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右手實驗是否說明了人沒有自由意志?
(文/George Dvorsky)對於自由意志是否存在這個問題,人類已經爭論了數千年。但是,過去幾年中,儘管哲學家繼續就人類決策的形而上學基礎進行辯論,越來越多的神經科學家開始從正面去解決這個問題(沒錯,真的是沖著頭去的)。其中一些神經科學家相信,自己的實驗表明,人類對於自由的主觀體驗可能僅僅是一種錯覺。
下面就來解釋一下,
為什麼你可能沒有自由意志?的確,從歷史角度講,哲學家對於這個話題有不少話說。他們的思辨產生了各種思想流派,諸如宇宙決定論(即,萬事萬物按照一種可預測的方式隨時間發展,這便使自由意志成為不可能存在的東西)、非決定論(也就是,宇宙以及身在其中的我們,行為都是隨機的,這一觀點也否認了自由意志)和宇宙自由論或相容論(認為自由意志與決定論的宇宙觀點在邏輯上是可以兼容的)。
好,雖然這些研究流派無疑十分重要,但人們還是不禁會覺得,這些派系的觀點是毫無幫助且論證不足的。圍繞這個問題的爭論需要的是某種真正的科學——某些能加以驗證的理論。而這也確實正在發生。根據科學的大腦實驗的初步結果,思想似乎在人真正意識到各種決策之前就已經做出了決定,有時候這個時間差還很顯著。這一觀察結果令人不安,並讓一些神經科學家得到這樣一個結論——人對自己的選擇的控制力並沒有想像中那麼多,至少就某些基本的動作和任務而言是這樣的。
但與此同時,並不是所有人都對此確信不疑。也許,得再過一些時間才能真正證明自由意志是一種錯覺。
準備電位(Bereitschaftspotential)20世紀60年代中期,神經科學家第一次意識到大腦里其實有些挺稀奇的事兒。德國科學家漢斯?赫爾穆特?科恩休伯(Hans Helmut Kornhuber)和呂德爾?德克(Lüder Deecke)發現了一種現象,並將其稱為「bereitschaftspotential」(BP),翻譯成英語就是「readiness potential」,即「準備電位」。
他們發現,大腦在產生意識知覺前的瞬間會進入一種特殊狀態,這一發現開闢了一個全新的科學分支。
科恩休伯和德克要求他們的實驗對象動一下手指(這個動作是自發性的),之後腦電圖(EEG)掃描顯示,略早於自主運動發生的時候,運動皮層的活動中會出現一個緩慢的負電位變化。他們不得不得出這樣的一個結論——潛意識會引起自發行為。這個觀察結果完全出乎意料而且違反直覺。
毫無疑問,這一發現讓科學界的各位都很心煩,自打弗洛伊德時起,他們多半都接受了嚴格決定論的人類決策觀點。大多數科學家沒上心就無視它了。
但是,後來本傑明?李貝特(Benjamin Libet)於20世紀80年代做的實驗,印證了科恩休伯和德克的開拓性工作。與之前的實驗類似,李貝特也讓參與者動動自己的手指,不過這一次,他們要同時盯著一隻鍾,鐘的外面有一個圓點圍著它轉。(被試者可以自己決定什麼時候動手指,而不是在外界信號的誘發下行動,但他們必須告訴實驗人員當他們意識到自己產生了動手指的念頭時,原點與鐘錶的相對位置。)他的實驗數據表明,準備電位始於參與者報告意識知覺之前的0.35秒左右。
李貝特總結說,就自身動作的開始而言,人類是沒有自由意志可言的,但我們有一種像認知「否決權」一樣的權力,可以在最後時刻叫停一個活動。我們無法開始一個動作,但可以停止它。
從神經學角度講,李貝特等人認為,這一現象的產生源於大腦的運動輔助區(SMA)/ 前運動輔助區(pre-SMA)和前扣帶運動區,這一區域能使人將注意力集中到自發行動並執行自主運動。
工具先進了,可結論沒怎麼變最近,神經科學家研究這一現象所用的技術更加先進,也就是功能磁共振成像(fMRI)與植入電極。但是,如果說有什麼區別的話,那就是這些新實驗表明,BP 效應比之前所想的更為顯著。2008年,約翰-迪倫?海恩斯(John-Dylan Haynes)的一項研究顯示出了一種與李貝特的發現相類似的效應。將參與者送進 fMRI掃描儀後,海恩斯讓他們在隨便什麼時候用左手或右手食指按下一個按鈕,但是,他們必須記住自己打算做這個動作的那一刻顯示在屏幕上的字母。
實驗結果令人震驚。海恩斯的數據顯示,被試者出現意識知覺前整整一秒BP就會出現,而在其他時候這一時差會多達10秒。發表了這篇論文後,他告訴《自然》新聞頻道:
「我們的第一個想法是: 『我們得檢查一下這是不是真的。』 我們做的合理性檢查比我之前見過的任何研究做的都要多。」
海恩斯指出,認知延遲可能是由於高級控制區域的網路運行造成的,在進入意識知覺狀態前,這些區域就得把即將做出的決策預備好。從根本上說,大腦首先開始無意識運轉以醞釀出一個決策,一旦全套條件成熟,意識就參與進來,然後才產生運動。
在另一項研究中,神經科學家伊查克?弗萊德(Itzhak Fried)沒有用fMRI 掃描儀,而是直接鑽入了大腦:他往實驗參與者的大腦中植入了電極,用來記錄單個神經元的狀態。這種操作使他能夠極為精確地了解做出決策時大腦中發生了什麼。
他的實驗表明,被試者做出按下按鈕的決策前多達1.5秒時,神經元就會產生活躍。距離做出決策還有700毫秒時,弗萊德和他的團隊就能夠以接近80%的準確率預測做出決策的時機。在某些情況下,他的預測準確率甚至高達90%。
不同的實驗,類似的結果。
弗萊德推測,神經元集群內部產生的衝動發放率的變化超過閾值後,意志才會出現,內側額葉皮層能夠在人意識到這些決定之前將它們以信號的形式發出。
「在某些時候,已經決定的事情能夠被意識接受。」他告訴《自然》雜誌,暗示意識後來也可能參與到決策過程中。
在另一項研究中,研究者斯特凡?波特(Stefan Bode)進行了精細的fMRI實驗。實驗表明,自由決策進入意識知覺前幾秒,將自由決策的結果實際解碼出來是可能的。
波特發現,從時間順序上講,前額極皮層(BA 10,即布羅德曼分區系統10區)的活動模式是最先攜帶決策相關信息的區域,因此,它就成了無意識生成自由決策的第一候選腦區。他的研究將人們對此前其他實驗的疑慮打消了大半。
反對的聲音並非所有人都贊同這些發現的結論。對此持懷疑態度的人認為,自由意志的真相還遠未被揭開。2010年時,德克薩斯農工大學的W.R.克萊姆(W. R. Klemm)發表了一篇分析論文,指出自由意志實驗解讀數據的方式並不合理,而且實驗過程過於草率。其他人則批評了時機的判斷,他們認為行動與運動二者時間間隔太短,並且對時機的關注可能會導致數據失真。
被研究的腦區,也就是大腦的 pre-SMA/SMA 和前扣帶運動區,可能僅僅在運動規劃的晚期階段才參與其中;可以想見運用意志的腦區更可能是其他更高級的大腦系統。同樣,由於實驗開展的方式,實驗對象可能受了其他「選擇預測」信號的影響,因此測得的大腦活動可能並不與實驗本身直接相關。
看上去,自由意志這個問題的爭論還沒有決斷。儘管神經科學家的確揭示了一些關於人類思考和決策的真知灼見,但是要想讓這些見解更具說服力,還需要做更多工作。
如果神經科學家能夠在實驗對象自己意識到之前就預測出更複雜決策的實際結果,那麼問題就解決。那樣,就能從真正意義上證明,自由意志就是一種錯覺。
而且,神經科學家也需要對不同類型的決策加以區分。並非所有的決策都是一樣的,動動手指或按個按鈕與思考人生意義或為重要演講斟酌字句,它們之間是有天壤之別的。考慮到迄今為止各種實驗的局限性(它們都專註於自主肢體運動),人類決策顯然是個非常值得一探究竟的領域。
科學、哲學與道德不再界限分明更重要的問題是,我們應該如何使這些發現與日常生活相協調。假設我們沒有自由意志,那對人類境況來說意味著什麼?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又當何論呢?
最近,丹尼爾?丹尼特(Daniel Dennett)試圖將自由意志從歷史的垃圾堆里解救出來,他說人類能動性還是有一定施展空間的,這些問題仍舊需要科學來解答。丹尼特承認,經典意義上的自由意志基本不可能存在,但他試圖重新定義這個話題,即依然能夠證明自由意志是存在的,雖然得在特定的條件下。他寫道:
關於自由意志,科學家有很多天真的想法。這個話題我一直都說得很多,我儘力消除很多科學家提出的一些不好的想法。我在這方面已小有所成,但仍需努力。我認為,科學家覺得這樣一種想法很有吸引力:面前放著自由意志這樣一個有數千年歷史的哲學觀念,而他們可以漂亮地把它踢出哲學思考範圍。我想如果這能成真的話還是很不錯的。
只是這並不是真的。我想他們的動機是好的。他們在努力弄清事實,但是他們實際上錯過了許多關鍵點。我和那些人一樣,盼望一種關於人類、自由意志和道德責任的自然主義理論,但是我認為你得比他們對這個問題進行更徹底全面的思考,這也恰好證明了,有些實實在在的工作還等著哲學家去做呢。
作為山姆?哈里斯(Sam Harris)的主要支持者,丹尼特遭到了那些認為他是從知識論而非科學角度討論該問題的人的批評。實際上,山姆?哈里斯提出了一個引人注目的觀點:我們沒有自由意志,但這也不是什麼問題。而且,他認為對自由意志的持續信奉是時候終結了:
一個人在每一刻的意識思想、意圖和努力的出現,都是由他沒有意識到的原因所引起的。更重要的是,它們的出現都有深層原因——基因、童年經歷等,任何人,即便他窮兇惡極,也無法對此承擔責任。我們對這兩方面事實的無知會產生道德錯覺。但是,很多人擔心,相信自由意志是必要的,尤其是在養育孩子的過程中。
哈里斯不相信自由意志的錯覺是一個「醜陋的事實」,他也不相信這是某種永遠與哲學抽象相關的東西。這就是科學,他說,是我們需要面對的東西。「意識一直都處於我的思想、意圖和行為的深層原因的下游,但認識到這一點並不會改變一個事實,即所有的思想、意圖和行為對於我的幸福(或者不幸)都是必不可少的。」他寫道。
但是,正如丹尼特所正確指出的那樣,這遠不是個簡單明了的問題。「自由意識是錯覺」這一觀點的支持者仍然必須改進他們的實驗方法,在這個過程中,他們也做了哲學家、演化生物學家乃至量子物理學家的工作。
例如,如果意識並非運用自由意志的渠道,為什麼人類在演化中形成了意識,而非無意識的殭屍大腦?考慮到量子不確定性的本質,生活在一個模糊概率的宇宙中又意味著什麼?
顯然,還有很多工作需要我們去做。
謝邀。但是不了解這個左右手實驗。關於「自由」貼幾段在別處的討論,供參考。
除妄亦是妄,識妄即是真。
其實,好壞善惡正邪、輸贏悲喜順逆,大小高下真妄,種種二元對立是免不了的 而且任何概念,任何名詞,都意味著某與非某的對立,那更是免不了的 或許存在著只用心靈感應交流不用語言文字的智慧生物,或許他們能夠避免。 對於我們來說,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還是要道還是要名 某某,非某某,所以某某,還是要說某某。 只是我們同時也要警惕,尤其是當名詞概念成為了不容置疑的口號時,尤其要警惕。比如「民主!」「獨立!」「自由!」「平等!」「相信科學!」……
把DEMOCRACY,翻譯成民主是不確切的,其實不是人民或民眾在做主,
而是MOB在做主。
為什麼少數人要服從大多數?大多數人的意見一定是對的嗎?
請注意,不要認為樓主是反民主的,所以一定是支持專制的,
真理既不在多數人手裡,也不在少數人手裡,
誰要是以為自己掌握了唯一的普遍的永恆的真理,誰就背棄了真理。
我們不能盲目地聽從大眾的意見,也不能迷信專家權威,
寧可聽信第一線的調查,或大數據什麼的
排伍隊得長的店未必好吃,美食家的推薦也只能聽聽,到底怎麼樣,還是要親自嘗一嘗。
我是傾向於無政府主義的,不需要任何人來給我做主。
然而我又不認為任何人,組織,乃至任何事物,能夠真正獨立
都要靠無數無量無邊的因緣來支撐,
打個比方,在全球化的今天,有哪個國家能真正完全地獨立嗎?
即便假設全部自產自銷,你總不能說你能獨立於太陽吧?我們能離開太陽一分一秒嗎?
如果都不能獨立,又哪來的自由呢?
不能獨立於食物,要吃飯,就要聽衣食父母的話,怎麼自由呢?
至於平等,本就是平等的,好比同樣的電視,不因放映宮廷劇而貴,不因放映農業科教片而賤
本就平等還要追求平等,那就是要大家都放一樣的片子了,這真的好嗎?
(毛追求人人工農兵結合,在柬埔寨得到實踐,結果是一場慘烈的災難)
萬事萬物,各有各的位置,各有各的軌道,和諧共處,本無所謂高下,
只是心中不平而已。
如果有人利用人們的心理,高呼「平等」乃至其他種種口號,我們不該警惕嗎?
如果這世上有什麼肯定不存在的東西。那就是孤獨。
只有孤獨感,沒有孤獨。 至少也有清風明月相伴。父母所生口,終不向你道。
即便有獨自解脫之道,也不傳給無情無義不忠不孝之人。實際上,佛道兩家修的是同樣的法,都是利用槓桿原理,用此窮換彼富而已。
新版紅樓夢用了兩名一臉壞笑的演員演那開場的一僧一道。不是偶然的。《悟空傳》里對滿天神佛無情無義的批判也是有來由的。
眾生,眾緣和合而生。
沒有哪一個是孤獨的。 即便是石頭裡蹦出來的美猴王也是大有來歷的。沒有孤獨,只有孤獨感。
孤獨感,獨立感,自主感,自由感,生存感(壽者相),都來自能覺與所覺的對立感鏡與像,能覺與所覺,心與物,我與非我,個體與集體的對立並不存在,
只有對立感。對立感來自像動鏡不動,像變鏡不變
然而如果沒有像的變動,怎麼知道鏡不變不動呢? 正是鏡像一體並不對立造成了鏡像對立的錯覺與假相。《楞嚴經》里有這麼一個故事譬喻:
汝豈不聞室羅城中,演若達多。忽於晨朝以鏡照面,愛鏡中頭眉目可見。瞋責己頭不見面目。以為魑魅(音痴妹,山澤中鬼也)無狀狂走。 說是有個人照鏡子,因為太愛鏡子里的頭臉面目了,以為那是別人的頭臉面目,嗔怪為什麼看不見自己的頭臉面目,以為自己已經成了鬼怪,到處狂走要找自己的頭臉面目。 這個故事是楞嚴經中的一個難點。 人們常覺得此人瘋得莫名其妙其實,演若達多瘋得很有道理
既然心與物,鏡與像是對立的,相對的 那麼像(所覺,非我)都是外物了,那麼我在哪裡呢? 楞嚴經一開始佛問阿難的,也是同一個問題:能覺的心在何處?大哉斯問。比什麼我是誰,從哪裡來,到哪裡去重要多了
沒幾個人真的關心名號來歷歸宿。 但是如果內心深處不知「我在哪裡」,那怎麼能真得睡得安穩呢? 所以我稱之為大魔王有時候我們覺得時間過得很慢,度日如年
有時候我們又嫌時間過得太快,快樂的日子總是過得飛快按理,要滿足個體對獨立感,自主感,自由感,生存感,的追求很容易
只要像的變動越大越快,就越能凸顯鏡的獨立自主自由自在長生永存但是有「我在哪裡?」這個大魔王在,事情就不好辦了。
恐懼,絕望,常常戰勝希望,好奇。也就是說我們即希望變動又害怕變動
特別是被我們攀緣的肉身乃至錢財或地位的變動怎麼辦呢?
我目前觀察到的辦法是用宏觀上的不變來滿足我們對安全感的需求
用微觀上的變動甚至是巨變來滿足獨立自主自由自在長生永存等等等等
在不遠的未來我們或許會有意外之喜
我曾經說過,關鍵在於堪破兩個對立,能覺與所知的對立,個體與集體的對立。
有一點,雖然以前提過,但沒說清楚。 (甚至有時候自己都沒注意,滑過去了,看來我也沒全覺悟,真有所謂的100%的大徹大悟嗎?)剛開悟時容易以為:能覺是我(個體),所覺非我(集體),是其他眾生。
真正覺悟了,才明白:能覺的是因緣之總體集體不屬個人,所覺(所覺與覺鏡不二)的種種,包括身體,乃至他人,及於眾生,才是我(個體),都是我(在不同時空的化身)……再強調一下:能覺的不是獨立的孤立的個體(靈),是不可全知的全體因緣。覺鏡與所覺都是緣起性空的個體,是全體的一個片面…………
(如有問題請提出來,我看看能不能設法再講得清楚點。不過水平有限,未必真能做得到)
按理說,頓悟、撒手、寂滅、是沒有次第的。 但是實際情況往往是複雜。例如筆者就經歷過幾次覺悟大概可以分兩步(只是為了敘述的方便,每個人各有各的實際經驗)
第一步:萬法(所覺)歸一(能覺)
許多人陷在這一步里,大概是因為貪著《金剛經》所謂的「一合相」 或者被各種各樣無法盡述的魔障所礙,誤以為得到了證明第二步:一(個體)歸萬法(集體)
原以為身像不是我,覺鏡是我 卻不知,不僅此身是我,彼身也是我。助人就是助己,害人就是害己。 自己與他人,並不像「損人利己」中那樣是對立的, 而是平行的,就像「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里那樣這個是所謂不傳的向上一路。為什麼不傳呢?
因為到底還是不願真的撒手,真的寂滅 (好不容易找到了似乎永恆的大圓明鏡,怎麼肯放手呢?) 只要不是自願,終究無用如果不願意,還要傳。恐生退心。
所以,也許還是不要說得那麼清楚為好。
我承認我太不負責任了,說話不看對象。
好在我沒有什麼祖師的身份,說了也沒人信,等於沒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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