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經濟:值得爭議的商業模式
(本文作者為華章特約書評人謝祥,為華章經濟金融原創,轉載請標註來源)
在高度複雜的商業社會,人們對知識和智慧的渴求比以往來得更猛烈,由此,一些新概念、新理念層出不窮,這些新概念都在描述一個高度動態迭代的移動互聯網世界,然後又以極其快速的方式被遺忘。從體驗經濟、循環經濟、協作型經濟、大數據經濟、社區經濟到今天廣為推廣的共享經濟,移動互聯網所表達的訴求點不同催生不同的商業模式,但是商業的本質並沒有改變:創造顧客,以便利性、高效率、合理性方式滿足客戶的需求。
共享經濟的概念最早由美國得克薩斯州立大學社會學教授馬科斯·費爾遜和伊利諾伊大學社會學教授瓊·斯潘思於1978年提出,但是局限於當時的社群並沒有像移動互聯網那樣具有廣泛連接性,因此只限於熟人社區圈內。今天,共享經濟得以廣為推廣得益於移動互聯網的發展。從國外短租網站Aribnb、打車應用Uber和辦公室閑置共享Loosecubes到國內的途家和滴滴打車,共享經濟也在中國遍地開花,圍繞著這個話題的論壇、著作層出不窮,但是共享經濟背後的爭議並沒有引起太大的關注。
最近,營銷專家李光斗的新著《分享經濟》正式出版,該書反映的一個事實是「互聯網自由時代,壟斷正在消失,分享才是王道。分享經濟是新商業浪潮的下一個風口」。這本書所反映的分享經濟其實與共享經濟沒有本質的差別,但這並不是一本專門討論共享經濟的著作。本書從最近兩年上升到國家頂層設計的互聯網+開始,談論了幾個比較新穎的觀點:從互聯網+到互聯網融合,未來五年互聯網行業將會消失;從創造收入到創造顧客,建入口,搭平台,打造大型商業生態圈;從獨享經濟到分享經濟;眾消時代的到來,中介的消失;模仿和創新正在消亡,革新才是未來等等。這些並非聳人聽聞,但是這些觀點能夠維持多久就不得而知。
我們重新回到備受關注的分享經濟。作者認為「在人類社會發展進程中,曾長期受困於物質資源匱乏,能夠獨享某些事物是人們炫耀自己實力,展示社會地位最重要的方式」。而如今,「大部分人都擁有遠超自己實際需求量的物質財富,很多情況下獨享變得不再有意義,而如何將這些過剩財富合理配置變成人們更加關心的話題,這種情況下分享經濟的概念應運而生」。獨享經濟與分享經濟的區別在於,獨享經濟擁有物品的所有權和使用權,而分享經濟保留物品的所有權,共享物品的使用權,是對現用資源的合理配置。筆者更認同《哈佛商業評論》觀點,那種被稱為「共享經濟」的經濟模式其實應該是「使用權經濟」。
不是所有的商品都具有共享的價值,筆者認為具備共享的商品或服務必須具備三個條件:
1,價格高而不經常使用的商品,比如短期公寓、別墅、汽車,婚紗;
2,前提是共享具有收益性,搭便車、借宿也屬於共享但不具有收益性;
3,信任成本低。
另外,分享經濟也有很多爭議,首先原本可以共享不求回報的物品或服務如今要收費,與共享的初衷背離,人情更為冷淡;Uber和Lyft與司機之間不具有僱員關係,因此不享有各種勞動福利保障,增強職業的脆弱性;擴大收入差距,有些人並不只有一輛車、一套房子,這些過剩資源掌握在中產階級以上手裡更利於增加收入。
很顯然,《分享經濟》一書用大量的案例向我們描繪了一幅分享經濟的美好藍圖,但是沒有明確指出這種商業模式的種種弊端以及應該我們面臨的挑戰。
相關閱讀:《分享經濟》
作者:李光斗互聯網自由時代,壟斷正在消亡,分享才是王道。分享經濟是新商業浪潮的下一個風口。 孟曉蘇、馮侖、牛根生、吳曉波、黃曉明、李國慶、江南春、毛大慶 聯袂推薦
【來源: 華章經濟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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