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永浩在鎚子發布之初關於不降價的言論是否為虛假宣傳?
在知乎如何評價鎚子 Smartisan T1 降價至 1980 元起?的討論中,一個匿名用戶提供了羅永浩對話京華時報時關於鎚子價格的言論。
京華時報:T1的定價是會一直堅持這個水平還是以後會隨著銷售情況降下去?
羅永浩:我特別反感有的手機廠商在新品上市時定一個高價,之後很快又會降價的做法。我們的這個價格會一直堅持整個產品周期,除非下一代產品上市了,前一代需要清理庫存了,才有可能降價銷售。
羅永浩:誇我罵我都是幫我 2014-05-29 11:15:12 | 來源:京華時報
根據現在鎚子手機在下一代產品遠未上市之前大幅降價,明顯違反了其之前的公開言論。那羅永浩之前關於降價問題的公開言論是否涉嫌《反不正當競爭法》中的虛假宣傳行為?如果是,那消費者可以通過哪些途徑進行維權?
接著 趙燁 的回答,如何認定「明知」這一主觀情況比較複雜,需綜合考慮許多因素,如其本人所處行業、經歷、資本、年限,在此基礎上來判斷是否「明知」。
簡單地說,一個從商多年的人逃稅被抓著了,說是因為不知道要交稅,以此辯稱自己逃稅沒有主觀故意,你要信也可以,反正我不信。
還可以拓展開來說,但話說回來,報紙上的登的話很難被當作證據採信,以此為基礎再往深了討論覺得沒什麼意義。
羅老師是國內最好的喜劇演員之一,你不能因為演出道具降價了去告他
首先,我們搞清楚,什麼是虛假宣傳行為。
《反不正當競爭法》(現行1993版)第9條:經營者不得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的質量、製作成份、性能、用途、生產者、有效期限、產地等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
現有立法未對虛假宣傳給出明確定義。學界通說指經營者為獲取市場競爭優勢和不正當利益,對商品或提供的服務進行虛假和引人誤解的宣傳的行為。
關鍵爭議點一:羅永浩答京華時報記者問,這一行為能否被認定為廣告宣傳行為。
個人認為,可以。2014年5月20日晚,T1發布會,一周後,京華時報對其進行了這次訪談。儘管這不是一個通常形式的廣告,但內容仍緊緊圍繞T1的發布會、產品、營銷、價格以及團隊,其動機與核心仍然是對T1台前幕後的介紹宣傳。
另,羅永浩是否為京華時報的訪談承擔費用不得而知。關鍵爭議點二:該宣傳行為能否被認定為虛假的宣傳行為。
個人認為,不可以。虛假宣傳行為是包括價格的虛假表示的。但就現有證據無法形成閉合證據鏈,證明羅永浩明知T1將會在產品周期遠未結束之前降價,而對外宣稱不降價。
主要表現為該宣傳訪談為5月末,T1此次大幅降價為10月末。期間間隔長達5個月。而以科技產品更迭速度之快,價格有所變更再正常不過。難以證明羅永浩對此次大幅降價是早有計劃的。且據網路現有消息和鎚子官網顯示,鎚子科技在T1的銷售上確有困難,降價也是正常銷售手段。如果有證據表明羅永浩是在明知會降價的情況下而故意聲明絕不會降價,則其行為可能構成虛假宣傳。
從目前情況看,鎚子手機確實遇到了「產能問題」和「滯銷問題」,其故意為之的可能性不高,故個人判斷不構成虛假宣傳,不是我想黑,我只是想說還信羅永浩說的是實話的,真的是需要幫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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