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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生(十一-十二)

十一

世界重新展示了我們熟悉的一面,我和春天並肩走在長出絨毛般青草的路上,像兩個重得故地的國王巡遊失去的土地,我的姑娘與狗站在我和春天中間,步履輕快。我們走在鬆軟的泥土上,走在大樹投下的陰影中,走過河道邊,走進竹林里。似乎世界一夜之間醒了,顏色各異的鳥忽然就全部站上枝頭,唱起來,此起彼伏。耳朵裹挾在這樣的聲音中,泥土冒出帶甜的草的味道,晨曦從樹冠射下,一道一道猶如光的柵欄。我們默默穿過它們,如同以同樣的姿態穿過的所有叢林里的歲月。

時光似乎又輪迴到我們剛來的時候。彈弓壞了,這讓我不得不重新想武器的事。我找到了一種比細藤更好的東西,是從棕櫚葉的長梗里抽出來的,像麻一樣的纖維。我把它們搓成細繩,又砍下一截竹子,削出弓的樣式,在火上燒彎。綁上細繩之後試了一下,彈力十足,但沒過兩次就拉斷了。這之後的一個月,我都沉浸在製作弓箭的專註中。我先是選了兩截竹子,削薄修好,再綁到一起。這樣弓是耐用了,但是準度大減。有一次方常熬山豬肉忘了時間,豬皮爛在鍋底,我洗鍋的時候發現它們有不錯的粘性。這之後的許多天,我弄了許多山豬皮,聚集起來熬成糊,又花了一天把它們舂爛,再塗於兩截削薄的竹子上。幹了之後,我上了更粗的細麻,試著拉把,弓比以前更加結實,但是太硬。費儘力氣拉到半滿,鬆手的時候,箭與弦發出奇異的聲響,比以前的任何一次都更加響亮。曼聯把射出去的箭叼了回來----獸骨磨出來的箭頭已經碎得稀爛,箭桿也裂開。我對此深為滿意,這之後的每天早上,我都起來,花時間拉弓練臂力。獸骨做的箭頭對付禽類沒有太大問題,但如果遇到大一點的野獸就沒有辦法了。我對方常說,要去一趟石屋,找可以用來做箭頭的東西。方常不太高興,但還是同意了。我來回花了八天,帶回來一個破了個洞的大厚鐵鍋,幾盒火柴,兩瓶過期的花露水,還有一個壞了一邊的望遠鏡,以及一張舊得幾乎看不清字的地圖:這裡是滇西漾濞江下游,與彌沙河匯合處以東的熱帶雨林。地圖裡標識了我們曾經跨過的河谷,住的大岩壁,小木屋,四圍的懸崖,以及一個畫著屋子的地方,在地圖的最北邊。

我敲碎了鐵鍋,做出了上百個箭頭,它們大小不一,但都鋒利異常。曼聯已經長得很大,它每次見我下叢林就開始上躥下跳。我也時常慫恿方常讓曼聯跟我去,幾次過後,方常抵擋不住,答應了。我們到了林子里,曼聯還想亂跑,我先喝住它,扔出一隻死鳥,曼聯很快叼了回來。我給了它一點吃的,又丟了一隻還能撲騰的鳥,曼聯飛快地跑過去,在旁邊看了很久,才把它撲住。我帶著它又巡了一會,見到一隻停在樹上的嘎嘎,箭射中它的翅尖,它從樹上落下,又跳起來,撲騰著鑽進草叢。

曼聯搖起尾巴,看著我。

「去啊,曼聯,去啊。」我喊起來,手指著草叢的方向。

曼聯對著我叫了一聲,它很少叫。

「去啊,把鳥叼回來。現在就去,」

曼聯從地上跳起來,衝出去,鑽進草叢,沒過一會,遠處傳來了嘎嘎慘烈的叫聲。

方常對曼聯成長為一隻獵犬並沒有多大的驚喜。早前她在走石群的時候崴過一次腳,現在都在石洞里歇著。我用第一次去木屋時帶回來的牛皮給曼聯做了一個挎在背上的包,黃昏的時候,曼聯背著它,裡面裝著魚,鳥或者木耳竹筍。曼聯熱衷於奔跑,似乎只有跑在風裡,才能釋放所有的自己。有一次曼聯差點跑丟,方常知道之後極力阻止我再帶上曼聯,但只要我一走,曼聯就跑到洞口,發出像狼一樣的哀嚎。方常沒有辦法,只能囑咐我看緊點兒。終於有一天,曼聯跑出去追一隻受了點傷的斑鳩,我坐在原地等了很久,也不見它回來。我慌了神,沿著跑出去的方向喊它的名字。天氣很熱,我走出去太遠,喝光了所有的水。在接近黃昏的時候,我聽見了狗叫,並且不止一隻。

我走進另一座陌生的石群,曼聯正和一隻黑狗玩耍。它們應該是同一種狗,可能都是木屋那條狗的子嗣。黑狗見到我,吠了幾聲,露出獠牙。曼聯對著它叫了叫,又對我搖起尾巴。我對著它喊,「曼聯,回來。」曼聯發出嗚嗚的聲音,我知道那是它不願意。「曼聯,快回來。」我喊著,向前走了一步。

黑狗就在這個時候向我跑來,它咧著嘴跑在黃昏的空氣里,背後響起了曼聯的叫聲。我下意識地摸出箭,拉滿弓,對著越來越近的黑狗瞄準。箭射出去的時候我聽見曼聯凄厲的叫聲,黑狗隨著那個聲音倒在地上,箭射中它的背,從後腿穿了出來。曼聯跑到黑狗身邊,天一點一點地暗下去,黑狗停止抽搐,血從它的身體里慢慢溢出來。我強作鎮定,對曼聯說,「走,回家。」曼聯盯著我看,它沒有呲牙咧嘴,也不叫,只是那樣看著我。我不知道能說什麼,只是把弓掛到背上,曼聯看著我,似乎沒有任何徵兆,它一轉身,跑進了高過頭頂的雜草叢。

方常在曼聯走失之後的第一天,去了那個石群,把黑狗的屍體埋了。那段時間她幾乎不能入睡,總在天朦朦亮的時候叫醒我,準備一點吃的,就上路尋找曼聯。叢林太大,沒有兩天方常的嗓子就喊啞了,之後她就不再說話,只是抬著頭用布滿血絲的眼睛環顧四周。有一天正午,我正靠著一棵樹打算睡一會。恍惚之中,方常忽然站了起來。她瞪大眼睛,汗珠從額前滑落,手緊緊攥著,嘴裡喃喃自語:「來了,他們來了。」

我站起來,知道方常發病了,抱住她,像往常一樣。

方常看著我的身後----那裡沒有人,只有羊齒草,她的身體瑟瑟發抖,聲音開始顫:「真的來了,他們來了。」

我把方常抱得更緊了,說:「我們回去,現在就回去。」

「他們跟著,他們總是跟著,這次是真的。他們從山的那邊走過來,拿著繩子和手銬。」

「你別怕,我保護你。我們有刀,誰都不怕,來,現在回家。」我一邊說,一邊拿起地上的包,把方常抱起來,正要往家的地方走,她忽然喊起來:「他們有槍,我們跑,我們快跑。」

方常從我的懷裡掙脫出去,摔了一跤,回頭看了我的身後,沒命地跑了起來。

我撿起包,要追上去,方常已經翻過一個坎,往河道的方向跑。我跟上去,她鑽過一個樹洞,跨過腐木,回頭大聲喊著什麼,又被樹根綁倒,重重摔在地上。

我過去,她蹲在那裡,瑟瑟發抖,膝蓋的血滲出來,她用手擦掉,再流出來,再擦掉。

我把方常帶回石洞,她陷入長久的沉默,我抱著她,天很熱,汗水浸透衣服。快到黃昏的時候,方常說:「明天再去找曼聯吧。」

「我怕沒找到曼聯,把你弄丟了。」

「我沒事,只是這些天睡不好,心裡有太多挂念。」

「還是我去吧,你留在石洞,我不用看著你,可以找更多的地方。」

天漸漸黑下來。我點了火,燒了一點肉吃。方常坐在火堆前,火光映在臉上,她的眼裡隱約有淚光。外面響著蟲子與野獸的鳴叫,石洞里飄著山木燃燒的香氣,有風吹進來,影子就在石壁上左右搖晃。我不知道該說什麼,很久之後,方常站了起來,坐在我身邊。

「我是不是這輩子都得這樣,瘋瘋癲癲?」

「不是,你總會好起來的。」

「我想曼聯了。」

「明天再去找,你好好獃在山洞裡。」

「我想要個小孩,有了小孩,就什麼都好了。照顧個什麼東西,我會忙一些,開心一點,可我又想,如果我有小孩,他問我以前做什麼的,我該怎麼回答?」

「你就隨便編個借口騙騙他。」

「不行,如果我們騙他,還怎麼去教他做個好人,我可以騙所有人,但不能騙我的小孩。」

那天晚上方常睡不著,半夜盜汗,輾轉反側,在我快要睡的時候,她忽然坐起來。我問,「你怎麼了。」

「我想要個家庭,還有孩子,只有這樣,才能不被困在過去里。」

我抓住方常的手,她緊緊攥住。

第二天我起得很早,正午過半就回來了。方常坐在有光的地方讀《聖經》,她常常讀出聲音來。我每天找半天狗,半天陪她,這樣大約半個月,方常接受了曼聯不會再回來的事實。食物充足,她幾乎不再下到叢林去了。

夏天的時候,吹南風,有報紙從河的對岸吹過來,有一次撿到一張體育版的,上面說,荷蘭進入世界盃四強----我是羅本的球迷。我先是高興了一下,但下一刻,失落的情緒就像巨浪一樣將我打翻在地---我被時間和世界遺棄了。

回到石洞,我又讀了許多遍那個報道,羅本在世界盃上進球了。但不論怎麼想像,我都無法勾勒出他進球的那一瞬間是怎樣慶祝,什麼表情,這讓我非常沮喪。在這之後的許多天,我時常望著天空,看會不會再有一張體育版的報紙飛過來,好讓我知道荷蘭是不是奪得世界盃冠軍,羅本有沒有在決賽上進球。有幾次報紙從對面的河岸飛過來,我像瘋子一樣追著,它們掛在樹梢上,我就冒著掉下去摔死的危險,爬上去,再像鳥一樣搭樹冠上,把它們取下來。但從那次之後,我就再也沒有追到任何與世界盃有關的報紙,大多都是廣告,還有兩張經濟新聞,有一回甚至還有一張越南報紙,這條河的下游,再往下,就是越南。

方常喜歡甜食,夏天過到一半的時候,為了讓她開心,我決定冒點危險,弄些蜂蜜:我先是在箭頭弄了一種很會起煙的草,躲在離蜜蜂藏身的樹洞很遠的地方,將箭射在它的邊上,過了大半小時,我爬上樹,用刀將樹洞砍開,看見一片一片,像鐘乳石一樣層層疊疊的黃色的野蜂蜜。我忍不住先嘗了一口,咬下去,先是感覺到牙齒的粘膩,再就是甜,這種甜未經雕琢,來勢洶洶,就像大夏天的時候,天熱得要命,你渴極了,有一大串已經熟透的葡萄在嘴裡同時爆開。數年來沒有被甜味刺激過的味覺,如同缺掉一塊的拼圖,在此時得以完整,我正吃著,有些蜜蜂飛回來,我挨了幾下,臉腫了大半個月。後來我發現一種可以避免被蚊蟲蜂蟻叮咬的辦法,就是用一種蟻丘的土混水,抹在身上,效果很好,但蟻丘里有種粘稠的東西,很難洗掉。

方常烹飪的天賦在蜂蜜的到來之後得以發揮。她先是用蜂蜜熬,再放那種紫色的小野果進去,最後放水,這種湯汁酸酸甜甜,夏天的時候帶一竹筒,敲緊蓋子埋到溪底,過兩個小時來取,冰涼的汁水帶著溫醇的香氣穿過咽喉,夏天就成了世界上最好的節日。早前的紅薯收了一些,方常留著大多數做種,拿一點出來熬紅薯甜湯,這對於一直吃肉的我們,簡直就是珍饈。她摘了許多背痛,在溪里洗乾淨,用蜂蜜腌起來,味道也十分不壞。還有獨創的蜂蜜甜筍,咬下去,先是竹筍的脆,再是蜂蜜的甜,還有一點苦,最後是一種森林給予的回甘,這是她最愛的零食。其實她更愛豆漿,但黃豆收成很差,她不捨得拿來吃。我最喜歡的是蜂蜜辣椒鳥胗----鳥胗用嘎嘎的,它們大而且脆,先用鹽水煮熟,再用刀子切成細片,用蜂蜜浸一個晚上,第二天拿出來晾乾,吃的時候切一個辣椒----從小木屋帶來的辣椒收成極好,我可以不用經過方常的同意摘來吃---在片狀的鳥胗上面抹一抹,整塊放嘴裡嚼,香辣勁道。

甜食與製作過程讓方常的病一點一點趨向穩定,缺少了曼聯的陪伴,她開始花更多的精力種植那些從石屋帶來的黃豆,辣椒,和紅薯。偶爾跟我去打獵,也只是要挖些花草回去種。我做了上百個紅泥花盆給她,她幾乎都種滿了顏色各異的花,擺在一切可以擺的地方。夜裡的時候,有些花朵綻放,就有若有若無的香氣,隨風來去。我們在這樣的香氣里接吻,做愛。

方常想要小孩。

夏末,叢林里的野獸多了起來,獲取食物變得容易了,方常每天要花許多時間澆水剪枝,幾乎不再和我一起下叢林。沒有事做的時候,我就走到河道邊上,把鞋子丟到一邊,對著奔涌的河水,發一整天的呆。頭腦里似乎長出什麼東西,讓我不斷回憶所有經歷過的事。有時候過去某個無足輕重的場景中的一個小細節,一句話,一個神情都能讓我糾結上整個下午。沒過多久,我發現我活過的時間裡已經再也沒有東西可以回憶。寂寞橫生,化成具象,坐在我的身旁,如同一隻鬼。我開始想像一些離奇的故事:萬馬齊喑,將軍在馬背面上對遠方;深閨怨婦沉入漂滿桃花瓣的山梨木澡盆,未來的人們頂著巨大的腦袋在明晃晃的世界裡走來走去。我把這些故事刻在砍下來的竹筒上,丟到河裡漂到下游。我希望有人可以看到它們,他可以是在河邊游泳的少年,也可以是識一點字漁夫。後來我再也不能想到新的故事,就刻幾個字,或者將竹筒雕花,丟到河裡。再後來,我開始對自己說話,而當我這麼做的時候,四周的景緻與色彩都向我擠壓過來,我的意識退化成點,身體變成塵埃或者蟲豸,似乎真的有另外一個人住在我的身體里。方常也下來的時候,就和我一起坐在河岸邊,有時候我們講一些話,有時候沉默不語一整個下午,就這樣坐著,涼風拂過,一天又一天,葉子漸漸從翠綠變成明黃,秋天來了。

我們在冬天來臨之前如往年一樣屯糧。方常屯了好多蕨菜乾,有甜有咸,我不太喜歡,它們口感太綿軟了。她還用泉水和新鮮筍做出來酸筍----這個姑娘在做吃的上簡直就是他媽的天才。種的辣椒收了不少,我們還曬了足足兩大竹筒的木耳和筍乾。弄了許多臘肉和鹹魚,這些食物都放在通風陰涼的地方。做這些事總讓時間過得比平時更快。臨近秋末的一個午後,山裡的麂子開始叫,沒過兩天,最後一場雨下了。

秋雨過後,氣溫驟降。我備夠水,躲在石洞里,玩從木屋帶來的望遠鏡。在被隔出的圓形的世界裡,所有的東西都在慢慢褪去它們的顏色。我在這個過程里感受時間如刀,生命慢慢枯萎。在最冷的那幾天里,林子里幾乎見不到活的動物。水喝光了,我們在正午的時候各背一個大竹筒去溪邊取水,我帶著弓,想看看是否可以弄點新鮮的肉。在我準備射一隻野兔的時候,方常叫了起來。

我放下箭,循聲望去。方常用手掩著嘴巴,她的面前站著曼聯。它瘦了許多,毛髮也沒有以前有光澤。方常解開袋子,從裡面倒出全部吃的,放到曼聯面前。曼聯看了看她,又對著後面的草叢叫了幾聲,三隻瘦削骯髒的小黑狗就從裡面鑽了出來。

方常費盡心機想要帶上曼聯回石洞,但它接受我們的食物,卻不再願意讓人靠近,它的孩子也一樣。等到來年春天,我們就再也看不到那天叫做曼聯的狗。

十二

這年雨水很多,我們把一部分食物給了曼聯,空氣潮濕,剩下的肉類幾乎全部發臭,長出蛆蟲。冬天比往年更長,我們吃光所有的東西,靠著吃釀野果和木耳筍乾撐了五六天,所有食物終於全部吃完了。

方常把釀野果剩的汁水集中起來,沖水喝了兩天,這之後,就再也找不到任何現成的食物。我餓著肚子去釣了一天的魚,一無所獲。第二天又拿著箭在叢林里逛,只發現了一隻野兔,也許是太餓,我沒有射中它。方常已經餓得走不動了,我們坐在一塊朽木上,天色漸漸暗下去。

飢餓比黑暗更加可怕,我把刀插在朽木上,席地坐著,想明天去哪裡弄吃的。

「怎麼辦?」方常盯著我,臉色蒼白。

「我們晚上喝點水,現在回石洞吧,晚上有野獸。」我把弓箭搭在肩上,抽出插在朽木上的刀,朽木掉了一塊下來,裡面有一隻兩指寬,奶黃色的蟲子。它蠕動了一下身體,從朽木里爬了出來。

「你幹嘛?吃蟲子?」

我把蟲子抓起來,它像一個帶著溫度蠕動著的,灌著水的小氣球。

「你真的要吃它?」

「家裡還有豬油嗎?」

「剩一些,你要炸它?吃病了怎麼辦?我們什麼葯都沒有。」

「你逛過馬城的菜市場嗎?我見過那兒有賣這種蟲子,沒想到這裡的這麼大。」

趁著天還有些亮光,我和方常挖了半竹筒的蟲子。回到石洞,燒熱油,先是炸了五六隻,方常拿出磨碎的辣椒和一些鹽,趁著熱撒下去。蟲子冒著白煙,我拿起一隻,放在嘴裡嚼起來,它有很沖的土腥味,即使辣椒和鹽也無法蓋掉。但又有一種像貝類一樣的鮮味。

「好吃嗎?」方常看我嚼得起勁,問道。

「你試試。」我咽下第二隻,抓起第三隻。

「看著很噁心。」

方常還是沒有動手,我已經開始吃第四隻了。

「你試一下,越吃越好吃了。」

「要不是太餓,我肯定不會,哎。」方常抓起一隻來,先是咬一小口,還沒吞下去,就整個放在嘴巴里嚼起來。

「還可以吧?」

「我再去炸些。」

第二天,我和方常敲開許多朽木,抓了更多的蟲子。春天近了,日子又開始變得無聊。我拿出從小木屋裡弄來的地圖,研究起來:這裡是雲南以南與廣西的交界處,我們來的時候跨過的河流是彌沙河,現在住的石壁離小木屋大約是三天路程,以我們那次的行走速度,距離應該在六十公里左右,地圖最北邊,畫著一個房子,大約是三倍於木屋和石壁之間的距離,中間要跨過一座山。那是什麼地方?是城鎮還是村莊?會不會有很多人住著?能買到報紙,會有電視嗎?

我時常對著地圖中的小房子髮長久的呆,直到有一天,一隻蒼蠅落在上面,我揮手把它趕走,回過頭對方常說,明天下叢林吧,春天來了。

好像春天就是一個火爐,我們發現蒼蠅的第二天,溫度驟升。沒過幾天,冬天的陰冷就消失無蹤。接著是耳朵的春天,叢林嘈雜起來,好像春天不僅是一個火爐,還是一個菜市場。它像賊一樣,拉長白晝,淺淺的綠色,先是爬過青苔,爬上枝梢,爬到泥土裡,爬進鳥的嘴巴,春天就在叢林變綠之後,從鳥的嘴裡唱出來,世界喧囂,新的一年開始了。

這年冬天給我們的教訓是:不管囤了多少糧食,還是有可能會挨餓。石壁邊上有一塊不小的平地,我花了一段時間,將裡面的羊齒草割光,砍掉小樹。四月初,我抓了二十隻快要學飛的嘎嘎,剪掉它們翅膀上的羽毛,在整出的平地里用樹枝圍出一圈一人高的柵欄,蓋上方常編的竹網。方常摘野果來喂,起初它們怕人,但大約兩周之後,只要方常走到柵欄邊上,那群長著大嘴的鳥就全部圍過來了。有一天我意外地在離石洞大約五分鐘路的地方發現一潭齊腰深的水,這之後的大約兩周,我和方常用編的細藤籠子抓了許多顏色各異,大小不一的魚,養在裡面。我花了快兩個月的時間從石壁附近挖土,填在崎嶇不平的石群里,整出大約一畝的地。去年收的黃豆,紅薯和辣椒幾乎全部種下,方常還挖了一些葉子很大的野菜,種在黃豆和紅薯的中間。野兔很容易打到,但是活的不容易抓。我用煙熏兔子洞,但它們總是從其他的出口跑掉。後來改用藤網蓋住能見的所有兔洞,才勉強抓到五隻。我用樹枝做了一個巨大的籠子飼養它們,在雨季到來以前,三隻兔子懷孕,生下了一大堆小兔子。

一個夏天的清晨,我起得太早,就玩從木屋帶來的望遠鏡。在視野的極遠處,有黑色長角的動物在石群里跳動行走。

它個頭很大,是一隻野羊。

這之後的數個月,我和方常天還沒亮就起來,朝著那個出現野山羊的地方出發。我們挖了許多陷阱,精心掩飾,但仍舊無法捕到它們。方常放棄了,無論我怎麼描述羊奶和羊肉對於叢林的廚房有多重要。

我還是每天去巡視,不論晴雨,在方常放棄的兩周之後,一個夏末的清晨,我捕到第一隻黑色的野山羊。用隨身的藤索捆住野羊的四肢,扛在肩膀上,它就叫起來。走進種菜的園子,我叫方常,她從洞里出來,看見羊,也高興起來。早前她已經想過用羊奶製作各種美食,但很可惜,這只是公山羊。我趕製出一個皮質的項圈,把羊栓在樹上,起先它一直要掙脫,但過了幾天就安靜下來,吃方常給它割的草。

這之後,我和方常挖更多的陷阱,在秋天來臨以前,我們抓到六隻野羊。

一場雨過後,麂子開始叫,天涼下來了。我和方常打算最後巡一次陷阱。那裡離石洞太遠,來回要三個小時。我們挖了大約三十個陷阱,分布在石群四圍,巡一次也要六七個小時,這對於方常來說太辛苦。快要黃昏的時候,我們巡到最偏僻的的一處地方,上面的樹枝已經被踩壞,我跑過去,往洞底看,見到了一種我從未見過的生物。

它個頭不大,比成年的羊要小一些,全身棕紅色,四肢有像斑馬一樣的白色斑紋,臉像牛,但眼睛要更大一些,耳朵豎的很高,尾巴大約二十公分,頭上有短短的犄角。我用套索把它從陷阱里拉出來,可能剛死不久,身體還是軟的。正要開膛破肚,方常忽然抓住我的手。

「你看,它的肚子還在動。」

我仔細看了看,黃昏的叢林光線有些弱,但還是能隱約看到腹部的隱約搏動。

「可能是懷孕,快生了。」我拿著刀正要刺下,方常又抓住我的手。

「你小心點,別傷到它,我想養它肚子里的寶寶。」

「養不活的,我們沒有東西喂它。」我說著,用刀劃開腹部,腥味瀰漫,腸子流了出來。我找到那個小東西,用刀割掉臍帶,遞給方常。

方常輕輕撕開胎衣,有一片光落在她的手邊,落在那個小傢伙的身上。它個頭很小,蜷成一團,身體濕噠噠的,輕輕蠕動,眼睛緩緩睜開,看這個世界,看方常。方常把它捧在手裡,舉過頭頂,像迎接自己的孩子來到世界。地上蒸騰著白天殘留的熱浪,叢林的黃昏吵雜,蟲子和鳥長久地鳴叫,還有野獸長長的嘯聲。方常的臉上有一種寧靜的表情,我從未見過這種表情出現在她的臉上:哪像是走了許多里的路,回到家裡,喝一碗心上人熬的熱湯,臉上浮現的滿足,溫暖笑意。風吹過來,方常抱著那個小東西,眼裡有晶瑩的東西閃動。黃昏的光將樹影分割細碎,落在她的身上。暮色四合,方常站在光明與黑暗的界限,像站在某個陰陽相隔的時刻。

那個像馬一樣的小東西第二天就會站起來。與曼聯不一樣的是,它把方常當成媽媽,寸步不離地跟著。身上黃色的毛已經幹了,兩個巴掌大的身體絨絨的就像一個布偶,細細的腿跑起來抬得很高,呼扇著耳朵,瞪著大眼睛抬著頭看著方常。方常被這麼一看,整個人就失去理智了。先是把它抱在懷裡,喊出與寶貝心肝同義的二十多個稱呼,但這樣根本就不能釋放忽然被激發的母愛。她先是要我去看看那六隻羊有哪個產奶了,我巡視一遍,彙報說沒有哪只羊懷孕,所以沒有羊奶。方常開始著急,恨不得自己脫下衣服親自上陣。她記起還有一些存起來的黃豆----那是我們備用的黃豆種,就拿出一大把,做起豆漿來。

「要是那批種下的黃豆顆粒無收,你再把種子給它弄吃的,我們以後就吃不到豆漿了。」我小心翼翼地提醒。

方常停下做豆漿的手,回過頭一字一頓地說:它要是沒吃的,就死了。

毫無意外,渴望孩子的方常把那個小東西當成自己的親身骨肉。我多了一個任務,天蒙蒙亮就被趕出去,尋找山羊奶。陷阱抓到產奶野山羊的概率很小,方常不滿於此,於是在她的慫恿下,我用望遠鏡觀察,研究山羊的習性,用蟻丘的水混一種大葉植物榨出來的綠色的汁,塗滿全身,像一隻綠色的猴子蹲在那些它們可能經過的樹上,為了提高成功率,方常甚至用養起來的公羊尿擦在我身上,來吸引發情期的母羊。

我時常這樣,在樹上一整天。綠色的鳥落在我的身邊,刺蝟從草叢裡竄出來,蛇咬著一隻像老鼠一樣的東西,從眼前慢慢游過去,一大群顏色各異的蝴蝶,鋪天蓋地地聚在一起,從林子的那一頭飛過來,有些落在我身上,它們像一條彩虹破碎,落在人間。會飛的松鼠張開爪子間的翼膜,排著隊從樹梢一隻一隻排著隊飛過去。也有野豬帶著一群小崽子出來覓食,花色的小野豬走得慢,野豬媽媽就回過頭來,發出哼哧哼哧的聲音。有一隻金錢豹在遠處的樹上,全身癱軟地掛著棲息,之前那些把我們嚇壞的眼睛,就是它們。

好像自己逐漸成為叢林的一部分,數萬年之後的直立行走,終於與一棵樹,一塊石頭無異。我坐在樹上,混身泛著綠光,光線很大,一切都那麼明亮。不覺得寂寞,也可能我已經是寂寞本身。時間不再是線性的,它變成液態,灘成一片,數小時數小時地成片蒸發。我無法感覺到它的流逝,它就是這麼乾淨利落,毫不留情地從我的生命中消失,就像很小時用氣槍打氣球,擊中時的剎那支離破碎地爆裂,時間也是這樣。

野山羊並不多,有時候幾天才能碰見一隻。它們慢悠悠地從遠處走過來,有些在樹的一邊停下來,轉頭就往回走。要是從樹下穿過的,我就跳下去,先是把它按緊實,再綁住四肢,如果是公的就放掉---照料山羊需要很多精力,方常要和那個小東西建立親密的母子關係,沒有時間。在我摸了大約十隻公羊,終於抓到一隻乳房腫脹的母羊。

天漸漸黑下去,歸巢的鳥一片一片地從頭頂飛過去,空氣不再燥熱,晚風吹響樹梢,吹淡白天曬出來的泥土與腐葉的腥味。我扛著羊,把刀拿在手上,眼睛掃射四圍,風吹草動,耳朵不敢怠慢,自從見到花豹之後,我每次出來都帶著兩把刀。快到石洞的時候,我聞到

酸筍燉肉,這讓我開心起來。

「方常。」我對著石洞大喊。

方常出來,看見我扛著一隻羊。

「有奶嗎?」

「滋了我一身。看,好大一隻羊。」

方常從石洞下來,拿著杯子,擠了一些奶。羊仍舊被綁著,叫個不停。

「你幹嘛不把它帶下來,直接叼著吃多省事。」我坐在地上,吃剛摘的一個果子。

方常擠了小半杯,抬起頭,把散落的鬢角夾在耳朵上:叼著吃的話,要是覺得野羊是它媽媽怎麼辦?

我栓了羊,爬上石洞。方常先是喂她的女兒----她固執地認為它是母的。「來來,寶貝,來吃奶奶。」方常一跨入石洞,那個小東西就抬著腿跑到方常身邊。它長大了一些,毛色開始變成棕紅,腿更長了。

「我給她取了名字,叫白白。」

「它明明是黃色的嘛,要叫也該叫黃黃。」

「不是那個白白,是拜拜。再見,再見的意思。」

「你要跟什麼再見,這個地方嗎?」

「不是,我還不想離開。要再見的東西很多,過去瘋瘋癲癲的自己,各種幻聽,還有做過的蠢事。如果再有一個小孩,我就叫她迎迎。」

「恩,這名字很好。」我吞下肉,拜拜喝了幾口羊奶,抬起頭,呦呦地叫了幾聲。

「別叫媽媽啦,快吃飯,好吃么,寶貝。」方常摸著它的頭,轉過來對我笑。

拜拜喝羊奶,長得很快,但排泄物也更臭了,石洞里的花香已經沒有辦法掩蓋,又不能控制便意,所以洞里經常有它的稀屎。方常有潔癖,硬忍了一段時間,在我提出將會為她的女兒造出叢林頂級的兒童樂園之後,才決心夜裡將它放在叢林下面。照料這些植物和動物足夠讓方常忙碌一整天,又有女兒拜拜,方常的情緒穩定,十月一過,天氣涼下去,日子短了,一陣風來了之後,葉子開始掉,秋天也快要過去了。

我們收了許多黃豆和紅薯,辣椒干曬了滿滿的四個竹筒。有一天黃昏,曼聯再一次回來了。

它的背上多了一個長長的疤,還結著痂,仍舊帶著那三隻黑狗,它們都長得很大,照舊瘦,不與人親近。我殺了兩隻兔子,將肉丟給它們。方常走近曼聯,用手摸它已經能看見骨頭的脊背。

曼聯見我也走近,就倒退幾步,我再走近,它再往後退,我再往前走,它停在原地。我就這樣站在它面前,它沒有搖尾巴,也不抬頭看我。我蹲下去,伸出去的手停在半空,又縮了回來-----我有什麼資格摸它呢?

回來就好,以後別走了,我對曼聯說。它抬頭看了看我,眼神混沌,在這座叢林里活下去太辛苦了。曼聯這樣,我也是這樣。

我轉身走開,曼聯叫了一聲。扭頭看,它朝我的方向走了過來,站在我面前。

我蹲下來摸曼聯,它舔了舔我的手。

我在菜園附近給那幾條狗蓋了個小小的木屋,裡面鋪了乾草與獸皮。曼聯白天的時候就在我們整出的園子里踱步,一瘸一拐,像一個管家。它的孩子在旁邊嬉戲,我站在石洞上,看著今年所做的一切,就好像勞作一年的農夫看著自己的谷堆。秋天最後的幾個時刻,曼聯開始願意陪我去叢林,我帶著地圖,坐在山頂凸起的石頭上。夕陽拉長我的背影,曼聯坐在身邊,風很大,鼓起獸皮做的披風和我的長髮。世界在腳下一望無垠,我長久凝視遠方,幻想有一個人從山的那一邊來,帶著餃子和香煙,帶著收音機,帶著幾本書,我願意用一隻野羊換他身上的任何一個小東西。我也想念叢林外面天一黑就亮起的燈火,飛馳的汽車,餐館裡色澤各異的食物,層出不窮的電子遊戲。這是我在叢林的第四個秋天,那條我們曾經跨過的河谷橫亘在山谷與山谷之間,彌沙河,地圖上這麼叫。跨過它,就是雲南,就是人群。四年了,彼時它怎麼洶湧,如今也一樣奔騰。

我想離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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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一起來投稿的公眾號:storymachine

一個專欄:zhuanlan.zhihu.com/stor

一個只有十九歲在悉尼玩pokemon GO想要組隊的作者:@陳齊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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