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當代藝術的什麼樣的姿勢才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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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美國大選佔據了知乎很多人的眼球,我的Time Line也頻頻被刷。

當然這個問題也刷了我的TL好幾次:

如何評價「邪教門」:John Podesta特殊食譜和Spirit Cooking(靈魂烹飪)事件? - 2016 年美國總統大選

看過某些高票答案後,我並沒有點贊,原因有二:

其一,一些高票答案的回答情緒化很嚴重,而且很多地方言之鑿鑿,而對於我來說,假如任何一篇網路文章(無論知乎內外),如果帶著強烈的感情色彩的話,我通常對其觀點會很謹慎,我更願意相信那些看起來雖然平淡,但從上到下找不到什麼邏輯瑕疵的答案。

其二,對於Marina的作品,有些我印象相當深刻,作為一名知名的當代藝術家,一些高票答案裡面的一些說法我實在無法贊同,很想寫個回答說點事實,但是一方面最近真沒精力系統的查閱資料,另一方面看了看各方評論,感覺真心不討好,但我知道在知乎上,這種答案一定會有的。

終於,前天這個問題在我的TL上出現上面所說的介紹Marina和當代藝術的答案。

如何評價「邪教門」:John Podesta特殊食譜和Spirit Cooking(靈魂烹飪)事件? - 匿名用戶的回答

令人欣喜的是,該答案得票並不低,但更讓人沮喪的是,該答案不但被踩到非常下面,而且評論區中的一些回復,讓我覺得不得不寫點什麼了。

而且答主的確帶了點個人主觀意見進來。

在這裡我不想去談有關美國政治的問題,我只想談談該如何看待當代藝術。

是的,這裡無關政治,無關美國選舉如何,甚至關於我對Marina怎麼看,我也會把它放到最後去說。

這裡只說當代藝術,從一個客觀公正的角度來說。

畢竟太多人表示無法理解或者厭惡當代藝術了,尤其是行為藝術。

在我剛入知乎時,曾經回答過一個問題,這也是我為數不多的幾個高票答案中的一個,甚至那時候我還沒有實名。

(我個人自認為對藝術理解並不如很多人專業,設計和藝術還是有區別的,還是專攻自己擅長的珠寶方面吧,但是這次我真覺得我需要為藝術說點什麼。)

這個問題在這裡,梵高和畢加索的畫為什麼貴? - 彭友城的回答,如果你是第一次看的話,請注意一下問題的修改記錄。

在這篇答案里我提到過,當代藝術的畫家,為什麼很多都擁有著非常熟練的,且大多數人所認為「正經的」、「美的」、「畫出來跟我們看到的東西一致」繪畫技巧,卻越往後越畫出一些「讓人看不懂的」、「醜陋的」甚至「不知所云」的東西來?(畢加索是最出名的典型。)

其中最重要的一個原因就是,當寫實的技法與理論完全成熟之後,人就會為此滿足么?藝術家就會為此滿足么?

當然不會,就像人類會使用火,並把火應用到了取暖、烹飪、照明等生活方面就夠了么?如果夠了就不會有熱力學以及其他相關科學產生了吧,那麼我們過得是什麼日子?

而當代藝術家們也是一樣,一方面在探尋更多的藝術表現形式,並且不再限於只是繪畫、雕塑等傳統方式,而是和很多領域交叉。

就像火的更多應用一樣,現代火的應用也會和一些其他科學技術交叉起來,現在我們用來開動汽車、發電、集中供暖、助火箭升天,同時我們不再每天用火點蠟燭油燈、點壁爐或篝火取暖、就連烹飪很多國家都接受了家裡只有電爐子這個方式。

同時熱力學和其他相關的科學揭示了火這東西更本質的一面一樣,當代藝術家們也在嘗試揭示藝術更本質的東西。

比如當你看到一幅畫或一座雕塑的時候,是什麼感染了你的情緒?是什麼讓你起了共鳴?如果找到那個更本質的東西,無需通過繪畫這個媒介,通過其他媒介甚至手段能不能達到這樣的效果?甚至有可能將這種共鳴或情緒上的感染更進一步?

是的,這就是真正的當代藝術家們在乾的事,每一件作品都是在探索和探討,包括行為藝術。

(注意我說的是真正的當代藝術家,因為我無法知曉別人在想什麼,所以我並不排除有人單純就打著博人眼球,沽名釣譽的目的,卻從不深刻考慮何為藝術。)

而藝術從來都不是一定要表達美的,美只是其中包含的一個部分,哪怕是很多非常有名的古典名畫、雕塑,很多時候其表達的都是痛苦、醜陋、噁心和骯髒的。

而例子幾乎隨手就能抓來幾個:

我不知道當你站在這尊《拉奧孔》面前,尤其是注視著拉奧孔的的那張臉的時候你能感受到什麼?

哪怕你不知道特洛伊戰爭的典故,也從不知拉奧孔是誰,你仍然能感到強烈的痛苦和絕望。

至於這個故事,請自行搜索吧。

耶穌受難的故事,無論是否信基督教大家也都知道個大概,Guido Reni的這張基督受難,我們又能從臉上看到什麼樣的情感?

這些作品真的一點負面情緒也沒有,僅僅是美么?而負面情緒真的無法帶來正面效果么?

我想你心中自有答案。

當代的作品也是一樣,尤其行為藝術,也許一些作品會引起你更強烈的負面情緒,以至於反感想逃避,其實你的感受沒錯,藝術家就是要你感受到這些,至於感受到之後你是站在那裡罵街?一走了之?還是駐足思考?甚至願意了解其更深層的含義?這都是你的選擇,藝術家並不想干擾你的思想,也無權干涉。

而當代藝術尤其是行為藝術,有些時候更要求場景環境,比如說下圖這個著名的《泉》:

往往我們在書上看到這個作品時,都是下圖這個的角度,很多沒接觸過的看的覺得不明就裡。

好在萬能的網路讓我們可以找到其他角度的圖。

我想你這次看懂了,這就是個男廁的小便池,躺著放的,因為豎著不好放,得掛牆。

而杜尚的創作過程,真真的就是從一家店裡買了它,然後簽了個「筆名」,扔進展覽——沒了。

所以你不用懷疑,這真真正正的就是個當時店裡隨便就能買到的——小便池,絕無其他。

而面對有人說他剽竊,因為這個小便池根本不是他做的,而是別人的工業設計時,杜尚是這麼解釋的:

「這件《泉》是否我親手製成,那無關緊要。是我選擇了它,選擇了一件普通生活用具,予它以新的標題,使人們從新的角度去看它,這樣它原有的實用意義就喪失殆盡,卻獲得了一個新的內容」

是的,這件作品甚至後來有人認為超越了畢加索因為他帶來很多方面的意義,而其中一個意義,也就是我上面所說的——場景

請你試想一下,假如你從沒看到過這個作品,某次參觀藝術展,看到在一堆比較「正常」的作品當中出現了一個小便池,然而這地方並不是公廁,這個小便池也沒接管子。

是展館施工人員遺漏了?

然而這上面赫然簽著一個作者名字,可能邊上還有一個標牌寫著作品名《泉》,這時你確定沒搞錯,這的確是一件作品!

之後你的內心活動和行為是怎樣的?

認真的觀看這個小便池?琢磨這個小便池能被展覽是因為線條優美,還是工藝精湛?思考《泉》到底是什麼意思?...等等各種思考。

而其實所有的思考都因為你大腦想解釋清楚「這個藝術展為什麼有TMD一個小便池在這做展品?

不管你接沒接觸過藝術,如果沒有事先告知,幾乎人人都會這麼想,這是自然的,沒什麼可奇怪的,而且杜尚的目的也達到了。

但是我們試想這個小便池規規矩矩的擺在建材店,甚至規規矩矩的裝在某男廁呢?

我們不會思考這些。

杜尚曾解釋過這個創作的目的,原文記不得了,大概意思是:

我發現了它,而且覺得它線條優美,就把他買下拎了過來,讓更多的人能注意到現代工業的美。

如果放在建材店或男廁,的確沒人思考它,但是換做藝術展這樣一個場景呢?

當然至於其他的意義,請自行翻閱網路或書籍吧,這裡不再贅述。

我只是很想說,對於當代藝術,很多要結合其展現的場景去看才能去思考,有時一張截圖、不完全的道聽途說,甚至在其中摳某些元素出來單獨定論,這是一個非常不正確的做法。

就好像一姑娘長得美,心靈也美,但是你偏找了一張她哭得面容扭曲時的照片或聽人道聽途說她哪裡丑,甚至把她一隻腳長了三根毛而且腳板心還有三顆痣無限放大,能證明她丑么?

在如何評價「邪教門」:John Podesta特殊食譜和Spirit Cooking(靈魂烹飪)事件? - 匿名用戶的回答下面的評論,有很多人認為藝術欣賞不來。

甚至還有人因為別人評論了一下自己「請去了解下藝術到底是什麼?」,而大為光火,認為這些懂點藝術的自視清高,看不起人。

其實這都是誤解,試問上面這三件作品我所做出的描述高深么?有門檻么?沒什麼大門檻對吧?

無論是否學了藝術相關的知識,你我的感受基本是一樣的,痛苦就是痛苦、奇怪就是奇怪,我們大家都一樣!這已經足矣了。

回頭再說說前面所說的回答下面,關於一些人對Marina的看法展開來的:

一、如果我看到一件藝術作品覺得不適、反感或者不當的地方,是否可以表達不適或提出批評?

答案是肯定的,一件藝術品被做出來,與準備接受讚賞一樣,同時早就做好了被批判的準備。

但是蓋棺定論試的和扣帽子這種方式不叫批評,也不叫批判!

同時就像上面所說,當代藝術一定程度的考慮場景和環境是必要的,身處在不同場景,很可能感受不同,如果你準備批判也請理性的將這些考慮進去。

比如這篇文章題圖裡Marina的那個行為藝術,親眼看過和一張靜態照片那是絕對的兩個感受。

(該作品能獲得大獎並不是沒理由的,並不是全球的藝術獎項都跟天朝一樣內幕多多,內定多多的。)

二、然而當代藝術品是否存在這樣那樣的問題?尤其是行為藝術?

答案是肯定的。

先不說前面有些人的確希望出名運用了些炒作手段,比如作品拍出高價,轉頭拍賣會結束,把錢又還給了拍下作品的托,這事真有!(著實不地道,而且我們無法判定在他內心中,研究藝術和沽名釣譽到底哪個比重大。)

就說那些行為藝術家乾的事,有公眾場所赤身裸體結果因有傷風化被抓的,也有因想把整個雪山染上色,結果以涉嫌污染環境被逮捕的...千奇百怪五花八門,涉嫌觸犯法律的行為藝術家數不完。

雖然我忘記他們最後都被如何判決的,有罪還是無罪,但是如果說法律是道德最後的底線的話,藝術雖然可以遊走在道德與法律之間的地帶,但絕不能突破法律的這條線的。

違法就是違法!

但是是否違法,則由執法機關根據事實證據以及法律來判定,而不是一個一個片段,一個一個疑似就可以認定了的。

再提題圖裡面Marina那個行為藝術,有人評論弄了那麼多骨頭,造成無謂的殺生,這人就是邪惡的。

先不說大部分都是模型,就算全部是真動物骨頭,屠宰場可以一買一大把,觸犯什麼法律了?如果你把愛狗人士那套拿出來,那也只是道德上的譴責,對於道德每個人的標準不同,但是一個國家法律是統一的。

還有人評論她戴了逆十字架的項鏈,在行為藝術里畫了崇拜惡魔的符號等。

我想說我曾經犯中二病的年紀的時候也帶過類似的飾品,甚至中二到指頭破了順道在紙上用血畫過一個動畫里出現過的五芒星魔法陣(心想著沒準能召喚出什麼玩意),當然現在覺得又傻又土的可以。

愛表現叛逆,愛博人眼球,這是中二病甚至說青春期的通病,相信會有不少人干過類似的事情(希望沒我那麼傻),但是你們也要給這些人群上綱上線的說是邪教么?或者因為我有這麼個黑歷史,我就成邪教徒了?這構不成證據鏈啊,我可是堂堂正正的飛面神教教徒,RAmen!

所以說是否涉及邪教,我們也要等更多的證據。

至於有人說她公共場所虐童言論,作為公眾人物,這是不應該,但也僅僅是道德上的。跟別人吵架說「信不信老子滅了你。」的人還少啊?統統按殺人罪?

但這絕對不是洗地,知乎上的法律工作者和警察叔叔普及了這麼多年,有沒有罪,看法律,看直接證據,而法律和證據上並不是我們能操心的。

如果最後真有證據證明她與邪教有關,與虐童有關,並最後判決有罪,我絕對支持。

但在這之前,等待消息的同時,我們姑且看著,自己不是執法者,且沒有一手證據,現在就扣帽子定罪沒什麼意義。

最後還是要強調下,我這篇文章其實最更想說的是,當代藝術欣賞,甚至藝術欣賞真沒你們想得那麼高門檻。

而且你們第一印象所感受的與學過藝術的人所感受到的並沒區別。

至於之後的反應,取決於你的道德觀、知識面涵蓋哪些區域、文化素養、當時的心情、處理事情的態度、思考的慣有方式、對某些感覺的敏感程度甚至當時吃沒吃飯、今天有沒有和人拌嘴等一堆因素。

就算學過藝術的人,每個人的感受和看法是不同的,我們可以相互討論,甚至批判,但是蓋棺定論,直接扣帽子,不允許他人有其他的感受,這種人還能指望別人給你講自己的感受或講道理那絕對沒戲,因為他們不接受其他人有其他不同的看法。

在那個答案下,所有反對評論里我最欣賞的就是@楊聞禮 所評論的,她對Marina的行為藝術表示了非常的反感,尤其是題圖裡的那張,但是所有沒有一句在武斷的扣帽子,僅僅表示反感。

其中有一條評論我不用翻都記憶深刻,在評論中她對那堆骨頭或者其他行為藝術家當眾拉屎這種行為藝術對公共衛生的會造成影響表示擔心,當我點進她的主頁我立刻就能理解了,因為她是名醫生,我家也有從事醫療方面的親戚,我估計這些行為藝術放在我那親戚面前,也是同樣的態度。

對於這種批評和理性的表示反感,無論是創作作品的藝術家,還是作品本身,甚至旁人來說都是能夠接受的,很多我們現在公認的藝術名作也都是在這樣或那樣的爭議當中最後大浪淘沙留下來的。

我們也可以隨便對藝術作品發表感覺「噁心」,看起來「邪惡」之類的評價,這些都無所謂。

但是在沒有明確依據的情況下就站好隊認為其有罪或無罪的並且聽不進任何反對聲音的評論,我想問你是該案的人證么?你是該案的檢方么?你是該案的法官么?你是負責該案的警察么?你是法律么?還是你自認為你是這世界上的終極法則?

我至少不是上述的這些身份,我還在認真思考我是誰,從哪來,到哪去...

PS:如果看了這篇文章,讓你對藝術鑒賞有了信心,真心推薦一本好書.

貢布里希所寫的《藝術的故事》,雖然這本書不算太便宜,但你拿到手看進去絕對覺得物超所值,而且絕對沒什麼太高的門檻

在這之後如果你想更多地了解藝術的發展,以及藝術家是怎麼思考的,同樣推薦看看貢布里希寫的《藝術與錯覺》,當然會比上一本略枯燥,自己看情況定。

===========================2016年11月10日更新==========================

一位知友在如何評價「邪教門」:John Podesta特殊食譜和Spirit Cooking(靈魂烹飪)事件? - 匿名用戶的回答下的一個評論給我帶來了一個新的切入點,我想這個切入點如果解釋藝術與犯罪之間的關係,以及看起來誇張噁心的一些行為藝術和藝術行為是否就真的是一無是處。

於是我打算把我對他評論回復的一些話全部說貼出來

這位知友在這個答案下是這樣說的:

最讓我側目和引起我思考的就是這個身份,點進去個人頁面可以看到該知友的專業是「臨床醫學」,而標明的單位更是我國醫學人才匯聚的北京協和醫院。

此時我的心是難受的,不亞於看到一件讓我痛苦的藝術作品,不過當藝術和醫學走在一起,很多事情更容易說明藝術是藝術,犯罪是犯罪,而一個犯罪的藝術家同時是罪犯也是藝術家,並不矛盾。

事實上除了醫學行業外,很多行業也能挖出來不少類似的藝術家兼罪犯做出的貢獻。

當時聲稱那些刨墳的藝術家是邪教的人,也不能理解這些藝術上的探尋為今天做出了深遠的貢獻,而且的確嚴重觸動了當時的道德底線——當時的法律。

一些較新的當代藝術是否做出了對人類社會深遠影響,需要時間的沉澱才能看得出來,沒有影響者,被大浪淘沙一樣被人遺忘。

而一個人是否犯罪,則在當下法律機關有明確證據就可以認定。

所以兩者不衝突,不要因為犯罪而仇視藝術,更不要因為看起來好像是犯罪來仇視藝術。

讓藝術歸於時間去評判,而犯罪交給現在的法官來評判!

===========================最後是個扒皮打臉時間==========================

某位在上面那個答案下是如此評論的,對這種拉上藝術泰斗來狐假虎威誤導大眾的,我實在不能忍:

剛好我手上有《藝術與故事》這本書(事實上哪個和藝術沾邊的人手裡沒有這本書呢?)

讓我們看看這本書開篇第一頁貢布里希是怎麼寫的吧:

順便看完全頁導論,有表示這種意思么?

至於該人後面怎麼混淆概念顛倒黑白,在評論下面有一通撕逼,隨便欣賞隨便評論,熟悉那些混淆概念伎倆的,自會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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