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新聞《被拐女教師郜艷敏:正義太遲?》

又把我們當白痴耍,這套現在不管用了。可惜我們只能看著,關注著。卻基本做不了什麼。


當奴才開始是出於被迫,慢慢就變成了一種習慣,最後就成了自覺自愿。


網友自以為權利在自己手中.

其實權利永遠在政府手中,政府就是不想管,你又有什麼辦法呢?假如正義就是不會來了,你再吶喊又如何,你拿政府有辦法嗎?

慶幸一下事情沒有發生在自己身上,然後野蠻體魄,文明精神去吧.

很多人要求正義,無非是怕自己也遇上這樣的事.這個簡單,我來支一招,讓你從此不怕自己丟了.

【去辦外國綠卡】

【去辦外國綠卡】

【去辦外國綠卡】

這樣,你就會像自行車一樣,很快被找回來啦.

所以,努力吧,少年!


我不知道,原來大家的正義是可以以某人的犧牲為代價,而這種犧牲還是以主人公不自願的情況下犧牲。她如今有自己的生活,有丈夫和兒子,她們日子還算過得下去,有希望,我們應該做的,是想法杜絕以後發生拐賣的事件。比如,發展農村經濟,加強治安管理,加強自身防護意思教育,打擊拐賣等等。我們可以也應當問責政府,但是,絕不應當以我們的意志去決定別人的生活。如果真按大家的觀點去抓她的丈夫,婆婆、公公,於她何益?她以後的生活怎麼辦,以大家的觀念,離開她丈夫,兒子,家庭?然後呢?她要怎麼生活?從新去嫁人?從新去生個小孩?那種說是為了千千萬萬個其他被拐賣婦女的道德人士,你們真牛!如果哪天,馬雲說,你要是去死,我給每人發五分錢,那你真的應該去死,為了十三億人的幸福,請你去死吧,我們會歌頌你的。


妳的正義太遲了、所以眼下剛好或新近和你遇到同樣遭遇的人們就不需要正義了嗎?

妳的正義太遲了、所以你就可以不顧眼下剛好或新近和你遇到同樣遭遇的人們而放棄正義了嗎?

算蝦毀。


這招太6了,6極了,簡直6到家了。

先是用感動河北遮醜,再用電影刷白,官方頓時從不作為中脫身,受害者和害人者搖身一變。

只是官方沒料到能被人再挖出來,然後刨根問底。

於是就再洗地。

然後就有了這麼一篇芳草天的文章,字裡行間透出兩個大字:

無恥。

筆者以為,隨著教育的發展,民眾已經從原本的輕易被忽悠變得不那麼容易被忽悠了。而○○○還沒有充分認識到這一點,這次就是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

我們必須認識到,事情的重點早已不是捍衛當事人的尊嚴了。

而是捍衛法律的尊嚴。

不知有多少次,我們被一而再,再而三的強調依法治國: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而現在眾目睽睽之下,有這麼一件噁心、無恥、令人髮指的罪行,明目張胆地挑戰人民智商的底線。

這個臉打的啪啪作響,但還有比泡沫被戳破更可怕的,比如官方的沉默。

更使人心寒。

就算官方試圖給當事人灌輸「不要給○○添麻煩」,用拙劣的技巧來掩蓋,卻也改變不了這個事實。

這個事實就是:無人對此負責。

有此先例在,法律顏面不存。

打感情牌就能挑戰底線了嗎?

如果白紙黑字的「全面建成」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不·過·如·此,人大花時間精力投出來的東西就是這樣的廢紙?

有一個郜艷敏嘲笑著法律,就有第二個第三個郜艷敏處在被拐賣的陰影之下,民眾怎能有安全感?

誇張了說,這是法律的尊嚴被當眾踐踏,○○的道德被吊上絞刑架。

法如不法,國如何國。

人民的安全就是最高的法律。

——孟德斯鳩《論法的精神》


正義來晚了總比正義死在路上好吧。

幾個敲詐勒索沒有受到處罰的老傢伙啟發了多少壞人?

要是一個村子的可憐人、窮人犯了法不受處罰又要啟發多少壞人?你知道中國有多少可憐人、窮人,就算是有千分之一的人受到啟發會增加多少壞人?他們身體好著呢,不光可以買媳婦,還可以搶錢、強姦、欠債不還……,花樣多的去了。到時候社會治安簡直不敢想,如果這個案子解決不了建議大家少出門注意安全。

以後麻煩制定幾個法律:職工起床時間比上班時間晚就可以不用上班了,而且不許扣工資(只要能睡懶覺不用上班就可以拿錢,大家支不支持啊);欠缺的過了約定還款日期不還錢的,以後有了錢也可以不用還(信用卡、貸款沒有按時還的,堅持一年就可以不用還了,發家致富的機會啊)。

然後每個月大赦天下一次,他們殺人、搶劫、強姦……的那一分鐘你們不管,過了幾天了你們才來抓人,正義來的太遲了。壞人也是有家人的為什麼要破壞他們的家庭,把他們抓起來受害人的痛苦就可以消失嗎?出了事大家都願意的,做人嘛最重要的就是開心。你餓不餓,我叫隔壁老王買的媳婦下面給你吃。


純法律的角度來講,

村裡窮娶不起老婆絕對不是可以買賣人口的理由;

以人作為買賣標的是對人的存在的極大褻瀆,不管以後對被買賣者再好的對待,都不過是對自己「財產」的處置,並非道德或法律意義上對某個人的善良對待;

那誰逆來順受當了唯一的教師,那是她本人缺心眼或者說是她的悲劇,不管是出於同情或是心地善良(心地脆弱),實際上是違反法律權利義務的界定,違反了近代劃分權利義務的個人主義和自由主義的思想基石,這種行為如果被倡導,唯一的結局就是社會是非不分,奸人得勢,好人受辱;

最荒唐的就是居然能夠從這個結局同情起買賣人口來,同情起當事人來,說的好聽點是社會輿論淳良,說的不好聽中國國民性的落後就是因為這種人太多;

感動中國這個節目就是在宣揚吃人的社會!莫名潛在宣揚讓個人承擔公共義務,比如開免費養老院、收養大量孤兒、被拐賣了還是非不分去做老師,那要國家幹什麼!看過最基本的哲學書籍的人,都會無力吐槽的感覺,這節目就是對近代人文主義的踐踏,是要回人吃人的時代的吹鼓手

最後,媒體這次不僅做了婊子,還做了老鴇,尤其是CCAV的那幫文盲!


現在能懂為什麼一個從小開始就特別嚮往做記者的叔叔,做了十幾年優秀記者之後辭職,聲稱「別在我面前說媒體人」「誰說跟誰急」。現在記者真是一點臉不要。


今天剛學到一條法理:遲到的正義不是正義,因為法律是講求效率的,遲到的公正是永遠無法補償受害者的損失的。


從一開始輿論指責的就不是這個可憐的gn,而是毫無作為的國家機關!

政府這是有多…輕輕巧巧的將矛頭對準的受害者,良心在哪?!

正義是否遲來?不,正義從來都沒有到過!除非政府有所動作,而不是一味的在這裡轉移焦點推卸責任!


自詡為法治社會,到頭來拐賣婦女,強姦都能洗地了


我認可郜老師的話,正義確實已經太遲了。

可這是誰的錯?

是那些人販子;是購買者;是那些相互包庇並且互相監視的村民;是當地無所作為的有關部門;更是那些妄圖將一幕人間慘劇包裝成人間大愛的官僚們。

可是經過官媒宣傳後,卻變成了網友在凌逼郜老師這個可憐的受害者,真是好手段啊。

錯誤是網友的,是郜老師的,至於對當地官員的問責,對解救體制的反思么…那是什麼?可以吃么?


我唯一看到的就是當地政府就像我兒時犯錯後一樣,不願承認耍陰招陽招百般抵賴,然而大部分民眾早已知道真相併擁有自己的立場全當這是一場耍猴戲。


中新社 這是學罪犯拉受害者當人質擋子彈


我翻開歷史一查,這歷史沒有年代,每頁上歪歪斜斜地寫著「仁義道德」幾個字,我橫豎睡不著,仔細看了半夜,才從字縫裡看出「吃人」兩個字來。-——《狂人日記》 這就是,我的回答。

作為一個未來的法律人,我感到,非常的羞愧。


厲害!厲害!這一手太極打得實在是太厲害了!

不止厲害!還很漂亮!這一手太極打得連張三丰都得自嘆不如!

網民罵的是執法部門、政府部門、有關部門,結果到了媒體口中成了罵受害者郜艷敏,這一手乾坤大挪移玩的漂亮,傷人於無形之中!

結果還來了個正義來得太遲了!

正義到底在哪裡??

犯罪者、違法者至今沒有一個受到該有的法律的制裁!!

法律在政府部門眼裡不過一紙空文!如此結果,何來正義?!

所謂的依法治國更不過是一個笑話!!!


我只覺得痛心。

因為目前為止,根本沒有看到國家有任何準備立案偵查,追求地方政府責任,譴責無良媒體,打擊販賣人口罪行的行動。

是不是一個拖字就真的能掩蓋所有罪惡,還老百姓一片美好而虛假的朗朗晴空?

我不相信上層沒人知道這件事情,連一部電影都可以得到高端會議的研討,為什麼這麼大的事情就沒有一個人來管?

莫非政府當真只關心利益,連民心都不顧?

此時此刻才終於能對美帝口中的我國無人權有所理解。


你無法叫醒一個裝睡的人,這件事已經看不到希望了,看了只會刷新你的忍耐下限。

對了,裝睡的人 我說的是代表官方口徑的媒體以及趙家人


指責的到底是誰


沒有人要破壞他現在的生活,但是犯法的事情就必須得到懲罰。這不是為了他一個,而是為了以後千千萬萬個「郜艷敏們」。還有現在就已經困在山裡的還沒放棄希望的婦女,對他們來說,正義還不晚。

當地的政府,和媒體的記者,簡直無恥之極。


這件事我也是百思不得其解,把人當作商品買賣,還感動河北了?!忽然我在拉屎的時候腦洞大開,對哦,是為了照顧無產階級!

無產階級好啊!我們的國家成立的初衷不就是為了給無產階級翻身嘛!難道你們忘了當年怎麼批鬥地主的,怎麼批鬥知青的,有正義可言?現在那個村子的人已經無產到要斷後了!政府怎麼會不管呢!要是不管,豈不是要成為全世界的笑柄,統治階級是無產階級的國家居然不給自己階級解決繁衍問題,天下居然還有這等荒謬之事!

我這麼解釋不知道恰不恰當。當然我不是看不起無產階級,相反我覺得無產階級是偉大的,如果國家需要解決那些山區的繁衍後代問題,我願意把自己這條單身狗交給人販子,雖然我心裡是不樂意的,但是與其被吊起來批鬥被扣個莫須有罪名,詆毀我在同學朋友心中的形象,我為什麼不圖個感動浙江呢?但是這次請務必要徵人販子的稅,用這個稅給那群山裡的孩子買幾本書也是一件善事哦(有關部門:你怎麼知道我上次沒徵稅?敢污衊我們,來來來,把這刁民拿下)

諸君若是要操這份心,務必鎖好保險柜,給自家孩子先栓跟狗鏈於家中,對了!再買一份意外險。準備工作就緒,你可以開噴了。

以上。好了我要把手機還回去繼續搬磚了。


新聞正義來得太遲文章寫得好像郜艷敏這麼說是不辦案的借口似的,說得好像因為當事人說了這句話之後,不辦案不處理就理所當然,沒有責任了

這句話分明也是一句控訴好嗎?相關部門的不作為都讓當事人感覺到正義來得太遲了,是否更應該對相關部門進行追責?


原來我是個五毛。看到祖國的強大而自豪。

現在我感覺我成了美分了。

這個政府連裝個樣子都不行。


21年前你哭著想要的那顆棒棒糖現在給你了,我可是很慷慨的,為什麼還要憤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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