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違反法律的前提下,我們可以選擇做一個壞人嗎?
我上周在路邊違章停車了,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條。
我是壞人嗎?
法律不是規定你能做什麼不能做什麼,只是告訴你做了什麼需要付出代價。
違章停車罰兩百,嚴重超速吊銷駕照,殺人者死……
評判「好人」還是「壞人」從來就是道德的事情,跟法律無關。
評論區有人說「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首先這話是耶利內克說的,這說的是立法,不是執法,也就是說立法的時候應該包括道德底線(請注意是應該,但是由於立法程序、成本、以及立法滯後等原因,這一點是很難保證的)。理解為「法律的目的是用來保護最低限度的道德」會更加合適。
這還是僅僅說立法,而執法的時候就更無法保證與道德的一致性,執法是按照行為而不僅僅是動機,托馬修斯和康德說過「道德是關於內心的,而法律關注的是外部行為。」那請問你怎麼通過一個人的行為就能判斷出他內心是不是道德?
而且耶利內克對道德的定義無限擴大,跟我們平常所說的好人壞人已經不完全是一個概念了。
就說停車吧,我違章停車了,但是我家裡人生病了有急事,我違法,我不道德嗎?不一定。
我違章停車了,道路標誌不清晰沒看見,我違法,我不道德嗎?不一定。
我違章停車了,市政府建設的時候停車庫不夠,我違法,我不道德嗎?不一定。
要是法律和道德完全是一回事,那還需要宣傳八榮八辱做什麼?還需要正能量幹什麼?無意間又看到題主修改問題了,最後再補充一次。
針對題主這種觀點,我的建議是:多看書,少自己想
帶著男/女朋友吃大排檔,是可能被流氓調戲,並且好人沒什麼用,但是你可以努力,以後去高級餐廳吃啊
人好,不代表沒有脾氣,不代表沒有防禦機制,不代表沒有能力去制裁別人,更不代表他的身邊都是一群覬覦這個好人一切的豺狼虎豹。否則這個世界上就沒有懲惡揚善,沒有見義勇為,也沒有"防衛失當",更沒有那句叫做"物以類聚,人以群分"的俗語了。好人不代表他就會被人欺負,如果在一個社會中好人只會被欺負,那麼這個社會必將崩潰被人欺負不代表他就是個好人,也許只是個想做惡卻力不從心的壞人。客氣地說,題主您這是不成熟,知道得有點少,想得有點多
不客氣地說,孩子,你又中二了———————以下是原答案——————
為什麼總是會有人認為法律是這世間正誤的唯一標準呢?當你違反了法律,會有法律來懲罰你;當你違反了道德,會有道德來懲罰你。
你可以天天對別人出言不遜,天天裝逼,天天隨地吐痰甚至隨地大小便,你可以天天尋花問柳不問世事,你可以在完成了義務教育之後輟學並泡爛在網吧里 這些都不違法,但你會收到比違法更慘痛的代價。
一個社會的主流價值觀當然不一定是能讓人受益最高的觀念,可人類的普世觀念則往往能讓人受益匪淺。一個人當然可以天天叼著煙捲,染著黃毛,拖著八尺長的潮褲走在大街上,這不會讓法律懲罰他,當這也不會妨礙別人罵他傻逼
-------------------修改後的分割線----------------------既然題主修改了問題,那我也來修改一下答案好了不過我覺得題主還是沒有理解我的意思。打個比方吧,比如現在的社會上的最嚴厲的懲罰措施不是法律,而是」教條」,法律只能起一個輔助作用,判不了刑,只能警告或者引起公憤。那麼,題主這個問題也可以換成「在不違反教條的情況下,我們可以違反法律嗎?」且不說騙婚和小三違不違反法律,就只說題主提到的道貌岸然的人。請問題主一下,道貌岸然的人會不會被大眾所討厭、鄙夷?假如您是公司的領導,當您知道一個人是道貌岸然的人,您會輕易任用他嗎?假如您是這個道貌岸然的人的同學,您會和他成為朋友嗎?假如您原來是這個人的朋友,當您知道他是個道貌岸然的人,是個十足的偽君子,您會怎麼看待他?「壞人」這個定義是很模糊的,如同題主您在評論里提到的「廢柴」,假如一個人好吃懶做拖累家人,那麼可能在外人看來他就不算個「壞人」,但也許深受其害的他的家人就會認為他是個「壞人」。我們生活著有許多準則,不止法律一種,信仰,道德,民俗,只要違反了,就會受到懲罰。
壞人在殺人的時候,法律不能像一把槍一樣抵在他的頭上阻止他殺人,但是可以在他進監牢的時候對他進行制裁。
同樣的,道貌岸然的人在欺騙他人的時候也不會有人來公開阻止,但當大家戳穿了他的面具之後,這個人的下場也是顯而易見的。關於這個問題:在切身利益收損失的時候,會選擇善良的方式嗎?我多麼希望這句話是一個肯定句啊,否則某些人就不會在他們所謂的宗教信仰受損的情況下選擇極端的方式了我國現在的狀況是多數不違反法律卻侵害了他人權益的壞人,並不覺得自己是個壞人,尤其當他們:插隊,隨地吐痰,亂扔垃圾,公共封閉場所吸煙,大聲喧嘩,公共交通上吃韭菜盒子,危險駕駛等時候,他們一般都覺得自己不這麼干就虧了,就是傻子。
問了這個問題之後,自己也深入了思考了一下,最後的結論居然有點逆天。前方高能,有人格黑化的風險,注意安全。沒想到一下子篇幅寫這麼長。智商和情商不高的,請忘掉你看到的一切,直到你真的明白了為止。我並沒有讓你完全的拋棄道德,只是讓你明白道德到底是一個什麼樣的東西,也無心去打擊任何在道德上對自身追求完美的人。由於文章觀點殺傷力過強,請確認是否要繼續閱讀,對於文章觀點造成的任何心理不適,不承擔任何責任。第一,道德是虛偽的,道德的本質就是一群人對另外一群人的侵犯。在符合法律的前提下,道德不構成考量的標準。首先來說說道德,道德肯定也是人類博弈進化的產物。原始社會的道德制度和現在社會的肯定不同,而道德是博弈均衡產物的一種語言化的表現。舉個例子,原始社會,人人分配,帶有私有財產肯定是不道德的。
而奴隸社會,虐待奴隸是合法的,至少不會看起來那麼不道德,但是我們現在人是完全難以接受。
再後來封建社會,忠誠是第一要務,不忠肯定是不道德。那麼資本主義社會,共產主義社會的道德模式也是不一樣的,這個後期詳細討論。從前面的幾條,我們可以看到,道德並不是穩定的一直不變的,甚至是完全相反的,道德並不代表正確,而是一種社會博弈的均衡,那麼問題來了,什麼控制著道德的具體標準呢?答案是統治者。原始社會,並沒有嚴格的統治,但是部落酋長有一定的權利,但由於彼此關係太過於相互依賴,所以可以認為道德是全員決定的,而部落首領更具有影響力。奴隸社會,道德就是社會統治者決定的,大奴隸主等等。封建社會,道德就是君主決定的,他們的意志某種程度上就是道德的體現,直到他們被推翻。至於資本主義社會,社會主義社會,共產主義社會,這個我們後面討論。由以上我們可以基本了解道德的決定著,就是統治者,那麼道德的內容是怎麼確定的呢?答案是維護統治者的利益。我們以封建社會為例,道德,三綱五常,天子為大等等,都是維護統治階級利益的,當然也存在另一個因素就是叛亂,叛亂著往往也會選擇現有的道德基準,為自己找到一個合適的理由進行叛亂。所以小老百姓說,王侯將相寧有種乎,是真他媽的不道德事情。在大部分人心中的道德律下這都是嚴重不道德的事情。而封建的道德系統在我們現在的社會也逐步瓦解,婦女不收迫害,男女平等成為主流。
那麼問題來了,資本主義和社會主義,共產主義的道德模式會是什麼樣子的呢?這個就比較燒腦了。真如前面所說,道德是統治者統治的工具,但是這也不是完全正確,嚴格來說是有實力的人決定道德的走向,而在前面的社會統治者是絕對的權利擁有者,但是現在社會就變得不太一樣了,統治者被泛化,他並不是一個人,甚至也不僅僅是一個黨派,有了各種利益集團的博弈。即使是被統治階級,甚至也擁有了一定的話語權。舉個例子就是同性戀,在之前同性戀都是不合法的,但是在一次次的遊行,科普之後,有些地方同性戀是合法的了,一個不道德的事情變成道德事情了。從這個角度來分析道德的走向是幾部不可能的啦,誰知道幾年以後行什麼風呢?無論哪一個社會,最根本的還是生產力決定生產關係,統治者的分析還是比較表象的一種分析。那麼我們來研究一下未來社會的生產力和生產關係是什麼,由於電子商務的發展,人類的社會模型已經發生了巨大的變化,而隨著機器人的普及,還會發生更巨大的變化,表象上每一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與他人捆綁越來越淡,所以出現了一個巨大的問題,那就是道德在未來的世界是不存在的。在未來的世界,每一個人的生產和消費都是由機器人來完成的。也就是說人與人之間的相互依存關係已經不存在了。不同觀念的人可能會形成不同的圈子,但是不同圈子的人也沒有很強的相互制約的能力,各種力量區域平衡,彼此博弈之後,相互不影響就是最大的道德。當然目前社會還沒有進步到那種程度,父母還會給予很多的教條和束縛,道德依舊還是存在的,那是為了把你捆綁在利益集團之下和鞏固利益集團的一種手段。更高級的博弈還沒有展開。以現在為例,你有經濟基礎,可以做一個宅男,染黃毛,不洗澡,那都是你的自由,沒有人可以干涉你,不犯法就行了。至於有人說,那對家人來說是不道德的啊,呵呵,問題的關鍵還是你經濟基礎的結構,如果都是你自己的錢,是不需要搭理他們的,當然你得養育你的父母。綜上所述,道德本身是一個非常虛偽的事物,有沒有道德感並不是評價一個人好壞的標準,比如說小三等等,那都不是事,只要你合法。為什麼廣大女性對小三深惡痛絕,因為他們同理心,把自己帶入受害者角色,然後感受到巨大損失,所以對小三充滿仇恨,但事實上愛不愛你,每個人都是自由的,結婚不是愛你的充分條件,甚至不是必要條件,只是大家想把他們放一起罷了,而對小三的討伐,保護了大部分女性的權利,小三人數不佔多數,而他們也藉此侵犯了小三自由戀愛的權利。寫完這些出了一身汗,不知道大家會說點什麼,我也要靜靜啊。
第二,我們為什麼會有道德感的存在,是自然進化而形成的一種保護機制,從眾大部分情況是安全的,因為你和大部分人站在一起,人多力量大,可以去討伐別人。而這些機制被內化進入我們的基因,天然存在一套道德機制。大多數人不會深入的思考道德教條本身是否真的是正確的,大部分人從自身的角度思考問題,比如小三,在做小三之前會覺得小三是不道德的,但是做了小三以後,就會覺得那是真愛。所以說,自身利益和角色的變化,會直接影響自己的道德判斷。而這是出於一種是自己處於正當化的自我保護機制,會利用大量的有利信息來證明自己的合理性,所以良心這東西是可以改變的。人本身就是一種自私的動物,或者大部分動物都追求自己利益最大化,由於相互競爭和制約,策略的選擇和反覆博弈,最終會到達一種平衡。這就是主流道德觀。第三,即使道德本身是虛偽的,但我們還是不要公然挑戰道德。在未來社會,可以沒有道德觀,但是現在還不到時候,面對道德制約,答案是厚黑學!厚黑學是一本奇書啊,在古代環境不是那麼開放的年代還是挺有意思的,它的主題思想是,表面上迎合所有的主流道德觀,價值觀,骨子裡的意思就是該幹嘛幹嘛。厚黑學共分三步功夫,
第一步是「厚如城牆,黑如煤炭」。
第二步是「厚而硬,黑而亮」。
第三步是「厚而無形,黑而無色」。
古文比較拗口,直白的意思,就是你要壞,但是壞的無影無形,當然這不是一本方法論的書,至於你要怎麼樣壞的無影無形,這個得自己研究去了。
從博弈論的角度出發,這是最優的一種策略。表面上的合作可以促使對手選擇合作,而當對手合作以後,你的背叛可以獲得更多的利益。當然背叛也是有風險的,這會招來報復。所以你最好把你的背叛賭在大項目上!所以也教大家,不要隨便相信別人,當你沒有制約對手的時候,對手很可能會拋棄你。第四,為什麼所有人都鼓吹道德呢?因為他人的道德對自己而言是一個最有利策略環境。向所有人鼓吹道德絕對不是為了改善社會整體環境,社會整體是一個沒有生命和利益偏好的東西,這是一個系統平台,就像你不能說雨林比沙漠好一樣。每一個人本質上都是自私和趨利避害的,那麼自私的人不像他人表述,自己自私的價值理念而和別人談論道德呢?從博弈論的角度出發,對手選擇道德的方式對自己而言永遠是最有利的。當對手選擇道德的時候,自己選擇道德或者背叛,收益都大於對手選擇不道德的策略時自己所獲得的收益。好了,現在大家終於可以理解為什麼所有都鼓吹道德了吧,為了自己收益最大化!自然選擇真是一個神奇的東西,在大部分人都沒有認真思考的前提下,依然能做出最優的選擇。第五人性本就自私。面對絕大部分的事情,你有意或者無意都在做著自身利益的權衡,有時候你沒有察覺到,有時候你欺騙了自己,有時候你原諒的自己,最終在人群的博弈環境下,你做出了有利於自己的選擇。這並不算自私,這是人性,而正是借著這樣的機制,我們的祖先不斷繁衍生息。而所有的文明和道德都是人群一次又一次的博弈。
好了最後總結,世界沒有正義,世界本質上是一個利益博弈的舞台。道德本身就是保護部分人利益的一種話語權,是利益的集合體,不代表正義。在人生的一些重大選擇上,而面臨教條制約你的時候,你可以看起來妥協,而選擇更委婉有效的方式。當然這需要非常高的智商和情商。當然本質上法律也是博弈的結果,但是法律具有更強的普適性,是基於基本人權的考量,違反法律的代價是很高的,所以法律還是要好好遵守的。道德相較於法律就有很大的不穩定性,偏見,某種程度上只是一種觀念,但是被強化了,成為了不成文的道德規範。在法律的框架下,道德就變得無足輕重了。生活中的勾心鬥角每天都在發生。壞人不用我教,我是寫特別給善良孩子看的,僅此而已。---------------------------------------------------------------------------------------------------------------------------------------感謝大家的熱烈討論,至於小三問題,最後再做一點補充。小三上位的風險是很高的,第一,一次離婚,男人的道德水準是嚴重滑坡的,再次背叛你的概率激增。(有數據。)第二,前任是不會放過你的,危險性不好估計。第三,社會道德是不會放過你的。雖然道德是變遷的,但是道德在某一時期的制約是不會改變的。你挑戰道德都是要付出代價的,尤其平衡性那麼差的時候。我所說的道德變遷是,隨著發展的進一步加深,對小三的態度是會改變的,而變遷的基礎也是女性能力和經濟水平提高,對婚姻本體的需求也不是那麼大,彼此都沒有很深的經濟依賴。其實目前真正做小三的大多數是社會底層,他們也不會考慮那麼多了。而小三問題另一方面是你伴侶的問題,你們婚姻本身是有問題的。你結婚的時候就找一個男性經濟水平高過於你,對男性而言,他並沒有虧欠你什麼,你人老色衰,離婚概率是大的。找個努力的屌絲男是比較靠譜的,總之,結婚的時候,可以讓男的感覺配不上你,等到人老色衰,價值不斷縮水的時候,他會念及你的好。所謂的一報還一報策略。當然你別是暴脾氣啊,直接把優勢燒掉了。而你們既要古代男人優於女人的經濟環境,又最求平等,其實很麻煩。經濟基礎和付出是相互制約的,一旦出現付出感的不平衡,婚姻是會有問題的。當然高級別的人一般不會找個小三給自己添堵,他們的眼力勁也是不錯的。至少能看到這篇文章的,好好生活,相互扶持,不懼小三困擾。-----------------------------------------------------------理科生版,給大家講講博弈論,以及道德在博弈論框架下的演化。第一個故事:囚徒困境一個有錢人被發現死於家中。警方抓獲了兩個犯罪嫌疑人並查獲了贓物,但兩人辯稱說他們只是小偷,進屋時那個人已經死了。沒有更多證據,調查陷入僵局。於是警方把兩人分開,分別對他們說:如果你倆都不認罪,我只能判你盜竊,一年了事;如果你招了他沒招,你算作立功,不用坐牢,而他得十五年。如果如果他招了你沒招,那反過來。但如果他和你都認了,謀殺罪每人十年。嫌疑人X心想:如果Y不招,那麼我也不招的話會判一年,我招了無罪釋放。招了更划算。而如果Y招了,那我不招的話十五年,招了只有十年。還是招了更划算。顯然我應該招啊。而嫌疑人Y當然也是這麼想的。結果,兩人都判了十年。任何一人改策略都只會讓自己處境更糟,這便是一個納什均衡。可是,如果從整體上看,最好的結果顯然是兩人都不招,各判一年。雙方都是理性考慮謀求自己的最大利益,結果卻是兩人都遭遇了壞場景;無論是整體最好場景(各判一年)還是個人最好場景(直接釋放)都不可能發生。這就是為何囚徒困境是個「困境」。每個人都很精明,最後怎麼弄了這麼個爛攤子?囚徒困境示意圖(或者,「收益矩陣」)。圖片來源:Encyclopaedia Britannica按照囚徒困境術語,不招的行為算作「合作」(和你的獄友合作,不是和警方合作),而招認的行為算作「背叛」。雙方都合作最好,雙方都背叛則兩敗俱傷。按照這個故事,合作根本不可能出現啊。現實中類似囚徒困境的場景常常出現。但是,更多的結局似乎是合作,而不是背叛。為什麼?可能的原因是,困境不止這一次。第二個故事:重複囚徒博弈如果嫌疑人X和Y是陌生人,那麼兩人的下場都是十年。但是他們也許是兩肋插刀的好哥們,或者有血親,或者屬於同一個組織——總而言之,用博弈論的術語,他們以前也許打過交道,將來還很可能繼續打交道。這時,「合作」就不是什麼難以想像的事情了吧。因此,一位名叫羅伯特·阿克斯羅德的政治學家在上世紀80年代初做了一個名垂青史的實驗。他在計算機里擺了一場錦標賽,有很多名虛擬的參賽選手,雙方捉對廝殺——哦不,是捉對進行重複囚徒博弈。按照博弈的結果記分,你背叛他合作,則你得5分他得0分,雙方都合作各得3分,雙方都背叛各得1分。然後,他向全世界徵集策略,每一個得到的策略變成一個參賽選手。提交的策略共有14個,來自經濟學、社會學、政治學和數學等等領域,再加上一個「完全隨機」的對照策略,共15「人」進行比賽。這裡面有些策略極其複雜極其精妙,比如有一個策略用馬爾科夫過程為對方的行為建立模型,然後用貝葉斯推斷最好的選擇。但是,最後得分最高的竟然是所有提交策略里最簡單的一個——「一報還一報」(TFT, tit for tat)。這個策略一共只有兩條規則:(1)第一步先合作,(2)從第二步開始,對方上一輪出的是什麼,我就出什麼。提交這個策略的是維也納的安納托·拉伯波特,他寫這個策略只用了4行BASIC代碼。阿克斯羅德發表了錦標賽的分析結果,並邀請大家吸取經驗教訓提交新一輪策略——這次他獲得了62個策略,不但有上面提到的領域,還包括了演化生物學、物理學和計算科學等新學科。只有一個人厚顏無恥地原樣提交了上次的衛冕冠軍,那就是拉伯波特本人。你猜對了。他又一次獲得了勝利。TFT這個「報仇者」成功的秘訣並不複雜。阿克斯羅德說,它有三個要素:它第一輪總是合作,先表示善意;它會懲罰背叛者;如果對方改過自新,它也不會咬住不放。但是甘地說過:「以眼還眼,舉世皆盲。」現實中總會因為各種原因結下仇怨,但我們也沒有從此冤冤相報何時了。這又是為什麼?可能是因為,現實本來也和阿克斯羅德的模型有些重大差別。第三個故事:有突變和自然選擇的重複囚徒博弈(1)自然發現了寬恕阿克斯羅德錦標賽有兩個重大缺陷。其一,雙方的行為都是完美的,沒有誤會,沒有失誤,哪怕不知道對方想什麼,至少知道對方做了什麼。但現實里多少悲劇源於雙方一開始的誤會啊!這個重要因素顯然不該忽略。其二,每一個策略的「環境」都是武斷決定的。一個策略能否成功,和它身邊別的策略如何有很大的關係。假如群體里全都是永遠背叛者,那麼報仇者完全占不到任何便宜。而阿克斯羅德錦標賽里的參賽選手都是人為提交的,這可不能說是有代表性的樣本。因此,在阿克斯羅德實驗的基礎上,馬丁·諾瓦克制定了一輪新的錦標賽:引入了自然選擇。他不再邀請人類專家設計策略,而是規定了一個大小合適的策略空間,允許策略在裡面進行「繁殖」和「突變」。每一輪得分高的策略後代多,得分低的沒有後代甚至自己都消失掉,但每個後代的策略也都和自己有十分微小的差異。此外,每次行為都有一定的「誤會」概率——本來我應該合作,但實際出手的卻是背叛。一開始,故事的發展和上面一樣。起始的一團糟很快被誰都不信任、每一局都背叛的「背叛者」橫掃,但其中很快又出現了一小團一報還一報的「報仇者」。然後報仇者有很大的概率靠自己內部合作,反過來推倒背叛者。但是現在故事不會到此結束了。因為有誤會。報仇者很擅長對付壞人。但是如果對方不是壞人,而是犯了錯誤的好人呢?報仇者太記仇,不會放過這一點,如果對方也是報仇者,那相互合作立刻會變成相互背叛,就要陷入冤冤相報何時了的永遠循環之中了。這時,突變出現了「寬恕者」。它的策略學名叫「慷慨的一報還一報」(GTFT)。它的特點是,即使對方出了背叛,下一輪也有一定的概率選擇合作,這樣就可以挽救陷入無窮背叛的可能。在論文里,諾瓦克驕傲地宣布:「自然選擇發現了寬恕」。顯然,寬恕存在的前提是周圍有足夠多的好人(報仇者或者其他寬恕者)。如果周圍都是壞蛋(背叛者),你的寬恕只會被別人利用。可好人太多了,又會有另一個問題。(2)歷史的循環如果周圍都是好人,大家其樂融融,那麼最好別壞了人家心情,乾脆做個濫好人得了!不管怎麼樣我都永遠合作。這比報仇者和寬恕者對誤會的忍受能力更強,寬恕者還有一定概率不原諒,濫好人則是永遠原諒,立刻拉回合作的「正軌」,所以它的得分更高。這整個群體會逐漸變成都是濫好人——但是,壞人從未遠去。群體里永遠會因為突變而出現新的壞人。而一群只知道合作的濫好人,面對壞蛋那就是白花花的肥肉啊。很快無比成功的壞人會佔據群體的大部分。於是,一切重新開始。這個壞人-&>報仇者-&>寬恕者-&>濫好人-&>回到壞人的循環是極其普遍的,而且它的普遍不止存在於博弈論模型里——好人合作打敗了壞人,多年以後好人放鬆了警惕、壞人於是東山再起,這個敘事模型在各種故事傳說里都十分普遍。至於這能否作為現實人類歷史上戰爭和平循環的抽象表述,那就見仁見智了。(3)打破輪迴?那麼,我們註定只能面對這個無盡循環了嗎?並非如此。諾瓦克的初代模型里,每個策略只能考慮上一輪對方出了什麼。如果它不但考慮了對方,還考慮了自己呢?如果它關注的不是對方的策略,而是策略帶來的結果呢?在改進之後的模型里,意外出現了一個新的穩定策略:「輸則改之,贏則加勉」(WSLS, win-stay, lose-shift)。這策略很簡單。如果我上一輪佔了便宜(雙方都合作,或者他合作了我背叛),那這一輪我繼續上輪策略。如果我上一輪吃了虧(雙方都背叛,或者我合作了他背叛),那這一輪我就換一種策略。換言之,這是一種「反思」型。當兩個反思者相遇,它們大部分時間都合作。萬一遭遇了噪音,那麼下一輪雙方都背叛;再下一輪雙方又合作了。糾錯延遲只有1回合。這一點比寬恕者更強,只比濫好人弱一點點。但反思者不怕濫好人。和濫好人打交道,開始雙方都合作,但是早晚要出現誤會導致反思者背叛,接下來……反思者發現濫好人不懂得報復。於是以後每一輪都是反思者背叛、濫好人合作,沒有分辨力的後者遭到慘無人道的剝削而退出遊戲。這樣一個反思者組成的社會不會隨著時間推移而「放鬆警惕」變成濫好人,當然也就不會遭受壞蛋的後續必然入侵。第四個故事:關於人類諾瓦克的本行可以算作是演化生物學家。他們關心的,是在一個自然選擇的框架下,合作何以可能。這個框架認為,雖然動物的智力各不相同,但自然選擇會將策略植入它們的大腦中。好的策略自然能流傳,哪怕動物本身不理解這個策略為何好、甚至不知道自己正在執行一個策略。自然選擇只在乎結果。而人和人的心智,也是自然選擇的產物。如果他們的研究能部分解釋動物界的博弈策略,恐怕也可以部分應用到人身上。最後總結一下,博弈論分析,「輸則改之,贏著加冕」是人類的一種本能的優勢策略,很有效。同樣「一報還一報」也是非常有效的優勢策略,對於這兩種策略,我們都是自帶的。-------------------------------------------------------------------------------------------------------------------------------2015.10.23最近感悟,人與人之間的博弈是多次循環的過程,做一個壞人本身沒有太大的問題,但是長期而言並不利於自身長久的發展,所謂大道至簡,大智若愚。蠢一點人,也許會被人佔便宜,但更多也會獲得一定的好感和更多的合作機會,反倒是精明的人,讓人覺得不安。自然進化,讓人類擁有了一套趨利避害,有效合作的機制,很多時候,只需要遵從本心即可。最後推薦給你報仇者的策略吧,最優策略也是本心。它第一輪總是合作,先表示善意;它會懲罰背叛者;如果對方改過自新,它也不會咬住不放。推薦閱讀 做一個精緻的利己主義者 - 哲學與心理學的小秘密 - 知乎專欄參考文獻:[1]「石頭剪刀布制勝策略」的研究,是浪費錢嗎?[2]厚黑學_好搜百科我想說,任何人,隨時隨地,都可能成為別人眼裡的壞人因為所有人對好壞的定義是不一樣的你亂扔垃圾嗎?你是壞人你告訴別人不應該亂扔垃圾嗎?你還是壞人,因為你阻礙了別人亂扔垃圾的權利你把別人亂扔的垃圾撿起來嗎?你是壞人,因為你這麼做讓扔垃圾的人丟臉,並且讓他有負罪感你對扔垃圾視而不見嗎?你是壞人,因為你的行為縱容了這種行為。所以我們得到結論,有人扔垃圾,你就是壞人。多麼好才算是好,多麼壞才是壞?看到老人不讓座?那就不錯了,我還沒罵他呢。看到老人讓座?哪又如何,我還可以再給他兩百塊錢讓他去打車所以所謂的好,壞,都是應該以自己為標準,你認為讓你高興的,就是好,你認為讓你不高興的,就是壞。這樣的話,堅持做一個壞人,真的是自虐啊
當然可以,但不應當。
不違反法律的前提下,可以。不昧良心的前提下,難。
你身在好人堆里,作為壞人,你傷害共同利益,這是把自己置於不利地位,而不是保護。
同理,壞人堆里,就做壞人。
人無所謂善惡,只是自私。
順人性,大家可以和平相處,逆人性,人人得而誅之。題主這個問題不讓我回答,我簡直要憋死。回答之前,我問一問,你有自由殺人嗎?或者說,你有自由做任何你想做的事嗎?先不用回答。如果你有一個意願、並且有能力完成這個意願、並且能承受所有代價。你為什麼不去做這件事?再假設一個事,如果我們的世界(僅指地球範圍)是上帝與撒旦下的一盤棋,上帝下不贏惱羞成怒,把整盤棋丟到壁爐里燒了,導致整個世界都毀滅了,請問,人類有能力處罰上帝嗎?上帝會受到懲罰嗎?只是一盤棋而已,你覺得很恐怖的事,在能力無限大的上帝面前,就是一盤棋而已!所以古語有云: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現在把你化為上帝,把螞蟻化為人類世界,你搗爛了一個蟻穴?只要你願意,有什麼不可以呢?所以,在你有意願、有能力、無追責的前提下。 你可以做任何你想的事,獲得任何你想獲得的自由。這個答案就算包含了你的問題。
違法不不違法是法律問題。好人還是壞人是一個道德評價。
道德評價和法律關係確定是不相干的。我想做個好人,可是女孩子們都說我壞,怎麼破?
一大早看到如此神清氣爽的問題,感謝下題主
大致看了下千贊回復,非常有趣,不過因為不是學術探討,所以大致說說,就不逐一對應了~
道德是凝聚力,家庭道德將家庭凝聚在一起,社會道德將社會凝聚,國家道德將國家凝聚。博弈論有合作博弈與非合作博弈之說,在囚徒困境里,我們假設沉默是道德,背叛是不道德
總收益」道德+道德「&>」道德「+」不道德「&>」不道德+不道德「個人收益"個人不道德+他人道德">」個人道德+他人道德「&>」個人不道德+他人不道德「&>"個人道德+他人不道德」如果我們將囚徒困境量化,雙方道德各得3分,道德+不道德為道德方0分,不道德方5分,雙方不道德各1分,進行變數為道德收益,道德收益(3)不道德收益(5)不道德懲罰(1)被背叛損失(0)來分析囚徒困境,從團隊角度來講,只要3+3&>5+0,我們就可確定道德對於一個團隊的總收益遠遠大於個人收益。
那對於「自私的人而言」,我們可以進行多次囚徒困境推演,通過回歸分析,個人多次道德收益是要遠遠大於多次不道德收益的,長期收益來說,平穩入賬總比買彩票靠譜是吧。
綜上,囚徒困境的結論是合作是任何團體的支配性策略,也是最優策略
這裡有的小夥伴可能要問了,如果不道德收益由5變成10會怎麼樣呢?(好吧,其實是我以前看博弈論時的疑惑)其實這個問題解答很簡單,道德收益只要不為0隻要大於不道德懲罰,重複的囚徒困境推演,會讓道德方的收益慢慢追上不道德收益,就如同由3-0追5-1一樣由3-0追10-1隻是更多次的重複而已。當然,有的小夥伴又要問了,如果沒那麼多次重複呢?(好吧,其實也是我當年和我爸說博弈論時候問題)答案也很簡單,我被我爸打了(誤)。博弈論終究是統籌學理論,無法完全切入日常生活,但同樣,日常生活里你永遠無法得知你要進行多少次的囚徒困境,但至少有一點,每當你選擇一次5的時候,你就喪失了無數次選擇3的機會。
所謂道德起到的凝聚作用,就是讓家庭,社會,國家的參與者合作博弈,取得更大的雙方利益和長久利益。還有一點剛才並未分析,就是審判方在囚徒困境中的位置,如果在囚徒困境中將審判方加入博弈討論,
審判方收益"不道德+不道德「&>」道德+不道德「&>"道德加道德」換句話說,審判方收益就是囚徒負收益,現實中這個例子依然成立,每一個囚徒困境都會有一個審判方,在看著囚徒們的選擇,看著囚徒們的笑話。道德帶來的合作,是弱勢方(囚徒方)從統治方(審判者)取得利益的最好手段,此消彼長,這裡可以用零和來理解,你選擇了不道德,從囚徒雙方,你賺了,但更多的利益,實際上歸屬於審判方。廣域零和,多次不道德只會為審判方帶來更大的利益,損害參與者群里的利益。應用於實際,就是人民與國家,國家與國家(可能會有星球與星球,星系與星系)之間的博弈
道德是一盤散沙的人類多少年來凝聚出來的智慧,我不否認很多統治者為了統治目的將很多糟粕加入道德體系,也不否認很多統治者利用道德管理人民。但過往幾千年,暴政仍是暴政,荒淫無道仍是荒淫無道,沒有哪一個時代人民認為暴政是道德的,廉潔是不道德的,荒淫無道是道德的,自律是不道德的,道德很寬廣,但也是有邊際的,因為道德不是法律,甚至法律還要受到道德的約束。重複論點,道德起到了凝聚作用,是讓處於弱勢的人凝聚起來抵抗強勢方的策略,最大化長期收益,帶來合作收益的最優策略。當所有人都選擇道德的時候,弱勢方和強勢方的差距會被抹平,也就是共產社會,當然了烏托邦這是個幻想,通過極端情況來證明道德的意義也是不科學的。有一點我是承認的,廣義到極致的道德也是不道德,借用《道德經》《道經》:天下皆知美之為美,斯惡已;皆知善之為善,斯不善已。故有無相生,難易相成,長短相形,高下相傾,音聲相和,前後相隨。道德經里核心思想的常道,即為亘古不變,由天地初始的一團混沌到今天的和諧社會,到今後的未知社會亘古不變的道。用於道德,就是這股凝聚力,道德的表象一直在變化,但道德本質帶來的凝聚力和策略選擇卻一直未變。
說道道德經,不得不提一下儒家,天地君親師規範了中華幾千年的道德倫理。我今天不是為儒家洗地的,我也承認儒學思想為封建統治者提供了很大的便利,成為了一種「統治工具「但當我們看待天地君親師的時候,沒人去關注」憲問恥。子曰:『邦有道,谷;邦無道,谷,恥也。「-出自《憲問篇第十四》的第一章,也沒人關注」孔子曰:」能行五者於天下。為仁矣。請問之。曰。恭寬信敏惠。恭則不侮。寬則得眾。信則人任焉。敏則有功。惠則足以使人。「-出自《論語》我只想說多半指責儒家思想是統治者儒狗之人,從未深刻了解儒家思想,也沒怎麼讀過論語,只是跟風而已。也不排除有一部分人抓住被君王統治利用過的部分大加渲染,引起了無數年輕人對儒學跟風一般的鄙視。對於這個現象,畢竟網上的段子只需要看1分鐘,一本古文要看一年,畢竟袁騰飛的視頻關注度遠遠大於司馬遷驚才艷艷的史記。待爾神智成熟之後,希望能再捧起那本小學就放下的《論語》讀兩遍,體會一下會當凌絕頂,一覽眾山小的味道。
最後,千贊回答里,有提到不道德會遭到報復,有風險,實際上選擇道德的風險更大。
不道德,背叛,你需要聰明,狡猾,城府,心機;道德,你需要容人的智慧,無畏的勇氣,堅定的意志從古至今,奸詐小人未得到尊重,忠義如二爺仍在廟堂之上,依我拙見,對道德的尊重,對不道德的鄙夷,並非來自道德本身,這不是一個規則,而是人的本心,是人對善的嚮往。人之初性本善所說並非空穴來風,而善,也並不只是扶老奶奶過馬路,送迷途小孩子回家。善的概念,在佛在道在儒都有提及,更在人心。這個概念,恕晚輩無能,無法闡述清楚,只希望有大材大德之人為我解答,提前表示感謝。因為問題和答案都不是學術向,本來想隨便解答,結果越扯越多,所涉及內容多為年少所學,百度確認,如有疏漏和謬誤,還請各位看官原諒則個(其實回頭看看還有不少內容想說,不過到午飯時間了,就算了吧)。最後的最後,用一句」助紂為虐的儒家思想」來結束吧。
子曰:德不孤,必有鄰。——出自《論語.里仁》法律上來說,可以。道德上來講,不該。
厚黑呀,什麼叫厚黑呀
嗯……我不太懂你的意思,我想修改問題之前應該是有問題說明的對吧,但是現在沒有了,所以我只能試著理解一下你的問題。然後我發現你想表達的可能是——①一個人可能在不違反法律的情況下是一個壞人嗎?②一個人在不違反法律的情況下做一個壞人是被允許的嗎?好吧那我談一談我的看法。①,當然可以。你可以天天說髒話,可以故意惹別人生氣,BTW,其實要控制在「不違反法律」之內挺不容易的,比如說你說髒話,但是你不能罵人,因為罵人是人身攻擊,侵犯他人權利,違反法律,中小學上學無故遲到可能也違法,因為法律里寫了學生要好好完成受教育的義務……雖然你一般不會受到處罰,也沒人會來給你定罪,但是你的確違法了法律是不爭的事實,雖然我不太懂各種法律,但是初中學政治的時候我就感覺到其實每個人一天到晚也侵犯他人權利或者沒完成自己義務很多次了,違法法律很多次了……至於闖紅燈,或者在地上撿五塊錢,或者扇情敵一巴掌,似乎都違反法律誒……不過如果你想做個混蛋,還不違反法律,理論上真的可行。甚至你還可以不違反道德同時做一個壞人。這裡可能有點唯心主義,我的意思就是你如果每天都是壞的想法,你想殺人放火,你想毀滅世界,而且是真的這麼想而不是中二或者一時情緒低落(可能是因為你有一定程度的精神或心理疾病),總之就是達到病態的程度了,但是你很清楚利弊,你很自私,絲毫不在乎別人的利益和感受,但是恰好每一次你做出的選擇都是符合道德的選擇,同時這些符合道德的選擇也是將你個人利益最大化的選擇,你心中有一種強烈的破壞慾望,但是你剋制住了,因為你知道你需要生存,你不能承受肆意妄為所帶來的風險,違反道德是一種行為,你的行為沒有違法過道德,但是你的心可以是壞的,不過這需要外界情況的支持。②,那要看你所說的「被允許」是什麼意思了?肯定是被法律允許,如果你違反道德(做個壞人當然違反道德,我在①中提到的不違反道德同時做一個壞人屬於特殊情況),其他人肯定不允許,但是其他人沒有強制力,所以你還可以該幹啥幹啥。不過這會影響到你的個人利益,如果你很聰明,那麼你的個人利益會增加,如果你很傻,你的個人利益會減少。所以如果你沒那麼聰明(實際上大部分人都屬於「很傻」即個人利益會減少那邊的),你卻想做個壞人,別人會對你不好,至少不會幫你,影響你的利益,那麼也可以把這看作一種「不允許」,那這樣的話就是不允許的。那麼我的建議呢?其實我很想寫一句「不管怎樣,你還是做個好人吧」這種話,因為如果你是個好人或者你打算開始做個好人,那麼這句話對你沒什麼用處,如果你是個壞人或者打算開始做個壞人,那麼這句話對你也沒什麼用處,如果你搖擺不定,請遵循自己的本心,我不相信你如果骨子裡其實是個壞人而因為我的一句話一時做了個好人,你和你周圍的人都會幸福,我也不相信在這種情況下你會做一輩子好人,況且,我不想無端地影響任何人。我要說的是我這段以前說的話,你認同也好不認同也罷,我不會給你什麼建議,我在這挑明了,有的時候做壞事是完全利於個人利益的,你自己選擇。
成不成為壞人與法律沒有直接關係。從某個角度說,法律還是壞人的保護傘,或者說,世界上最賺錢的方式都寫進了刑法分則。
當然可以,即便違反法律也可以,只不過你要承擔相應的代價,僅此而已,做任何事都需要代價,包括你所謂的善與惡
想就部分答主的答案發表一下自己的小小意見首先是 @周雨桐 個人覺得,將道德等同於教條是有問題的。教條更多的是一個宗教概念,而現實生活中我們一般將它引申作為評判一個人不根據事物變化而生搬硬套原有的規則。而道德顯然不等同於此。因此題主的問題自然也是不能換成「在不違反教條的情況下,我們可以違反法律嗎」。其次,這位答主認為只要違反生活中的多種準則,就會受到懲罰。並非如此,如果一個人的道德觀念跟社會的普遍道德觀念不同,那麼即使他做了一些在大眾看來是違背社會道德的事情,他的內心並不會因此而有所愧疚或觸動,而外界因此而對其所作出的道德審判,實際上對他而言可能並不是懲罰。而且,道德更多的應該應用於律己,而並非律人。(雖然這點很難有人做到,但是盡量不要做道德綁架是我們所要努力的。)然後是 @一竹 的答案中提到道德是每個時期統治者意志的體現,用此來論證道德是一個虛偽的事物,並得出結論有沒有道德感並不是評價一個人好壞的標準。我想知道這種邏輯鏈條是不是欠缺了必要的幾環?
從選擇自由的角度,你可以做任何事,或者說,你可以違反法律。
事實上,外國做過這樣一個調查,給你一種隱身的能力,你會做什麼,結果很多人都說會去銀行搬錢。這是一個人生觀的問題,因此沒有對錯。
所有人的答案,都只是反應了他的人生觀。可惜多數人都在試圖維護自己人生觀的合理性。反對道德存在的,認為道德是對人的約束,無拘無束才最好。可是,事實上,人的自由來源於自律,來源於道德。不然,孔子說的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是什麼意思,佛陀讓我們苦修是什麼意思。人,越沒有道德的約束,越被內心慾望控制,你說他自由嗎。拋開對好人壞人準則的討論,「法律」本身是有前提的,這個前提就是社會背景,說的更準確一點,就是題中的「法律」看起來似乎是一個比較宏大抽象的概念,而通常被人們違反或者遵守的,都是具體到國家和地區的條文。而各國制定的法律中,有些法律內容本身的「善」「惡」尚且存在爭論,那麼題中的「道德」其實也是會陷入某種循環。這個問題如果接下去討論,恐怕會經由「影響法律的因素」(這個建議入門者可以翻翻《論法的精神》)的討論漸漸擴展到許多法理學上的問題,最終演變成支撐法學學科的基本問題「法是什麼」。不得不說,這是一個宏大的問題啊,當今法律學大家尚且無人能全然解釋清楚,使得眾人信服。
刑法是最底線,普通人和罪犯之間還有很大的灰色地帶,叫混蛋。這片灰色區域是給自由留的空間,是公私權力隔河相望的停戰區,不是留給卑鄙者馳騁的草原。
在當下環境,壞人就是有損他人利益的人,法律的不斷修正也是基於此,也就是說,壞人必然違法,現在未歸入,以後也會歸入
只要遵守法律,那做什麼都是對的,沒有什麼好人跟壞人,只有遵守法律跟不遵守法律。
好人隨心 壞人隨欲 僅此而已吧
誰說違反法律的就一定是壞人了。
什麼是好人?
一位長者告訴我們,「好人」需要有三個方面的表現:不斷促進社會生產力的發展,緊跟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與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一致。簡而言之,要好好工作、多豐富文化生活、守護家人和鄰里。所以所謂被一些答主批判的「好人」,其實不過是是非不分的爛好人,
那才是比直來直去觸犯法律的「壞人」更噁心的人。所以現在有三種人啦,答主你自己選叭~
是溫吞一生?還是陰狠一生?抑或是光明一生?「大閹之亂,縉紳而能不易其志者,四海之大,有幾人歟?」——《五人墓碑記》只要你睡得著
天 下 皆 知 美 之 為 美 , 斯 惡 已 。
皆 知 善 之 為 善 , 斯 不 善 已 。
因為道德無法量化,是很抽象的概念。而且自相矛盾。
所以拿一個模糊無的、法量化的、自相矛盾的的標杆來衡量人的行為當然是十分不道德的。
但是道德依舊不能全盤否定。
最後道德和歷史一樣,成為任人粉飾的小姑娘,上位者倡導什麼,什麼就成為道德標準,最後打著道德旗號大行邪惡之事的不計其數。
舉一個極端的例子,日本侵華戰爭。日本的從普通士兵到高級軍官許多人真的覺自己是在向天皇效忠,是無上的光榮與道德。可是他們的行徑在全世界嚴重都是極大的不道德。而現在依舊有供奉在靖國神社(說起來就怒),依舊有人認為他們的行徑是道德的。
再舉一個例子。殺兄,殺弟,逼迫父親,這樣的人怎麼看都是一個惡棍,應該用道德的大棒打死的混蛋吧。
可是李世民因為他開創了強大的唐朝,所以基本沒有人譴責他的道德問題,大家都能接受李世民這麼做。,還有人同情他生在帝王家不得不這樣做。
所以說道德的標準也是混亂。
生活中道德體系也是混亂的,比如中國人講究恪守孝道。認為孝順是道德,不孝順是不道德。
但是怎樣做才算是孝順呢?有一個可以準確的衡量的標準嗎?木有啊。
這個時候在官場道德就成了打擊敵人的利器。許多有才幹的人,因為父母死亡,不得不浪費人生中精力最旺盛的寶貴幾年回家守孝,這難道不是整個國家的損失嗎?但是他們又不得不這樣做,否則自己的道德上就由巨大的污點可以被政敵攻擊。
這個時候所謂的道德已經成為被人玩弄的政治手段。
在老百姓中你守孝三年。老子守孝十年。怎麼樣,我比你孝順吧。
但是對於窮人來說,我哪有時間守孝那麼長時間啊,一家老小等著我出力賺錢養活呢。所以只守孝三天。
你能說哪個更孝順,哪個更道德嗎?
這個時候道德對這那個窮人來說反而成了巨大的心理壓力。
又有多少古人(現代也有,只是相對少了)打著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的旗號,納小妾。
在我看來一個道德規範在最初形成的時候是有深刻的意義和正確性的,比如親兄妹不能結婚。以此防止近親結婚。但是形成一個道德標杆後就混亂了。電視劇《家的N次方》里,兩個人相愛,結果他們雙方的父母卻在一起組織了新的家庭,所以這兩個完全沒有血緣關係的人成了兄妹,就不能結婚了。他們的父母為了成全他們,只能放棄好不容易找到的幸福。最後子女又位了父母有幸福的晚年犧牲自己的幸福。。。。。。。
但是又不能從根除否定這一條道德準則。
總之這個問題太複雜,說著說著自己都凌亂了。
所以世界是複雜的,用一顆寬容的心看待這個世界。
這讓我想起了小時候,大人總會給我們規定各種各樣的規則,我們一般都是會遵守的,但是並不知道為什麼遵守,只是因為懼怕大人的責罰。後來我們知道了,所以自己就能夠約束自己了,甚至會去教一些其他的小孩子。你遵守法律,到底是因為懼怕國家暴力,還是因為認可了它呢?我聽過一種對自由的定義,自由就是是去做自己認為對的事。你覺得不違法的事,就是你認可的事嗎?其實你做什麼,沒有人能約束你,只是你願意承擔後果嗎?
法無禁止即自由
說真的,看你們這樣討論這個問題我挺想笑的。。。。摺疊我吧~~~
那你以為政客和商人是怎樣在法律下生存的。
這世上畢竟壞人佔少數,好人也不多,不好不壞的占多數。---侯寶林老師
做好人不一定對個人利益最大,但對社會效率最高。這個社會不僅有主流價值觀,還有慣性思維和從眾心理。我做事符合主流價值觀,但不慣性思維、不盲目從眾。講究順勢而為,但不隨大流,不按常理出牌,走非常之道。你可以試試我這樣。
如果不違法,臉皮夠厚,絕對可以。
道德是價值判斷,這麼簡單的道理都不明白。。。ISIS殺基督徒道德嗎?可對他們,也許這就是至高無上的道德啊。好和壞的事情,永遠說不清楚。
道德存在本身就是一種不道德。這句話好像在道家的書里見到過類似的。原話大概是道家攻擊儒家,說儒家的禮儀都是反人類的,是為了束縛人類。而道,只要人人都好好過日子,哪會有那麼多的不和諧。人人都去生活,不去管什麼是道德,什麼是不道德。
看了這麼多回答,怎麼就沒有人提柏拉圖的《理想國》呢,這不正是該書前半部分試圖論證的「正義」么?
叫合理合法的範圍內不擇手段,但是中國這地方,暗著來行,明著來,各種道德雞湯,很是讓人受不了,而且媒體報道有失公允還歪曲事實,導致輿論著急,一會跑這邊站隊,一會跑那邊站隊
那不叫壞人,那叫賤人
什麼是好人?什麼是壞人?
人都是自私的。對我好的人就是好人,對我不好的人就是壞人,僅此而已。我很想做一個壞人。
卻被發無數好人卡。
你以為壞人想做就做的了么。
naive。這個世界上根本沒有好人和壞人之分,只有聰明人和蠢人。
贊同排第一的那個厚黑學的答案,很多人做了好人,只是因為他們沒有能力成為一個壞人,不是他們真的想做好人。題主說的那個什麼人善被人欺,好人工資低什麼的,其實大部分工資低的人是因為沒有能力,只有小很小一部分是因為不在乎。道德本身就只是低能力的人對高能力人的一種約束而已,什麼法律是最低底線的道德其實都是扯淡。所有的人都是利己主義者,就是做每件事情的根本出發點都是為了自己,根據結果主義,人才會或主觀或客觀地被分為「好人」和「壞人」聰明人只有一種,永遠都是利己又利人的,換言之,他們在爭取自己利益的同時,也注意保全了他人利益,由此可以獲得一個在所謂「人品」上較高的評價,這個評價同時又增加了他自己的社會信譽,或者能夠使他心情愉悅,最終又達到了利己的目的。
蠢人分三種,損人利己,損人損己,利人損己。這裡說的是結果。損人利己的不用說了,題主所說的小三問題,我認為是損人損己的代表,因為事實上很多小三自以為傍個款能為自己爭取更多經濟利益,實際也損害了一定的社會名譽利益,只不過很多出身社會底層的人不太在乎後者而已,而上位成功之後開始瘋狂洗白是因為已經有了一定經濟基礎,才會開始關註上層建築,社會名譽問題之類的,這種一開始不注重名譽的愚蠢由出身和社會階級決定,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改變的。
利人損己這個,最容易被人說成是好人,善良的人一類的,其實是最蠢的,而且很多人往往都是無心之中成就了這個結果。比如我下水救人,自己被淹死了,要是我早知道自己會被淹死,怎麼可能去為了僅有的那點社會評價利己因素而把自己的命搭上?大部分這樣的「善良人」,都是在尋求一條利己又利人的道路上找錯了方法而已。
總之一句話,這個世界沒有人是乾淨的,聰明人懂得在實現自己利益和他人評價中尋求一個平衡(這本身也還是利己),蠢人只能被用口水淹死,自己其實還沒得著什麼好。我的理解不違反法律都算廣義的好人。
做壞人往往伴隨著要付出代價,很多人看起來有道德不去做壞事,難道真的是因為他們品德高尚嗎?做一件事之前,要衡量風險、利弊,我不做壞事僅僅是因為誘惑不夠大而風險太大有些代價承擔不起。你說你一副小白兔模樣,毫無招架之力,欺負你占點便宜應該不會有啥麻煩吧……比如那些出離了純情(傻逼包子)的小姑娘,狗看到會忍住不吃?我只能說,道德更多時候只是塊遮羞布。
這就是我們守序邪惡的價值觀,在不違反法律的前提下最大化自己的利益,絲毫不關注他人的自由和權利
首先,小三是違法的,騙婚也違法,欺騙得到的婚姻可以被判決無效。
其次,如果這個不違法的「法」指的是法律,那麼你已經不能做大多數的壞事,包括殺人、搶劫、強姦、盜竊,甚至污衊、誹謗、也被禁止。不違法而能做的壞事其實很少,大約就是隨地吐痰、公共場合大聲打電話、地鐵上吃東西等等。
如果這個「法」包含地方法規,那麼隨地吐痰,地鐵吃東西什麼的也都不能做了,只剩下騙人(還不能造成嚴重後果)。
我們的法律其實非常細緻,關係到我們生活的方方面面,只要你的行為對其他人和公眾造成了壞的影響,基本上你就是違法了。所以,完全不違法,是做不到損人利己的。為了自己的利益,傷害別人的利益,如果你夠理性,你應該分析你的成本與收益。與陌生人的單次博弈,你可以不講誠信,比如一些旅遊景點的小攤小販,賣的東西價格比較高,能騙一點是一點,但是熟人間是一個重複博弈的過程,你這次為了自己的利益而損害了別人的利益,其實是破壞了你們之間的友誼與以後的合作機會,還有你的信譽,名聲遭到破壞,這些都是你要付出的,所以長期來看,收益還不一定大於成本,可能是得不償失的。你要是夠理性,守不守規則,守不守法律,你就看不守規則、法律被抓到的概率有多大,懲罰措施有多嚴重,如果犯錯成本很低,你能取得的收益大於成本,那就是不要去遵守了,那些規則、法律制定的有問題,你可以鑽法律的空子為自己取得利益。當然,人還會受道德這些因素的約束。
在金錢的慾望沒有得到滿足的時候,我很難做一個好人
這裡要說明一下的是,我不覺得有什麼客觀正確的標準能來評價做一件事是對還是錯,任何人對事件的判斷大多是主觀的,也是局部的,有條件的。很簡單的一個例子就是吃狗肉這個事。以前看到的一個段子很有意思卻很值得思考:一群愛狗人士宣傳拒絕吃狗肉。然後在屠宰場外面為了祭奠那些死去的狗,一邊打了條拒絕吃狗肉、眾生平等的橫幅,一邊放了只燒雞。
對此,雞隻想說:為什麼受傷的是我…
就如同這個話題,眾生平等很難界定,但是似乎又是客觀正確的,人類跟一隻動物有優劣之分嗎?如果沒有,我們憑什麼認為殺人有罪,而殺生吃肉可以?為什麼有些珍惜野生動物就能享受人類保護,就因為少?好吧,這一切都只是建立在人類這個局部視角,以我們為主體進行價值判斷罷了,看吧,並不客觀。
同樣道理,生活中很多時候,在判定一件事是不是壞事,是不是不該做時,全憑當下局部的環境和前提。從這個角度我們再來看看平時面對的做「壞事」的處境。
關於做「壞事」,我分為以下三類。
首先是法律上。違反法律的事,做不做也是個選擇和權衡的過程。比較著名的就是ZARA的例子,ZARA的重要戰略就是模仿(說白了就是抄襲)各大品牌時裝,這就省去了他大量的研發費用,可以將產品輔以相對低價,由此他上新品頻率和對時尚的把握,基本上沒有對手能比得上。但怎麼應對侵權?ZARA明白的很,為此他準備了一大筆錢,專門用來打官司賠款,當然了。剔除這筆必要支出,ZARA能因此賺到的錢多的多的多。
這裡例子中的主角應該家喻戶曉,你可能也買過他的衣服,試問你會因此抵制這種不齒行為嗎?我不會,我只是覺得ZARA很聰明,利用了當下的法律來為自己創造最大利益,這不是最漂亮的,最了不起的是叫好還叫座。有人誇還有人願意買單。
就在前幾天,ZARA創始人奧特加超越蓋茨成為了世界首富。
其次是道德倫理。如果一件事你很想做,但道德倫理上社會主流認為有問題。比如同性戀這件事,我個人不覺得有什麼,但是在很多年前,連很多發達國家都覺得這是一件不合倫理的事,有些還上升到法律層面了。
二戰時期著名的科學家圖靈就是個同性戀,彼時他加入破譯局工作,他幾乎以他的一己之力發明出圖靈機,破譯了德國人的電報密碼,對盟軍做出了天大的貢獻。但就因為他是同性戀,後來遭到了社會公眾的迫害。電影《模仿遊戲》講述的就是這個故事。看完真是讓人覺得又可惜又氣憤,大眾就是就是這麼對待一個天才科學家,一個功臣的?就因為似是而非的道德倫理?
當然現在能正常看待同性戀的人越來越多了。當初的天理難容,現在也能逐漸變得稀鬆平常。可見,道德倫理是特定時期的主流評判體系,僅此而已,可能不久之後會被推翻的,要不要跟主流作鬥爭,考慮清楚後果,自己權衡,因為畢竟跟法律不一樣,不會受到司法的強制審判。
最後是規則上。當然傳統意義上違反規則是不對的,但規則不是讓人死守的。規則說白了就是一套大家約定的相對公平的執行標準。在大家都可接受的情況下,隨機應變制定新規則來適應當下環境,我認為是可取的,注意是要能確保大家都能接受,否則這麼做就不對。
有一次火車站排隊取票,突然跑過來一個小姑娘,看上去很急的樣子,她跑到最前面問了下那人能不能讓她插隊。其實對這事兒我是很反感的,趕車不知道提前出發么?就你的時間最寶貴?然後被詢問的大哥慢悠悠的說,你得經過後面所有人的同意,我才能讓你插隊。小姑娘依次問了下,大家都表示可以,這才讓她排到了最前面。
規矩是死的人是活的。我們生而為人和計算機最大的區別就是我們講究人情。在可以容忍的範圍內,給人行個方便也沒什麼大不了,也許明天你也有需要別人行方便的時候呢?
作為一個受過高等教育的大學生,辯證靈活地看待與解決問題,才是該有的處事態度。
法律是人類發明過的最好的東西.
人是神性和動物性的綜合,就是他有你想像不到的好,也有你想像不到的惡.沒有對錯,這就是人.
所以說法律特別可愛,他不能管你好到哪,但能限制你不能惡到沒邊.它清楚每個人心裡都有點臟事,想想可以,但做出來不行.法律更像人性的低保,是一種強制性的修養.法律是強化版道德標準。法律並不完善,需要和道德一起約束社會行為。法律不可能照顧到我們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隨地亂扔垃圾、大小便等這些行為都不違法,但不道德。如果僅僅只是守法,沒有道德,我們的社會一樣會混亂不堪。
中二,要治
能提出這種問題的人一定不會做壞人→_→,作為一個普通人,我只能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好人壞人,是否違反法律也要根據機會成本而定
這個世界上,都是大多數好人好心做了壞事。
壞人好人,這是個很可笑的區分
你想得挺美的,但你是自由的,可以試試在不違法的前提下當個人渣,看你能不能混出息。
我有個親戚,當了大半輩子人渣,也沒有見她混得體面,反而過得比較拮据,由於一張臭嘴不把門,讓無數人對她恨得牙根痒痒,而她又是個從不認錯的人,所以只能靠「俺們曾經闊過」、「俺閨女讀書時成績好」來維繫最後的那絲「體面」了。但有些很有頭腦的人渣,往往能夠過得不錯,但這頭腦,你確定你有?你手上有什麼資源可供你去下注?你有把握得到什麼?最後,一聲呵呵送給你。拜你這種人所賜,知乎已經成為心理建設中心了。如果你不違反已知的任何一條法律,你不可能成為一個壞人。
至少行為上不可能成為一個壞人。百度:法律是全體國民意志的體現,國家的統治工具。開玩笑?你主動遵守全體國民意志的體現,並維護了國家的統治,這如何能稱得上壞人?我想題主的意思是說:如果我能找尋到法律的空子且犯法不被抓到,能否可以選擇成為一個壞人。答案是,能。因為每個人都有選擇的權力。其實問題反過來說,就是因為違背法律會被強制執行制裁,但是違背道德似乎只會大媽們聲討。聯想到那個問「拾金不昧」該不該要賠償,我簡直被下面一邊倒的答案噁心到了,作為失主,需要對歸還的人給予一定的報酬,譬如我,甚至可能請他吃飯外加十倍的補償,為哈?請吃飯是對歸還的補償,更可貴的是有這個緣分認識一個人品不錯的朋友,不是么?但是,無意拾到別人的東西,大言不慚的說,不給我獎金,就丟掉!多麼無恥!!!還口口聲聲雙贏!總結:難道真的如專家所說,現在越來越多精明的野蠻人。彩蛋:不管別人如何平庸媚俗,我還是選擇做一個平凡簡單有道德的人,因為道德是對自己起碼得約束。補充:以前看過一個文章,覺得也有道理,大意是說,逼著我們更加優秀的,很多時候都是一些負面的東西,比如嫉妒。但人生總體來說,可以看得更高更遠一點。
我怎麼感覺小三騙婚混的也不怎麼樣......人混的好壞跟他好人壞人關係不是很大......你是想說,我們可以為了經濟利益做違反道德的事情嗎?比如小三,騙婚?
你隨便,反正後果自負,前幾天那個重慶女司機就是做了不道德的事情,然後被打成傻逼了。
違背道德得到經濟利益或是別的便宜必然損害他人利益,你確定別你坑的不會因為忍不住對你進行違法犯罪的行為嗎?那需要你學習好法律 只有懂法的人 才能更好的犯法
為善無近名,為惡無近刑。莊子的大智慧。
好深奧,聽不懂
附上我的認真回答。誠然,有些所謂的壞人是不違反法律的。是否違反道德,也不能給一個正確的回答,因為道德本就是抽象的,模糊的概念。但是我想知道,你在做這個壞人的時候,會不會良心不安,這種不安就是內心虛法律的懲罰。此外,什麼叫壞,什麼叫好,這些沒有唯一的標準衡量,但是我能肯定的是,一般的壞和好,都是根據主流社會人群而隨之存在的。你做了不違反法律的壞人,那麼就是要被主流所鄙視,甚至得到主流人群的主流價值觀的懲罰。比如,當今社會正室依舊是光明正大的主流,那麼那些小三,無論愛情觀上多麼正確,還是逃不了主流社會的鄙視唾棄,甚至偷了魚還惹了一身腥。一樣的道理,如果你覺得不違反法律就可以去做壞人,ok的,但是總有一天需要付出違反主流的代價。
所謂的道德本身就是主流社會群體(更只統治者)形成的一種低於法律的準則,其實原本也是統治者駕馭群眾的一個手段而已。沒有說非主流群體就是錯誤的。
從實然性講,可以根據一個人的內在驅動、內在約束、外部激勵、外部約束等條件分析一個人成為所謂壞人的幾率;從應然性講,諸如法律、道德等評價標準存在之合理性並不在於其本身合理,離開一般人的經驗與認知形式,這些標準並無意義,好與壞的標準在很大程度上只是鑲嵌在某個大的秩序體系中而服從於此種秩序存在的,古代社會的一個明顯特徵便在於秩序賦予價值,一切價值離秩序便很難得到合理解釋,因而基於一種秩序下的同情共感,價值標準是相對穩定的,而現代社會的價值基點投射到個人身上,個人本位成為最基本的評判標準,人之多元性使得價值變得很難通約,所以價值走向虛化,基於維持秩序和保障個人自身的需要,價值便作為一道防禦機制和粘合劑而產生,此種情況下的法律與道德便不再那麼有力了,相反諸如資本、權力、影響力等因素反而僭越為人格的主要評判標準,以至於影響現實中的善惡走向,所以衣冠禽獸比比皆是,安分守己者反遭欺凌,甚至連宗教、教育這些精神領域也淪為了權力場域
這個世界上沒有任何事物有剝奪你選擇權的能力,所以,你擁有選擇做任何事情的權利(包括違法犯罪),但是,你的每一個選擇,都會必然導致相應的後果(無論好壞)。
小三,以破壞他人幸福換取自己的幸福。這種損人利己的行為,以及對別人造成心理上的傷害,與搶劫,殺人,本質上是一樣的。只是這種傷害無法衡量,但是心理上的傷害絕對不比金錢和肉體上的傷害少,甚至更為嚴重。
我還試過做好人呢,事實是壓根做不了,身體和心理都有排斥。 首先,道德是幹什麼的,道德是在集體用來約束個體的,在統治者維護統治的一種工具和手段,以保障統治和社會的和諧安定,既然如此,道德就是外界強加給我的,那我為什麼一定要接受呢,我可以拒絕,別告訴我不是,從那一方面看我還是覺得就這樣的。 然後問題又來了,拒絕後自己就變成了沒有道德的人,即是沒有責任和原則的人,這種人是可怕的,不論對別人還是對自己來說,冷血冷漠無情,我嘗試過,已經改正,建議別嘗試。你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給自己樹立適合自己的道德底線和原則底線,這個底線根據每個人各有不同
你所舉的例子都是法律有保護的。婚內出軌另一方可以提起離婚訴訟,只要證據充分,法官在判准離婚的同時還會把大部分財產劃給被出軌的那方;騙婚這種行為更是受刑法規制,騙婚情節嚴重的話屬於欺詐罪題主的問題是說在不違反法律的前提下做一個壞人,但是我看很多回答都從道德的角度來談。法律和道德有什麼區別呢?比如你舉的那兩個例子,被小三和被騙婚的人,很可能更注重的是感情,而非法律所給予你的公道和正義。有時候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很可能你沒辦法得到你所期望的結果。而如果你尋求道德的解決方案,那就是給負心者和騙婚者施加一種道德壓力,企望他們內心的良知能使他們迷途知返,跟你繼續一段你覺得會快樂的感情。道德就是這樣一種價值觀的強加,你的道德可能是他人的不道德,因為每個人都有不一樣的價值觀,不一樣的經歷,不一樣的視角和感受,出軌的人也許是受夠你了,但是怕離婚會傷害到你和你們的孩子,只能尋求他處寄託感情。而正義女神的眼睛是蒙著的,她看不到這些,法律更注重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另外我看其他答案里所舉的政客商人的例子,他們有些行為不是不違法不犯罪,而是他們用一種隱蔽的方法去做,所以國家監督機關(比如我國的檢察院)沒發現而已。學習法律的過程中我發現很少有害人利己的事情不被法律所規制,一些情況下是我國法律理論沒討論到那裡或者說還沒立法,更多情況下是因為法律的觸角伸不到;因為如果想要法律發揮作用,除了刑法外,都必須由有利害關係的相關人去法院上訴;如果是違反刑法的行為則大部分是需要由公訴機關(檢察院)提起(另外還存在一些情節輕微的自告罪)。再而且,如果沒有危害行為的發生,法律也是不會去規制的,法律大部分是事後法,在事情甚至是危害結果發生了之後,法律才能介入。因此就存在大量的灰色地帶,這一部分就需要由道德來規束。比如現在還沒普遍立法規制的公共場合吸煙問題,如果有人在餐館吸煙,受不了的人只能上前規勸;但是吸煙的人不理你你又能怎樣呢?就算公共場所禁言令出來了,你在公共場所遇到人吸煙,法律也不會直接跳出來為你主持公道的;如果你希望以法律途徑來解決問題,就只能在勸說無果的情況下,打電話找相關部門來執法,或者自己去法院告那個吸煙的人。是不是很沒效率?這種解決方式也根本不是你想要的吧?所以為什麼提倡法治。只有國家裡的一切公民一切機關一切法人(包括ZF和GCD)都在法律的規制下行為和運作,才能保障大多數的利益。但是這種狀態是不可能達到的。法律內部都有阻止其實現的制度,比如刑法責任制度,未滿14周歲的人和精神病人被預設為無責任能力的人,小孩子還能通過教育預防犯罪,精神病人怎麼辦嘛?另外舉一個例子,執法的人知法犯法又怎麼辦嘛?所以我覺得法律更像是利益的博弈綜合,道德不過是價值觀的集合罷了。的確存在規避法律風險的方法,比如你不小心殺了人,你們家又有錢有勢,就去搞了一張精神鑒定(當然這是違法的),你就不必接受法律的制裁。但是規避法律這事兒被發現了依舊是違法的。但是好人,除非學法律的,或者好奇心旺盛的,再或者對現實絕望的,一般不會去研究怎麼鑽法律空子吧
辯證唯物主義的角度分析,有善必有惡,道德是一條分水嶺,至於好人和壞人不是用法律可以約束的。有的是好人辦壞事的,難道說他就是壞人了嗎?有的是壞人也做好事的,難道就可以說是好人了嗎?
就法律層面而言,法無禁止皆自由。就道德層面而言,你當然可以做你所謂的「壞人」,不過會受到社會主流意識的譴責。
這是中二,得治。
壞是道德判斷,違法是法律判定,兩者會有中間區域的,只要個人情緒夠堅定,不為道德所約束,自然可以做到壞而不犯法。
德行的困難之處,不在以德報德,也不在以德報怨,因為前者是順其自然,後者多少可在外界獲得一些美譽和稱讚,填補某些不平衡感。真正的挑戰,是以怨抱怨,在法律和規則的邊緣地帶,一些人毫無顧忌,甚至如魚得水,而守規矩的,卻只能幹看。我想架起一挺機槍,瘋狂掃射前方加塞的車輛;我想推倒天不亮就在窗下聒噪的老太太,狂扇她的黃臉;我想一拳砸斷碰瓷兒的鼻樑,把他撞成殘疾再讓他滾蛋。可是我能嗎?我不能。因為我有一牆三好學生獎狀,因為那會讓我前胸紅領巾的造型走樣。
從心不逾矩
道德不是用來綁架自己和他人的
實現了願望也需要有效益 起碼獲得滿足 並且長遠來說對成長有好處
比如在不妨害他人的前提下表達真實想法
不能,當你表現出對大群體的負面思維,你會被這個大群體無情的撕裂身體,唯有形成自己同化的物質或精神智力勢力保護自己才能活下去,比如我自己乾的那些壞事我都要隱藏起來讓我看起來像個傻白甜,警察找我喝茶都對我無能為力的那種。有時會出現我就想當個傻白甜為什麼要這麼複雜這種錯覺其實發現我自己的惡意是控制不住的,因為就是有人要搶奪我爭奪的利益或者損壞我的利益我就要反擊,比如如果我的祖母把房產財產全數分配給我這個家絕對不會出這種事她絕對不會被我間接送到醫院裡還對我懷有好意,我對他們只是採取博弈的手段我不覺得我的對手比我好,如果沒有人損壞阻撓你的目的你就不會成為壞人,但事實上人不如狗但你也不要以為你是貓,你失敗了你要負出代價比如我如果失敗就會從這個宅子里趕出去,別學我們當個傻白甜我相信你的人生經歷絕對沒有我的黑暗只是被搓敗了產生負能量,我可是打心底里當個唐澤雪穗那樣的人
如果真的嚴格遵守了法律,至少會成為一個中的人,法律的特性,最後的底線,有點道理的^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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