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女性犯罪嫌疑人戴重型腳鐐是否有必要?
曾經,本人在醫院見到了一名戴著手銬、重鐐的女性犯罪嫌疑人,在一名女警的監管下正在等待挂號。之所以說是嫌疑人,是因為她上身穿的黃色馬甲。雖然腳鐐在一些國家屬於已廢除的戒具,但給一些案情重大,有傷人或自殘傾向,有逃跑可能的犯罪嫌疑人戴腳鐐,也是可以理解的。但這個情景在腦海中一直揮之不去,清秀的面龐、單薄的身子、冰冷沉重的腳鐐,形成了強烈的視覺衝擊,也深深刺痛了內心。
凡事都要有個理由,給女性犯罪嫌疑人戴腳鐐究竟是否有必要?個人認為值得商榷,原因如下:1. 女性體力通常較弱,逃跑的可能性較低,人戴著手銬已經很難跑快,因此,手銬基本可以達到預防逃跑的目的,腳鐐的必要性不大。2. 即使腳鐐是必須的,有沒有必要戴非常重的?如果說考慮到男女平等,那麼,男女平等是否有必要在這個問題上堅持?如果說看守所採購的腳鐐是均碼,那麼男女身材本就不同,腳腕、步伐都不一樣,均碼也說不過去。再說,《公安部關於看守所使用戒具問題的通知》中提到,腳鐐的最大重量不得超過5kg。要知道,5kg對於一名正常女性來說,已經是非常重了,尚不提此通知在現實中也未必執行得很到位。3. 涉及案情重大的嫌疑人或一審已被判處死刑的,好像是腳鐐不離身。而女性出於各種原因,很需要自己照顧自己,需要身體的自由,24小時戴腳鐐使這些原本輕而易舉的事情都成了難題或奢望。4. 腳鐐是鋼鐵製成的,長時間佩戴會磨破腳腕。冬天很冷,據說半夜能把人凍醒,夏天又容易被汗液腐蝕,引起皮膚瘙癢,容易被撓破、感染。這些是生理的折磨。
5. 戴腳鐐走路,會發出很大的聲響,讓周圍的人投來異樣的目光,讓自己暴露於眾目睽睽之下,越是想快步離開,就越是會叮噹作響,令人羞愧難當。而且,犯罪嫌疑人畢竟還沒有定罪,戴上了腳鐐等同於提前判決此人有罪。讓人無比絕望,這在一些新聞報道中可以見到或聽到。這些是心理的折磨。這是本人的一些疑問和想法。期待大家的看法。
是這樣的我只是想補充問下,萬一押解她的警察更清秀怎麼辦,樓主會不會有選擇困難症?
不要按常理判斷人在求生時爆發的力量。
院里曾經執行過一個死刑犯,要將他從看守所押解至刑場。那個罪犯在要被上法繩時突然瘋狂掙紮起來,在戴著全套戒具的情況下撞飛三個法警試圖逃生。然後武警、法警、檢察官、法官一起上,8個大男人將他四肢按住,拖倒在地,然後壓上去。死刑犯繼續掙扎,就像鍋里的螃蟹頂鍋蓋一樣試圖頂翻上面的人。掙扎持續了1個小時,他才慢慢的癱軟下來,然後嚎啕大哭。據當時在場的同事說,8個男人都已經快脫力了,也不知道他哪來的的那麼大力氣。
所以說,當人處在那個環境的時候,是有可能超越生理極限的。如果不充分考慮到這一點,做好足夠的措施,那麼很可能出現新的悲劇。在7星級酒店用餐結束,帥氣如王子的服務生端來一盤甜點,全國首富千金冰晶淚蝶·戀雪·R·殤紫雪麗莎·薇雅拉小姐看著盤中的點心,紫色的眼眸中透出厭惡:「這是什麼東西?上面竟然還印了一個管道工,實在太噁心了!」服務生微微欠身解釋道:「小姐,這東西叫超級瑪麗酥。」
社會穩定運行需要的不是「全面合理」,而是低成本的「普適性」。
我想這個問題的初衷是好的,是為了關注女性囚犯的權益。但是題主的問題是想的太「美好」了。就連美國現在也只把鐐銬的問題延伸至「懷孕的女性囚犯」上面,並且一直都存在爭議。
Disturbing Report Finds New Yorks Female Prisoners Illegally Shackled During Labor按照維基百科的數據,美國50個州和兩個特區中,只有18個州限制了鐐銬對懷孕的女性囚犯的使用。剩下的州基本上沒有任何限制,哪怕對懷孕的女性囚犯仍然戒備森嚴,並引發了很多爭議性的問題。
http://en.wikipedia.org/wiki/Incarceration_of_women_in_the_United_States考慮到我國的國情,一般而言,針對懷孕的女性囚犯一般的處理還是比較人道的,法國發生過的女性囚犯不得不戴著腳鐐生孩子的新聞。而針對非懷孕的,成年的女性囚犯,至少美國沒有任何特殊的照顧手段。看那麼多批評題主的,確實有點狠。但是,題主你自己想想,你光說你覺得戴腳鐐看起來如何如何不好,你想過戴腳鐐的必要性嗎?兩者相較,究竟怎麼做才能更好地維護法律的尊嚴,維護絕大多數守法公民的權益呢?
啊,這個殘酷的世界,瘦姑娘就是犯重罪都有路人給喊冤叫屈,胖姑娘真是沒活路了…不說了減肥去了
還好題主看到的女罪犯不是100公斤級的摔跤運動員啊,不然題主要求把腳鏈加粗加量不加價,可就害苦其他女罪犯了。
如果是個嬌小可人的萌女警帶著個面目猙獰五大三粗一副隨時可能爆發侵犯她的漢子出現在題主面前題主是不是要建議給男犯罪嫌疑人戴貞操鎖? (;一_一)
1.「腳鐐根據不同的角度分類不同。根據重量的不同可以分為重鐐和輕鐐;根據適用的犯人不同分為普通腳鐐和死囚腳鐐;根據固定鐐環方法不同分為腳銬,警用腳鐐和監獄用鉚釘式腳鐐。」
2. 安全問題不能忽視,以前偷偷打開腳鐐鎖逃跑的案例也有存在,那就更別說沒腳鐐了。
3. 身體嬌弱不等於內心柔弱。現在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是法制,罪罰相當。憑一個人的外表嬌弱程度私人訂製拘役條例不只是笑談,還是對法律的無視和不尊重。4. 你說女性那些「某些原因」需要照顧自己,需要自由,請問你能列舉出實例嗎?男性犯人不需要自己照顧自己?你意思是男性犯人都有保姆陪著?是啊是啊,不僅僅是腳鐐,包括手銬、陰暗狹小的牢房、沉重的勞改乃至監禁的可怕期限都是對女性嬌弱身軀的摧殘,護花之心綻放的你想伸手挽救她們的肉體……
但是她們活該,罪有應得,法律體系會越來越健全,犯法的人會得到嚴懲,痛苦就是社會給Ta們最正確的教育,這樣的話「懲戒」這個詞才會讓人瞭然於心,也只有這樣正義才能伸張。
如果在監獄內人道主義帶來的享受甚至遠超貧困階層的人們,這個社會的犯罪率會怎樣呢?你去找找歐洲和北美某些地區對犯人的優待政策和民眾的抱怨吧,站姿放低做個凡人挺好,別沒事掛在天上,好煩啊。個人比較認可@Alkaid的答案,感覺比認為題主聖母心泛濫更有深度啊。 題主覺得女犯逃跑可能比較低,是的我也是這麼想當然的,但你需要算一算因不帶腳銬女犯逃跑造成不必要的社會困擾對應的風險,與額外多用一副腳銬的成本相比,如果我是決策者,我選擇用腳銬。你覺得這很難算嗎?是的我也不會算,要做個實驗試試全國上下女犯不帶腳銬到底增加了多少逃跑危害社會的機會嗎?要建個模型嗎?如果我是決策者,不幹,太煩,不值,何況你不能指望真正的決策者個個會這麼想,如果我是決策者,要向上下級講清這個道理,不幹,太煩,大家會覺得我讀書讀傻了。 題主覺得弱女子戴重銬不合理,要合理的話,只能根據不同身材定銬尺寸,不同尺寸的銬導致的強度差異,同樣的身材不一定是同樣的體力,要根據不同的身體素質選銬,又輕又結實,那就得鈦合金了,不過鈦合金太貴。用碳纖維吧,完了連我個良民都不捨得買碳素羽毛球拍。。。。 到目前為止,已經出現了要評估嫌犯體能,警察叔叔有得忙了。製作腳銬需要不同尺寸的模具增加了生產的更高的工藝成本的問題。以及是否需要重新選材的問題,如果要重新制定手銬的國家標準,改造生產線以及在全國範圍強制推廣的人力成本等等的成本究竟值不值呢?
哦對了腳銬聲音大,女犯會感到丟臉,我們到底是改變腳銬的鏈式結構呢(返回上面的討論),還是做聲音屏蔽呢?還是給女犯配代步的那種輪子呢?還是交女犯走太空步呢?好像都挺難的,我太傻了想不出啥好辦法。
如果女犯真的不戴腳銬了,廣大男犯何以服氣,對改做法的批評聲撲面而來,又要安撫民心了,又要派宣傳員去講解為何要這麼做了(女犯不戴腳銬好處多啊!),又要危機公關了,微博上又吵起來了,管理員又要去審一些違禁發言了。好了全國人民開始懷疑制定法律的人是不是腦子進水了,各大媒體派系又開始撕逼了。 腦洞略大望見諒,只是想說明,一個更好更合理的做法能否產生,要考慮到社會當時生產力水平,也就是要考慮經濟性,成本與換取的價值是否相當,否則盲目追求完美的讓世界更美好的做法,只會招致混亂與效率低下,世界,國家的發展是循序漸進的,或許有一天由於生產力上去了,更人性化的腳銬(首先得是不虧本的)出現了,或者法律更完備了,這些細節也會逐漸完善,但目前急不得,凡事要講輕重緩急,現在急不得嘛~本人在醫院見到了一名戴著手銬、重鐐的女性犯罪嫌疑人,在一名女警的監管下正在等待挂號。之所以說是嫌疑人,是因為她上身穿的黃色馬甲。雖然腳鐐在一些國家屬於已廢除的戒具,但給一些案情重大,有傷人或自殘傾向,有逃跑可能的犯罪嫌疑人戴腳鐐,也是可以理解的。但這個情景在腦海中一直揮之不去,清秀的面龐、單薄的身子、冰冷沉重的腳鐐,形成了強烈的視覺衝擊,也深深刺痛了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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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嗎,一般初嫖的嫖客挑小姐的時候,也是你這個眼神的——清秀的面龐,單薄的身子,澄澈的眼眸,如何墜落入風塵之中?一定是有什麼隱情,我要救她!PS:題主這是明擺著的性別歧視,不是什麼性別平等。男人們的戰慄-美國兇狠女殺手系列 戳左邊天涯傳送門感受一下。原文中這句話把我著著實實笑暈了:「女性不僅在罪犯數量方面當仁不讓,在犯罪中的作用和行動方面,女士們的謀略和行為也稱得上是多才多藝、可圈可點。在披露出來的刑事案件中其爆發力和創造力屢創新高,切切實實地頂起了犯罪領域的半邊天。」一聲嘆息:世界果然還是看臉的。
題主你好。
我不懂法律上面的問題,樓上那麼多答主都跟你說了很多,我就不重複了。這樣吧,我講一個故事,供你參考。那個時候,我在讀高三,再過一兩個月,就是高考。
當時我參加了一個微博上的活動,獎品是一個外面買不到的馬克杯,附送一些貼紙和銘牌。因為學校規定,學生的包裹,門衛有權拒收,而且白天家裡沒人,所以我寫的地址是家裡開的店鋪。星期四,微博君說,獎品都已經全部寄出了。星期五,我從學校離開。做活動的那家公司,我是認識的,同時也認識那個微博君(有必要說明一下,活動不存在作弊這種事。參加活動的人數本來就少,跟直接送沒區別,只是走了一個流程而已)。他們公司的包裹,我收了好幾次了。他們平常的業務往來包裹,全部用順豐快遞,公司按月結算。這次的快遞,用的也是順豐。我到了店裡,我問,寄來的東西呢?
我媽說了一句:「被小偷偷了。」我當時很憤怒。「什麼樣的小偷還會偷這樣沒法換錢的禮品?」我媽說,真的是小偷偷的。當時的快遞員送來快遞的時候,我媽正好要出門。因為回來的時間比較短,乾脆就不鎖門了,沒想過會有人來偷東西。我去問了清潔工,他們說沒有看到過,垃圾箱里也沒有看到過。我當時氣不過,就說吵著要去看監控。我媽說,「不就是一個杯子嘛,買一個給你就是了。」我當然不同意了。「買一個?這杯子在外面根本就買不到,怎麼賠都不是那個杯子。」因為我媽跟我吵不過,這時候,我媽帶著我去監控室。我獨自一個人在監控室里一點一點地看監控。因為監控的像素並不是很高,只能看一個大概,我無法確定是不是有人來偷東西。我跟監控室的保安說了一聲「謝謝」,離開了監控室。隨後,我報了警。警察趕到的時候,我媽非常驚訝,一個勁地跟前來的警察說,「小事情小事情,沒事的,你們回去好了。」
我當時不知怎麼,想說的話都被噎回去了。回到了家裡,吃完飯,我媽說了實情,之後還說了一堆道理。「其實沒有小偷,是那個快遞員把快遞弄丟了。他說,他才上班幾個月,如果被投訴了,他就要丟飯碗了。我還跟他說,『這個東西是我兒子的,我知道我兒子是什麼脾氣。這事情就算了,你先回去吧。』……」現在想想,這種事情不能算誒。一家全國做得最好的快遞公司,絕對不能發生這種事情啊。但是,我當時哭了,真的。我不知道是因為可憐那個快遞員,還是因為我媽而哭的。而且,我還著了魔地,給微博君發私信,說我沒收到東西,是快遞員弄丟了,原諒吧。我媽那個時候還要嚇我:「如果你把實話跟他們說了,小心(寄件方)那邊起訴你。」後來我才知道,我媽跟那個快遞員說,這件事情就算了,下次注意,就當什麼事情都沒有發生過一樣。而且,我媽在快遞單上簽字了,就像快遞被正常簽收了那樣。我媽就拿著這一點,提醒我,當心我被起訴。那個周末過了之後的星期一,我媽給我發簡訊,說快遞公司打電話過來,因為對方公司向快遞公司投訴了。我回復簡訊:「投訴得好。那是我的東西,怎麼可以隨便替我做主?這件事情考慮過我的感受嗎?……」之後我還回復了一大堆東西。那時候,我徹底想通了。
對,投訴得好。別說我對長輩不敬,該分清楚的事情就應該分清楚,不是因為你是長輩就可以不講理。最後,微博君為我重新發了一份禮物。之後,無論我怎麼說,就是無法跟我媽說通。算了,懶得說通了,反正我就知道一句話,「不要臉則無敵」。我媽又不是沒有用過這一招來辦事。呼……
一提到這事情,即使過去了好幾年,我依然來氣。題主,我想告訴你,你今天看到這個妹子,覺得她的氣質無法和監獄裡的犯人相匹配,我完全可以理解。但是,如果那個妹子因為某件事跟你有仇,想要追殺你。幸好你只是受到了一點輕傷,而她被警察帶走,這時候,你還有一點憐憫之心嗎?因為我經歷過這樣的心路歷程,在此想跟題主說,如果你能換一個角度來看待這個問題,你就絕對不會這麼想了。按題主的邏輯,這種體型的犯罪嫌疑人連手銬都不用帶了。求摺疊
你跟他講法律,他和你講人情————如果沒有法律,像題主這麼心地善良的好人應該都被心狠手辣的壞人消滅了吧。
犯罪嫌疑人離開監管區域都必須有嚴格的控制手段。不能因為看上去柔弱就可以放鬆警戒。因為醫院是人員密集且公開的公眾場所
無論是腳鐐還是手銬,都不是戴一輩子的,當回到看守所之類的地方,自然會取下來。
戴這種東西,是為了防止逃跑。萬一嫌疑人逃跑怎麼辦?
而且這東西也不是無上限的大,你自己也說了五公斤而已。
五公斤也就是比你在超市買的五升裝食用油重一點而已,你見過非老弱病殘的成年人,單手提不動那種油的嗎?
嫌疑人還是用雙腳,要知道腳的力氣遠大於手天了嚕!
萬一看守清秀女孩子的獄警是一個萌妹子,這可怎麼辦?究竟讓誰死?好難選擇啊!!!樓主確實可能是從小到大沒見過剽悍的女人,雖然你從統計學家角度感覺女人比較柔弱,但是一般犯罪分子可不是一般人,在他們的圈子裡不論男女,心狠手辣而且能力高超的傢伙一把一把的,假如男犯人圈裡有20%這樣的人,女犯人圈裡少算點恐怕也有5%,這對於幹警的生命也是很重大的威脅。
其次,你換個方式想,女犯人一般是由女警看管的,如果你覺得女犯人「一般而言」比男犯人柔弱,那順著這個思路,女警是不是也「一般而言」比男警察柔弱,更需要安全保護的環境呢。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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