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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隻狗單身都是有原因的——論女配的悲慘人生

小時候,被家裡人寵得像公主,想要什麼撒撒嬌就能得到。

在學校,成績不錯,老師也喜歡,別的孩子的「不務正業」,我則被老師誇成愛好廣泛,博覽群書。

感覺人生好輕鬆,那時候完全不知道藍瘦香菇是什麼。

母親常跟我說:「你要知道,有優渥的生活,就更當珍惜朋友的可貴。」

作為主角光環閃閃發光的乖乖女,自然銘記於心。

初中時,正值豆蔻少女情竇初開,又機緣巧合且非常天才地發現浪漫言情故事裡男女主角的相識契機,往往都有一個蜜汁道具作為麥高芬。

比如:

一支筆。

「同學你的筆掉了。」

一場雨。

「雨這麼大不如我們一起回家吧。」

……

比如:

一本書。

「喏,這是韓寒的《一座城池》。」

我抬起頭,後排男生遞過來一本白色封面的書,手指修長,他黑色的眼珠閃閃發光的模樣好像充滿薔薇香氣的夏夜裡的漫天星辰。

嗯,這一定是上帝賜給我的蜜汁物體。一定要好好把握,頑張れ!!!

於是我開始了腦海里聲勢浩大的暗戀歷程,每天睡前十分鐘就能把我們從相識相知相愛養兩隻狗生一堆孩子的後半生過完,意淫得很倒也快樂。

直到——

我最好的閨蜜告訴我她也喜歡那個男生,並且經過我多日的觀察,痛心疾首地發現:他對她真的很好啊!

於是某日試探性地問了一句:「你覺得我閨蜜XX怎麼樣?」

「人甜美,還溫柔。」回答得很迅速。

很不幸的是,我也這麼覺得。所以說被主角光環籠罩的不是我,我的角色才是惡毒女配TAT。講道理接下來的劇情走嚮應該是我先黑化,從閨蜜手中搶過男主角,最後再被罪有應得地拋棄。

才不,姐姐我可和外面那些妖艷賤貨不一樣。本公主可是從小被教導要善良謙讓的好姑娘。更何況,閨蜜如手足,那啥如衣服是不。

於是我在三十秒的大腦飛速思考後,迅速擠出一個標準的微笑:「是吧,我也覺得~哎,考慮追下不~」非常尷尬地旋轉話風結束了對話。

然後,嗯,然後我跟這個男生就沒有然後了。那時候還很沾沾自喜,覺得為了閨蜜情誼做了一件偉大的事。

嗯,我很善良。

這件事也在漫長的少年時代被我當做光輝事件載入了人生史冊,渲染成英雄事迹加以宣揚。

真蠢=。=

後來,遇到不錯的男生A——

「我比較喜歡那個男生啦,蘇蘇,我真的喜歡他,好喜歡喔,你是我好朋友,你一定跟他說清楚你不喜歡他好不好。」

「——好。」看著女生B充滿期待地看著我,嘴不聽使喚快了一步。心裡在吶喊著:可是我們也沒那麼要好啊……平時也沒見你跟我聯繫……………………

再後來,遇到有好感的男生C——

「我喜歡你,也喜歡D,不過我更喜歡你。」嗯,C很坦誠嘛……

女生D單獨和我在一起的時候——

「C說他喜歡我,」D滿臉幸福地告訴我,「作為好朋友,我想把這個好消息分享給你。」

嗯,我還是不要趟這攤渾水比較好……

再再後來,喜歡的男生移情別戀。

嗯,那我還是不要糾纏了……我非常深明大義地想,於是掬了一把辛酸淚後,默默做回了鴕鳥。

再再再後來——

「什麼?他有女朋友?那他還來撩我!!!」

@#¥%……&*天了嚕我都遇到的什麼人啊!我嚇得落荒而逃,恨不得拿個枕頭砸死自己。

人心難測,我怎麼這麼蠢,就是學不會呢!

我仰天長嘯:偶買噶!這小時候當主角當得太開心,可利息也太多了吧TAT老天啊什麼時候我才能從女配翻身做主人啊TAT我這樣的人明顯活不到下一集嘛我可不想英年早逝嗚嗚嗚嗚嗚嗚~~~~(>_<)~~~~

嗯,其實這是個悲傷的故事。

奶奶奶奶奶奶的。

微信公眾號上的後記本文基於真實故事改編……改編……編……大家不要太同情我了。真的……

熱心的朋友不用再來同情我了…………

我…………也沒那麼慘……偶爾還是能噹噹女主角的。有喜歡的人,很開心喔。

感謝下之前因為我小說女主遭遇悲慘而關心我是否被「繼父虐待」等的小夥伴,謝謝關心,想說一下我家庭還是和諧幸福的,父母至今還(估計未來也)在一起-。-

最後,想說一點就是:大家看文章一定請看作者啊,不能因為文筆好就說是我寫的,那實在是太謬讚我了=( ̄▽ ̄*)=~~蟹蟹大家的認可,不過可不能把作者的功勞佔為己有~特此申明~~一定要擦亮眼睛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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