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個警察或者人民的公僕,你做過哪些違心的事情?
一老太太,職業上訪戶,我還在上初中的時候就經常看見她來市委大院里鬧(我住在裡面),當時挺同情的,每次見到我都在心中大罵政府王八蛋,把個老人擋在大門口不讓進,一把鼻涕一把淚的沒人管。我爸嘿嘿一笑說小子你還太嫩,以後你就明白了。在今後漫長的歲月中,我看到了如下幾幕:
1.一次開人代會,她又來上訪,保安攔著不讓進,她跳上停車場的車頂上挨個踩,跳著腳大罵了快一個小時,十幾輛車頂讓踩得坑坑窪窪,常委們散了會看著簡直哭笑不得,最後找來四條壯漢給端著出去了2.童鞋的爸爸,轉任主管信訪的政府副秘書長(軍轉幹部,性子烈,小時候不用喊,腦袋才從陽台伸出來,童鞋玩的再瘋也立馬得乖乖回家),有一次接她的訪,笑臉相迎的被她罵了一個多小時,臉上被吐口痰還被指甲撓,肚子被老太太的竹棍捅了好幾下,硬是一聲不吭,沒叫保安,親自把她送走。因為此事,這叔叔從此在市委主要領導心裡掛了號了,信訪工作非他莫屬,辭都辭不掉。。。3.老太太年紀越來越大了,已經跳不動車頂了。但每次上訪手裡那根長竹竿是必帶武器,這次輪到政法委副書記倒霉了,美女姐姐是省委組織部下派鍛煉的幹部,復旦碩士,長的很溫婉,耐心和氣的聽著她破口問候母姓先人(根本插不上話,倒的水也被打翻),然後被突然一棍子掃到了小腿背面(美女穿著裙裝),要是沒人扶著差一點就跪在她面前了,小腿上一大條紅印子,我扶她起來的時候,看見的是緊咬著嘴唇,眼角的淚花,臉上被水弄花的淡妝,以及一臉的委屈。原來我一直不明白到底是何等的深仇大恨導致她每次上訪都是抱著有去無回的決心,後來才知道,原來她的老伴在修水庫的時候被炸藥炸飛的石塊擊中身亡。當時政府按照所有能撫恤的條件都給與了撫恤,每一項都合理合法。但年代久遠,老太越想越覺得自己虧,於是乎市委市政府就成了她兌現支票的場所,什麼規章制度法律法規的她不管,反正人死了你們就得賠!家裡分地覺得分少了、牛死了要買新的、孫子要找工作、兒媳婦要辦低保。。。。反正冤有頭債有主出門左轉是政府。
現在問題來了,辦,不符合規定。不辦,一個老人,怪可憐的。。。。。我覺得先在很多公共資源,就是被這樣莫名其妙的綁架了,最後矛盾一股腦推給政府官員,刁民是存在的,並且樂於在這樣的矛盾中扮可憐而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反正最後的矛頭,都指向政府。在她無數次的上訪中,雖然身邊都有保安、警察,但我可以保證,沒有任何一個人動她一個汗毛,每次都是看著她發泄完然後悻悻離去,在這一系列事件里,我覺得每一個官員、公務員甚至保安,都是忠於職守的,使得國家和個人的利益都得以保全,甚至是自己承受所有的委屈。
我不怕別人說我是五毛為政府評功擺好,我只記得我小的時候那個叔叔很愛笑,和喜歡和我玩,出任信訪局長後,失眠、健忘、抑鬱、謝了頂,後來見到他,沉默了很多。我現在能明白他們當時心裡到底有多違心了。警察是一份需要付出感情的職業,只是沒有人願意站在人道的立場上看待我們。——《機動部隊·絕路》
做過,違心,用這個詞根本無法描述我當時以及現在的心情。
每逢年底某市處於維穩考慮都有一批拘留指標分攤到每個中隊。由於警種的關係我們只能抓酒駕、三輪車的無證駕駛。這些年讓我良心備受譴責是第二種。他們生活在社會的底層,在東北的冬天裡,在太空一片黑暗的時刻開始了一天的工作。用三輪車運送水果、蔬菜,收入不多卻真正稱的上是辛苦錢。
在年根抓到他們,送入看守所。一位臨近退休的老同事在我們抓到他們其中一位的時候,眼圈都紅了。城市很小在送一位老人進入看守所的時候,在大鐵門外有人叫出了我的名字,這位老人的兒子是我小學時同班同學。很多年沒見仍然會想起在一起上學的片段。可以說這件事直接決定了我決定辭掉那份工作,在這件事之後我再也沒抓過一個人。希望我同學的父親一切都好。看到這個突然想說說自己親身的例子,我出生在一個煤礦城市的郊區,村子裡面的土地被煤礦佔了,當然煤礦是國有的大煤礦,所佔的土地也是給過賠償款的,但是請大家不要一聽到賠償款就想到暴發戶,其實並沒有多少錢,他們沒了土地,沒有穩定的收入,在我們那裡老人最常說的一句話就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大家都會去附近的礦山上面撿煤炭,然後賣了過活,我們自己從來都是會用「撿或者拾」來形容我們的行為,其實就是偷。偷國家礦里堆在矸石山上的煤炭,然後就會有礦裡面的一些治安人員來驅趕我們,我以前很討厭或者說是憎恨他們,覺得我們都很窮,我們沒有做錯,後來長大了才覺得雖然很多農民的確很可憐,但是我們去矸石山上」偷「煤炭確實錯了,還有一個哥哥扒沒車腿被壓斷,後來截肢了,我不知道該說些什麼,生活窮困,國家民政部門社保部門應該多做些事,但是和你們這些管理治安的沒有關係,你們的職責就應該不讓國家或者別人的財產受到損害,而且這些行為的本身其實很危險,在煤矸石山上面很容易就摔傷,當時沒有多少人館的時候像我當時就是十歲不到的小姑娘,還有七十多歲的老太太都會去上面撿煤炭,真的很危險。
換個理由搜集公務人員的黑材料,各大媒體又有東西可黑了
不想給自己找麻煩,修改了答案。望理解。可以說在公務員的實權崗位基本上都做過違心的。
「你做了幾年記者?」他喝了口啤酒。
「兩年吧」我停下筷子,看看他。「有什麼心得?」「心得?」「嗯,心得。」「我看過所有的人的死法,看完死人以後我還可以吃飯,哪怕她是冤死的,我都沒什麼感覺。」這算昧良心嗎?
你們要問我記者工作生涯上的昧良心的事,對不起,我不想聊這個。
因為聊不完。我現在有良心嗎?那東西能吃嗎?不能吃的,我都丟了,要不我怎麼可能做遊戲運營和發行。大家別上當,這是紀委的釣魚帖!
拱北口岸攜帶物檢驗檢疫查驗,十個人裡面大概有九個說我不知道要查別收了好不好;六個說你們這是坑人的;四個罵罵咧咧;三個說這是我重病在床的爺爺奶奶外婆外公要吃的東西;一個說你們就會欺負老百姓。我只是打份工而已。
不是執法人員,沒辦法回答問題,只是對題主這段經歷有些不同的看法。說重點,我看了半天,沒看明白題主這案子辦的哪點不道德了……
犯錯就應該被處罰,何況也不重,罰過相抵,一沒暴力執法,二沒刑訊逼供,合情合理合法。處罰不是目的,為的是杜絕這種行為。這次是麥田裡放羊,損失不明顯,假如這回不處罰,下回那老人家的羊就有可能弄壞了試驗田或者實驗大棚,造成嚴重,甚至不可挽回的後果,到時罰他多少錢都挽回不了吧?這案例的警示是要做好普法教育和社會保障機制,題主的處理並無不當。作為一個基層小稅吏,悲劇得從入職就在干行政、干政工,做著各種費心費腦費精力卻沒大用處的工作,連違心的機會都沒有。從小處講,每天累得跟狗一樣,常年基本沒有在下班時間後一小時之內下過班,覺得對得起自己的工資。但從大處講,這些工作有必要存在嗎,唉。
沒有。題主這件事你做的沒有錯,大爺的悲劇不是你造成的,涉及的話題比較大,不過多談論。作為執法者,就是要貫徹法律實施和維護法律運行。當你以一名執法者身份出現的時候,應該想到的是這些。你可以在不是執法者身份出現的時候提供幫助,但是不能在執法時越過法律同情心泛濫。
我是一名大學生村官,因為平時村裡沒什麼事情,所以基本上都在鎮政府里上班,應該也算半個人民公僕吧。
我在鎮政府的日常工作就是接待人民群眾來訪。在接待群眾來訪的過程中,也是見識到了形形色色的人和各種瑣碎的事情。在這樣的一個工作環境下,由於自己的職責所在,所做的事情難免會有違心的時候,這也是讓人非常無奈的地方。
1、我們這邊有個老太太,因為20多年前(90年代初)的一起漁船糾紛案,不停地上訪。這起案件發生的時候,市裡的中級人民法院已經做出了終審判決,可是她對此仍然不服,常年累月到北京上訪、故意地非訪。根據信訪事項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的原則,領導安排我多次到北京將她帶回家(並不是截訪)。最後,像中國其它很多地方一樣花錢買平安。。。。。。
2、去年我們辦公室領導接訪的時候,對一起鄰里糾紛進行調解(好像信訪辦是萬能的哈哈)。我們領導對此也下了很多功夫,對雙方進行多次調解,然並卵。之後有一次,其中一方又來找到我們領導,並偷偷地錄音攝像,在此過程中不斷地用誘導性話語刺激、激怒領導。事後斷章取義的將視頻錄音發布到網上,導致我們領導受到處分。哦,忘記說了,錄音的那個人立志成為專業上訪戶,幫別人上訪掙錢。我不知道是不是這樣的事情多了讓我們變得不敢「說話」了,變得「違心」了。
3、每次接待群眾來訪,我都會機械般的記錄他們所反映的問題,然後告知他們「你反映的問題都已經記錄下來,我們會向領導彙報,你先回去等消息,進行調查處理」。然後我會整理成電子稿拿給分管領導,讓領導批示,交給相關負責人。
可是,當上訪人在家裡等不到之後,會再次來到信訪辦。這個時候,我覺得是我最尷尬的時候,也是讓我感覺到最無奈和違心的時候。因為我們這邊也沒有拿到相關的處理結果,我們無法給上訪人一個明確的答覆。每當這個時候,我會告知他們「你的這個事情領導正在調查處理,等有了結果我會第一時間通知你,再等等吧」。真的好尷尬和無奈。
當他們一次又一次來到這裡,我們一次又一次讓他們回去等消息,我看到了他們無奈和失望的眼神足以殺死一個人,足以讓我羞愧難當,可是,我又能做什麼呢,我只能盡我最大的努力不斷地跟領導一次又一次反饋。(也許並不是所有的事情都會有解決的時候)
中國的法制道路任重而道遠,要老百姓轉變從人治到法治的觀念還有很長的路要走。由於自己的局限性,違心真的在所難免,只希望在自己力所能及的範圍內不留遺憾,做好事,做實事。南方某省工作一年的派出所刑偵民警答一個。單位有打假指標,派出所力量有限,找了一個賣盜版碟的案子來辦。查獲的時候是下午,做完筆錄是晚上交不了取保金,對方沒有任何關係,兄弟們趕指標已經無力晚上看人,斟酌之下還是把他送看守所羈押。第二天去提訊,嫌疑人一個堂堂大男人竟然跪在地上猛磕頭,眼淚成行,原話是「我求求你把我放出去,我真的受不了了」我可以想像得出這麼一個如此老實的人在看守所一夜受到了怎樣的待遇。把他扶起來,簡單履行完手續,走人,目的是想趕緊回去辦手續放人。回到單位,問領導意見,領導說先留著,下午跟我去踩點。我本來想為他爭取一下,但轉念一想這樣的人多了況且又沒有違反程序,我一個新人還是服從命令為上。踩點耗了一個下午,第二天趕緊去辦手續,連續負責審批取保的領導,「我在開會,有什麼事下午再說」;下午:「你的案什麼時候到期?明天呀,那明天再說,我下午忙著呢」第三天,一上班就是去找領導簽字,辦完手續交完錢已經臨近中午,看守所已下班(除收押外)。下午趕緊讓嫌疑人的老婆跟著去放人,嫌疑人即將離開辦公室時單膝跪地、作揖高呼「謝謝領導!」我驚嘆三天之內這個老實的男人究竟受過多少侮辱人格的待遇。我沉默著把人帶走,當看守所大門打開,守在門外的女人一把撲到他男人身上,兩夫妻竟然抱頭痛哭!我無法不動容,趕緊上車,掉頭就走。這個畫面太凄涼,不敢多看,但是就是這麼地看了一眼,就已經深深地刻在腦海里,估計一輩子都抹不去。從此,能不去放人我都不去了。後來我想了一番,其實我可以為他爭取早點放出來的,也沒有違反程序。第二件事,一中年人買了一台磨碼摩托車,被我們查獲。如作價估計要刑拘。後有人說情,領導決定改行政拘留5日。中年男子忍著渾濁眼淚對我說:「幾年前才討到一個有精神病的做老婆,這段時間正是發病期生活無法自理,兒女才幾歲也無法自理,如果被關妻兒可能被餓死。」可是這是無法再讓步的了,畢竟真不能把他放了。單位一參與查獲的輔警跟我說,這中年男人的家庭真是這樣,能否罰款處理。我問領導,領導說「你覺得他有錢交嗎?拘留5天,這是最低限度了」領導語氣不可商量,我沉默著辦完手續,關人。當晚輔警跟我說:「以後我再也不幹這種事了,心裡難受。」我沉默幾秒,答曰:他確實觸犯了法律。在人情與職責之間,我們必須選擇職責,人情只能適當考慮。
呵呵,天天都在做違心的事情。
我特么就不想上班,就想遊手好閒,坐吃等死…卻天天要來上班,這能不違心嘛。
好吧,說點正經的。
經常接觸信訪人員,時間長了麻木了,根本不會再去聽他們訴說,只會告訴他們,要登記跟我走,登記完了給你送去國家信訪局…能不能解決,who care…有些常來眼熟的,還會和他們說下次再見…
至於鬧的凶的哄一哄,哄到他們覺得能解決…可是到底能不能解決,我們又不是信訪局,我們說了也不算,who care…
另外,我們領導啊,經常開會大談廉政,說我們不能接受哪怕一瓶水的好處…嗯,一瓶水誰買不起,還要收這點賄賂。但是你能跟我們解釋解釋,一個正科級領導,那點工資,是怎麼做到一身國際名牌,天天抽軟中華,沒事就發煙的嘛。
可是我每次都還是違心的鼓掌了啊,可熱烈了呢……省直機關公務員,接觸不到基層,沒做過大的違心的事。每天被文山會海環繞著,工作就是寫一寫沒什麼味的講話、總結,辦一辦代表委員買來的建議提案,唯一有點用的是堅持做好政府信息公開,但是迄今為止一直和一個想敲詐我們錢財的混子打交道……沒辦法,工作性質就是這樣。拿著納稅人的錢,沒做什麼對老百姓有用的工作,才是最大的違心。
一個省局交過來的無證經營案子,案值不大,只是被舉報到省局了,所以得慎重對待。找到嫌疑人是個五六十的老漢,有一切老漢及農民的優良品質,淳樸憨厚勤勞等等,案值不大影響也並不惡劣,我們就想盡量大事化小,涉案物品能少登記點少登記點,按裁量標準的最低額來罰款,也就千把塊。做筆錄是我和一個同事一起做的,老漢也很配合,但是筆錄做完要簽字畫押時候,老漢突然翻供,耍起無賴來。我和同事都二十來歲,遇到這樣情況一下子不知道怎麼辦,只能勸他說已經盡量減輕了,省里交過來的案子必須得有交代的。他還是大喊大叫,跟剛才的形象完全不一樣了,一個十足的無賴。一個年紀大的同事在隔壁聽到了,過來拍著桌子吼了他一頓,他瞬間又乖了,恢復了那種可憐巴巴的形象。我和同事明白了我們太年輕,氣勢上根本鎮不住,他才前後判若兩人的。我們把該登記的都登記上了,按裁量標準的上限來罰,罰了六千多吧。
把家人丟在一邊,「全身心」地工作,然後告訴自己,是為了一大堆大道理。很多警察的寫照。我覺得到了最後沒什麼比這個更違心,更愧疚了。
沒有。我做的每件事都有多重的手續,要按照法律和各種制度。受上級和群眾的監督。特別我在省會城市,特別嚴格。有時我可以在自己範圍內能處理的事會寬鬆點處理,但若觸犯法律要嚴肅處理的事情我也絕不手軟!現在大環境,依法辦事,嚴格執法,吃拿卡要的事很少了。哪怕真有腐敗也輪不到基層的小魚小蝦。至於上面的命令,下面只能執行。每個有都有自己的世界觀和對事情的認知,違不違心就難說了。我只討論我個人,從警到現在,未有做過違心的事,上面我命令也比較合理的。
父親在80年代末到21世紀初 當了十幾年的基層檢察官
1 他辦沒辦違心的事情我不懂 但是我老媽跟我說 他的辦事能力很強 能夠讓本來是敵人的兩個人坐在一起 然後把本來不能蓋的章給蓋了 把不能批的事情批了(把事情搞定) 原話記不清楚 但是大致上是這個意思 2 他說以前也有人給錢給他 找他辦事 錢沒敢收 但是給煙就敢抽 貪小便宜 到晚年落了一口不好的牙齒 3 父親從工作到晚年 還是登一個破自行車 他曾經的同事的兒子 我曾經的同學 已經開豪車在家屬大院裡面裡面橫衝直撞了 4 軼事:以前有某偏遠地區派出所抓到人,把人按到水(水缸?)裡面不小心把人淹死了,檢察院派人下去,堅決處理了。派出所那幫人算不算違心就不懂了。 5 兩人偶爾談到考公務員的時候,我說能不能一邊當公務員一邊開個店面什麼的。父親嚴肅地說,要當官就不要想這種事情,要做生意就不要當官。 6 父親50多歲的時候提前退休了,半輩子就混了個科級。原因是早退下來,可以把位子讓給年輕人,自在。 父親工作了半輩子,有沒有什麼違心,我不完全懂。至少到老了父親不用擔心「出事」,活的輕鬆坦蕩。沒做過虧心事啊。對監管對象越嚴格,越造福人民,這是我工作的性質。所以,我總說我工作是行善積德的事兒。
稅務局的做所得稅彙算清繳的時候 某企業自己申報的應稅所得額在5萬多 按規定少於6萬是減免稅的 稅率只有10% 但是查帳冊時發現企業有隱匿收入 或者多報了費用 這樣算起來就超過6萬了 稅率變成20%了 要補好幾千 會計是個年紀不小的男人 幾乎要哭出來了 告訴我他兒媳婦剛去世辦完喪事 家裡還靠他 要是補怎麼多稅老闆要開除他了 最終我把所得額控制在了6萬內 只補幾百塊 會計幾乎要給我跪下了便宜老闆了 也不知道有沒有騙我 是不是苦情戲
作為一個人民的公僕,,,,我他么居然沒有貪污 這是我做的最違心的事了
好像到目前為止還沒有,感謝我在信訪辦工作時,科室有位老哥,為人良善,正義感強,基本我們能做的都為群眾做,不會事後虧心,挺好的。倒是我爸,半個月前,在一個不算主幹的路口被個拐彎的車蹭了,司機本要給我爸賠幾百,結果幾分鐘以後交警來了,二話不說讓他倆把車開路旁,別影響交通,我爸就開了,過去之後交警硬說是我爸的錯,讓我爸賠兩百,不行的話就扣車,我去- -我爸交了。。。。。。後面轉折是我爸開車要走的時候回頭看見那司機跟交警在聊天、推搡著塞這兩百,說什麼,哎 錢你拿著吧等回頭幹嘛幹嘛 一聽就是認識!!!
不違法怎麼辦案子?不說所有案子沒辦法辦,至少多數案子不違法是辦不了的。而養成了習慣,長此以往對違法行為就沒有愧疚感了,對於那少數不用違法也能辦的案子也會違法去辦, 這是我朝司法的悲哀。 所以那些有愧疚感的警察是新上崗的,幹得久了人也就麻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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