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新聞《被拐女教師郜艷敏:正義太遲?》

「孩子這麼大了,我也到了這個歲數,我又能怎麼樣呢?」

這句話是什麼樣無奈的情緒呢?

是不是以後還有更多的人要發出類似的感慨呢?


「遲到的正義就是非正義」對郜艷敏來說,的確如此,21年了,物是人非,這要是中間沒發生過什麼事,最長的追訴時效都過去了,還能怎麼樣呢。

買賣人口這種行為應該被懲罰,但實在不應該再給受害人帶來更多不必要的傷害。這件事既然於法於情於理都不應該再追究,我個人認為還是讓它過去吧,誰都不要再提起了,事到如今,似乎只有原諒這一條路可走,其餘的,不過是雪上加霜罷了。

最後,郜艷敏的傷痛不應該被當做被消費的商品和茶餘飯後的消遣,站在道德制高點上的指責,或是貌似高尚卻於事無補的同情,都停止吧,將錯就錯,是一種無奈的選擇,但現在,可能也是最好的選擇。


看了就感覺正義不會來了


我又要冒天下之大不韙說話了,這麼多回答的人,有幾個真的懂法的?我非常理解你們的憤怒和憐憫,你們都是有正義感和良知的,但是,不要用這些來妄議法律,張口閉口什麼罪要判多少年,其實你們對法律並不真的清楚。這兩天如果得空我就來對目前這一事件公開的部分涉及的法律問題分析一下,希望有人可以冷靜地看一看


請注意,所謂的正義不是為了現在的這個「郜艷敏」,而是為了過去、現在、甚至未來的「郜艷敏們」。


這個新聞透露出的信息不就是當今對基層控制力的缺失嘛。

基層差不多爛掉了,才會有這麼個大家集體干臟活的問題出現。

結果也不知道是哪個智囊拍腦子想出來的廣招鄉間賢德,崇尚先人女德這麼個餿主意。

當初立朝廢了大力氣打碎的結果現在正在一步步重新建立。

雖然不願意可還是變成了自己當初討厭的那個樣子呢…

要不說怎麼GG是兄弟呢,殊途同歸。

面對一個地區集體犯罪互相包庇的行為,受害者還是被逼出了斯德哥爾摩- -

教育啊同志們,要在教育上努力破除女性認為自己是男人附庸這一思想,本來有無數的逃離線會都被受害者給自己放棄了。

這個瘡疤如果不挖,只會有更多的受害人這樣的悲劇發生。

至於給人販子判死刑的問題么- -

你猜我同意不?


農村富裕一點的是變相的買賣人口,女孩長到十七八歲,村裡的各種光棍就開始惦記,競價也就開始了,所謂的提親,感覺就像是在討價還價,來的人都會提出一個價格,女方家擇高錄取。據說彩禮已經突破十萬了,有的好一點的姑娘,可能二十萬也是可能的,不僅僅是農村,城市中部分人的想法也是一樣的,女孩是可以靠物質去得到的,女孩物化的趨勢並沒有因為時代的發展而得到遏制,反而越來越快,作為一個人,卻可以待價而沽,這本身就是讓人恐懼的!貧窮的農民覺得花幾千幾萬可以買個媳婦的想法,本質上和那些覺得我花錢可以得到愛情的想法是一樣一樣的


郜艷敏女士,我們的正義不是為了你,而是為了從前,現在乃至將來的無數個「郜艷敏」。

正義,永遠不是只為個人而是為了一個群體。

然而這篇報道讓我懷疑正義是不是不會來了……


《警世通言》中有一則《趙太祖千里送京娘》的故事。大意是一位良家美女趙京娘,被一夥惡賊劫持。關鍵時刻,尚在流落江湖的趙匡胤出現,打敗了惡賊,救下了京娘。然後,輾轉千里,將京娘完好的送回老家,一路也恪守本分,與京娘結拜兄妹,堅決不佔一點便宜。送到京娘家後,不受感謝,直接離去。但是,京娘卻落入了家人的猜疑之中,最後只好以死明確清白。後來趙匡胤做了皇帝,為其立祠紀念。

趙匡胤救了京娘,保護了她的清白和自由,但結果,京娘卻賠上了性命。這顯然不是趙匡胤本人的錯誤,但卻是他的尷尬——千辛萬苦的救人最終變成了害人。這種情況我們姑且稱之為「趙匡胤式尷尬」吧。當年的趙匡胤身處那種歷史環境,無力在既當君子的情況下,阻攔這種悲劇發生;但今天,我們在幫助救助一個人的時候,或許應該努力避免一些「趙匡胤式尷尬」。

郜艷敏這一事件中,犯罪者是人口販子,涉及的違法者及不作為者包括她的丈夫及當地政府尤其是警務部門。今天我們要求抓捕罪犯也好,要求問責打拐機制也好,無可厚非。但是,我覺得這個過程中,必須同時關注受害人的狀況,不應該以正義的名義讓被害人的命運更加悲慘。真正避免「趙匡胤式尷尬」。

我在如何看待郜艷敏的簽名信? - 趙乾的回答和魯迅筆下的吃人的社會一點都沒變了嗎?如果沒變,怎樣改變? - 趙乾的回答中提到,郜艷敏在婚後一年,是有機會逃脫這個「家庭」「的。她的丈夫孤身一人帶她回的娘家,當時娘家就算報警沒用,叫幾個親屬把郜艷敏留下也是輕而易舉,但家裡沒有這麼做。反過來說,郜艷敏的丈夫不可能不知道自己一人帶其去娘家,一旦妻子不願跟著回來,自己也是無可奈何,但他還是這麼做,除去可能其人本質上或許有老實一面,更多的應該是郜本人此時也確實願意與他長過了。那麼,為什麼郜艷敏和她父母都不願意走離開這個家庭的一步呢?很簡單,因為出來的話,未來很可能更糟糕。

在當時郜艷敏所在的時代和環境,作為一名缺乏知識、技能、學歷且外貌也很普通的姑娘,如今又嫁人一次之後(不管什麼原因),都使得她幾乎無路可走。她既沒有能力去城市立足,到一個嶄新環境里重新開始;又沒法在家鄉正常嫁人,過普通人的日子。離開之後,她最大的可能就是最終回到家裡,勉強找個願意娶她的(比如老光棍或喪偶),過更悲慘的日子。這就是血淋淋的現實。不是郜艷敏及其父母愚昧,而是他們無力對抗現實。

對此,我們身處其外者可以批判,但這對受害人沒有什麼意義,因為同情是最廉價的,過了一段時間就什麼也不剩了。不管外界看客還是她家鄉的人,不管怎麼同情也不會拿自己去拯救,沒人娶還是沒人。在當時而言,真正有效救助她的辦法不僅是把她從那個家庭解救出來,更要幫助或資助她接受更高的技能教育,從而具備提高生活環境質量的能力,從而有機會從新開始人生。可惜,那時候沒能如此,即便直到今天,不管政府還是民間,對被拐賣婦女的幫助似乎也只意識到」解救出來「這麼簡單,而很少考慮」出來後怎麼辦「。但是,往往後續的重要性不亞於」救出來「本身!趙京娘被救出來了,卻最終死了,可惜千年之後,」趙匡胤式尷尬「依舊存在。

郜艷敏在現實面前,接受了命運。此後她走的路其實是一切情況下,可能走的最好的路了。所以,今日的她不想被打擾太多很容易理解——因為這並不能給她帶來更好的命運。從現有資料看,她的家庭生活比起身邊來說——無論娘家還是婆家,都還算可以的。這個局面的開始不正義,但今天的正義並不能讓她看到讓自己生活好起來的任何可能,所以,她不喜歡。

正義是應該追求的,但是拿無辜者的未來去當正義祭品是不合適的。郜艷敏曾幾次提到,她希望懲罰人販子,但不希望打擾家人,並明確表示最在乎自己兒女的受影響情況。這本就是人之常情,不知道為什麼不少人非得以」她是被控制的「這麼個臆想來否定她這種很正常的要求?如果婆家非要控制她,二十年前就不會讓她回娘家!正是種種現實原因,使得郜艷敏本人已經接受這個家庭了,更兼後來有了孩子,所以她今天的要求才非常符合情理。今天所謂伸張正義的人,我不知道考慮過沒有能給郜艷敏帶來什麼!你覺得她這個家庭不好,能不能給她更好的?你覺得她這時候拿兒女考試做遮擋不對,那能不能給她比兒女考學成功更開心的事?都不能!還是壓根沒想過?

任何正義脫離了對當事人命運的考慮,最終都不過是一場看客們的狂歡。你覺得自己正義了,覺得自己具備了道德制高點,僅此而已。要知道,趙匡胤畢竟付出了那麼多努力,也確實為京娘設身處地考慮不少,換來這麼一個意想不到的結局,只是讓人唏噓;今天,如果僅僅滿足於鍵盤前一個廉價的正義呼喚,且絲毫不考慮當事人的處境,那隻能說的讓人無語了。

我希望任何一個舊案的揭開,都能促進今後制度上的進步。但是,制度的進步必須注意」以人為本「的原則,否則,」趙匡胤式尷尬「就會重複,受害者只能在被罪惡傷害後,被正義再傷害一遍。


【郜艷敏知道了網民對於她接受被拐賣現實的口誅筆伐】

呵呵。

誰告訴政治犯人民眾都是愚昧的?居然是劊子手和當權者。


剛看了《被拐女教師郜艷敏:21年過去 正義太遲》這篇報道(下文簡稱《被拐……》),可以看出《被拐……》是有所傾向的。和之前的諸多報道一樣,《被拐……》也刻意忽略並偷換了網友們炮轟的焦點,將郜艷敏作為擋箭牌推到台前,妄圖以當事人「意圖安穩過日子」的心愿偷換成「對網輿憤怒」的概念,繼續躲避事件的核心,袒護所有施害者、瀆職者的既得利益。那麼此文出處是否可靠?所述是否屬實呢?下面具體分析:

中新社保定8月6日電 「事情過去21年了,你們不覺得正義來得太遲了么?」面對網路輿論不斷地指責,郜艷敏有些憤怒。

首先來看第一句話的頭三個字:「中新社」,全名中國新聞社,英文全稱為China News Service,簡稱CNS。該組織隸屬於中國國務院僑務辦公室(國僑辦),是一家綜合性的國家通訊社,其主要職能為:對外新聞報道的國家級通訊社,世界華文媒體信息總匯,國際性通訊社。

也就是說這原本是一篇對外報道?身為國內屌絲,個人對郜艷敏事件在國外的反響不了解,這裡不繼續評價。但這樣一篇報道到底是不是中新社的稿件呢?讓我們來查找一下內容原文:

首先搜索中新社,第一個搜索結果就是「中國新聞網―梳理天下新聞」,從網站下面的登記信息來看,該網站為中新社下屬網站,中新社的刊發稿件應當都可以在這裡找到。我以「被拐女教師郜艷敏」為標題檢索了該網站內容,發現了一篇類似的報道,但標題和內容和題主提供的鏈接顯然不是一篇文章,而且該文章也並非中新社發稿,而是來源於新京報:

因此,我想我們可以懷疑題主新聞所在的「中國網」的引用來源並不可靠。我繼續查了「事情過去21年了,你們不覺得正義來得太遲了么」這句話的原文出處,發現大多數鏈接所指出的出處也是中新網。當然我並不在中新社工作,也不了解是不是所有稿件都會經由他們自己的網站發稿,所以《被拐……》的來源實際上是十分模糊的。我在其他網站也搜索了這篇文章,大部分網站都註明了是中新社發稿,卻一律沒有作者的名字。當然僅僅因此懷疑此文是「槍文」是缺乏依據的,指明這點僅供參考,希望能有相關人士提供更詳細的資料。

那麼,郜艷敏本人到底是怎樣的態度呢?「事情過去21年了,你們不覺得正義來得太遲了么」這句話是否發自真心?或者,她本人是否真的是這樣說的呢?

蒼天有眼,我在鳳凰衛視查到了這句話的出處:郜艷敏:正義來得太遲 輿論又揭開我的傷疤-20150804冷暖人生

在該視頻9分43秒的時候,記者問了這樣一個問題:

記者:有一些人,他們覺得就是,你的婆家,他們是違法了的,您怎麼看這個事情呢?

郜艷敏:首先是這樣,謝謝大家的這份正義。可是這份正義,就是說來得真的是太遲了,時間會倒流嗎?能回到21年前嗎?回不去了已經。傷疤誰也抹不掉了,現在已經抹不掉了。現在大家的輿論又揭開我的傷疤,不僅傷害了我,更傷害了我的孩子們。就是請大家換位思考一下是吧,然後我就是想和孩子們平平淡淡的生活。

可以看出,郜艷敏的基本態度大概是屬實的,但《被……》這篇報道最主要的內容出處是鳳凰衛視的一次訪談,而不是中新網。而且從訪談視頻來看,這時並未進行錄像,僅從郜艷敏口氣和前後內容進行判斷,個人以為郜艷敏並未像題主所鏈報道中形容的那樣「有些憤怒」。更關鍵的是,郜艷敏這段話所針對的對象是那些「認為婆家違法」的人,而不是像《被……》所說的針對「網友爭議 」。更與《被……》開頭那段作者用匪夷所思的邏輯,輕描淡寫地跳過婦女郜艷敏痛苦而恥辱的被拐經歷,轉而讚美她的大愛」;有人認為她不懂反抗、甘願承受;有人稱此為「只有受害者、感動者,沒有被懲罰者的悲傷案例 」的言論無關。

讓我們來分析一下《被……》這篇報道的邏輯結構:

郜艷敏只是想「平淡的生活」,只是想保證「親人的安全且不受打擾」,這是任何一個人最正常不過的生活訴求。但《被……》的作者卻偷換、混淆了概念,將郜艷敏描述成為了一個不分善惡,不知好歹的愚昧角色。這樣的態度(不止《被……》這一篇報道)也間接導致了諸多網友對郜艷敏個人品行的的懷疑甚至攻擊。

雖然郜艷敏獲得了一些榮譽,雖然郜艷敏是個好人,雖然郜艷敏一直試圖息事寧人……但這並未影響某些人想拿她作為擋箭牌的企圖,郜艷敏所執教的孩子們的未來也沒有人去關心。狼偷了羊的確可惡,但我們不應因此而指責羊的軟弱和逆來順受。

從視頻中來看,郜艷敏說她不想離開這個村子並非一個不可理解的訴求,作為一個沒什麼文化的初中生,況且還有了孩子和一個較為和睦的家庭,甚至還有一個為她帶來榮譽與驕傲的工作,一群需要她的孩子們……婦復何求?難道一個人的經濟條件、生活地點會比她的家庭、親人和事業更加重要?

因此在這裡我認為大家應該尊重郜艷敏個人的選擇,不需要再做那些「把她救援出大山」這樣的努力。事實上這樣的努力早就有人做過,不但有人願意把她接出去,還有人願意為她提供工作。而郜艷敏自己也具備走出大山的能力,並不需要誰來幫她做到這一點。

個人認為,郜艷敏的作為當選「感動河北」之類的榮譽當之無愧。雖然這個榮譽背後充滿了血淚辛酸,甚至可以說這個榮譽就是被一系列醜陋邪惡的行為砌成的,但郜艷敏只是一個受害者,而非悲劇的締造者。現在她決定繼續以德報惡固然會對惡行有所放縱,但更是對其自身命運的無奈救贖,我相信大部分人站在她的立場上也不會有別的選擇。

惡行當鋤,但善行當彰。當對惡的討伐需要以善的渴望為代價時,這樣的討伐是否還具有價值?在20年前有人砍樹的時候大家都無所作為,到了木已成舟的時候砸毀舟船就能重煥綠茵嗎?

有些過錯一旦成型,那麼就無法挽回了!

雖然個人也希望對當初所有作惡人員有所討伐,然而這樣的追究必須以當事人的基本利益為底線。人人平等,無論鄉野村姑還是市井白領都具有相同的人身權利,哪怕全國人民都希望貫徹正義,郜艷敏也應有拒絕的權利。況且郜艷敏只是想保護自己的家人,至於其他人並未提及——那麼就繼續往死里整啊!

相對於那千千萬萬的被拐賣人口來說,郜艷敏還算是幸福的,畢竟她在荒山野嶺的小學中找到並實現了自身的價值。從這個角度來說她甚至比繁華大都中某些找不到個人價值的人還要幸運。但郜艷敏這樣的人畢竟只是少數,還有更多的人被圍困栓繫於重重大山之中找不到光明的方向。郜艷敏不會是第一個受害者,也不是最後一個受害者,更不是唯一的受害者。那些更加凄苦悲慘的人還有很多,就在我們國土之上,就在我們的焦點之外。

當作之事還有很多。


不光拐賣婦女,還販賣器官。

公然喊著:要臉嗎?


不要逼臉


「長亭外 古道邊 芳草天」


何時能加入知乎問責機構!

直面政府不作為的官員!


正義來的再遲,也一定好過不來


若不真心關心這一個個體,何必侈談「為了更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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