奸完「娜拉」怎麼辦
時下對#南方日報記者強姦實習生#事件的討論,女性的人格和信譽再次遭到質疑,女人作為一個尚未獨立的個體,在一個隨時會面臨被侵犯的社會裡,總是被冠以「被保護」和「被討論」的對象。
作為理工女,我的看法是:1.女性太缺乏自我保護意識,總覺得自己理應柔弱;2.社會無完全擔負起責任。
易卜生創造的「娜拉」形象已經成為女性解放的符號之一。娜拉出走之前與丈夫海爾茂有這樣一段對話:
「現在我只信,首先我是一個人,跟你一樣的一個人——至少我要學做一個人。托伐,我知道大多數人贊成你的話,並且書本里也是這麼說的。可是從今以後我不能一味相信大多數的人說的話,也不要一味相信書本里說的話,什麼事情我都要用自己腦子想一想,把事情的道理弄明白」。
娜拉的這段話被當成「女性獨立宣言」,娜拉說完之後,毅然離開自己的孩子和丈夫,去做一個自由的新人。
娜拉走後怎麼樣,是魯迅留給中國人的一個深刻命題,但問題關鍵在於女性的主動選擇權是以什麼做基礎,女性擺脫依賴性、被動型和客體地位之後,該怎麼辦?我覺得這是所有女性應該思考的一個出發點。
在社會主流意識的認知里,美麗的女人在男人眼裡就是「玩物」,即便你的才華橫溢,在某個領域實力橫掃男性世界,那也只是一個內外兼修的「玩物」。
所以說,女人除了自身的優秀和自己的覺醒之外,她的社會性是緊緊依附於男人世界的審美,而這一點,光靠女人自身是改變不了的。
休謨曾提出一個「無賴原則」:在設計任何政治制度時,應該把每個手握公共權力的人都預先視為「無賴」——在他們的全部行動中,除了謀求一己之私利外,別無其他目的,即「人人被假定為無賴」。
在休謨看來,「無賴原則」是一切制度設計的出發點,它尊崇的是「有罪推定」。
我們的生活經驗也是如此:世上只要還有小偷存在,安裝防盜網就比較安全。
女實習生被男記者性侵的事件,代表性的觀點:「她猶豫、她膽小、她防範意識不夠、她沒有激烈反抗,這些統統不能成為被強姦的理由……」
是的,這些當然不能成為被強姦的理由,但會極大的增加強姦行為發生的概率。朋友圈有這樣一個圖:
第一眼看到這個圖,我的評論是「這圖不科學」,當時,我只是本能地覺得這個調查的選項設計有問題,仔細想來,這個圖符合休謨的「無賴原則」。每一個具體的強姦個案都是N多因素聯合作用的結果,「有強姦犯」是一個理性的假設,從此出發的制度設計,可以很好地控制強姦事件的發生,而不僅僅是停留在道德說教和事後法律救濟。
歌德《浮士德》結尾,「永恆之女性,領導我們走」,那只是在遙遠的母系社會時代,在此後漫長的文明時代,女人一直以肉體活著的方式存在這個世界上。未來,當的女性從男性的遮蔽下走入陽光,意識到自我的主體性後,第一件事情要做的就是「反抗」。
反抗的首先不是別人,而是女人作為女人對他者的依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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