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個世界只是我們腦中的世界?

(讀懂這篇文章你就可以大致明白康德的《純粹理性批判》主要思想了,我盡量寫得讓中學水平的人也能看懂。)

首先我們做一個思想實驗:倘若你是一隻蝙蝠,你有一種感官叫「超聲波覺」,類似於人類的「聽覺」、「視覺」,那麼你腦海中的世界會是一個怎樣的世界?或者,倘若你是一條蛇,你有一種感覺叫「紅外線覺」,即你的身體有一部分器官能感受到紅外線,而這也構成了你腦海中的世界的一部分,那麼這又是一個怎樣的世界?再如,我們都可以毫不費力地想像色盲的世界,那是一個從一出生就少了某種顏色的世界。再如,有一個全能的上帝,他不僅有人類的視覺、聽覺,還有另外一切生物所專有的感覺,那麼他重構的世界又是一番怎樣的豐富場景?

其實我們以為的世界,不過是感官接收到的刺激經由大腦重構出來的世界。

一個很重要的哲學概念叫「物自體」:就拿顏色來說,我們看到一個物體是紅色的,是因為物體能吸收一部分光,其餘的光被反射到人的眼睛裡,而這才構成了我們看到的紅色,但物體本身(即物自體,那個自然界中本來就存在的物體),是沒有任何顏色可言的。

所以千萬不要把「物自體」和「我們腦海中重構的那個物體」混淆了。還是拿顏色來說,對於同樣的光線刺激,女人重構出來的顏色要鮮艷於男人,不僅如此,個體之間絕對相同的顏色感受能力是不可能的,也就是說,儘管我們都知道那種顏色叫紅色,但是真正我們腦海中的那片「紅色」,其實是不相同的。

更準確地來說,其實「物自體」也只是人類自己創造的一個哲學概念——如果你不帶任何概念地去感受世界,世界不過是飄忽不定的印象的胡亂顯現罷了。

但是為什麼我們經常地把物自體和我們腦海中的那個還原物混淆呢?因為我們的大腦有一種先天存在的知覺,這種能力使你能你能毫不費力地認出一部手機是「手機」而不是一堆毫無意義的像素的排列組合。在整個過程中,你的眼睛接受了這部手機反射的光線,光線變成神經衝動經由視網膜神經傳入你的大腦,大腦經過非意識的計算,最後向你輸出「手機」這個信號,整個過程你都沒有搞明白你是怎麼認出這是一部手機的,因為它並不受意識的控制,在你有意識地思考這部手機是什麼之前,你的大腦就已經做了某種工作,幫你認出了這部手機。

我們會混淆,部分原因也是因為我們太熟悉唯物主義的那一套錯誤的概念理論了——並不存在什麼人能認識的客觀事物(物自體無法被認識),認識只是一種人主觀地從刺激信號中捕獲對象的能力——我們的腦海中必先有某個概念,然後概念與刺激吻合我們才能辨認。也就是說,我們只能認識我們腦海中的那個世界,也就是「現象界」,而對於物自體來說,並沒有什麼牛頓定律、普朗克常量,並沒有什麼封裝的物體的概念。你甚至可以說,整個世界都是糊在一塊的,幹嘛要分手機還是電腦,幹嘛要分張三還是李四——我們有概念,不過是讓自己過得更好一點而已。

所有的數學老師都不會告訴你「公理是怎麼來的」,所有的專業老師都不會去懷疑「為什麼某個概念是這個範圍」,因為一切知識都只是人們想要把現象界有序化的一種努力,一切知識的起源都是人類自己規定的。如果沒有人為的規定,知識的大廈是絕不可能建立起來的,而在虛無主義的眼中看來,知識不過是一種無意義的「同義重複」而已——我們證來證去,不過是用一種形式來代替另一種形式而已。所以其實到頭來只是人自己在為自然界立法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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