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PDF 會成為廣泛使用的數字文本傳輸和閱讀格式?
PDF 作為數字閱讀格式相當不方便。在7寸及以下的設備上幾乎不能不縮放而正常閱讀,早期版本的Adobe Reader也不支持文本重排;在硬體配置較低時渲染緩慢反應遲鈍;甚至無法簡單地使用Adobe Reader進行批註和高亮操作(需要另存為),也無法記錄書籤。
相比之下mobi和epub 更能帶來好的閱讀體驗,更方便閱讀,但為什麼有大量文本資料以PDF 格式存在呢?網路上流傳的大部分資料並非設計圖紙和合同,也不是論文,似乎沒有使用PDF 的必要,為什麼不用其它格式呢?它是如何流行起來的?補充說明因為有大量文件不保存排版拋棄所謂的完全再現也無所謂,但它們依然使用PDF 格式,這讓人很難理解,所以才有這個問題。嚴格說現有答案都沒有幫助,本題的重點不在PDF 如何有優勢,在於PDF 並非萬能格式但為什麼如此流行以至於被用在完全不合適的地方。
PDF根本就不是為了重排而生的。
PDF全稱Portable Document Format,譯為"便攜文檔格式",是一種電子文件格式。這種文件格式與操作系統平台無關,也就是說,PDF文件不管是在Windows,Unix還是在蘋果公司的Mac OS操作系統中都是通用的。這一性能使它成為在Internet上進行電子文檔發行和數字化信息傳播的理想文檔格式。越來越多的電子圖書、產品說明、公司文告、網路資料、電子郵件開始使用PDF格式文件。
Adobe公司設計PDF文件格式的目的是為了支持跨平台上的,多媒體集成的信息出版和發布,尤其是提供對網路信息發布的支持。為了達到此目的, PDF具有許多其他電子文檔格式無法相比的優點。PDF文件格式可以將文字、字型、格式、顏色及獨立於設備和解析度的圖形圖像等封裝在一個文件中。該格式文件還可以包含超文本鏈接、聲音和動態影像等電子信息,支持特長文件,集成度和安全可靠性都較高。
如果允許重排的話,頁碼和對應的內容可能會發生改變,那麼當需要引用頁碼時會出現問題。你用7寸屏幕看到的和別人9.8寸看到的可能也不是同一個東西。
你認為mobi有更好的閱讀體驗,只不過是因為:
1、你在用kindle
2、你看的書裡面沒有不同字體,也沒有圖像,更沒有複雜的排版事實上pdf是掃描版圖書的標準。PDF 的優勢,跨平台,兼容性高,可在不同平台及設備上顯示原始的字體(需嵌入)、排版、圖形等要素,充當一個「容器」。把原本需要在限定平台、設備、軟體才能使用的文件「通用化」,減少使用或閱讀成本。
拿你問題最後的疑問,PDF 最大程度降低了查看成本,不是每個人的電腦里都安裝的有 Office 套件,打開不同的文檔需要打開相應的軟體,為的只是看內容。
我發出去的文檔,無論是施工圖紙、表單/表格、排版文檔、思維導圖、截取的網頁均優先選擇 PDF 格式。珍愛自己和對方的生命。
在7寸及以下的設備上幾乎不能不縮放而正常閱讀,早期版本的Adobe Reader也不支持文本重排;
PDF 主要目的是閱讀,在輸出後受設備尺寸或解析度而導致需要縮放才能正常閱讀是缺點之一。但這個缺點可以彌補,或選擇適合的設備閱讀。即使是 Adobe Acrobat 這樣的專業型軟體,也是作為「合成」的作用,從其他現有文檔為基礎做部分修改、定義,或直接合併多個文檔;
Adobe Reader 我已好幾年沒用了,可以試試其他第三方 PDF 閱讀器,比如 PDF-Change Viewer 體積、附加功能、打開文檔速度,渲染(視覺方面)都優於Adobe Reader。Mac 上我更習慣用 Quick Look,除非是掃描版或排版過於密集才會使用預覽查看;在硬體配置較低時渲染緩慢反應遲鈍;甚至無法簡單地使用Adobe Reader進行批註和高亮操作(需要另存為),也無法記錄書籤。
流行的原因:1.PDF的生成太方便了,以至於沒有別的格式可以取代。
2.PDF是版式格式,作者為了保證嚴肅性,定稿後一般都會採用,而不會提供易於修改的原文檔。
3.掃描儀能掃出PDF格式,掃不出ePub格式PDF 原本並非為小屏幕電子閱讀設計的文件標準。
實際上,它還是來自於印刷——基於紙張大小進行的排版。你可以視作它是「紙質文稿」的電子化,非「電子文本」,而是「電子化的印刷了東西的紙張」。
題外話,Adobe Reader 這個軟體開發的效率不高,的確值得吐槽。
反觀, mobi 和 epub 是「電子文本」個人很大的感受是,PDF就是不能改的電子文檔(雖然事實上可以)。用來存檔和做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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