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心理學有一個著名的「相似相吸」理論,但為什麼我們與別人撞衫時會感到不爽或尷尬?

社會心理學研究表明我們會傾向於被與我們相似的人吸引,但是生活中當我們與其他人撞衫的時候卻會感覺到尷尬或者不舒服,這在心理學上該如何解釋?


設想三種情景:

A,你和喜歡的人撞衫了。

B,你和陌生人撞衫了。

C,你和討厭的人撞衫了。

三種情景的反應,會一樣嗎?我想是不會的。

和陌生人撞衫,還可以進一步區分。

一種是大街上、商店裡看見。一種是在社交場合中,你們有進一步交流的可能和必要。

然後根據那個人的外貌、舉止、氣質等綜合因素,又會對你的反應有不同影響。

有一次,我發現大街上一個美女的襯衫和我的貌似情侶裝。我非常開心,覺得她更美了。

另一次,我看見遠處橫穿馬路走路猥瑣長相不堪的人穿著和我一樣的襯衫,我就不爽了。

換個角度說,衣服是人界定自己的一種方式。有些人追求獨特更多些,穿衣服的時候希望衣服代表自己的氣質。如果別人也穿著,無疑對此形成威脅。只有在你因為其他條件欣賞對方的時候,你才會對撞衫有好感。反之則會反感:『誰跟你一樣,真討厭!』

有時候過於快速的親近感,反而會讓人反感。或許撞衫的尷尬也是同樣道理:有種太快把距離拉得太近的感覺。

待我查閱社會心理學的實驗過程,再來補充更多細節。

這個問題還可以有個很有趣的變型:『為什麼制服塑造人們的相互認同,而同樣是穿一樣的衣服,撞衫卻不能?』我想關鍵就在於,它們的前提是不同的。

前者的是在尋求集體認同的前提下做出的決定,而後者卻是個體定義自身在群體中尋找獨特的被認可的前提下做出的選擇。就好比部門裡來了一個和你技能專長相似的人,很容易引發競爭。

再者,我們已經默認並習慣了制服是一群人一起穿的。而服裝廣告卻在暗示衣著給人帶來的某種獨特的感覺。

撞衫其實是穿『同樣』的衣服,它並不是『相似』。

如果你穿著英倫風,對面走來一個英倫風的帥哥(美女),風格一樣的衣服但是具體又是不同的。

想必你心中早就笑開了花。

有一個人跟你『同樣』但是其實『貌合神離』是很抓狂的事情。

孫悟空看見六耳獼猴就吼一聲:吃俺老孫一棒!

撞衫的時候,你內心是否也有類似的咆哮~?


先說是不是,再說為什麼。

首先問題里說的是撞衫會尷尬,試想你買了某件衣服,發現某明星上節目時穿了這一件,是不是會很開心的跟朋友說,哎呀你看我不小心跟她買了同款!(得瑟)

從社會比較理論的角度,人們都喜歡upward comparison,也就是說在生活中碰到同事同學、乃至路人撞衫時,你沒能感受到自己的向上比較,所以不會帶來滿足感,反而因為沒有體現出自己獨特的品味而失落。

再說,很多好朋友都會特意去買同款或系列衣服,而且高興的穿出來,但同事之間則不會,因為大部分同事都處於competitive的環境,撞衫並不能體現友好反而會引發尷尬。

從海德的平衡理論來說,跟正面態度的對象認知一致,兩人使用同樣的物品,不會出現失衡,跟負面態度的對象使用同樣的物品時,則出現失衡和焦慮。那如何解決這種焦慮?要麼改變對他人的態度,喜歡這個和自己撞衫的人,要麼改變自己對該物品的態度,即不喜歡這件衣服,或用運氣不好等消極態度來合理化自己的行為,導致了撞衫後的種種負面情緒。

最後,如果撞衫的對象穿的比自己好看,那就等著小宇宙爆炸吧 這是一種怎樣的失落和打擊


嗯,我只說自己的故事。

我的死黨周周五一要舉辦婚禮了,周末的的時候她給我電話,讓我陪她去預定好的戶外婚禮場地挑選各種小配件,我們約在了車公廟的地鐵口見面。

結果剛見上面,周周拉著我說要先去買幾套衣服,我很是詫異,按照我的規劃跟邏輯,五一舉辦婚禮,按照這個時間進程倒推,這些大件的項目應該已經布置好了,剩下的就是補缺補漏跟排查的問題了。

周周嘆息一聲,說是一言難盡,於是我也就不追問了。

我跟周周是關係很好的朋友,但是因為大學跟工作出來這麼多年都沒見過面,也不知道她穿衣打扮的風格跟品味進化到什麼程度了,於是我第一時間就問她喜歡什麼樣的風格的,或者是哪家牌子的,結果周周回答,我要去逛小店。

我沒有反對,也不說同意,於是就跟著她往前走了。

在地鐵某個出口的商業街里,我們來來回回走了好幾趟,各種花花綠綠的衣服伴隨著廣場舞跟DJ舞曲的音樂,讓我想起了剛來深圳的時候慕名前往的東門,那陣仗,可真是人山人海鑼鼓喧天,公司的同事教我去東門小店砍價的時候對半砍,我聽話照做了,結果差點沒被店鋪的老闆轟出來……從那以後,我就對東門這個地方敬而遠之了。

如今為了陪伴周周,時隔三年,我又一次回到了這樣的街頭小巷,周周一間一間小店的看,我於是坐旁邊給她提供意見,結果幾番下來,總感覺我倆的磁場有些不對勁,我感覺自己根本沒有起到陪她買衣服提供意見的作用,後來我慢慢摸索出來了。

周周這次挑選衣服,是為了婚禮那天做禮服之用的,因為戶外婚禮會持續一天時間,所以除了婚紗之外,她還需要其他幾套衣服輪流穿。

那麼問題來了,商業街這樣的一件件小店鋪,拿著禮服的標準去挑選,根本拿不出一件合適的,貼身小禮服穿上去像去夜店的,稍微蓬鬆一點的公主風除了那一層白紗,質量只在太差,而那些稍微好一點的大花朵半身長裙,好不容易挑到一個顏色比較適合宴會風的的,偏偏周周上衣非要配上一件骷髏頭或者鉚釘的搖滾風黑色T恤。

我問周周,這次婚禮的客人是你們兩家親戚都來,還是以朋友同事為主?

周周回答說,這一次是以親戚為主,我爸媽跟很多親戚都從老家過來深圳。

我於是回答,那就很簡單了,你這次挑選的禮服一定是要大氣優雅風範的呀!

周周一臉為難的表情說,我就是喜歡有個性的衣服,那些正常的衣服我不愛穿。

我繼續給她洗腦,我說這是你的人生大事,也是很多親戚朋友第一次聚集起來為你祝福,你們的家人跟親戚都是普通正常甚至比較嚴肅的長輩,你如果穿一個半透明的黑色蕾絲搭配一個艷色比基尼,我們年輕人覺得很酷,可是對於長輩們而言真是不合適。

周周依舊不願意妥協。

我解釋說,你看小S足夠性感了吧,每次開演唱會或者錄《康熙來了》的時候,她也是各種漂亮的貼身小禮服一一駕馭,可是你要知道她跟公公婆婆出席宴會的時候,娛樂新聞里的她永遠都是披著一件外套或者披肩,坐在椅子上的時候也是拿著披肩來避免尷尬的,可是這絲毫沒有妨礙我們對於她漂亮性感的認可呀!

周周開始點頭了。

我說,我知道你的身材很好,也喜歡穿貼身小禮服,外加各種破洞的褲子或者是上衣,但是我們生活當中,不是每一分鐘都需要凹造型的,也不是每個場合都永遠按你唯一的一種穿衣風格來的,你所要做的,就是盡量在你的喜歡風格里,挑出比較入得了長輩法眼的衣服,然後在平時的時候,你可以搭配一件很酷的皮衣,這樣這批衣服也不會浪費不是么?

說到這,周周終於同意了我的觀點,於是挑了一件一字領的黑色上衣,搭配一件暗紅色牡丹花的長裙。

這一整套,終於有點像話了,我心裡暗暗說到。

入手一套衣服後,我們繼續轉戰下一家小店。

走在小吃街跟衣服小店並排的過道上,周周突然大叫了一聲,我驚訝問到,怎麼了?

周周指著前面一家小店櫥窗,大聲叫喊著:他們家模特身上這一套衣服跟我的一模一樣!

我表示不解,說,這很正常啊,大牌子的衣服都會有人穿一樣的,更何況是這樣的小店,基本上批發拿貨都是同一貨源的吧。

周周都快急哭了,說,我就是擔心去牌子店買衣服會跟別人撞衫,所以才來這樣的小店,想用自己的眼光淘出一些比較特別的衣服,這樣就不會跟別人穿一樣的了。

我終於恍然,一開始自己心中那個疑問也解開了,周周不是個差錢的姑娘,即使算不上富家女,但是對於入手衣服更何況是結婚禮服這件事情,她應該是不會吝嗇的,所以她一開始帶我來到這些小店的時候,我真的很是懷疑。

我安慰周周,說你這一套衣服既然都被服裝店老闆娘掛到了櫥窗里的模特身上,那證明這一身衣服就相當於鎮店之寶的意思了,這說明你的眼光很不錯啊!而且你的身材這麼好,高高瘦瘦白白的,穿出來也很顯氣質,一般普通個子的女孩也穿不出你身上的感覺來。

周周還是不高興,我們趕緊走進另一家小店,這一次周周試了不下五十套衣服,每一次換上衣服出來照鏡子的第一句話,不是問我好不好看,而是直接問老闆娘:你這身衣服別家會有嗎?

話說老闆娘也真是不會變通,每次回答都是那句話:我們家拿貨跟別人完全不一樣的,而且每次一款我們只拿一件,你要買了那這件就不會再進貨了的。

話說周周也真是信以為真,一件件試下來,基本上沒有講價,就直接買了三套,我不放心於是在旁邊提醒周周:要不我們再去其他家看看,對比一下再回來?

但是想想也知道,這五十套衣服試穿下來,周周已經累得不像人樣了,而且為了試衣服好看,周周說自己第一次踩了雙恨天高出來,這半天走下來,腳跟已經磨得幾層皮都破了。

我看著周周那一雙腳,她連脫下鞋子來光著腳休息了幾分鐘再重新穿上去的時候,都是一陣陣顫抖的,罷了,我實在是不忍心,於是也就不提建議再去別家了。

於是我們找了個餐廳吃下午茶,周周這會終於有時間跟我聊天了,於是問我,你平時都是怎麼買衣服的呢?

我一一說來,我跟其他姐妹約著逛街的時候,會直接去購物商場,一口氣走完商場一圈,看到合適的衣服就試,一般兩三個小時就能搞定,另外我會挑選合適寬鬆比較好穿脫的衣服,搭配上平底鞋,帶上乾糧跟水,輕裝上陣。

周周聽得一臉驚訝。

我說我的原則就是,確定了今天準備買衣服,那就帶著買衣服的心情跟體力去投入戰鬥,在價格跟風格上都有清晰的規劃,遇上性價比高的衣服,果斷拿下,遇上打折的衣服,看看自己是不是真的缺,如果不是,果斷過掉,然後再挑一些小配件屯回家裡,以便各個場合搭配使用,這樣下來,我基本上不需要半天,就能搞定這一階段的置衣計劃。

周周於是問,那你在商場買衣服,豈不是有很多人跟你同款撞衫?

我說對呀,我的邏輯是這樣的:

一是商場的衣服價位不算低,跟別人遇上同款撞衫,這說明我們的品味跟眼光都不錯;

二是大千世界,撞衫的人多了去了,這麼多人反正你也不認識,也不至於抬頭不見低頭見,所以也不存在尷尬的狀態;

三是要在公司遇上跟你撞衫的,那就果斷穿出自己的品味來,要麼用項鏈腰帶等配飾做點睛之筆,要麼搭配外套穿出另一種風格,總之就是兩個身材不可能完全一樣的人,怎麼可能會有同樣的風格出來呢?所以,這個不怕;

第四是我遇上了跟公司某個撞衫的同事,最後關係反而還比以前更好了一層,因為我本來就是品味不差的主,遇上同類中人,我高興都來不及了呢。

周周聽得一愣一愣的。

這時候我來了句補刀:所以呀,你在這些小店買的衣服,穿得好看就要高興,要是遇上撞衫的人,那就尷尬死了,你發現雖然你比別人穿得好看,但是在別人眼裡,這就是街邊的水貨,誰會知道你是個睡衣內衣都買死貴牌子的品味姑娘?

我知道在看不見的地方講究,那才是真的講究,但是我們也是要靠外表去吸引別人贏得好感的不是么?

我至今沒有多少錢買大牌的衣服,但是我自己不再喜歡去逛小店,當然出去旅行的時候另說,那種獨特創意手藝人的衣服店也另說,我不喜歡小街道里熙熙攘攘的人來人往。

聽過一個女前輩說過的一番話,大概意思就是,你給自己打扮8分的標準去逛街,那你就一定能買上7分水平以上的衣服,但是如果你把自己打扮的5分的標準,那可能你買回來的衣服就是一堆不到2分的水貨了。

這個道理我一直遵循著,所以總是在心情好的時候才去逛街買衣服,心情不好的時候不再任性購置衣服,只是出去跟姐妹喝茶聊天就好。

但是這個原則的前提是,你千萬別把自己打扮得8分水準,然後跑去5分的街道買衣服,那你就是眼光再好,也沒法挑出怎麼上檔次的衣服。

記得一次在香港金像獎頒獎典禮,舒淇穿上范思哲全球獨一無二的灰白色雪紡弔帶長裙高貴大方有餘,這條長裙鑲有水晶及碎石,全由人手釘制。

「這是剛剛從義大利空運來,全球只有一件的禮服……」面對紅地毯上記者的提問,舒淇這句貌似輕描淡寫的話,已經足以反映她那一刻的人氣、名氣和地位,以及制霸時尚的權力。

因為獨一無二,就代表無人可比,你永遠不會看到第二個人演繹這套時裝。

撞衫是女人微妙心思的一個突發事件,如果這事發生在明星身上,就更有了娛樂新聞,據說在娛樂圈的規則里,設計師那裡是有一份名單的,如果你不夠紅,那不好意思你不能穿我的衫,或許就如超模海蒂?克魯姆在主持《project runway》時那句著名的開場白一樣,「One day you are in,next day you are out。」

也就是說,所謂真正意義上的撞衫,則是時尚界的約定俗成,從頂級明星、一流明星再到二三線明星……以此類推,絕對是先後有別,外加「跟紅頂白」,所以如果你有本事,就請站在金字塔尖。

以前我不不相信品牌這件事,後來很多血淚外加錢的教訓,我已經明白這個道理,貴的東西一定有貴的道理,但是在便宜的東西堆里挑,很多時候不一定能省錢,最最重要的是,時間成本太大了,當然如果你是那種漫無目的今天就是打算來耗時間買衣服的,那就不需要聽從我這個觀點了。

今天下午這一來,周周入手的幾套衣服,價錢絕對不比我在商場買的衣服便宜,甚至有更貴的,我沒有辦法完全說服周周,她已經疲憊成這樣了,我真就不再好去辯駁寫什麼了。

好在今天的任務圓滿完成,我跟周周在地鐵口告別,然後返回另外一個口去坐車,路上經過一家小店,櫥窗里居然就掛著周周最後入手的那一套衣服,就是那家店的老闆娘說這條街上只有他們家才有那唯一一件的衣服。

我走上去,問了這家小店的老闆娘這套衣服的價格,老幫娘說了個數字,整整是剛剛周周買的那個價格的一半。

我終究沒有跟周周說這個插曲,她就要結婚了,不能再有不高興的心情了。

晚上回家,我跟廣州的死黨L小姐交流今天的體會,問起她怎麼看撞衫這件事情,結果她直接丟過來一句:撞衫怕什麼?你又不靠臉吃飯。

尼瑪,太狠了。

好了,今天就到這了。

再啰嗦我就沒時間去整理我的衣櫥了。

么么噠~


相似吸引,是一種性格、價值觀相似的吸引,引發的是不同兩個人之間的共鳴,所謂心心相惜。

而撞衫,是關乎每個人的」品味」,品味是具有獨立性的,不希望被模仿,所以會排斥。

但一件物品的價值越高,如奢侈品,能反應出不同的社會地位。這種心理附加值,會相對弱化「撞衫」這樣的排斥心理。


我和自己喜歡的男生撞衫很多次

撞的都是匡威的

原本也只是隨便買買沒想到會撞衫

本來也不是特別喜歡他

撞衫竟然撞出感情來了……

我開始偏愛匡威


很簡單,因為「相似相吸」原則針對的是「人格」範疇,例如這個人跟我對同一個事件有同樣的看法,這個人跟我一樣喜歡周杰倫。「相似相吸」是由於從對方身上獲得了認同感而相互吸引。

服飾搭配,代表的是一個人的時尚品位,與人格無關。所謂時尚,就一定是小眾的,是表達個人獨特性的。如果是大眾的就只能稱之為潮流。當你想通過服飾顯示自己的時尚感時,當然不希望因為撞衫顯得自己只是一個隨波逐流的人。

心理學的每個原理,像物理一樣都有自己的應用範疇,並不是絕對的,更不是適用於任何事物的。


穿衣服是為了彰顯個性,撞衫是對個性的否定


撞衫分為兩種對象

(1)不親密者:

主要分布為與陌生/不熟悉/不喜歡的人的撞衫。

與陌生/不熟悉者的撞衫:

在阿德勒心理學中表明:"大多數人心中渴望脫離平凡,成為特別的存在。"

那我們可不可以將這種【渴望我最不同】的心態應用於撞衫這件事中呢?

當我高高興興,精挑細選,思來想去個大半天才終於選定:"我今天要穿這件衣服哦!"這個過程我經歷了漫長的用心選擇,用心啊!!正說明這套衣服的我背後都是我的血汗和選擇恐懼症背後的堅定選擇哇!!多麼寶貴,多麼艱難,對我而言多麼重要。

想著要過去亮一亮大家的狗眼吧,被誇一誇"哎喲你今天真好看吧!"結果,到點兒一看,好傢夥,隔壁老王也穿這件。

這不是我的期待我的用心都萬念俱灰了嗎?

明明我該是今天最特別的,都被這個小婊砸搶去了風頭呢,你說我尷尬不尷尬,難過不難過。

——我認為的特別,變得不特別了。

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則是當兩人穿著相似衣物時總難免被相作【比較】,這是讓人渾身不自在的一個話題,我好好穿件衣服出門,沒想到還要開始步步為營了。生怕自己比老王遜色幾分,沒氣質幾分,害怕別人背後的閑聊里有我:"噌噌噌你看這個誰誰誰哦腿這麼粗還穿這裙子,你看老王多好看,多有自知之明。"平時沒有人和你撞衫還好,雖然喜歡bb的人依然在bb但這一撞衫是一場災難性的【擴大化對比】哇。

——我不夠完美,害怕撞衫讓大家的bb變得更理直氣壯。

與陌生/不熟悉者的撞衫沒有那麼多感性上對撞衫方的青睞,更多的只是引起敵意與尷尬氛圍,這於撞衫者而言是萬分不安的。

與不喜歡的人的撞衫:

太可怕了,給敵意乘個100倍吧。

我都這麼不喜歡你了,更不希望因為撞衫這件事還發現,哎呀媽呀,我與你竟然是品味相似的人。這不自打臉嘛。

——不願承認自己的審美與討厭者相似

(2)親密者:

對比於不親密者,我們總有意無意會給予我們喜歡的人以特權,這是我們對好友/對喜歡的人間的【趨同性】

買喜歡明星的同款,與朋友穿雙子裝,與戀人穿情侶裝。這為什麼都是我們可以接受的?因為我不抗拒變為與她相似的人,甚至感到高興與自豪呢。

覺得我們是【有默契】的,有【共性】的。就如題主所說的心理現象。

——我認同親密的人,並為相似而高興

因為喜歡你,這偶然的默契讓我更堅定。

因為無感你,這偶然的默契讓我心難定。

因為討厭你,這偶然的默契讓我倒吸冷氣。


1,

這個有心理學理論的,

好像是個三角的圖,

其中一條關係鏈是

人們會討厭自己反感的人所喜歡的東西。

2,人們會有自我的獨特價值的觀念

3,為什麼我不會反感這些東西,我不在乎這些是為什麼?


只有撞衫,並且對方穿著比我好看的時候我才會有尷尬及不爽的情緒……


一切看當時的心情了,


大學時作為女生,凈穿中性衣服了,撞衫的都是男生,我都是跟我閨蜜說:我們倆誰帥!我閨蜜都會回我,你更像基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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