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第十章 合眾國誕生秘辛

"國家銀行的使命是增加公共和私人信貸。前者給予國家保護其財產和權益的能力,後者便利商業、福澤大眾。"

-----1790年漢密爾頓對總統華盛頓的報告

當紙幣失去信用時,我們曾再次發行國債,並以國家信譽擔保。然而最終債權人都拿不到他們當初參與投資的五分之一、甚至是十分之一。在如何支持國家財政的法案里,漢密爾頓目前提出的方案與我們當初欺騙債權人的行徑沒有任何區別。

-----托馬斯·傑弗遜對漢密爾頓方案的評價

合眾國的誕生既是巧合,又是歷史的必然。西班牙王位繼承戰爭後,歐洲大陸並不太平。1740年奧地利王室的絕嗣導致了又一場王位繼承權的爭鬥。不甘失利的一方(特別是奧地利的特蕾西亞女皇)此後又打響了七年戰爭。早前已小露鋒芒的普魯士人與英國結盟,讓法國人又遭受了一場慘敗,被迫割讓法屬加拿大等多處北美殖民地。但戰爭的代價十分高昂,英國人的債務從戰前的7500萬英鎊飆升至1.33億,不得不另謀財源。而他們把目光調向了北美,準備讓當地移民背鍋。1765年3月,英國議會通過印花法案,要求北美殖民地任何有政府蓋章的單張(包括報紙、雜誌、合約甚至是撲克牌)必須繳納稅賦,且稅賦必須用英鎊繳納,而非殖民地當地貨幣。法案出台後,殖民地人民一片嘩然,認為權益受到損害,並稱遠在大洋彼岸的英國政府沒有權利徵收這一特殊稅款。這一觀點後來得到了當地士紳的「理論支持」,即」無代表的納稅是暴政「。首先提出這一觀點的是小詹姆斯·奧蒂斯。出身於馬薩諸塞州,奧蒂斯早年畢業於哈佛大學,畢業後當上了當地律師。他本是忠於大英帝國的螺絲釘,在當地法律界很早就建立了口碑和名聲。但天有不測風雲,馬薩諸塞州當時的總督弗朗西斯·伯納德和奧蒂斯的父親交惡,把早前答應的州立大法官的位置給予了奧蒂斯父親的政敵托馬斯·哈欽森。奧蒂斯一下子成了反對大英帝國的一員猛將,經常在法院內無償為當地商人打官司、起訴殖民政府。而後來美國第一位副總統的約翰·亞當斯對他十分器重, 認為他是「反英的一團火焰」。

(下圖為小奧蒂斯)

印花法案並不是殖民地人民和英國政府交惡的起點。早在1764年,英帝頒布的食糖法案以及貨幣法案都已明顯加重了殖民地當地的稅負。而在反對英國政策的殖民地精英中,觀點較溫和的是本傑明·富蘭克林。他的宗旨是以理服人,試圖在英國議會闡述自己的觀點——即北美殖民地人民已在七年戰爭中為英國做出了很大的貢獻,其中包括財政稅收上的支持以及派遣兩萬五千名當地士兵參與與法國的戰鬥。但富蘭克林顯然無力改變英國財政緊張的現狀,建議也無法被議會多數採納。相對而言比較激進的則是「自由之子」了,成員包括亞當斯兄弟(約翰和薩繆爾)、漢考克和奧蒂斯等人。他們使用的則是典型的暴力反對派路線——遊行、貿易禁運和暴力脅迫。在波士頓,他們不僅把當地法庭檔案室焚毀,自由之子們還焚燒了親英大法官托馬斯·哈欽森的官邸。在制度建設上,他們也參與了第一屆北美殖民地國會(大陸會議),並共同起草聲明,譴責英國的印花法案。

(下圖為自由之子當時的會議召集記錄)

激進派里最值得一提的是約翰·漢考克。他是當地有名貿易商的兒子,從哈佛大學畢業後就開始子承父業,並曾在英國生活以便與當地的貿易商建立良好的個人關係。在1765年時他是當時馬薩諸塞州的首富,擁有幾千公頃的土地及盈利頗豐的貿易生意。

(下圖為漢考克)

早在1733年的時候,英國曾頒布法令(莫拉西斯法案)要求殖民地政府收取來自包括西印度群島在內地區貨物的關稅。但這條法令在實際操作中完全無效,主要是因為如漢考克父親等貿易商們通過走私貨物(賄賂殖民地官員)來迴避關稅,而當時的殖民地政府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只求相安無事。但七年戰爭後的財務危機,羊毛必須要出在羊身上,這條法令突然開始嚴格執行了,這對漢考克們的生意自然是一個很大的衝擊。在起初仍抱持著英國政府會收回成見的漢考克,在屢屢上訪殖民地總督卻吃閉門羹的情況下,為了自身利益憤而反英。儘管他並不贊成使用武力,但他總是積极參与禁止英國貨物上岸等貿易禁運行動,受到當時殖民地激進派的歡迎。而英國政府也迫於禁運傷及自身貿易的壓力,在1766年便早早宣布廢止印花法案。但他們也同時頒布了申報法案,要求英國議會所制定的法案在北美殖民地同樣適用,以挽回顏面。在這一輪較量裡面,由漢考克等人領導的反抗運動取得了初步勝利,漢考克在反英人士中的地位也節節攀升。

然而,英國財政緊張,必須擴張稅源的本質並沒有改變。1767年,英國議會再次頒布唐森德法(Townshend Acts),該法案以英國財政大臣查爾斯·唐森德的名字命名,授予英國議會對北美殖民地直接收稅的權利,並建立北美海關總署,以強化當地執法機構的稅收能力。頗為詭異的是,該法案的主要提出者唐森德在1767年9月便辭世,留下了一個千瘡百孔的爛攤子給後繼者。以漢考克為首的商人及以小奧蒂斯為首的當地法律精英們自然不會接受,他們首先向英皇喬治發出請願狀要求撤回法案,另一方面也籌劃著小型抵抗活動,做到了「兩手都要硬」。1768年4月9日,新成立的北美海關總署兩位英國官員登上了漢考克所擁有的」莉迪亞號「(Lydia)商船。要求檢查貨物,但漢考克提出官員並沒有持有合法搜索狀並要求兩人離開。當其中一名官員強行進入後,漢考克的船員便使用暴力將該官員驅逐,在當時引發了一場不小的轟動。漢考克也做好了坐牢的準備,請了當時最著名的反英律師約翰·亞當斯擔任他的辯護人,最終馬塞諸塞州檢察官,同情殖民地人民的喬納森·塞瓦爾判定漢考克並無違法行為。這大大鼓舞了當時一些激進的反英人士,認為這是第一次真正用武力和法律教訓了英國人的傲慢。然而,類似的摩擦仍在繼續,1768年6月10日,多名海關官員查封了漢考克的」自由號「商船,波士頓當地的水手隨即發起了暴動。英軍以此為由在10月1日登陸並實際佔領了波士頓。

(下圖為英軍實際佔領波士頓的情形)

英軍的」入侵「打破了殖民地當地的政治平衡。原本自由放任的經濟組織被英軍挾持為向大英敵國朝貢的主要對象,殖民地人士和英國的關係也到了劍拔弩張的地步。在1770年7月5日,英國的一名下士與波士頓的一名學徒發生口角,後來造成了更多人的圍觀和騷動。後來英軍6名軍官向民眾開槍,殺害5名平民,傷6人,史稱」波士頓大屠殺「。但事件也經過了約翰·亞當斯、薩繆·亞當斯的渲染。其實當時多達三百多人圍住了那位英國下士,英軍後來也只派出了6人開槍,完全是一場不知真相的群眾暴動後的過激反應。但不管怎麼說,經過開槍一事,反英人士基本上堅定了自身的決心,不少過去仍對英國抱有幻想的上層精英也開始支持抗英。

(下圖為波士頓大屠殺場景)

1773年5月10日英國頒布了茶葉法案,給予英國東印度公司直銷北美大陸茶葉的權利。儘管英國議會過去也立法規定北美殖民地只能從東印度公司進口茶葉,但東印度公司並不直接向北美出口茶葉,而是在倫敦通過拍賣形式批發給美國的分銷商。由於英國對東印度公司進口的茶葉徵收25%的稅收,而荷蘭等地進口的茶葉卻不徵收任何關稅,從荷蘭出口的茶葉相較英國茶葉有著不可比擬的價格優勢,走私荷蘭茶葉也因此在當時十分盛行。據當時統計,每年走私客走私進口茶葉達到41萬公斤,而進口的英國茶葉則只有25萬左右。1773年的茶葉法案則去除了中間環節(拍賣給分銷商),並把價格通過免除關稅等措施降到了其他走私茶葉價格以下,理論上對消費者而言是沒有影響甚至是有益的。但過去的分銷商及走私客們則相當於被逐出市場了,而集大成者便是先前提到的約翰·漢考克。當地利益與帝國利益在此刻算是走入了衝突的死胡同,歷史上著名的「波士頓傾茶事件」也就此不可避免地發生了——1773年12月16日,自由之子成員假扮成印第安人登上東印度公司進口北美的船隻,將船上所有茶葉傾倒入海。這件事情本身其實是乏善可陳的,無非就是動員了一幫流氓去破壞私產罷了。但是背後的利益卻值得關註:之前唐森德法案的絕大多數稅種事實上都已被英國取消,主要是忌憚貿易禁運這個事。唯獨剩下的就是茶葉。因為茶葉的相關關稅,原本英國政府是補貼回東印度公司的。但在1772年這個補貼的法案失效了,後來通過的法案雖然還是有一定補貼,實際關稅則達到了10%。這就導致最終的終端價格更遠高於其他走私茶,銷售更是一落千丈。隨著茶葉銷售的不景氣,以及印度出現了饑荒和疫情,東印度公司的經營到了1772年是岌岌可危,瀕臨破產了。唯一的解決方法就是增加稅源,而增加稅源的方法有三種1)取消唐森德稅的茶葉相關稅款——當地總督不同意,因為這個稅已經是為數不多剩下可以徵稅的稅種了;2)向歐洲大陸傾銷——問題是會有走私者把它走私回英國大陸,賺取這個關稅的差價;3)向北美傾銷——茶葉法案蘊育而生。最終傷到北美殖民地的核心階層——貿易商(多為走私客)。

(茶黨事件)

做到這個份上,雙方算是徹底鬧翻了。英國人的底線就是茶葉貿易的利益不能被損害,而殖民地商人的底線則是不能讓走私生意做不下去。這個矛盾之本還在於英國財政由於七年戰爭受損而不可持續。那兩方就只能靠拳頭來決定誰能真正讓渡利益了。1774年英國議會要求關閉波士頓港,直到傾倒的茶葉被賠付為止。另外還頒布了一系列法律,包括馬薩諸塞政府法——要求其被英國政府直接管理,殖民地政府要職由總督或國王直接任命;司法法——如果皇家官員在馬薩諸塞州得到不公正審判,則可要求審判移交到其他殖民地或英國本土,相當於是剝奪了過去相對獨立的司法權;駐營法——允許英國士兵居住在有人住的私人住宅。如此種種後來被革命軍統稱為」不可容忍法案「,是「用於破壞美洲大陸自由的最邪惡的制度」。這些法案的出台意味著英國和殖民地精英的矛盾不可調和,1775年4月19日,列剋星敦槍聲打響,獨立戰爭開始。

(列剋星敦戰役開始)

而在開戰後,對於十三州殖民地聯軍(「大陸軍」)的經濟要點便在於獲取金融支持了。其實在獨立戰爭早期,大陸軍的財政反而較以前更為寬裕,主因是各殖民地在初期還能自由地與西印度群島及其他歐洲大陸國家進行貿易,且取消了當時英國殖民政府遺留下來的關稅。部分殖民地政府還組織當地海盜洗劫英國船隻,以取得額外的收入。但這種美好的自由非常短暫,英國開始封鎖殖民地的船隻和港口,並對大陸軍採取軍事上的壓制,包括佔領重要港口紐約。隨著貿易端現金流的萎縮,十三州只能開始向歐洲舉債來維持戰爭的必要開支了。這時,又一個並不耳熟能詳、卻又對合眾國誕生極端重要的人出現了——羅伯特·莫里斯。

(真正的美國金主)

莫里斯生於英國的利物浦,在13歲時舉家移民至馬里蘭的牛津市。他的父親是一個煙草商,家境也比較富裕,能有私人家教為他進行早教。後來父親讓他去費城投靠一個叫查爾斯·格林威的家族好友,格林威又將其舉薦給費城有名的商人查爾斯·衛林。衛林是當地有名的貿易商和金融寡頭,曾經屢次擔任英屬時期的費城市長,在當地擁有廣泛的人脈和資源。但很快衛林就過世了,衛林的兒子托馬斯認為莫里斯有才幹,莫里斯在年僅24歲之時便被任命為衛林·莫里斯公司的合伙人。後來莫里斯擔任該船運和金融公司合伙人長達20年之久。但這個公司乾的事情其實沒有那麼光彩——交易黑奴。在早期七年戰爭期間,美國黑奴出現極大短缺——一方面有許多黑奴被徵召入伍打仗,另一方面有許多早先黑奴的工作合同到期,因此運送黑奴在當時是一個極有前景的暴利行業。儘管如此,運送黑奴所承載的風險極大,你不僅面臨著海難的危險,還有被海盜洗劫的可能。儘管如此,公司還是持續進口黑奴並承擔風險,最後獲得暴利。在英帝開始在殖民地搜刮民脂民膏之時,莫里斯和托馬斯都提出反對,要求自由貿易以符合自身利益。隨著反英勢力日益昌盛,莫里斯也代表賓州參加了大陸會議,為了自己的利益而戰。在第二次大陸會議期間,當時的大陸國會與莫里斯的公司簽署了秘密協議,要求莫里斯從法國秘密走私一批軍火併負責相關的融資。莫里斯成功躲過了英軍設置的各種障礙,完成了軍火走私,獲取了大陸軍核心層的信任。1776年莫里斯夥同亞當斯、富蘭克林、迪肯森和哈里森共同制定了模範協議,該協議確立了合眾國自由貿易的基礎,並奠定了其與法國長期交好的基礎。

但合眾國的財政仍十分吃緊,莫里斯曾自掏腰包給華盛頓捐助高達一萬美元,幫助軍隊維持基本的運轉。不僅如此,莫里斯的船隊還在當時充當了海盜的角色,到處覓食偷取英海軍的物資。為了合眾國的誕生,莫里斯原本多達250艘船隻的打船隊到最後幾乎全軍覆沒,但莫里斯卻未向後來成立的合眾國政府索取分文,讓人不免肅然起敬!除此之外,大陸軍發射出子彈的80%以及流亡政府75%的開支都由莫里斯負責融資。在戰爭末期他還用自己僅剩的積蓄購買了一些軍船騷擾英國海軍。

(下圖為著名畫作《神話華盛頓》中莫里斯從商業之神墨丘利手中接過一包金條)

莫里斯自然是殫精竭慮,但國會仍面臨著舉債和還債的問題。在革命初期,美國主要從法國舉債,因為法國人有著七年戰爭割讓殖民地領土之恨,巴不得英國人把北美給吐出來。但不管法國人怎麼從道義和軍事上聲援、支持美方,合眾國還得還債,在當時各大港口被封鎖、紐約被佔領、資源極度匱乏的情況下,還債成了一件很難完成的任務。而唯一維持經濟運行的方法,就是大量印鈔——在1777-1779年間,大陸會議共發行了超過2億美元的信用紙幣,期間還向私人債權人發行了6700萬美元的債券,利率在3%-6%不等。在77-79年間,美國的通貨膨脹十分嚴重,各地民怨沸騰。大陸幣貶值迅速,從1金元兌換3大陸幣的1777年,到1779年就成了1:42, 到了1780年就成了1:100, 而到了1781年4月,購買1銀元的商品需要147美元大陸幣。為了緩解貶值局面,大陸會議要求各州以1硬幣兌換40美元大陸幣的比率,以稅收形式負擔一部分流通在外的流通貨幣。但這並沒有讓貶值停止,反倒是更多的人在當時囤積硬通貨了。但所幸,美國當時人口從事農業的是主流,有許多農民在商品流通環節早已失效的情況下,便開始自給自足,因此沒有造成大規模的經濟恐慌。

1781年,已被任命為財政大臣的莫里斯的第一項決策,便是建立北美銀行。北美銀行雖然是准中央銀行,但仍然是一家私人開設的商業銀行。這家銀行的設立就是為了回收之前已經濫發的大陸幣,保障國內信貸和幣值的穩定。在設立之初,莫里斯擁有銀行62.5%的股份,全數都由自己之前從法國和荷蘭舉債獲得的硬通貨和商業匯票作為資本金。他的合夥夥伴衛林的女婿威廉·賓漢姆也認購了10%的股權。1783年大陸國會正式批准該銀行發行的紙鈔為流通貨幣,並在麻州和賓州首先試點流通。但在莫里斯卸任後該銀行與其他銀行合併,最終在19世紀成為富國銀行的一部分。

(下圖為北美銀行發行的紙幣)

在軍事上,法國在薩拉托加戰役後正式開始軍事介入獨立戰爭,並在約克郡圍剿中由羅尚博公爵和華盛頓聯袂擊敗了駐守約克郡的康沃利斯,這場大捷也逼使英國人來到了談判桌前,最終在1783年簽署巴黎合約,正式承認美國獨立。但這並不意味著合眾國在經濟上就擺脫了危機。十三州的利益並不一致,各州出現了不同的關稅,其中羅德島的關稅就較原來英國統治時期提高了三倍。對於北部的進口商而言,沉重的課稅是對加工工業的顯著負擔,而這也使得他們無法償還原本就累積下來的貸款。但償還債務是核心,合眾國的錢到底是怎麼來的並且是怎樣償還的呢?

(下圖為獨立戰爭的資金來源)

從資金來源來看,事實上借款僅占資金來源的三分之一,其中外國借款也就佔到整個資金來源的6%。但不要小看這6%,這6%可都是真金白銀,是支持政府其餘三分之二印鈔合法性的真正支柱。這6%除了有莫里斯的神奇融資能力以外,還有本傑明·富蘭克林、約翰亞當斯、西拉斯·狄恩等人的努力。他們通過遊說,不斷為美國爭取低息貸款。在印鈔方面,州政府和國會各自印了不少錢。但國會印的大陸幣(超過2億美元面值)在之前也已提到,完全沒有任何金銀的兌付能力,最終由於印鈔量的激增而導致幣值崩潰,當時美國也有一句俗語叫「不值一個大陸「(」not worth a continental")就是用來諷刺這個現象的。除了印鈔以外,十三州還有各自發行的州債券,美其名曰「信用票據」(「bills of credit")。後來評論家都認為這個是一種」愛國債「或者是」愛國賭局「,因為如果輸掉戰爭是不可能拿回一分一厘的。此外,當時該種信用票據是可以用來支付一些生活必需品的,當然流通價值十分有限。

(下圖為康涅狄格愛國債,純賭博)

但到了償債這環,合眾國國會的第一要務就是賴賬了。在償還了兩年法國債的利息以後,美國以」州政府稅收上繳不利「為由拒絕支付債務利息,後來索性把1787年的部分本金賠付也一起賴掉了。這可真把法國人拖下了水,好不容易支持你們把我們最大的敵人打趴下了,結果賴賬。此後法國1786年爆發了金融危機,也直接成了1789年大革命的導火索。但美國人事實上是選擇性付款,因為除了法國以外還有西班牙和荷蘭債。美國選擇了荷蘭作為今後繼續融資的平台,後老老實實地交荷蘭貸款的利息和本金(事實上,荷蘭的債利率也相對較低),要是路易十四上天有靈,可絕對要被美國人氣死。那對國內這環,就是兩種方法,一種通過拖字訣將債務周期延長,並允諾人民可以使用先前債券或大陸幣購買實物,但這其中的貶值幅度十分驚人,當時人們收購的債券或拿到的鈔票在戰爭後幾年就只能買到五分之一價值的物品了。另一種方法則是通過建立央行用新鈔換舊鈔,但其實是殊途同歸,一樣的結局。

在1789年憲法框架下,美國第一任財長(莫里斯只是臨時政府的財務大臣)亞歷山大·漢密爾頓提出建立美國第一銀行,作為中央銀行。央行的宗旨有四:1)聯邦政府接管各州政府債務的賠付權;2)儘快解決遺留的戰爭貸款;3)為新政府籌措新資金;4)央行有發行新幣的權利。但央行的資本金由何而來?漢密爾頓原本紙面上的計劃是政府出兩成資金,其餘通過公眾籌集。但是政府連這兩成資金(200萬美元)都出不起。無奈之下,政府提出由其他私人銀行借款給美國政府,並由政府允諾用分期付款加利息的方法回款。該建議被當時的自由派(不主張聯邦權力過強)的托馬斯·傑弗遜和詹姆斯·麥迪遜反對。他們認為央行的設立是違憲的,且是將資本家和商業利益凌駕在公眾利益之上的。其中主要的焦點還是在於該銀行的實質是一個私人銀行,但由於其擁有的法定貨幣權力,事實是會侵蝕個人或者其他商業利益的。但最終華盛頓還是同意建立第一銀行,這個爭論也暫時偃旗息鼓。但後來,該銀行還是被拿上檯面作為政治鬥爭的焦點,也是後話了。

(第一銀行遺址,在費城)

隨著第一銀行的建立,合眾國作為一個負責任的新興市場國家,也不能再賴法國政府的賬了。而最終賠付的方法也是通過銀行家的幫忙。1795年,偉大的資產階級革命家、軍事家、久經考驗的自由之子成員、波士頓傾茶事件組織者、馬薩諸塞州軍事委員會前書記的托馬斯·斯旺受命前去處理遺留法國債務問題。經過協商,斯旺同意用個人資金購買美國遺留下來對法國的債務,但利息有所減少。斯旺此後通過公開市場將這些貸款打包出售給美股公眾,並賺取利益,以這樣的方式將合眾國資產負債表上的外債抹去。你以為斯旺從中大賺了一票,從此飛黃騰達了?大錯特錯!斯旺出售的貸款可是要給私人投資者支付利息的。同時斯旺在法國也有生意,曾經控股了一家專門售賣土地的公司,並通過公司在弗吉尼亞和肯塔基收購土地。收購完成後,他再將土地通過法國公開市場出售給法國和德國人。但這其中當地州府的稅負十分沉重,斯旺當時以為自己地位特殊,選擇了拖欠。而後在資金鏈方面也出現了緊張,後來連投資者的利息也不能償付了。結果斯旺在法國被逮捕,從此在聖佩拉吉克監獄度過餘生。

(1795年的斯旺,料得到開始,料不到結局)

合眾國的歷史就是這樣開始的。償債、違約、再償債、印鈔,如是種種。這一串串當時響噹噹的名字——漢考克、莫里斯、斯旺、奧蒂斯,都被湮沒在合眾國和世界歷史裡面。剩下的只是華盛頓一個人的名字,和以他命名的合眾國首府。其中辛酸誰人知,但這就是歷史的原貌,一個充滿著狡詐與欺騙、利益與衝突、忠誠與背叛的金與火之歌。


推薦閱讀:

TAG:金与火之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