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釋全知全能的上帝知道未來的一切,卻給人自由意志?

聖經里的上帝是全知全能全有並且可以預知未來的一切,如果上帝知道未來的一切,那他也一定知道你會做出的選擇以及這個選擇所帶來的後果,當然他也知道你沒有做出相信上帝的選擇並且知道他的後果,那麼自由意志還存在嗎,即使存在,他存在的必要是什麼?


因為上帝並不對人類或者個人的未來負責啊。。。。

上帝創造了人類(個人),是要人類(個人)以自己的思想和能力朝著人類(個人)自己選擇的方向去前進,上帝的愛只是人類最後的憑依,而不是前行的拐杖或者枷鎖。


自由意志是個偽概念

聖經裡面也沒有這個概念


人用一生的時間向上帝說:離我遠點,我的生活中不需要你。當人的靈魂下到地獄裡的時候,在痛苦中呼求上帝,上帝對他說:唉,朋友,你可以如願以償了。


先問是不是,再問為什麼。

舊約的教義,並非宿命論。上帝的全知是對現在,並非未來。雅赫維對世界的未來是有計劃的,但並不關心規定個體的命運。

舉例子,蛾摩拉之毀滅,亞伯拉罕與上帝討價還價,最終商定城內只要四十義人,全城可免。雖然並未如願,可知人也是一支決定因素,並非無所作為。


一切都過去了,現在到了上帝按人的行為審判全人類的時候了。一個殺人犯走到了上帝面前,上帝一霎時把他所有的罪行都顯現在他的意念中,他馬上大喊:〞上帝啊,這些都是你的旨意所命定的,因你無所不知,無所不能,世上所有事都是你提前安排好的,我只是照您旨意實現了〞。上帝說:「我所命定的,在事情發生之前都是用印封了的(但12:9),你怎麼可能件件都知,且一一遵行。你自以為知,其實是自欺害了自己。我命定了作惡的人復活定罪(約5:29),現在你若這麼喜歡遵我的旨意就去遵行吧,」一霎時,他已身在假先知,獸,魔鬼,死亡,陰間和所有作惡的人所在的地方。

上帝說:〝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我是初,我是終。那些洗凈自己衣服的有福了(啟22:13,14)我從起初指明末後的事(賽46:10)我寫下了人類被造,墮落,被救,審判和真自由的劇本,裡面有各種必定發生的義事和惡事。我只設計了角色和情節,但誰去演惡人,誰去演惡人,以及各個情節的進展程度,我並不去指定,也不引誘試探人去作惡人(雅1:13)。我給人類留下善惡選擇和努力懈怠的自由,到末時各人的生死和獎罰大小都是他們自己的選擇和努力,上帝我最公平。我指定過帶軍隊的首領,但與善惡生死無關。人類每個人都有演惡人演義人的自由,象大衛。出於實現我旨意最重要部分的需要,我預定了少數幾個關鍵人物的一生(詩139:16),包括我的獨生子,以實現人類歷史的轉折點。至於有許多不認識我的人,冒我的名自誇自己是我預定好做什麼事派下去的,你們一定要從果子認樹,多觀察。最後對於那些自誇自己已經知道被上帝預定將來受刑或享福的人,我的意見是,你們先來認識我,不要急於顯擺愚昧的先見之明。真正應該自誇的,請看耶9:24,加6:14。〞


那要看上帝的精力,精力不足下,只能做主體判斷。無限細化辦不到。因為即使判斷出來了,也無法完全細節一摸一樣,標準化。判斷的規則是人類內在的永恆規則,只要是有意識的存在,他的永恆規則都是一樣的,事實上即使是草木也是和人類一樣的。能動力太低。而上帝絕對不可能絕對,頂多也就人類神譜里的一個神而已。否則三大宗教,三個神界早打到人類崩盤了。現在上帝基本只可能是多神教里的一個神而已


這個在不同時期不同的神學家有不同的解釋。

差別還挺大的。

比如亞當和夏娃,有一種解釋是剛開始亞當和夏娃有完全的自由意志,然後沒聽上帝的話吃了滑稽果。。然後人類墮落失去了自由意志。。(滑稽)

這裡的完全的自由意志應當是上帝也無法知曉的未來,不然何必對亞當夏娃說不要吃滑稽果呢。。

當然也有相反的,而且邏輯自恰的,比如加爾文教,認為上帝早就選好了誰上天堂,要去驗證自己是不是,就去致富發財,成功了就說明是選民。。這裡沒有自由意志反而很好解釋選民制度(滑稽)

比如聖·奧古斯丁。。作為大神學家,寫了《論自由意志》。實際上是支持上帝決定論,認為上帝的自由意志決定了一切。。只有上帝擁有自由意志。。是意志神本史觀

宗教自己也沒有一個統一的看法。。這個問題。。總的來說就是真·自由意志上帝也無法預知無法干涉。。

所以上帝應該是給了個假自由意志吧。。


正如幾位知友提到的, 人是否有 "自由意志" 本身就是一個問題.

奧古斯丁-加爾文這一脈並不認為人類有絕對的自由意志. 加爾文認為 "自由意志" 這個詞並沒有被很好的定義過, 很容易被人誤解, 所以他說:

我深信, 在教會中保留這個詞的危害極大, 反之, 若去除這個詞將成為教會的祝福.[基督教要義, 2.2.9]

到了Van Til, 他認為人的 "自主性" 和 "位格" 甚至宇宙本身都不是絕對自存的, 必須依靠上帝才能夠存在. 根本不可能有一種離開上帝之外的存在物.

所以傳統基督教其實是反對絕對自由意志論的.

被多特會議定為是異端的"阿民念主義" 倒是支持絕對自由意志, 這種思想在民間很流行. "自由意志" 常被用來解釋上帝為什麼允許亞當犯罪, 或者為什麼不拯救所有人. 這種解釋其實是缺乏聖經支持的, 在邏輯上也存在缺陷.

自由意志的支持者常用上帝對時間的超越性來解釋上帝如何預知或預定未來的. 這並不符合邏輯了, 因為超越時間而看到的未來其實是已經發生了的真實事件, 所以對這種事件已經沒有改變或控制的可能性了, 這等於說上帝對未來是無能為力的. 而且上帝看到未來的同時也看到了上帝自己的做為, 既然上帝的做為已經確定了, 那麼上帝也就無法改變自己的做為, 所以上帝這種對時間的超越完全是多餘的. 好比說兩個人下圍棋, 其中一個人可以隨意的在時空中穿梭, 這對他是否能贏棋並沒有一點好處.

這樣, 他們大概只剩下多元宇宙一個選項了, 但這本身就不大符合教義.

換個角度來理解: 完全的自由意志只有絕對存在者/上帝才可能有, 如果人具有了絕對的自由意志, 人就變成了與上帝平行的一種存在物, 這與多神論是一樣的. 多神論體系下邏輯上不可能存在全知者.

因為基督教是一神論, 所以邏輯上講人類是不可能有絕對的自由意志的. 但人類仍然是可以有真正的意志的, 只是不是 "自由意志". 神是三而一的, 人類又是按照上帝的形象造的, 所以人類是可以也必然有真正的位格與意志的.

一定意義上, 人類意志與上帝意志之間的關係類似於聖子與聖父之間的關係. 聖子有獨立於聖父的位格與意志, 但聖子並不是與聖父對立的另一個神, 他們在本體上是有一個一的. 聖父可以預知聖子在地上的作為, 但本體上講聖子並不是次一等的位格.

人類的位格雖然不可能完全如聖子一樣, 但卻是真實的位格, 人類的意志也真實的. 聖子道成肉身住在他們中間, 稱他們為弟兄. 這是三一神論的必然延伸.

總之, 人類雖然沒有所謂的 "自由意志", 但卻仍然是有真實位格與意志的.


嚴格的決定論是沒有宗教語境中的上帝的位置的~全能全知的存在是違背邏輯的~除非這個存在就是所有存在的集合本身~然而並沒有什麼卵用~這個名義上全能全知的存在實際上除了存在以外什麼也不知,而且什麼也不能~

嚴格的隨機論里什麼都可以有,就是沒有哪怕一丁點的意義可言~

宗教最自欺欺人的一點就是,樹立了一個全知全能全善的存在,卻讓他像個人一樣的去追尋什麼意義~

他都那麼牛B了,還用的著不論辦什麼事都去考慮前後因果,考慮什麼意義?

犯得著嗎?直接讓世界萬物盡善盡美不就得了?

考驗這個考驗那個的,用事實證明自己的正確~怎麼看怎麼像是一個沒自信的人在做事~這哪裡像個神的樣!

讓這世界直接就是天堂,讓每個人生下來直接就是聖人,很難嗎?

折騰人間地獄那一套幹嘛?

除非~事實上他辦不到?(不全能)又或者~事實上他有一套人類的價值觀?(不全善)

總不至於是失心瘋了吧!(不全知)

他要真是個神~那他對於我的責問,肯定會說:「我高興!愛咋地就咋地!關你屁事!要你管?」


我老師的回答:

一個女子因被山賊看上她的美貌而抓到山寨做夫人。但我想她不會因為如此就埋怨上天給她這麼美的容貌,她只會責怪山賊的壞。美貌雖好,卻很危險。基本上貌美的姑娘要比醜陋的女子走在路上危險很多,但沒有一個人不想要貌美。自由意志是上帝賜予我們一件非常美好的禮物,但這自由意志也很危險,當我們不順從神的時候就犯了罪。此時我們不應該責怪上帝為什麼賜給我們自由意志,而應該責怪那引誘我們犯罪的撒旦(好比責怪山賊一樣),當然我們也要知道有時候犯罪不都是撒旦的錯。


「自由意志」是什麼意思呢?

「意志」是指「目的及為該目的付出的行動。」這沒有什麼可爭的。

但是,「自由」是個多義詞。從它的字面意思來說,共有「隨機」、「不受限制」、「由自己」這三種。

一般而言,人們常用的不是以上三種中的任何一個,而是第二種的變體:「在整體受限制的前提下,局部的不受限制。」這就不是這個詞字面能表達的了,而是人為的約定俗成。

例如:「我不能控制自己完全不呼吸,但我可以正常呼吸,也可以深呼吸,偶爾興志來了還會憋氣一小會兒。這是我的自由。」

那麼,「自由意志」是取上面四種的哪一種呢?

隨機意志?什麼亂七八糟的……

不受限制的意志?顯然人不是神……

由自己的意志?那為啥不幹脆叫「我的意志」呢……

在局部不受限制的意志?這個看起來還靠點譜。但是,這個「局部」不必要是「能不能犯罪」這個局部。因此,「神要給人自由意志」,不表現在「犯不犯罪」這個局部,仍是可以實現的。用「神看自由意志是好的,神給人自由意志,人用自由意志犯罪」作為「人犯罪」的原因仍是解釋不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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拋開以上不談,不去細究「自由意志」的具體含義,我們重新來審視一下這句話:「神看自由意志是好的,神給人自由意志,人誤用自由意志導致犯罪。」

假如自由意志必然導致誤用而犯罪,那麼要麼在天堂里沒有自由意志,要麼在天堂里仍有犯罪。顯然都說不通。

假如自由意志不必然導致犯罪,那麼為何還去強調犯罪的原因是自由意志呢?研究明白「人為何會誤用」才是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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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志是價值觀的實踐,價值觀就是人的靈魂,肉體是用來「實踐、反饋、修正、再實踐」價值觀的物質基礎。


他快樂和高興自己的孩子具有自由意志, 雖然他們將反對他的誡命, 以及死去.


說在前面的話:這個問題涉及到三個概念:1、全知 2.全能 3.自由意志。其中(1)和(2)是神學概念,中世紀哲學討論較多。(3)不僅僅是神學概念,現代思想也對其有涉及。因此,要回答題主的問題,必須先解釋清楚這三個概念。倘若,這三個概念本身含糊不清,那麼無從找到答案。並且,希望題主明白,哲學上的答案是最不重要的,思考的過程才是關注的重點。最後,說一句,我的回答僅僅陳述我所知的,並且我沒有詳細的參考原著,我無法提供具體參考頁碼。我回答這個問題,一方面是解惑,一方面也是回顧一下我所掌握的知識。

關於全知及全知所帶來的問題:全知就是指上帝具有關於一切的知識,注意全知的是知識。不管過去未來,不管人是否知曉。既然全知是知識,那麼必然涉及與外界符合這一問題。那麼,問題來了,正如波愛修斯在《哲學的慰籍》中所說(頁碼忘了,但應該是在最後一卷)假若上帝知道我下一秒要站起來,但我沒站,那麼上帝是否會錯誤?注意,波愛修斯關注的是上帝的前向知識的問題。並且波愛修斯認為,就知識而言,從最一般的情況考察,我們是從一個行動中得到一個知識,但卻不是從知識中得到行動。因此,由上帝全知並且永遠正確無法推出人具體的行動,倘若上帝關於未來的知識不符合實際,那麼上帝就會犯錯這一點是無疑的。那麼,如何調和全知所帶來的矛盾,就是整個中世紀哲學的任務之一。波愛修斯本人認為,不能將上帝看作是人那樣,上帝的知識不分時態,在上帝看來,過去與未來都是一瞬。好像上帝從高處俯視一樣,這樣,可以解決上帝犯錯的問題,但是帶來了更多的問題。比如,上帝的知識不分時態,那麼如何理解所有事件發生於一瞬?若羅馬的建立與覆滅沒有時間的先後,那麼羅馬如何同時建立與覆滅?作為教父哲學家,聖奧古斯丁熱衷於認為上帝的無上性,上帝全知在他那裡是不成問題的,但是他也並沒有很好地解決全知的問題。他的思想中有意思的是他對意志的看法,他認為犯罪的意志是無法解釋而沒有原因的,造成這種觀點是因為他對基督教前提的堅持。這裡不展開講,留到全能和自由意志那部分那部分講。整個中世紀哲學對全知的探討不算多,上帝存在的證明就已經夠讓他們頭疼了。十三世紀的哲學家Grosseteste(應該是這個名字)在這方面有貢獻。他主要探討的問題是上帝關於未來的知識與偶然性如何協調的問題,其實這是波愛修斯的問題的深化。具體內容比較無聊,有興趣可以看一看他的著作De Libeo Arbitrio(應該是,但願我沒拼錯單詞)。比較有意思的是司各脫的觀點,他的問題也是一樣,不過他從邏輯的角度否定了上帝關於未來知識的邏輯結構。並且,他的一個創新是可能世界的引入(是的,這就是現代邏輯中可能世界概念的前身)。他認為上帝知道的是關於可能的一切知識,但具體哪個是現實,出於上帝的意志。我個人認為,司各脫的想法比較好,不過,要接受他的觀點,首先要接受他對於上帝的存在的認同(他對上帝存在的看法也與可能性相聯繫)。到了文藝復興時期,全知的問題也有被提起,Molina對這個問題有研究,方法是區分上帝的不同知識的有效性,並保證人的自由。這裡,Grosseteste和Molina的思想談的不多,等我有時間在補充。

關於全能及其問題:這部分主要講講聖奧古斯丁、阿貝拉德、聖托馬斯阿奎那、司各脫。也是等我有時間再補充。

關於自由意志的問題:其實不僅僅是中世紀哲學,許多其他的哲學家也談到了這個問題。比如,對斯多葛學派決定論的反駁就涉及到人的自由問題(參看西塞羅的De fate).包括斯賓諾莎,霍布斯對此也有大體相同的觀點,這部分也是等我之後補充。現在先寫到這裡。


全知全能已經和自由意志的概念相違背了。


休謨認為,意志最終必然導致行為。所以,沒有意志自由,只有行為自由。


是因為愛,愛會讓對方選擇是否接受你的愛,是否愛你。


他給人選擇的權利也知道你會怎麼選是很難理解的事情么?

顯然神喜歡人們擁有自由意志而不是把人類設計成木偶,說白了還是他想怎麼做就怎麼做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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