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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游業的海底撈:Pokemon Go你學不會

《精靈寶可夢Go》(Pokemon Go)在最近兩周風靡全球,它在美國上架後13個小時就登頂App Store暢銷榜,4天登頂Google Play暢銷榜,2100萬的日活躍用戶超過推特,用戶日均使用時長超過Facebook。更重要的是,《精靈寶可夢Go》的影響力不局限於遊戲,而是已經發展成為一個跨國度、跨領域的全民文化現象。

谷歌旗下視頻分享網站YouTube稱《精靈寶可夢Go》是一個「前所未有的獨特視頻遊戲現象」。在所有遊戲類視頻中,《精靈寶可夢Go》在YouTube的日均視頻播放量僅次於沙盒遊戲《我的世界》和《俠盜獵車5》,而從遊戲推出後頭兩周的數據來看,其視頻播放量達到《守望先鋒》同期的兩倍,《全境封鎖》同期的三倍。

Niantic Labs、任天堂和口袋妖怪公司參與了《精靈寶可夢Go》的製作和發行,但這款AR遊戲的創意之源,或許可以追溯到兩年前的一個愚人節玩笑。

2014年愚人節前夕,谷歌公司推出了一個叫做《口袋妖怪挑戰》(Pokemon Challenge),帶有惡搞性質的「遊戲」,讓用戶在谷歌地圖上尋找口袋妖怪。口袋妖怪們在經典的地圖屏幕上以跟酒店或餐館一樣的圖標形式顯示,用戶與角色之間沒有真正意義上的互動,只需要點擊就可以捕捉它們。但有意思的是,谷歌同時還推出了一段製作精良的視頻,視頻展示了人們攀山越嶺,騎著駱駝穿越沙漠或乘船出海,目的是找到口袋妖怪,成為谷歌公司的「口袋妖怪大師」。

在當時,絕大多數人將《口袋妖怪挑戰》視為一個玩笑,但Niantic Labs的CEO約翰·漢克(John Hanke)不這樣認為。Niantic在2013年底已經推出增強現實遊戲《Ingress》,而根據彭博社的報道,漢克詢問了公司亞太區總監Masashi Kawashima,能否讓谷歌的「假」遊戲轉變成為現實。

有先見之明的不止漢克一個人。在2014年3月31日,另一位「預言帝」WickedToby741在科技媒體The Verge的留言區寫下這麼幾句話(截圖如下):「我真的希望任天堂能夠跟Niantic合作,創作一款Ingress風格的口袋妖怪遊戲。玩家們可以到處走走,捕捉口袋妖怪,或是與現實世界的其他玩家對戰。」而據《福布斯》雜誌披露,《精靈寶可夢Go》的核心工程師之一Tatsuo Nomura在2014年愚人節時正是在谷歌地圖部門工作。

所以你看,雖然很多人將《精靈寶可夢Go》稱作移動遊戲行業的爆款,但它的成功並非「一夜爆紅」那麼簡單。它需要約翰·漢克的靈機一動和作為商人的敏銳,需要多年的技術積累和業務資源,更需要爭取任天堂和口袋妖怪公司信任,拿到Pokemon這個極適合增強現實玩法的黃金IP。

暢銷書作家、企業家羅傑·詹姆斯·漢密爾頓(Roger James Hamilton)在社交媒體Facebook上寫道,在《精靈寶可夢Go》推出前,漢克已經進入行業20年。1996年,漢克和朋友聯合創始人PC端MMO《Meridian 59》;他隨後創辦了數字地圖測繪公司Keyhole,谷歌在2004年收購Keyhole並於次年推出以它作為基礎的谷歌地圖,而漢克則被任命為谷歌Geo部門主管,負責管理谷歌地圖、谷歌地球和街景。

2010年,Niantic作為谷歌的一個內部孵化公司成立,陸續推出了《Field Trip》《Ingress》兩款基於地理位置的移動遊戲。2015年9月Niantic從谷歌獨立,在隨後不久宣布獲得來自任天堂、口袋妖怪公司和谷歌的2000萬美元投資,並開始與任天堂和口袋妖怪公司合作開發《精靈寶可夢Go》。

從某種意義上講,對於《精靈寶可夢Go》今天的成功,Niantic研運《Ingress》的數據和技術積累、任天堂對Niantic的信任和投資,以及Pokemon這個IP的巨大影響力缺一不可。事實上早在2009年,一家叫做Booyah(現已倒閉)的公司就推出過基於地理位置的移動遊戲《MyTown》;2011年,Red Robot Labs推出基於地理位置的MMO《Life Is Crime》。這兩款遊戲都曾擁有最多數百萬玩家,但遠未達到《精靈寶可夢Go》的高度。

Red Robot Labs創始人皮特·霍利(Pete Hawley)就談到,開發《精靈寶可夢Go》所需要投入的資金和時間成本非常高。「這不是蘋果公司服務的一部分,也不是Unity能夠提供的功能。要想以合理的成本搜集這些數據非常困難,所以我認為規模較小的創業團隊不太可能複製Niantic的成功。」

霍利認為對想要複製《精靈寶可夢Go》的開發商來說,另一個挑戰是很難讓遊戲吸引到數量足夠龐大的玩家群體。他說道:「世界太大了。對於一款需要玩家彼此互動的遊戲來說,玩家人數必須特別多才有意思。《精靈寶可夢Go》的日活躍用戶人數達到2000萬,你在遊戲時肯定會遇到其他人,但如果遊戲的玩家沒那麼多,如果某個城市只有一個人在玩你的遊戲,你怎樣讓他們忙碌起來呢?」

移動和社交遊戲巨頭Kabam全球工作室總裁艾倫·勒布(Aaron Loeb)在接受採訪時也提出了類似的看法。「Pokemon是一個具有巨大影響力,備受人們喜愛的品牌。其他人幾乎不可能複製這款遊戲的成功。簡而言之,我不認為我們將會看到很多直接的山寨品進入市場,就算有,它們的表現也不可能像《精靈寶可夢Go》這樣好。」

在移動遊戲行業,快速失(shan)敗(zhai)被很多從業者視為通往成功的捷徑。遊戲茶館此前也曾報道,在國內和國外市場,已經出現了很多《精靈寶可夢Go》的仿製品。但考慮到《精靈寶可夢Go》在技術、IP和玩家數量方面的先天優勢,這些蹭熱點的山寨品的成功恐怕只能是曇花一現。

《精靈寶可夢Go》的成功也許始於谷歌的一個愚人節玩笑,但這個玩笑不是誰都能開。它就像海底撈火鍋,每個人都知道它牛逼之處在哪裡,但就是沒有人學得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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