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美國恐怖小說家史蒂芬·金?

我個人覺得中短篇小說比長篇小說好看,小時候買的那幾本長篇,黑暗的另一半,死亡區域等,真的看不出什麼好來


個人第二喜歡的小說家。第一是古龍,因為武俠情節。拋開這個情節的話,老金可以排第一。


看簡介沒想太多,先看了一本必需品專賣店,還不錯,把人性的險惡寫的很好。恰巧圖書館有他所有的出版書,沒事拿一本,天馬行空,後來看到屍骨袋,其實有講到美國文化黑人歧視什麼的,拍大腿的那種好。作者三觀正,腦洞大。話說為什麼是恐怖小說?這個還真是不清楚啊。但是真的好看。


大佬 大佬

書寫的好就算了

書的類型也不一樣

能給你勵志也能嚇死你

寫作類型多也就算了

這樣高質量的書他一年能寫好幾本

很多作家可能一輩子反覆推敲

留下了幾部甚至一部名作都非常了不起

他這麼多年每年能寫個五六本

而且每一本都很好看

文思如尿崩大抵如此


沒有看過任何一本小說,看過電影肖申克的救贖,看完只覺得牛逼,那時候我也不知道排行榜什麼的,後面看了一次閃靈,然後搜他的小說改編電影,迷霧,好像是這個名字。還有危情十日,不知道是不是他的,記性不好。都覺得真捷豹好看。


我也答一個。

第一次看他的書,是因為剛看完史蒂芬森霍金的那幾本科普書,時間簡史那幾本,然後就去搜,結果搜到了黑暗的另一半,寵物公墓等幾本,就找來看。結果一看發現這TM都是啥啊?才發現找錯了... 不過越看越覺得有趣,真是半夜看得我頭皮發麻啊!


第一次讀是《撒冷鎮》,那個吸血鬼不怕十字架把還讀初中的我嚇到了。後來讀了《黑暗的另一半》,《凶兆》,《寵物公墓》,《手機》,《閃靈》,《迷霧》,《末日逼近》,《捕夢網》等,他的小說都很慢熱,而且看似很多非常日常的描寫,都是之後讓你冷汗直流的伏筆。而最讓你回味的還是人物心理的描述,還有每一個邪惡角色給人帶來的窒息的感覺,當然還免不了某些很隱晦的宗教啟示。

總的來說,讀他的小說,給我的最大收穫是:1.對美國鄉村和小城鎮的日常生活有了豐富的了解。2.學會了審問自己的內心。

個人最喜歡的,是《It》。也就是馬上要放映的電影(貌似翻譯做《小丑驚魂》?),很多人長大後的一些壞習慣和強迫症,都和幼兒時期的不滿足及陰影有關,勇敢的面對它,你就會再次成長。


中短篇很贊,喜歡《迷霧》《木筏》,最近在看《屍骨袋》。

電影《招魂》裡面主人公收藏室里有隻拿樂器的猴子,似乎也是致敬他的作品


看過他不少作品, 一定是需要耐心看才行。不會出現特別血腥或恐怖的描寫,但是那些字連在一起讀卻會給人一種心理上的緊張和害怕,可以說是很高級了,至今不敢在晚上看。


斯蒂芬金的小說嚇人到什麼程度,看我就知道了。

我基本看過他的大部分作品,但家裡的書架上一本都沒放,感覺放了家裡就會出現一塊區域瀰漫著恐怖氣息,常常提醒我這世上有一片陰影之地。而埋伏在其中的危險是活生生的,會呼吸。

我不膽小,深夜看恐怖片無壓力,碰到劣質的可能還能助眠。因為感覺假,且隔著一道屏幕做安全距離。

凡事你只要覺得假,情感屏蔽罩就會自動開啟了,恐怖片不害怕,煽情片不感動。

所以斯蒂芬金的恐怖在哪裡?在真實的浸入。

開篇的絮叨和長篇大論的描寫會讓你不知不覺將自己的生活環境和小說環境的邊界漸漸模糊——我們的生活不就是這樣?瑣碎,煩躁,各種小情緒疊加。

然後突然的,一切正常開始變的不正常,詭異的、神經質的、不可理喻的、陰森的、純惡意的、瘋狂的各種開始跳出。這時的措不及防才會讓你驚嚇。

而且小說人物常常有一種悲滄感。面對邪惡即使抵擋了、反抗了乃至最後勝利了,擁抱了一點小小的幸福,結合全篇你也只會覺得,那只是對邪惡短暫的擊退而非擊敗。

邪惡長存,光明只是邪惡籠罩與邪惡籠罩間的短暫苟且。現時現世的平安喜樂只是自欺欺人的安慰劑。

合上書,卻陰霾不散,這才是最可怕的。


黑暗之塔有人看過嗎,以前在書店糾結來糾結去,到底是選綠里還是死光(好像是這個名吧)後來買了黑暗之塔,很厚的一本,回家之後看的我一頭霧水,一看封面原來是最後一部


頂級暢銷書作家,定位明確不做作


印象最深的就他的三本書《閃靈》,《小說販賣機》和《四季奇譚》

個人覺得三本書裡邊最驚悚的莫過於《小說販賣機》裡頭的一些以《適者生存》,《跳特》,《迷霧》為代表短片小說。講真,《適者生存》裡頭那些情節現在想起來還有點噁心。還有《跳特》


這麼說吧

綠里奇蹟是這麼多年我始終無法忘懷的一部片子

肖申克的救贖是我這麼多年始終不願再看第二遍的片子

絕不只是恐怖而已,真的帶來了太多震撼的東西


我非常喜歡日本作家東野圭吾,看過很多他的小說,但是非常出名的《嫌犯x的獻身》不知道為什麼一直沒看。之後出了林心如王凱版本的電影,看到中間男主對於乞丐「是無用的齒輪」的描述,就有一種不詳的預感。

這種預感來自《納粹高徒》,電影后半段坐實了這種預感。

很喜歡推理,從福爾摩斯到柯南,一直沉迷在作案手段的華麗,但是讀了史蒂芬,東野圭吾等名家作品,開始有一點關於人性的思考。柯南一直在說,真相只有一個,真相真的只有一個嗎?其實工藤新一真人版里,新一自己也提出了質疑,真相的背後,是什麼?

斯蒂芬說「惡魔真實存在,就存在於我們每個人的心中。有時候我們會打不敗他」這才是恐怖的根源,推理的本質吧。

高中有人買了他的書,說看不懂,其實可能跟翻譯腔有關,沒辦法,畢竟有文化差異。

他是一個讓我重新認識推理與恐怖文學的作家,好的作家不管寫什麼類型,都能讓你有新的思考。以上


個人第二喜歡的小說家(第一是喬治奧威爾)

恐怖小說家,一般都會這麼評價老金。這個絕對是他的標籤,但不是全部。

老金的小說(至少是我讀過的那些)都可以歸到恐怖小說那一類,但又不是純粹的恐怖小說。我一直認為老金的小說只是披著恐怖的外衣而已,他寫作的目的不是為了激起讀者內心的恐怖,而就是關於那些平凡的東西。所以他能寫出《小丑回魂/它》這樣的作品,也能寫出《肖申克的救贖》這樣的作品。所以我讀老金的小說,會感到恐懼,會不寒而慄,但我讀到的更多是對自由的嚮往,是友誼的可貴,是青春的迷茫,是對孤獨的探討,是其他很多(其實是讀了太久,記不起來了),就像《肖申克的救贖》,《捕夢網》,《與我同行/屍體》,《綠里奇蹟》和《閃靈》,這些作品,它們的核心絕不是恐怖。

這有點像簡奧斯汀,她的作品,舞台都很小,她只寫鄉紳生活,但卻通過寫作反映了人類社會的普遍現象。而老金不也恰恰是這樣么?


第一次聽到這個名字是在一個勵志的故事裡,說外國有個作家為了寫好小說,把家搬到了地下,很小的面積。

然後呢,他想出去玩了,沒辦法,就把自己剃了個陰陽頭,這樣就不好意思出去了。


他的懸疑小說,就不必贅述了。想從事寫作的人,可以看看他的《寫作這回事》,用詼諧幽默通俗易懂的語言,傳授了許多寶貴的經驗!


看此君的小說前,大家必須了解小說的市場背景

美國本質上是個大農村,除了那幾個人口密集的大都市,城市之外的大都是縣城小鎮,民居散落,你想上個超市得開半小時車。

這種大環境基本決定了人們的生活方式,半天遇不見一個人,生活苦悶空虛,百無聊賴。

斯蒂芬金的長篇小說就是為了給這些人解悶用的,所以他的小說重點關注的不是劇情起伏和結局。

而是通過文字創造出一個全新世界,渲染烘托小說世界的氛圍,讓讀者能全身心投入,沉迷流連在詞語和句子構架出來的虛擬世界裡。

就好象玩冒險遊戲,你不能急著跑路打怪找機關鑰匙,而是走過路過順便欣賞一下沿途風光,比如進了一個小樹林,覺得這樹很綠,陽光投進來很漂亮,或者逛洋館,唉,這幅畫挺顯眼,走進瞧瞧看看;這個花瓶很漂亮喲,嗯,這個雕像很有特色等等。你關注這些細節越多,你的投入度越大,同時隨著你的投入,遊戲構建出來的世界,對你來說更生動,更有代入感。

斯蒂芬金的小說也是一個道理,此人的小說里有太多冗餘沉悶的細節和浪費筆墨的描述,除了騙稿費外,主要目的就一個,提供大量細節,讓你更能沉浸在小說的故事裡。

打個比方,生化危機寂靜嶺這種恐怖遊戲是次世代3D化技術普及之後才出現的。8位16位像素的世嘉超任遊戲,細節粗糙,不能提供這麼多的細節,而且越是高清化,畫面越接近現實,恐怖度越高,越讓人身臨其境。

小說這種和電影遊戲的區別還有一個,小說可以激發人的想像力,反饋到你身上,這種效果不輸給單純的畫面音效,甚至更好。

《五十度灰》這種小說銷量火爆,也是因為這一點,提供代入感。

我稱這類文藝作品為體驗派,就是讓你脫離現實生活,創造虛擬世界,讓讀者避世用的。

但是國人看書,特別是看恐怖懸疑小說,追求的不是過程,而是結果和真相。

而且我們的生活節奏太快了,沒時間埋首投入,慢慢用閱讀和想像力創造世界。

綜合中美國情和閱讀習慣不同,最後的結論是,史蒂芬金的小說,沉悶冗長,沒一本好看的,特別是篇幅越長的小說,閱讀樂趣越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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