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吸引力法則》想到的:教育、好奇心以及應對痛苦的方法

據說,愛因斯坦說過:忘記了課堂上所學的一切,剩下的才是教育。我是在周國平的《教育的七條箴言》中讀到的這句話,非常喜歡。周老師說它很可能脫胎於懷特海的一段論述,大意是:拋開了教科書和聽課筆記,忘記了為考試背的細節,剩下的東西才有價值。

我女友是我們高中的文科狀元,北大的本科,她基本上就是忘記了課堂上所學的一切……至於剩下什麼,我就不好說了。我認識許多優秀學生也是如此,高考之後,會慢慢忘記高中積累的知識。

估計,大部分人都在高中物理時學習過電磁波,然後,就都還給老師了……其實,我們大家都生活在電磁波之中,這不僅僅是說我們的周圍充斥著電磁波,也是說我們生活的方方面面都用到了電磁波,比如手機、電視、電磁爐等等。當我們打電話的時候,估計很少人會感到驚奇,去想一下這到底是怎樣做到的。確實,隨著年齡的增長,我們很多人都慢慢丟失掉了好奇心。

對此,教育應該負主要的責任。愛因斯坦在六十七歲的時候,寫過一篇《自述》,對教育有犀利的批評:

現代的教學方法,竟然還沒有把研究問題的神聖好奇心完全扼殺掉,真可以說是一個奇蹟;因為這株脆弱的幼苗,除了需要鼓勵以外,主要需要自由;要是沒有自由,它不可避免地會夭折。認為用強制和責任感就能增進觀察和探索的樂趣,那是一種嚴重的錯誤。我想,即使是一頭健康的猛獸,當它不餓的時候,如果有可能用鞭子強迫它不斷地吞食,特別是當人們強迫餵給它吃的食物是經過適當選擇的時候,也會使它喪失其貪吃的習性的。

在同一篇文章中,愛因斯坦提到了他童年時感受「驚奇」的經歷:

對我來說,毫無疑問,我們的思維不用符號絕大部分也都能進行,而且在很大程度上是無意識地進行的。否則,為什麼我們有時會完全自發地對某一經驗感到「驚奇」呢?當我還是一個四、五歲的孩子,在父親給我看一個羅盤的時候,就經歷過這種驚奇。這隻指南針以如此確定的方式行動……我現在還記得,至少相信我還記得,這種經驗給我一個深刻而持久的印象。我想一定有什麼東西深深地隱藏在事情後面。凡是人從小就看到的事情,不會引起這種反應。他對於物體下落,對於風和雨,對於月亮或者對於月亮不會掉下來,對於生物和非生物之間的區別等都不感到驚奇。

其實,人眼只能注意到很小一部分的電磁波,也就是可見光。隨著科學的發展,人類發現了許多其他頻率的波,比如無線電波,微波,紅外線,紫外線等等。然而,因為儀器的局限,應該還有一些波是我們目前觀測不到的。這些觀測不到的波是怎樣的?會對我們有什麼的影響?我們能夠如何利用?這些都是重要的問題,應該引起我們的好奇。

在《吸引力法則》中,阿特金森提出了一個非常有意思的觀點:

當我們思考時,我們便開始放射出一種強度非常高的波,恰如光、熱、聲和電的波一樣真實。當我們理解支配這些波產生和傳送的法則,我們就能在日常生活中運用它們。

以這個為基礎,作者提出了吸引力法則。其本質是:在思想的世界裡,同類相吸、異類相斥。

在《吸引力法則》中,阿特金森對此有更加深入一些的描述:

我們所有時候都傳送出強度或大或小的思想,同時我們收穫這些思想的結果。不僅我們的思想波影響我們自己和別人,而且它們有一種吸引力——它們吸引別人的思想、事情、環境、人群和「幸運」到我們這裡,而吸引來的這一切與我們心裡最重要的思想特徵相一致

相信許多人都有過這樣的經驗,比如因為焦慮、恐懼、自責等情緒陷入壞狀態後,會越陷越深,問題越來越嚴重,痛苦不堪。

如果你正感受到痛苦的折磨,也許這本書能給你一些啟發。有人說,痛苦是一種機會,這並不是簡單的心靈雞湯。痛苦確實是一種機會,因為它會逼迫你改變。當然,如果你不是選擇改變,而是選擇逃避,你會不斷經歷相似的痛苦,直到你真正改變(也就是真正成長)。所以,我還是要說,把痛苦、挫折、困難、挑戰等等都當做機會吧,接受它們、甚至心懷感恩,這是促使自己成長的最好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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