們確實能辨認出真正的品質,而且他們重視品質。很多人並不相信這點。」
那麼,市場這個無數大腦組成的群體,又是如何辨認的呢?
濟慈在《希臘古瓮頌》中寫到
TRUTH IS BEAUTY ,AND BEAUTY TRUTH, THIS IS ALL YOU KNOW AND ALL YOU GOT TO KNOW 美就是真,真就是美 ,這就包括你們所知道、和該知道的一切。
雖然富有美感,當聽起來絕對是反邏輯的胡說八道,怎麼能把這兩個概念硬是等同在一起呢?
但是心理學家已經在某種程度上證明了這一點。 2004年,西方三位心理學家發表了論文《加工流暢與審美愉悅》(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 Review ,Vol.8, No.4, 364-382)。求真和審美雖然分別是歸屬於認知和情感的兩種心理活動, 但是,感知者信息加工愈流暢,審美體驗就愈強烈。 求真需要加工信息,加工必然存在是否順暢的境遇,如果加工順暢(也就是美),那麼真就是美、美就是真。如同普希金的詩歌
你最可愛, 我說時來不及思索,但思索之後,還是這樣說 .
也就是說,在品牌不知怎的(我們就姑且稱之為有品味吧)能夠打動人心的時候,它就悄悄地進入了一個又一個大腦。 這種品味,在文學裡也可以叫做」文心「,在繪畫里也叫做「意境」。所以說,什麼是品牌,何以成為品牌,這個曖昧的問題,最後又得出了一個曖昧的答案「品味」。
中國在最近30年內急劇躍入現代商業社會, 2007年,彭博新聞社報道了渣打銀行的高級經濟學家斯蒂芬?格林(Stephen Green)的一項研究。格林說,每個人都生活在變化中,但其他國家人的變化速度趕不上此刻中國人的變化速度。格林在報告中指出
「想像一下,你家20多歲的孩子拿著讓人無法想像的薪水,他們換工作的速度讓你目瞪口呆。推土機把你兒時住過的房子推倒,摩天大廈在廢墟上拔地而起。你的某些鄰居進行超乎尋常的旅行,而另外一些人則面臨著病痛,他們到醫院求醫,但是在沒看病之前已經花掉了好大一筆錢。突然間,街上到處都是古怪的外國人,所有人看起來都有些暈頭漲腦。」
格林可能是第一個設法計算中國變化速度的經濟學家。根據格林的計算,一個「中國年」等於4個「美國年」。換句話說,中國人的生活變化速度要比在美國快4倍。中國用30年走過了美國120年的路。這一點,是當代中國最大的背景,卻往往被我們忽視。
這其實對我們每個人的認知能力提出了很大的挑戰,包括對品牌的認知(何況在30年前還只有幾個類似品牌的東西)。當這樣一個鏈條(物質豐富---選擇壓力----品牌空缺)出現時,中國的品牌就開始大量湧現。 但是由於是在原本貧乏的大腦海洋中產生的,所以有大量「低垂的果實」可供隨手採摘。 在這樣的空間里,不管是什麼品類,只要利用廉價的製造成本和本地化的營銷,就很有可能成功。
但是,到了現在,品牌所想要寄生的大腦海洋,已經有了各種各有的國際品牌在裡面載沉載浮。 那麼,一方面,還是可以採取原有的方法(利用廉價的製造成本和本地化的營銷),這是一條看似直截了當其實狹窄崎嶇的道路,跑到盡頭也許才發現是個死胡同, 所謂「看山跑死馬」 。
另一種,則更其實是更加普世的道路,就是利用創新,提高品味。 美國作家伊迪絲 華頓曾經說:
你要麼安於像鏡子一樣反射他人之光,要麼像蠟燭一樣發出搖曳不定的自我光芒。這樣的品牌之路,看起來很可能起步很慢,而且沒有路標,沒有地圖,一眼看不到盡頭。 可是,這種一眼看不到盡頭,沒有路標,沒有地圖, 豈不也是一種優點嗎?傳遞光明的方式有兩種:蠟燭或鏡子.
當你啟程前往伊薩卡,但願你的道路漫長,充滿奇蹟,充滿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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