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群體「無組織無紀律」,但卻有力量?

只有對群體心理有一定的認識,才能理解法律和制度對他們的作用是多麼微不足道,才能理解除了別人強加給他們的意見,他們是多麼沒有能力堅持己見。

——[法]古斯塔夫?勒龐《烏合之眾》

一、不必讀的經典

網上曾經流傳過這樣一個書單,叫做「不必讀的經典書籍」,其中《烏合之眾》就赫然在列。

為什麼說不必讀?引用劉瑜老師的一句話「世上本沒有經典,裝得人多了,也就有了經典。」

或者說,經典之所以是經典,不應該是有多少人讚美過它,而是它真的能幫助我們認識當下的世界與自己。所以從這個角度看,《烏合之眾》確實有很多不必讀的原因。

先從書名說起,法文原版Psychologie des Foules,直譯為「群體心理研究」。英文版書名The Crowd: A Study of the Popular Mind,「群體:大眾心理研究」,也是一個比較中性的翻譯。

可是為什麼到中文版就變成了「烏合之眾」這樣一個有偏見的標題了呢?這簡直就是標題黨啊。

這本書能在中文世界獲得如此大的名聲和影響力,標題的翻譯功不可沒。要是遵從原意翻譯為「群體心理研究」,還會有多少小夥伴有興趣去讀呢?

再說一下這本書的時代局限性,或者說想要了解一本書的內容,如果脫離了作者所處的時代和階級,都是耍流氓。

作者古斯塔夫?勒龐站在精英的立場上看待群體,整本書充滿了種族優越感、對女性的歧視和對平民群體的鄙夷。

這類語言在書中比比皆是:

群體的某些特點,如衝動、急躁、缺乏理性、沒有判斷力和批判精神、誇大感情等等,幾乎總是可以在低級進化形態的生命中看到,例如婦女、野蠻人和兒童。

噗,這種話放到今天,太不政治正確了,肯定會被人噴。但如果把這類描述帶入到它被創造的時代去看,也就沒有什麼問題了。

就像成語「婦孺皆知」,現在看來這也是一種對婦女的歧視,但我們能說這個詞本身有問題嗎?在這個詞被創造的時代,當時婦女的社會地位確實很低。

《烏合之眾》這本書首次出版於1895年的法國,那個時候的法國,在過去的一兩百年,先後經歷了啟蒙運動、大革命、七月革命、第二、第三共和國建立。法國社會民主和共和思想逐漸蔓延,傳統權威和信仰崩塌,群體在反反覆復的革命浪潮中,變得野蠻、極端、盲從。

作為一名保守派的社會精英,勒龐目睹了這一切,伴隨著惶恐和抵觸,隨之有了書中那些充滿偏見的觀點,也就不足為奇了。

除了時代的局限性之外,還應該注意的就是不能把《烏合之眾》當作一本學術著作,起碼不能用我們現在的標準去評判。它幾乎沒有任何的系統研究、調查論證,反而還帶有非常多的臆斷和偏見。

語言上就更不用說了,簡直是一本對群體的吐槽大全,充滿了智商優越感。現在經常火爆朋友圈的那種所謂的烏雞湯、吐槽文,跟勒龐比起來那真實小烏見大烏了。

如果你想系統性地了解群體心理這個領域,《烏合之眾》幫不上你,不如去讀一讀邁爾斯的《社會心理學》,被很多大學用來當教材使用。

所以說《烏合之眾》是一本不必讀的經典是有道理的,觀點偏頗語言偏激,又缺乏論證,如果我們直接把它全盤吸收,肯定會消化不良。

對這本書的評論經常出現兩種極端,一種覺得驚為天人,簡直是跪著讀完的,而另一種則認為無理無據,偏見太多不值一讀。其實都是因為上面這些原因造成的,前者囫圇吞棗,後者因噎廢食。

我們一開始就花了這麼篇幅,去介紹這本書的缺點,就是為了幫大家避開這本書的幾個大坑:寫作的時代局限性、作者所處的階級、缺乏系統論證以及博眼球的標題。

如果抓住這些缺點不放,很難讓這本書去幫助我們認識當下世界,說了這麼多,就是為了把一些不符合當今價值觀東西剝離開,然後再去看勒龐到底對群體有著什麼樣的觀察。

《烏合之眾》這本書的意義在於,勒龐首次提出了社會心理學的一些重要問題。他給人們提供的是一些社會心理學領域的原始發現。他對於群體心理的所謂研究,更像是一種缺乏論證的觀察和洞見。然而這些洞見,在許多年後,對於我們解讀社會問題仍有很大幫助。

二、烏合之眾烏在哪?

既然這本書研究的是群體心理,那我們就先搞清楚什麼是群體。也就是烏合之眾的眾指的是什麼。一群人在同一時間出現在同一地點,就是群體嗎?並不是。

勒龐認為偶然聚集在一起的人還不能形成群體心理。馬路上廣場上地鐵站的人一抓一大把,但這稱不上群體。

雖然廣場上隨便一群人算不上群體,但廣場上跳舞的大媽們就是一個群體了;微博上關注了同一明星的人們算不上群體,但如果一個明星被黑,一幫粉絲組團出來哭天搶地喊著「你知道我家愛豆有多努力嗎」,那麼這些人就是一個群體了。看奧運會的觀眾算不上一個群體,但一塊在網上罵霍頓的人們,就是一個群體了。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一言不合就尬舞

勒龐定義的群體,不必有多麼龐大的數量,也不必同時出現在某一地點。而是當人們共同受到了某些東西的刺激和影響,並且情感和思想向著共同的某個方向發展的時候,那麼群體心理便形成了。

廣場舞大媽、明星的粉絲群、愛國的小粉紅們,之所以可以被稱之為群體,是因為都受著同一事物的影響和感召,情感和行為都朝著一個共同方向發展。

再看看烏合之眾烏在什麼地方。

群體一旦形成後,群體中人的思考、感覺和行動的方式,會和這個人獨處的時候完全不同。群體的智力或者心理,不是人群的總和,也不是人群的平均值。群體會有自己的心理和行為特徵。最有代表性的特點就是群體的無意識取代個體的有意識行為。

群體的這種無意識有什麼具體的特點?我引用一些書里的描述。

群體聚集的是蠢而不是智慧。

群體野蠻、不擅講理,卻善於行動。

群體衝動,多變,易怒。

群體的情感容易簡單化和誇大化。

群體缺乏理性和主見,沒有頭腦,從來不渴望真理。

一個人獨處時,他可能是一個有教養的人,在群體當中,他便成了一個野蠻人,一個憑本能行事的人。

只要一個人屬於有組織的群體的一員,他就在文明的階梯上倒退了好幾步。

按照勒龐的描述就是群體中的個體像動物、像白痴、像幼兒、像原始人。

介紹到這裡,不論讀過這本書還是看這篇文章的小夥伴,都能感覺出勒龐的這些言論無理無據開始不講道理了,這些缺乏調查和論證的判斷,令人難以信服,甚至感覺他這是在罵人。

然而現在讀這本書的一個有趣的地方是,明知道他不講道理,但聽上去這些描述說得也不是完全錯誤。不論是在現實中還是在社交網路上,尤其是當一些事件發生的時候,經常會看到一些群體的行為真的很像勒龐描述的那樣。

接著往下看,群體的這些特點是如何產生的?一個人獨處的時候會很有修養,為什麼在群體之中就變成暴徒了呢?書中給出了三點原因。

第一,是因為在群體中,個人感受到了強大的力量,並且由於群體無名無姓,因此可以不負責任。勒龐認為,在群體中,蠢人和白痴不會再感到自己平庸和無能,而是產生了一種強烈、短暫卻巨大的力量。

第二,群體中的情緒和行為具有傳染性。還記得過去幾年有多少次人們瘋搶口罩、食鹽或者板藍根嗎?

第三,身在群體中的個體,容易接受暗示。由於群體的無意識,人們很容易服從引導者的心理暗示,做出一些跟自己的性格習慣完全不懂的事情。換句話說就是從眾。

這幾點原因我們就不展開來聊了,除了群體的這些特點以及形成的原因之外,書裡面還有關於群體的情感、道德、信念與主張,很多描述,大多是反覆強調和印證群體的這些特點,論證方式也不是很站得住腳。

當然就像前面介紹的,《烏合之眾》這本書,不在於它的邏輯和論證,而是勒龐首次將群體心理作為一個研究對象去看待,以及他指出的這些群體的特徵,盲從、偏見、缺乏理性、容易被情緒感染等等,成為了社會心理學的一個研究起點。他提出的這些,被後來的人們逐一解答甚至印證,所以說他提供的是一些「原始發現」。

三、從未消失的意見領袖

《烏合之眾》這本書之所以受到追捧,被奉為經典,像我們前面介紹的,一方面它確實有很多新發現。

另一方面,由於勒龐的精英立場,讀者讀過之後能獲得瞬間的智商優越感,就像黃章晉先生說的「合上書那一刻,你會發現你與民粹分子站在五百米開外的地方,頭腦清楚到恨不得抽身拍拍自己肩膀誇自己一下。」

除了這兩個原因之外,受到追捧或許還有一種理由,就是可能有不少人把它當成了工具書。類似什麼《洗腦術》《心理操控術》這樣的書籍。

不少有遠大理想有野心的朋友們,可能希望通過這本書來學習如何影響並控制群體,比如在傳銷或者微商體系中再上一個級別,成為被崇拜的領袖領導等等。

這樣做也無可厚非,勒龐自己在書里都說「群體是溫順的羊,決不能沒有首領。」「誰影響群體的想像力,誰就掌握了駕馭他們的藝術。」

不是說世界上有兩件最難的事么,把別人的錢裝到自己的口袋,把自己的思想裝進別人的腦袋。

如果有一本書無意間揭示了把思想裝進別人腦袋的方法和規律,那人們對此趨之若鶩,也就不足為怪了。

勒龐還真做到了,他不僅觀察到,還分析了群體領袖是怎麼樣創造信念並且把群體組織起來的:如果想讓思想和信念深入群體的頭腦,領袖主要採取三種很明確的辦法:斷言、重複和傳染。

不要小看這三個詞,由勒龐提出來的這三個明確辦法,經過了100多年,現如今已經在傳播、營銷、管理各個領域,被人們發揮得淋漓盡致,可以說我們無時無刻不在接受別人以這類方式把想法裝進我們的腦袋。

可以想一下,是不是幾乎我們聽過的每一場演說,都有這幾種方法的影子。

斷言,通常搭配著一些不留餘地的形容詞一起出現,比如「年輕人一定要怎麼怎麼樣」「這個時代最好的機會就是什麼什麼」「這是市場上唯一一個BlahBlah」。

斷言作為演說最常用的方法,尤在「成功學」演講中被使用得最多。

我曾以為,在當今如此多元化的社會中,這樣斬釘截鐵、粗暴地給出觀點,會不會太過於簡單化了。後來知道了斷言是一種把思想裝進別人腦子裡的好方法,才意識到原來自己還是too simple。

再說重複,最典型的就是廣告了。早些年在電視上反覆播出的那種「今年過節不收禮」,到現在電梯間、地鐵站反覆給你洗腦的各種廣告。都在時時刻刻向我們證明,重複,這個簡單粗暴但行之有效的方法。

能記得這一對老頭老太太給我們洗腦了多少年嗎?

最後一個,傳染。老套一點的,就是「杯子連起來可以繞地球幾圈」這種廣告,讓人感覺大家都在買。

可隨著媒介的發展,現在這種傳染更深入更加難以察覺。營銷者們用一種簡單粗暴的行文風格,幫你說出了你想說的話,幫你宣洩了情感,幫你表達了慾望,使我們獲得了一種爽快的感覺。這種傳染,傳染的是觀點和情緒。

而這些觀點和情緒的締造者,就是我們所說的意見領袖。現在人們已經比較少提意見領袖這個詞了,甚至開始抵觸這個標籤。

但深諳群體特點的人怎麼會放過我們,意見領袖沒有消失,雖然人們對觀點的質量要求越來越高,人們愈加挑剔,但同時也更容易被有深度和共鳴感的內容所影響。

從天涯、貓撲到博客、微博,再到微信、知乎,當各種各樣的雞湯和反雞湯充斥著社交媒體時,龐大的點擊量和用戶量在證明著群體的活力。

Simple Read,就到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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