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朋友想讓我父母為我辦投資移民,怎麼辦?
第一次在知乎提問題,一直很享受看大家的精彩答案,也希望真的能從這裡獲得幫助!
題主在美國大學念本科,女朋友也是同校的同學。我們都打算畢業後先留美工作,至少積攢足夠經驗再選擇是否回國。而由於美國工作簽證今年緊張,使我女朋友非常擔憂,怕抽不上籤以後留不下來。所以她希望我的父母能為我辦理EB-5投資移民,這樣我拿到綠卡我們就能留下來了。題主父母是一線城市的中產,但是投資移民需要大概50萬美元的投資,加上10萬美元的中介/律師/手續費用,對我們家確實不算是小數目。我父母咬咬牙也確實可能出得起這筆錢(不賣房),但是如果我提出這樣的要求,我會感到很愧疚。我也不想他們為我做太多,我也更希望能靠個人奮鬥獲取這些東西。但我的女朋友的擔憂也不是沒有道理,而且她認為這算是可以事先避免的坎坷,不用冒這個險。我很愛我的女朋友,但是我真的不情願向年邁的父母提出這樣的要求。我該怎麼做?
抽不中 H-1B,就沒有 OPT 了嗎?還是說 OPT 已經用光了必須要抽 H-1B?兩個人當中有一個能拿到 H-1B,另外一個就能以 H-4 留下來了啊(反正你們 EB-5 也是要結婚的)。H-4 雖然不能工作,但至少可以考慮繼續讀書,或者準備找下一年 H-1B 的工作啊。
至於問父母借 50 萬幫自己和女朋友做 EB-5 好不好,這要看你們 4 個人(你、你媽、你爸、你女朋友)的家庭觀念都是如何的,是更加 interdependent 還是更加 independent。如果混雜著很 interdependent 和很 independent 的觀念,你最好想清楚你們是否適合結婚,將來價值觀不一致很麻煩的。interdependent 的人會認為這次我幫你,下次你幫我是應該的;independent 的人會覺得,不是生死關頭最好不要求助於別人,能夠靠自己就靠自己。
如果你們都很一致的 interdependent(雖然我覺得這對於能付得起 50 萬美元的中產來說很不可能),就是大家都對這個家有足夠高的忠誠度,無論誰需要都能夠無條件地支持,那很好。但如果你們都很 independent,那最好就不要做這種事情,尤其是你和你女朋友之間。你借你父母 50 萬拿個 EB-5,你還不起不是問題。就算真的是問題,你父母就說因為給了你 50 萬而無法養老,你必須對他們退休後的所有支出負責,你願意負責也好不願意負責也好,這都是一個家庭的問題而已。但如果你為了女朋友而借父母 50 萬(或者說她只佔 25 萬吧)辦 EB-5,一旦出了問題就是連鎖反應,直接變成兩個家庭的不幸,還有可能擴散到你女朋友和她父母家,那就三個家庭了。
所以說,這個問題最好把連鎖去掉後再分析:
1. 如果你單身,並且你覺得抽 H-1B 有風險,你跟你父母會否願意出 50 萬辦 EB-5?
2. 如果你已經確定要辦 EB-5 了,並且你恰好有個女朋友,你是否願意跟她結婚然後把她的名字寫上去?這兩個問題分開的話,至少兩個不幸中的任何一個發生都不至於產生連鎖。如果你女朋友結婚兩年後跟你離婚,至少你不會覺得為了她而欠了父母 25 萬,因為你當初是假設只有自己需要 EB-5 而做決定的,只是跟她結婚是個錯誤的決定而已。你的 EB-5 反正無論如何都可以多帶個人,如果不帶她的話別的選擇是否更好?如果將來父母要追債,你也很明確這是你一個人的債務,是為了你自己的 EB-5 而產生的,你是選擇了要 EB-5 之後才心甘情願帶你女朋友的,所以整個債務只與你有關。
最後,你必須考慮清楚如果你自己拿 EB-5 不帶她會怎樣,或者不拿 EB-5 但結婚乞求至少有一個 H-1B 又怎樣,兩個選擇題 4 中組合答案當中哪一個是最好的,你自己決定。樓上的 @Cat Chen和 @Tony Wong都說的很好,我來糾正一下題主的女朋友,即使OPT用完,即使h1b沒抽中,也是能夠留在美國的。
問問你們所在的城市一入學就可以提供cpt的學校,去申請一個學位轉成f1,然後申請cpt照樣是可以工作的。我身邊有朋友就是靠這個緩衝了一年最後拿到h1b成功留美。
如果連這樣的學校都找不到或者靠這種方法還找不到工作...那拿到綠卡了估計也懸,還是給你父母省點錢吧。雖然eb5投資不一定拿不回來,但是10w律師費手續費一定是拿不回來了。10w差不多夠你在美國二線城市讀個研了,如果你想讀個博,那估計10w都不需要,是學校倒貼錢的。50w就算吃利息一年都有5000刀,你說干點什麼不好是吧?你才本科,想留的方法太多了,社區大學去學個唱歌混個f-1,不也是留么?邊混邊找工作不就結了。
我還要補充,其他回答問題的知友幫幫忙,別再給人家繞道感情問題上去了。人家才多大點的孩子,才本科,都沒踏上社會。我本科那會說話也都沒能完全顧忌他人感受,憑什麼要拿高出同齡人的要求來考察題主的女朋友啊?人家題主都說了「很愛女朋友」,讓人家重新審視感情算是哪門子的幫忙啊?理論上投資款和所有花費都是有可能拿不回來的,做出決定移民之前,請先自我評估一下,是否能接受最壞的結果,即投資款和身份全部拿不回來。如果這個結果在隨範圍之內,那麼再開始挑選項目,把最壞的可能性降到最低。
今年的H-1B已經停止收件了,靠工簽確實很難留美了。
如果所有路都走不通,是不是可以考慮曲線移民,考慮下其它能在自己經濟範圍接受之內的國家,比如歐洲小國呢。
我覺得題主很好,想靠自己的力量完成EB-5投資移民.但是其實我個人認為,做EB-5還是要從項目說起吧.
這樣就保證了一家人拿身份,並且EB-5雖然利息比較低(那是當然的了,要不找銀行貸款不就好了),或者咱們乾脆說50萬保本(有些國家的投資國債移民是無息的,比如匈牙利),中介費律師費或者項目管理費什麼的其實花了也就花了,因為是確保你拿到身份.那麼又是回到項目的問題上了,最慘最慘的XX會議中心項目申請人的投資款都會安然無恙.而且國內中介一般項目不行或者推薦你做別的項目,或者乾脆換別的國家.也損失不到哪裡去.如果遇到好項目不但身份拿了,而且3年內就可以還款(一般的都是5年後還錢).你要看退出機制或者EB-5投資人是否是第一順位還款(一般也會有銀行的貸款神馬的),EB-5投資人還款保障是什麼?(這個項目是拿地皮還是拿什麼做?)選好項目後根本不是問題,成功案例和申請人多了去了.
如果你短期內自己搞不定這個數額的投資款(此處我真心祝願你發大財),我覺得從技術角度借用父母的錢是可以的(合法資產並且可以是遺產或贈與),因為不是拿這個錢去打水漂,更不是乾脆花這錢去買綠卡,是投資!是會還給你的,搞不好還有點利息.當然投資是風險投資,否則移民局不會批准真正意義0風險項目的.如果借用父母的錢之後(像你說的不至於賣自家房子),會有突發情況承受不住,那才是需要斟酌的.比如拿去投資的這幾年內,因為這部分錢沒了,父母買米買面或者買肉都成了困難(當然這不至於)或者父母(我不知道樓主父母多大,但我最誠摯的祝願他們長命百歲且身體健康)突發大病,家裡急需這邊款.到時候是借還是賣房子就要考慮了.我個人的意見是家裡或自己有條件,又真的很想移民米國,挑個好項目就做吧.僅供參考.題主現在讀本科,請問你現在滿21周歲了嗎?如果沒到21周歲(以你護照上的出生日期算),按照規定,你父母其中一方作為主申請人申請eb5,你可以作為親屬同時申請並拿到綠卡。只要移民局接收你的I-526 Petition(投資移民申請)那天你沒滿21周歲即可。這樣50萬美金至少可以辦三張綠卡(題主父母+題主)。當然題主父母是否願意移民那是另外一回事了。如果題主已滿21周歲,那50萬美金只能辦一張綠卡給你自己,或你和你的妻子。
另外投資移民有風險,決定前要先了解你和你的家庭對風險的承受程度。沒風險的項目移民局本身就不會批,沒有項目會保證還款,否則不能稱之為投資。現在項目良莠不齊,有人投資50萬美元拿到了綠卡,利息和本金也能返還,這是最好的狀況;最壞的情況是50多萬美元的投資和綠卡一起打了水漂,這種情況也是有的。
而且題主提到你倆有回國的可能性。綠卡持有人長期不在美國居住,綠卡是會被收回的。如果不是希望長期留在美國生活,而是為了在美國積攢幾年經驗再回國,這50萬美金該不該出,題主應該好好考慮。
樓上說得很透徹了:1. 畢業後有一年OPT, OPT完了還沒找到工作可以再申請f1,想留下來請諮詢移民律師,要留美國有千千萬萬條路,eb5隻是其中的一種。
2. 這段關係是認真的,要到談婚論嫁的關係嗎?無論是eb5還是h1b,你倆如果不結婚,那你以什麼身份/形式留下來都跟她沒有半點關係,贊同 @Cat Chen 的答案,這是題主需要考慮的一個重大問題:你辦eb5究竟是為了你自己,還是為了你們倆。投資移民主要要考慮到1.EB-5項目是否是政府出資,2.項目是否已經運營,3.項目有沒有其他融資方 4.項目是否合法 5.還款有無保險。特別是川普上台之後,投資移民的價格翻倍,所以儘早決定。
方法有很多!
個人認為並不是你提出要求父母就會同意,他們考慮的會比你和你的現任女友更多更現實。
這個問題也提出一段時間了,不知道現在進展如何了呢。為自己辦,支持;但是為了女友辦,這就有點兒風險了。搞不好人財卡三空
作為投資移民的業內人士,針對你這種情況的建議是不適合。
題主糾結的是在親情和愛情中的兩難境地。不是投資移民本身成功與否。
從出發點來說,題主只給給出了一條理由,想安穩地和女朋友(工作居留類型,未知父母意願)待在美國一段時間(沒說永久居住)。「安穩」兩個字的代價是50+10美刀的資金和無法避免的投資移民風險。這筆資金如果給題主用來開創自己的事業,不論在美國還是中國,都是一筆不容小覷的數目。為什麼要花這麼多本可以自己打造一個美好未來的錢僅僅買一個身份呢?連自己都說不通吧。另一方面,題主還是有可能獲得工作簽證的。(依據題主就讀的大學,專業性質和在校表現來決定),不管在哪裡都是要奮鬥的,經得起考驗的愛情才永久。
我只能從eb5相關的角度來分析你的案例,至於是否得到父母的支持,和個人奮鬥,我無法給出合理的建議。 首先,你如果要和女友一起留下來,必須先跟她結婚,因為eb5必須是夫妻和其未滿21歲的小孩。然後你們的用於作資金證明的財產,可以是婚後共同財產。 另外,eb5具有風險性,你應該負責任的做盡職調查,找到一個心滿意足的項目,這樣通過綠卡和返還本金的概率才會高,也能對得起這筆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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