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神?----公理就是神跡 第二章 <闡明宗旨>第一節 神/共十三節

第二章 闡明宗旨

第一節 神(神與公理)

1.1
什麼是神跡

到底什麼是神?我們來看看宗教和哲學家的觀點。

(1)基督教

先來看看基督教《聖經》中耶穌對「神跡」的說法:

馬可福音 8.11~8.12 法利賽人出來盤問耶穌,求他從天上顯個神跡給他們看,想要試探他。耶穌心裡深深的嘆息說: 這世代為甚麼求神跡呢。我實在告訴你們,沒有神跡給這世代看。

馬太福音 16.01~16.03 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來試探耶穌,請他從天上顯個神跡給他們看。耶穌回答說:晚上天發紅,你們就說,天必要晴。早晨天發紅,又發黑,你們就說,今日必有風雨。你們知道分辨天上的氣色,倒不能分辨這時候的神跡。

馬可福音 4.27~4.28 黑夜睡覺、白日起來、這種就發芽漸長、那人卻不曉得如何這樣。地生五穀是出於自然的。先發苗、後長穗、再後穗上結成飽滿的子粒。

路加福音 21.29~21.31 耶穌又設比喻對他們說、你們看無花果樹、和各樣的樹。他發芽的時候、你們一看見自然曉得夏天近了。這樣、你們看見這些事漸漸的成就、也該曉得神的國近了。

什麼是神跡?神跡是一般人認為的違反常理的事情么?是科學不能解釋的超自然現象?不!沒有「違反常理的神跡」就是神跡!我們發現耶穌舉的例子都是正常的自然規律:天氣,季節和自然循環。

斯賓諾莎:奇蹟若是指一些反乎自然規律的事物,不但不能證明神的存在,反使我們懷疑神的存在。

耶穌說「沒有神跡給這世代看」就是這個意思,自然規律本身就是神跡。下面的經文也說明了耶穌所說的神與舊式宗教的神是不一樣的:

約翰福音n17.25 公義的父阿、世人未曾認識你、我卻認識你。這些人也知道你差了我來。

16.02~16.03人要把你們趕出會堂。並且時候將到、凡殺你們的、就以為是事奉神。他們這樣行、是因未曾認識父、也未曾認識我。

「世人未曾認識你」,人們哪裡錯了呢?那就是把神當做了迷信,把神跡當做是違反自然的奇蹟。比如法利賽人當時就讓耶穌從天上給他們顯個神跡,他們認為耶穌應該能做違反自然規律的事情。當時的宗教領袖也沒有正確理解什麼是神,他們認為耶穌稱自己是神的兒子褻瀆了神,所以他們殺害耶穌,卻「以為是事奉神」。

對於神跡的正確認識是什麼?神跡就是公理。耶穌舉的「晚上天發紅,天必要晴。早晨天發紅,又發黑,今日必有風雨」,「地生五穀是出於自然的」,「無花果樹發芽的時候、夏天就近了」這三個例子都是自然規律,是自然界的公理。

(2)自然神論

哲學上的自然神論也有類似的觀點,看看哲學家對神的看法:

愛德華-赫伯特(自然神論) 自然來自於神,自然表明了神,但神超越高於先於自然。

斯賓諾莎(泛神論) 自然的能效和力量就是上帝的能效和力量,自然的法則規律就是上帝的指令。神不是自然的創造主,自然就是神。

哲學家們對神與自然的關係理解並不一致,愛德華-赫伯特認為神高於自然,而斯賓諾莎則認為神等同於自然。

(3)儒家

《論語》 子曰:「予欲無言。」子貢曰:「子如不言,則小子何述焉?」子曰:「天何言哉?四時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

孔子認為上天在自然規律之外並不說其他的話,這與斯賓諾莎「自然的法則規律就是上帝的指令」的觀點一致。

(4)佛教

在佛教《金剛經》中有提及自然規律的經文:

《金剛經》 如來說:一切法皆是佛法。須菩提,所言一切法者,即非一切法,是故名一切法。須菩提,譬如人身長大。

《聖經》中可以找到一句對應的經文:路加福音n12.25 你們那一個能用思慮、使壽數多加一刻呢。〔或作使身量多加一肘呢〕

釋迦將「人身長大」這種自然規律作為佛法的一個例子。耶穌說的「身量多加一肘」與釋迦說的「人身長大」正好形成對應,都是自然的公理。

而公理不僅只有自然規律,還有邏輯數學等基本規律,接下來我們詳細解讀下公理。

1.2 什麼是公理

什麼是公理?公理,是指依據人類理性的不證自明的基本事實,經過人類長期反覆實踐的考驗,不需要再加證明的基本命題。

下面我們列舉一些公理:

(1)數學的公理:1+1=2。

(2)平面幾何的公理:兩條平行線永不相交;凡直角都彼此相等。

(3)自然的公理:天氣和季節變化的規律,動物生長死亡,植物生長凋謝,自然循環。

(4)物理的公理:物體的運動規律。

(5)化學的公理:物質發生化學反應的規律。

(6)生物的公理:生物身體運行的規律。

(7)思維的公理:邏輯,比如因果律,矛盾律。矛盾律的意思是「兩個相互矛盾的事情不能同時為真。」而矛盾律中已經包含了因果律,即「因為」兩個事情互相矛盾,「所以」不能同時為真。

這裡需要說明的是:物理、化學、生物這三門學科都屬於實驗科學,實驗科學只有定理,因為它們都是通過實驗的方法,歸納和總結出來的。什麼是定理?定理:是指用推理的方法得到的真命題,這種推理受邏輯限制。

科學實驗不僅受邏輯的限制,還受到人的認識水平與實驗手段的限制。隨著認識水平和實驗手段的提高,有些「定理」可能會被修改或者完善。比如牛頓三大力學定理,隨著現代物理學的發展,發現牛頓力學在高速(接近光速)的粒子和微觀粒子運動的解釋上有局限,從而出現了量子力學。而化學元素表也有可能在發現新的元素後有所增加。但是物體的運動規律,物質發生化學反應的規律,生物身體運行的規律,其本身並沒有變,科學改變的是人對規律的認識。比如:地球一直在按規律運動(公理),而人類的天文觀察使人類的認識從「太陽圍繞地球轉」 (定理)變成了「地球圍繞太陽轉」(定理)。科學實驗得到定理是採用歸納和推理的方法,這些方法都依靠邏輯,所以說科學實驗受邏輯的限制。歸納推理有什麼限制呢?那就是科學實驗只能「證偽」,而不能「證真」。當人們提出一個假設時,科學可以通過實驗來證明它。當實驗結果和假設不符合時,人們可以證明這個假設是錯誤的;但即使一千次科學實驗結果和假設相符,人們也無法證明它絕對正確,因為誰也不知道下一次實驗結果會不會改變。

1.3 公理和神的關係

我們從定理回到公理上來。有人說公理就是公理,公理和神有什麼關係呢?我們來拿邏輯中的「因果律」來舉個例子:「因果律」告訴我們,一切事物都有原因,也即一切事物都有來源,沒有無緣無故憑空出現的事物。那「因果律」自身呢?「因果律」這個公理自身也有來源。

維特根斯坦:為了能夠表述邏輯形式,我們必須能夠和命題一起置身於邏輯之外,也就是說,置身世界之外。

康德:先驗邏輯還將涉及我們關於對象的知識的起源,只是這種起源不能被歸於對象,而與此相反,普通邏輯根本不考慮知識的這種起源。

因果律考察世界的規律,卻不考察它自身的來源。康德創造了「先驗邏輯」的概念,來考察知識的起源。

公理自身的來源是什麼呢?我們把它稱作----神。

我們可以這樣說,神創造了「一切都有來源,世界上沒有無緣無故產生的事物」這樣的公理,然後神用這條公理表明了自己的存在。即神創造了公理,再用公理表明了自己。維特根斯坦的說法是:「對邏輯始終可以這樣來理解:每個邏輯命題都是它自身的證明。

人們對公理的描述是:公理是「不證自明」的;同樣,神也是「不證自明」的。公理和神的關係,這節只談到「公理來源於神」,更詳細的解讀見本節1.6小節「神學與西方哲學。」

1.4 公理和人的關係

那人和公理之間的關係是什麼呢?公理是不證自明的,沒有證明,為什麼人類會認為它是正確的呢?比如為什麼我們認為地球會按照運動規律一直繞著太陽轉,會不會明天運動規律失效,地球就不繞著太陽轉了呢?

羅素:我們之所以相信運動定律將繼續有效,其唯一的理由就是:就過去的知識使我們能作出的判斷而論,這些規律一直是有效的。

維特根斯坦:太陽會在明天出來是一個假設:這意味著我們不知道它是否會出來。/我們不能從現在的事件推出將來的事件,相信因果聯繫是迷信。

為什麼我們認為地球不會自己亂跑?因為我們通過過去的經驗發現運動規律一直有效而且不變,所以我們相信以後地球還是會遵循運動規律。太陽即使在過去的四十六億年中都從東方升起,我們也只能說我們有相當大的證據,去期待明天太陽依然從東方升起;然而明天究竟會如何?誠實地說,我們並不確定知道。

再拿科學實驗舉例,一千次科學實驗的結果是相同的,為什麼我們認為一千零一次實驗的結果不會改變呢?因為過去一千次的科學實驗告訴我們結果是這樣,我們相信再來一次還是這樣。而當科技進步時,人們發現了新的影響因素,做出了與以前的結果不一致的實驗結論時,舊的實驗結果就被推翻了。

所以人類與公理之間的關係就是:人類不能夠證明公理,但是人類相信公理。而公理就來自於神,所以同樣人類不能夠證明神,但人類相信神。

綜上所述,我們用公理將人和神聯繫起來。人和神的關係是:人類相信不能證明的公理,而神用自己創造的公理表明了自己。也即「神自明,人信神」。

這裡就出現了「信」,這就是信仰,在宗教中「信」就是最大的問題。先看基督教:

路加福音 7.50 耶穌對那女人說、你的信救了你、平平安安的回去吧。/8.48 耶穌對他說、女兒、你的信救了你、平平安安的去吧。/8.50 耶穌聽見就對他說、不要怕、只要信、你的女兒就必得救。/17.19 就對那人說、起來走吧。你的信救了你了。/18.42 耶穌說、你可以看見。你的信救了你了。

基督教《聖經》中,耶穌反覆對人說的是,你的信救了你。再看佛教:

《金剛經》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頗有眾生,得聞如是,言說章句,生實信不?」 佛告須菩提:「莫作是說。如來滅後,後五百歲,有持戒修福者,於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為實。」 /「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於後末世,有受持讀誦此經,所得功德,我若具說者,或有人聞,心則狂亂,狐疑不信。須菩提,當知是經,義不可思議,果報亦不可思議。」

釋迦說:有人聽聞佛經,能生信心;也有人聽聞佛經後,懷疑不相信。這裡都談到了「信」的問題。「信」是如何「救」的?「信」能夠拯救人類的關鍵在於:人要發現神賦予自己的公理,並遵循它生活,我們在本章第四節「慾望」中詳細解讀。

1.5 破除迷信的宗教,迎來哲學的宗教

但是提到「信」這個字,緊跟宗教的卻是「迷信」這個詞。直到今天,大部分人了解到的宗教知識都是迷信的。抽籤卜卦,算命看相,風水驅鬼,符水治病,這些都是最常見的迷信活動。隨著人們對自然的發現和研究,各種「神跡」逐漸被科學一一解釋或證偽。人們也最終發現靠「念經」「禱告」並不能治癒身體的疾病。

那聖經里不是記載耶穌行了很多神跡嗎,耶穌「死後復活」這個超自然的神跡不是基督教信仰的基石么?我們看看《聖經》里耶穌自己所說的神跡。

路加福音 7.22 耶穌回答說、你們去把所看見所聽見的事告訴約翰。就是瞎子看見、瘸子行走、長大痲瘋的潔凈、聾子聽見、死人復活、窮人有福音傳給他們。

人們對「耶穌死後復活」有許多不同的理解,是靈魂復活還是肉體復活?是在這個世界復活,還是在天上復活?人類死亡以後,到底會怎麼樣,實際上人類並不清楚。既然人類不了解死亡這個「自然規律」的本質是什麼,那又如何認定耶穌的死後復活是「超越自然規律」的呢?耶穌各種「神跡」詳細的解讀見後文各章節:瞎子看見和聾子聽見見本章7.3.1節,瘸子行走見第四章16小節,長大痲瘋的潔凈見本章5.3.1節,死人復活見本章8.1節和第10.4節,窮人有福音傳給他們見本章6.2.2節,耶穌復活的問題見本章第10節。這裡只強調最重要的一點:以上這些神跡其實都是合乎自然規律的,只是被古人誇張或者迷信化了。

當人類破除了迷信的宗教,用科學和哲學來探索世界時,人類卻遇到了新的問題。我們看看大哲學家們的結論是什麼?

康德:物自體永遠不可能被認知。

黑格爾:世界上的一切都是絕對精神的外在表現。

叔本華:世界是表象和意志。

老子: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維特根斯坦:凡可以說清楚的,都可以說清楚;凡不可說的,必須保持沉默。

牛頓:第一推動力就是神。

無法被認知的物自體?絕對精神?第一推動力?這些概念都是什麼?實際上它們都指向了神。當科學家們苦苦探索物質的本質時,卻發現哲學家認為人類永遠無法認識物質的本質;當哲學們苦苦追尋世界的真理時,卻發現了人類自身的極限,有些事情「不可說」。

馬太福音 13.52 他說,凡文士受教作天國的門徒,就像一個家主,從他庫里拿出新舊的東西來。

人類去除了舊的「迷信的宗教」,最終必將迎來新的「哲學的宗教」。

1.6 神學與西方哲學

接下來我們進一步解讀公理與神之間的關係,我們從西方哲學中的經驗主義(洛克,休謨),理性主義(笛卡爾)和康德講起,他們最基本的哲學思想都可以包含在神學中。哲學史將這四位哲學家都歸在「認識論」下,他們思考的問題是:人類是如何認識世界的?

(1)經驗主義

約翰-洛克 洛克首先提出「一切觀念來自經驗」,我們無法知道超出我們經驗的事情,也即人類通過後天的經驗來認識世界。洛克認為:「心靈最初就如同一張白紙,而思想來自於感覺經驗的積累。

大衛-休謨n休謨在洛克的基礎上走向了懷疑論,他開始懷疑公理,比如因果律。他說:「因果性的整個觀念都是可疑的。」休謨認為:「所有的知識來自於經驗,而我們並沒有經驗到因果性,因為所謂因果性是我們經驗到兩件事情的共同發生而將它們聯合在一起的習慣,並沒有證明這些事情之間有任何必然關聯的結論。」因此休謨否定歸納推理,然而科學實驗正是建立在歸納推理的基礎之上。正如本章1.4節中的例子,1000次的科學實驗結果一致,使得人們通過經驗將實驗結果和原因聯繫在一起;但是當科技進步以後,人們更加精確地做實驗時,卻可能發現其他的影響因素,以前確定的因果關係則被推翻。

(2)理性主義

笛卡爾 笛卡爾的名言是:「我思故我在」。他認為感官經驗是不可靠的,我可以懷疑自己的感官經驗。舉個簡單的例子,紅綠色盲患者認為自己看到的是綠色,而實際上那個顏色是紅色。笛卡爾希望能找到一件絕對正確的事情,我絕對無法懷疑它。他最終發現只有n「我正在懷疑」這件事本身是無法懷疑的。因為如果我懷疑「我正在懷疑」,那我還是在懷疑。所以我能確定的是:一定有一個「我」正在「懷疑」。而懷疑是一種思想,所以他說「我思故我在」。笛卡爾認為經驗是不可靠的,是可以懷疑的,但思想中的理性是可靠的,通過理性我能確定地知道我存在。所以笛卡爾認為:唯有理性推理而非經驗觀察才提供了最確實的理論知識體系。

(3)康德

理性主義和經驗主義的集大成者就是康德,他提出:一切知識都開始於經驗,但一切知識並非都來源於經驗。康德將時間,空間和邏輯起了個名字,叫「先天範疇」。康德認為這些「範疇」是「先驗」的,即先於經驗的。他說:經驗性的知識(經驗主義)和先天的知識(先天範疇)綜合起來才構成了真正的知識。經驗轉化為知識的理性(理性主義)是人與生俱來的,沒有先天的範疇我們就無法理解世界。

人類來到世界時,心靈並不是一片空白,而是在出生的同時,先天被給予一些「先天範疇」。然後人類在「先天範疇」的基礎上才能開始認識世界,從而獲得經驗。比如沒有形狀(即空間)的概念我們就無法認識物質,沒有邏輯的概念我們就無法認識事物的規律。人類先天地無條件地接受和相信「先天範疇」,人類相信邏輯,然後科學實驗才能歸納推理。否則如大衛-休謨所認為的,連因果律都不可靠,那人類就沒有辦法理解世界了。

經驗主義者認為知識來源於人的經驗,而理性主義者則認為知識來自於人的理性。康德則認為人類在「先天範疇」(即公理)下,才能用理性和經驗去認識世界從而獲得知識。經驗主義懷疑公理的可靠性,理性主義懷疑經驗的可靠性,而這兩種哲學的出路就是:人類認識公理及經驗的前提是相信「先天範疇」。

1.7 神超越公理

可是康德發現人類試圖用理性理解這些「先天範疇」時,這些「先天範疇」卻貌似「先天」存在衝突,康德將這些衝突稱為「二律背反」。

「空間」的衝突:(1)沒有形狀的概念,人類就無法認識物質;可是有了形狀的概念,物質就可以無限再分,人類永遠無法知道物質的本質是什麼。(2)有了空間的概念,物質就有了邊界,可是有了邊界,邊界之外必然又存在空間,人類永遠也無法知道世界的邊界在哪裡。

「時間」的衝突:有了時間的概念,我們可以理解運動和靜止;可是時間可以無限追溯,人類無法理解時間的起點這一概念,這使得人類永遠無法理解世界的起源。同樣人類也無法理解時間的終點這一概念,人類永遠無法理解世界的結束。維特根斯坦對於時間和空間也有類似的觀點,他在《邏輯哲學論》中說:我們根本不能在空間之外思想空間對象,或者在時間之外思想時間對象。

「邏輯」的衝突:人類沒有邏輯的概念,就無法認識世界的規律;可是有了邏輯的概念,事件可以無限上溯原因,我們永遠無法理解超越因果的最終的規律是什麼。

物質的本質和最終的規律就來源於神,人類永遠無法理解。當人類試圖用理性來理解它時,就會遇到「衝突」。人類只能理解「規律和物質」的表象,卻永遠無法認識本質。人類自出生時就被限制在了「先天範疇」之中,「範疇」就是「範圍」的意思,所以康德說:「我們理解的事物永遠是我們能夠理解的事物。」維特根斯坦則說:「我們不能思考我們所不能思考的東西。」而叔本華則將這種限制稱為「摩耶之幕」,他認為對於人類來說「世界是表象」。

來看佛教:《金剛經》 1.15~1.16 「須菩提,南西北方,四維上下虛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釋迦也認為「四維上下虛空」,人類是無法用思想來理解的。

1.8 人無法理解神的本質

當發現「先天範疇」自身無法被人類理解之後,康德在《純粹理性批判》中做了「物自體」與「現象」的劃分。他說:現象就是已經通過大腦加工過的意識表象;而物自體就是沒有加工過的,是一種存在於人們感覺和認識之外的客觀實體。這句話的意思是「現象」就是人類在「形狀」概念下認識到的物質,而物質的本質雖然存在,但人類卻無法認識。康德將物質的本質稱為「物自體」,最終他的結論是:我們永遠也無法認知物自體。康德對人類「純粹理性」的判斷,就是給人類的認知能力做了判斷:人類的認知力是有限制的。而從神學角度說,那就是神在人出生時就規定了人的認知極限,人類無法靠自身突破。

「過程哲學」柏格森的說法更加形象:認識事物的方法有兩種:一種是圍繞對象,一種是進入裡面。我們對物質的認識永遠是在圍繞著物質進行研究,我們永遠無法進入物質來了解其真正的本質。

再看佛教對於世界的理解:

《金剛經》「世尊,如來所說,三千大千世界,即非世界,是名世界。」「何以故?若世界實有者,則是一合相。如來說,一合相,即非一合相,是名一合相。」/「須菩提,一合相者,則是不可說。但凡夫之人,貪著其事。」

釋迦說世界「即非世界,是名世界」,什麼意思?就是說我們認識的只是世界的表象,我們叫它世界,但世界的本質我們是無法認知的。「若世界實有者,則是一合相。」世界真實的存在,是「一合相」。比如邏輯世界中有矛盾,而「一合相」的意思就是矛和盾的統一。黑格爾「正-反-合」的哲學理論與「合相」的意思一樣。釋迦認為:「一合相者,則是不可說。」什麼叫「不可說」?n

維特根斯坦:凡可以說清楚的,都可以說清楚;凡不可說的,必須保持沉默。/ 我們不能說一個「非邏輯的」世界會是什麼樣子。

維特根斯坦認為不可說的是「非邏輯的」世界。可以言說的「邏輯之下的事情」是可以說清楚的,對於不可說的「非邏輯的事情」只能保持沉默。而人類語言的極限歸根到底是人類思想的極限,正是因為人類無法理解,所以也就無法說清楚。

1.9 神不自相矛盾

可是維特根斯坦對於神的理解是錯誤的,他在《邏輯哲學論》中說:神能夠創造一切,只是不能創造違反邏輯規律的東西。反邏輯和超邏輯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維特根斯坦的錯誤在於他把神置於邏輯之下。神創造的物質,空間和時間都是超邏輯的,而超邏輯的意思是:本身符合邏輯,用邏輯卻無法完全解釋;既不自相矛盾,卻又超越矛盾達到統一。我們不能說「超邏輯的世界」是怎樣的,然而世界卻已經存在了。人類無法理解「時間,空間和邏輯」這些「先天範疇」,但它們卻已經存在了。實際上維特根斯坦在《邏輯哲學論》自己都寫道:真正的神秘,不是世界如何存在,而是世界竟然存在。

再看康德對神的理解:無論是經驗還是理性都無法證明上帝的存在。神為超自然的東西,屬信仰範圍,它們的存在是為了適應道德的需要。康德認為神的存在是為了適應道德的需要,實際上神要人超越道德,回歸真本,而不是適應道德的需要(道德的問題見本章第三節「善惡」)。康德已經發現了「物自體」,卻沒有進一步認識到「物自體」就是來源於神。

而本章1.1小節「自然神論」學派中,斯賓諾莎的錯誤在於將世界等同於神,實際上應該是世界「來自於」神;而愛德華·赫伯特說神高於先於超越自然,這個說法基本正確。但是前兩個詞語「高於,先於」是邏輯之下的詞語,有空間才有「高於」,有時間才有「先於」,所以人類對神的描述依然只能用「先天範疇」之下的詞語,而這樣就必然產生矛盾。如果我們說神先於世界,就必然會繼續發問那神之前又是什麼呢?而這個問題本身已經將神置於邏輯之下。

以上哲學家的錯誤總結起來就是,他們要不把公理等同於神,要不把神置於公理之下。人類只能知道公理來源於神,而神如何「創造」了公理,是人類無法理解的。正如我們不能問世界的起源是什麼,我們只能知道世界來源於神;而神如何「創造」了世界,我們無法理解。雖然我們無法理解,可是世界卻已經存在了。

我們再舉兩個例子,來說明超邏輯和反邏輯的區別。

(1)數學的例子---微積分中著名的貝克萊悖論:

微積分理論中計算x2導數的方法為:先將x2取一個不為0的增量Δx,由(x + Δx) ? x,得到2xΔx + (Δx) ,後再被Δx除,得到2x + Δx,最後突然令Δx = 0,求得導數為2x。貝克萊發現在這個方法中,無窮小量一會兒說是零(不為0的增量Δx),一會兒又說不是零(最後突然令Δx = 0)。他認為這是「依靠雙重錯誤得到了不科學卻正確的結果」。微積分的推導有邏輯的問題,但是微積分在實際應用中是有效的正確的。這到底是怎麼解釋呢?

微積分實際上把「0」等同於「無窮小」,這和物質可以無限再分是一個概念。解決貝克萊悖論的方法就是:無窮小就是個超邏輯的概念,從「0」到「無窮小」這是一個超邏輯的過程,這個過程是邏輯解釋不了的。正如物理學界猜想世界是由「奇點」大爆炸產生的,但是從無到「奇點」的過程物理學永遠解釋不了。微積分的原理雖然看似存在邏輯問題,但它在實際應用中卻符合邏輯,沒有任何問題。

(2)最經典的神學問題---神能夠造一塊自己舉不起的石頭嗎?

人們經常提問這個問題,試圖證明神不是萬能的。這同樣是一個超邏輯和反邏輯的例子:石頭是一個邏輯下的事物,只要是石頭就一定能夠被舉起。神既然製造出石頭,賦予它重量,神就一定讓它符合邏輯能被舉起。神不會自己和自己矛盾,但是神可以超越矛盾。比如神創造了無形的靈魂,你就無法舉起,沒有空間的概念,何來舉起呢?如果神創造了一塊石頭自己舉不起,那就是神自己和自己矛盾。在聖經中耶穌也講到過這點:

馬太福音n12.25~12.26 耶穌知道他們的意念、就對他們說、凡一國自相分爭、就成為荒場、一城一家自相分爭、必站立不住。若撒但趕逐撒但、就是自相分爭、他的國怎能站得住呢。

最後來看一下宗教對世界起源的解釋:先看佛教,釋迦用「緣起」來解釋世界的起源,認為一切事物都是因緣起。《中阿含經》若見緣起便見法,若見法便見緣起。/《雜阿含經》有因有緣集世間,有因有緣世間集;有因有緣滅世間,有因有緣世間滅。而緣起(即因果律)就是邏輯,可以包含在公理的範圍中。

再看基督教:約翰福音 1.01 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約翰福音認為「道」就是世界的起源,「道」就是指世界的公理。這與中國道家《道德經》中「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中的道一個意思。而公理就是神跡,公理來源與神,世界的起源就是神。

1.10 認識公理就是認識神

康德說:「我們理解的事物永遠是我們能夠理解的事物。」維特根斯坦說:「我們不能思考我們所不能思考的東西。」對於人類來講:認識公理就是認識神,因為神超越公理的部分人是理解不了的。現象學的胡塞爾則說:「對我來說,世界只不過是我所意識到的,在我的思想行為中有效地顯現出來的東西。」人類能夠認識到的世界,就是神通過「先天範疇」顯現給人的世界。黑格爾對「物自體無法被認知」提出了異議,他說「凡是合理的都是實在的,凡是實在的都是合理的」。黑格爾沒有意識到物質世界不僅是「合理」的,還是「超理」的,但人類只能認識其「合理」的部分。

我們再來看一下存在和經驗的關係,這裡可以解決唯心主義的錯誤。「存在主義」的薩特說:存在先於本質。即公理,物質世界和人首先存在,然後人類才開始認識世界。笛卡爾說我思故我在,思考可以表明自己的存在。但是笛卡爾搞錯了先後關係,應該是我先存在,然後我才能思考,存在是思考的前提。徹底唯心的經驗主義者喬治-貝克萊說:存在就是被感知。簡單地說就是「我看花,花存在。我不看花,花對於我就不存在了」。貝克萊的錯誤在於:實際上我不看花,花依然存在。我們只能說我閉眼,我看不見花的美麗,花的存在不再對我有意義。這與明朝心學大師王陽明的「君未看花時,花與君同寂;君來看花日,花色一時明」意思相同。

以上哲學講的其實是:對人類而講,只有感知經驗到的世界,才對人類有意義。人類無法理解的事情,實際上對人類也沒有意義。貝克萊的話應該改成:對人類來說,存在的意義就是被感知。比如物理學界的量子力學遭遇了「測不準原則」,於是提出了普朗克長度,定義為「有意義的最小可測長度。」雖然物質可以無限再分,但是物理學認為短於普朗克長度就不再具有測量上的意義。

1.11 認識神的意義

人的認知有限,無法理解神。我們只能理解神給我們顯現的這個世界的表象。那我們了解神的意義何在呢?這裡就到了另一類哲學研究的範圍,就是實用主義

皮爾士 我們不可能有關於實在之整體的概念,關注的是如何使用,因為使用才有意義。

威廉-詹姆斯 哲學的全部功能應該在於發現:真理對於我們的作用。

馬克思 哲學家們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釋世界,而問題在於改變世界。

《壇經》 燈是光之體,光是燈之用。

我們用在公理上就是,我經驗到公理,公理對我有意義。而超出公理本身的東西,比如公理是如何被創造的,我永遠無法經驗到,所以對我沒有意義。從神學的角度講就是:我們只能認識神給我們顯示的,而神沒有給我們顯示的對我們也沒有意義。

我們再來看看唯物主義的錯誤:馬克思的唯物主義說:「世界的統一性在於它的物質性,物質是世界變化的基礎。物質不是精神的產物,精神只是運動著的物質的最高形式。」唯物主義認為世界是物質性的,既然以物質為基點,那我們一定會問一個問題:物質到底是什麼?實際上我們根本不知道物質的本質是什麼。馬克思說世界的統一性在於它的物質性,可是人類卻永遠不知道物質是什麼。唯物主義的基點----物質本身居然對人類來說是未知的。既然人類根本不清楚物質是什麼,馬克思又如何斷定「精神只是運動著的物質的最高形式」呢?

希臘哲學家柏拉圖則認為:靈魂不同於我們的身體,不能被還原為物質的成分。萊布尼茨則提出單子說,他認為:物質是由「單子」組成的,「單子」沒有形狀,它的本質是精神。黑格爾則認為:世界上的一切都是絕對精神的外在表現。精神是物質嗎?由於人類的認知力的限制,我們無法知道精神和物質的本質是什麼。當然我們不能簡單地說精神就是物質,也不能說物質是精神。我們只能知道一切物質是為精神所用的,使用才具有意義。

我們再來看看唯物辯證法,唯物辯證法的三個基本規律是對立統一規律、質量互變規律、否定之否定規律。這三個規律都是邏輯,也即唯物辯證法是受限於邏輯的。我們可以用辯證的思想來解釋物質和精神的相互作用:物質影響精神,但是反過來精神也決定了人們如何使用物質。我們從第一章對於社會各階層的描述可以清晰地發現人們的心理如何導致了他們對物質的使用。

1.12 神通過公理來統治人

人類可以突破「先天範疇」從而超越公理嗎?

路加福音 12.25~12.26 你們哪一個能用思慮,使壽數多加一刻呢。〔或作使身量多加一肘呢〕這最小的事,你們尚且不能作,為甚麼還憂慮其餘的事呢。

人類無法超越公理,時間的流逝,肉體的死亡都不以人類自己的思想而改變,人類永遠生活在公理之下。我們與公理的關係正如我們與身體的關係,我們不能用思想使身體加長,但我們可以使用身體。即我們無法改變公理,但我們一直在使用公理。

人類無法超越公理,所以人類永遠在神的統治之下。但神的統治並不是限制人類的自由,而是給予人們愛和自由。

約翰福音 8.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13.34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

人類與超邏輯的事物的聯繫只能靠超邏輯的東西,「信」和「愛」就是超邏輯的。人類與神的關係在後文中將繼續詳細解讀。

1.13 證明神的問題

在神學和哲學史上「如何證明神的存在」這個問題一直困擾著哲學家和神學家,我們來仔細探討下證明神的問題。

約翰福音 5.31~5.32 我若為自己作見證,我的見證就不真。另有一位給我作見證。我也知道他給我作的見證是真的。/5.34 其實我所受的見證,不是從人來的。然而我說這些話,為要叫你們得救。

耶穌說我自己不能證明我認識神,人也不能證明我認識神,只有神可以證明我認識神,也即神只能自證。但是古往今來的哲學家,神學家們為了證明神幾乎絞盡腦汁。

我們來看看安瑟倫的證明,他的方法被稱為「本體論」。他說:「我們心中都有一個偉大的存在者,不能設想有一個比他更位偉大的存在者。它存在於我們的心中或者觀念里。但是,它作為最偉大的存在者不能僅存在於我們的心中或觀念里。因為,如果他只存在於心中,那麼它就不是最偉大的存在者了。在現實中存在比在觀念中存在更偉大。這與我們的設想相矛盾。因此,最偉大者的存在者--上帝,不僅存在於我們的心中,亦在現實中存在。」我們看到安瑟倫「本體論」的前提是:不能設想有一個比他更位偉大的存在者。我們上文中提到,只有超越邏輯的事物是人類無法想像的,所以這個前提是超越邏輯的。而對於「最偉大的存在者」,實際上首先安瑟倫相信有一個「最偉大的存在者」,然後再開始用邏輯來證明。但是存在本身是先於證明的,人類無法理解存在本身。

經院哲學家阿奎那提出了五條神的證明,我們選擇兩條來看:

(1)n從事物的運動方面論證。一件事物,只要是現實的它就在運動。凡事物運動總是受其它事物推動。一個事物的運動為另一事物所推動,依次類推,但又不能推到無限。因此,必有一個不受其它事物推動的第一推動者,這就是神。

牛頓的看法與阿奎那一致:牛頓力學第一定理說:一切物體在沒有受到外力作用的時候,總保持勻速直線運動或靜止狀態。可是牛頓無法解釋使一切物體開始運動的第一推動力,他說第一推動力就來自於神。

(2) 從因果關係來論證。在現象世界中,我們發現一系列的因果關係,有果必有因,但又不能推到無限。因此,必須有一個最初的動力因,這就是上帝。

阿奎那說因果循環不能推到無限,但實際上我們可以用無限的因果循環來解釋世界而導致無神論或者泛神論,斯賓若莎和部分佛教徒就是這麼認為的。但核心的問題在於因果律其本身就來自於神,而這種「來自」是超邏輯的。所以阿奎那的證明方式依然是用公理「凡事物運動總是受其它事物推動」和「有果必有因」來證明神,這是神的自證。人類是在相信公理的基礎上,才能接受公理的自證。所以對於人類來說依然是通過相信公理而證明神,而這種自證是神自己證明自己,也即神既是因也是果,這並不符合邏輯,而是超越邏輯。而對於人類來說證明的前提是相信公理,所以實際上這是「信神」,而不是證明神。

1.14 證明公理的問題

再看看證明公理的問題。歷史上有人試圖證明1+1=2嗎?有!羅素。羅素在《西方哲學史》中對康德的態度是這樣的:「伊曼怒爾·康德,一般認為是近代哲學家當中最偉大的。我個人不能同意這種評價,但是若不承認他非常重要,也可說是愚蠢無知。」羅素對康德提出的「先天綜合判斷」無需證明表示了質疑。他說:「我們必須先證明確實存在『先天綜合判斷』,然後才能論證先天綜合判斷如何可能。」所以羅素寫了一本書《數學原理》,試圖證明1+1=2。《數學原理》中對1+1=2的證明是依靠邏輯,實際上羅素用公理來證明公理,這依然是公理自證。現代數學創造了「集合論」來作為數學的基礎,實際上集合論依然是依靠邏輯。而羅素忽略的事情是:邏輯本身就是公理,只能相信,無法證明。並且集合論本身成為了新的「公理」,它依然需要證明。最終回到了同樣的問題:形狀需要證明嗎?邏輯本身需要證明嗎?我們如何證明1是1?人類無法證明「先天範疇」,只能相信並接受這些「先天範疇」。

1.15 進化論與神創論

再來看一下對基督教影響最大的達爾文的《進化論》。進化論和神創論的爭論從來沒有間斷過,一直持續到今天。進化論有兩個問題需要解決:

(1)活的東西才能進化,死的東西(如一塊石頭)是無法進化的。進化論解釋的是已經活著的東西受環境影響而發生改變,經過很長時間達到進化;但進化論無法解釋,第一個「活」著的東西是怎麼來的,也即進化論自己的理論中,第一個海洋中的單細胞活物是如何出現的。

(2)進化這個規律怎麼來的? 進化也只是自然規律的一種,而自然規律來自於神。

所以,即使進化論是對的,那也只是發現了一種自然規律而已,而自然規律就是來自於神。(後文我們會講到,世界本身是完美的,根本不需要進化,這才是進化論最關鍵的錯誤。)維特根斯坦說:達爾文的理論不比自然科學中任何其他一種假設更與哲學有關。

我們來看一下和進化論衝突的《舊約聖經--創世紀》。《舊約聖經》主要記載的是以色列民族的歷史,而第一章<創世紀>就是以色列人的上古神話故事,裡面記載了神用塵土造人的故事。<創世紀>顯然受到當時知識的限制,比如創世紀1:6 神說,諸水之間要有空氣,將水分為上下。And God said, Let there be a firmament in the midst of the waters,nand let it divide the waters from the waters.(和合本翻譯有偏差,firmament的意思是幕布,而不是空氣。)正確的翻譯是:水之間要有一塊幕布,讓水與水分開。創世紀1:16 於是神造了兩個大光,大的管晝,小的管夜,又造眾星。當時古人認為天空是藍的,大海是藍的,他們把天空看做是一塊幕布,幕布後面是水。古人的天文知識更加有限,他們認為太陽和月亮是兩個大光。《舊約聖經》<創世紀>里的諸多神話故事應該說有一定的事實依據,但很多故事都被誇張了。比如諾亞方舟的故事,可以看做上古時期發生過一場大洪水,一個有條大船的人帶著一些生物活下來了,而方舟把所有陸地動物都收集進去就太誇張了。

這裡討論《舊約聖經》是要指出:神學家花費了大量精力來試圖論證《舊約聖經》的每個字句無誤,犯了方向性的錯誤,這純粹是浪費時間。我們可以這麼認為,《舊約聖經》確實準確無誤,它準確無誤地記錄了耶穌之前的舊式宗教如何錯誤地理解了神。而正是因為耶穌以前的人錯誤地理解神,所以耶穌真正認識神後開始傳福音,後人根據耶穌的言行這才出現了《新約聖經》。《舊約聖經》非常形象地描述了神如何造人:創世紀2:7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名叫亞當。這顯然只是古人的想像,人類無法知道世界是如何被創造的,正如進化論無法解釋第一個活物是如何產生的。

1.16 科學,哲學和宗教的關係

這裡我們總結一下到科學,哲學與宗教的關係。人們經常說科學的盡頭是哲學,哲學的盡頭是神學。這三個學科之間的關係實際上就是範圍:

神學:神創造了世界和公理,給人類和萬物規定了認知能力的範圍。

哲學:發現人類認知的範圍,據此為科學劃清可以研究的範圍。人類被限制在「先天範疇」之下,所以科學無法探尋到世界的本質。科學探尋世界的目的只能是使人們更好地掌握神創造的公理和世界,使物質世界更好地為人類服務。

科學:依靠邏輯進行科學實驗來探尋世界,被限制在公理的範圍下。

1.17 本節結論

我們總結一下本節的結論:

公理就是神跡,公理來源於神。神用自己創造的公理表明了自己,而人類相信不能證明的公理。因為人類依靠自己無法超越來自神的公理,所以人類永遠在神的統治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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