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部分傳銷組織敢於惡意傷人、殺人?

要錢不給,只好要命


因為在文人精英利益集團的反對和法律專業利益集團的忽悠下,不再敢殺惡人。

你退一步,他進一尺。就是這麼簡單。


之前被人騙到山東招遠,一個四川達州的骨幹說是練過大法的,見我遲遲不肯妥協,一直裝傻

有一天跟我說:「哥,屋子後面有個大水庫,改天我帶你去玩」

(這個四川達州的骨幹之前據說是某個公司的小主管,糞缸一直都是他倒的,不帶手套,自己把滿滿的糞缸慢慢的挪,手指頭在糞缸裡頭,我就在想,什麼樣的利益會讓你干這些???走火入魔了)這種人是最有可能會殺人的


用暴力和恐懼控制人啊,

這麼簡單的道理你不明白么?


如果有20%的利潤,資本就會蠢蠢欲動;如果有50%的利潤,資本就會冒險;如果有100%的利潤,資本就敢於冒絞首的危險;如果有300%的利潤,資本就敢於踐踏人間一切的法律

《資本論》

馬克思

百度而來,不保證翻譯準確,只看過簡中版,差不多是這樣寫的。


都被非法監禁了都沒人管,偷偷聯繫家裡人來找都能被傳銷組織知道然後打一頓,傳銷組織為什麼能這麼猖狂?好好想想吧


被傳銷洗腦的,已經沒有腦子了。

法律和道德都已經無法約束他們了。

我覺得他們都需要雷電法王楊大夫的治療


他們只是覺得好玩,只是工作,沒想那麼多,頭目們也不會說怎麼樣收手。

人一旦雞血上頭,下手就沒個輕重了.

這種北派大多數都是年輕人,一個被洗腦折騰的年輕人,雞血一上來,衝動就會無法控制,後果根本不當回事。

所以,搞明白這個事情,兩個重點,雞血上頭的年輕人,你觸犯的不是他的利益,而且信仰。

信仰,明白嗎


故意傷害損害的是肉體。

傳銷摧毀的是靈魂。

故意殺人死的是一條命。

傳銷毀的是一個家庭,甚至數個家庭。

故意殺人有時是為了泄憤。人死事了。

傳銷為的是錢財,為了升級,危害家庭,危害朋友無絕息。

從小了說一個親人若深陷傳銷,我寧願他死了。

從大了說,殺人搶劫不過一時之痛,而傳銷卻是後患無窮。

當他們的腦子裡只剩下了錢,剩下了升級。已經不是一個人,任何事情都做的出,也沒有是非判斷。

人微言輕。

望立法嚴懲傳銷,傳一人判一年,傳兩人判兩年,拉組織,死立決!


對於很多被洗腦的人,我們用科學理性的知識是勸不回來的,因為洗腦時,很多傳銷組織已經做了一定的防禦措施,即勸解人會說的話,他們提前已經灌輸給被洗腦的人,說那是錯的,那是不懷好意,那是不想讓你發財做事業!這東西就像某些宗教(比較偏激的,如邪教)。

如果真要徹底打掉,必須從國家層面廢除直銷法,類似模式的一律非法,把直銷和傳銷一併打掉!否則就不可能清除!!而且即便真的要打擊直銷,這些組織和影響也不是短時間可以清除的,最明顯的例子就是法某功,君不見人民幣上有口號,樓道牆上多宣傳,偶爾還有小廣告!國家對其打擊多厲害,可是呢?竟然依然這麼猖狂,可見社會上還有很多信這個的。所以要消滅傳銷極其變種(直銷,互聯網時代各種新變種,等),非一日之功,不可能一蹴而就,要做長遠打算,堅持久久為功!!而且鑒於傳銷的廣泛地域分布,和成本低的屬性,必須全國統一部署,不能各自為政,否則傳銷可以輕鬆轉移陣地。

另外,大家覺得國家可能打擊直銷嗎?可能推翻過去已經指定的法律,推倒後宣布直銷違法嗎?估計可能性不大!


這些小地方,給警察塞點錢,搞好關係,殺個人殺就殺了,有啥啊。

殺人的事應該發生得還是比較少,但是毆打,人生監禁,斷手斷腳,憑中國警察的尿性,真的小事。


1、不見得是故意殺人,但群毆時指不定哪下打到要害就成了命案。

2、維護組織的幾率,跑了或者想跑的,如果組織內不進行處罰,更多的人將會效仿。

3、被洗腦到了一定程度,並且可能自己+父母兄弟的積蓄都交給組織了,對付逃跑的既是維護組織的利益,也是維護自己的利益。萬一組織被取締,自己血本無歸!


很簡單,這根本不是傳銷。而是組織黑社會暴力團伙。甚至有一定的邪教成分。

把自己包裝成傳銷僅僅是因為傳銷判得輕罷了


傳銷也分派別。

最早傳銷都是限制自由的,有的會打人,出過受害者被打死,或受害者跳樓逃跑摔死的情況。

這種情況多了以後,確實整頓過一些。

如今「改革」了一下,重出江湖了。在明面上活動的,常見的屬於溫和派。不限制你的自由,給目標洗腦,廣撒網,選擇其中能上鉤的留下「發展」。不能洗的也不會強制軟禁了。

謀財害命,就是傳銷本來的樣子,如今這些不軟禁不打罵的屬於「改革派」


因為群體能產生一種興奮感,那是一種比自己更強大的力量吸住的感覺。很難想像,單獨一個搖滾迷會在一個私人搖滾音樂會上發狂地叫喊,單獨一個俄克拉荷馬的學生會試圖誘勸他人自殺,或者,單獨一個警察會暴打一個手無寸鐵的乘客。在某些群體情境中,人們更可能拋棄道德約束,以致忘卻了個人的身份而順從於群體規範。什麼環境會引發這種心理狀態呢?

群體規模

群體能使成員的身份模糊化。尖叫的人群遮蔽了尖叫球迷的個人身份。濫用私刑的暴徒組織會使成員堅信自己不可能遭到控訴;他們把自己的個人行為看作群體行為。在一群暴民之中而不必暴露自己姓名的暴動者會任意地搶掠。所有的這些例子中,個體的評價顧忌都降到了最低水平。人們的注意力集中在情境上,而非自身。並且因為「每個人都這樣做,」所以有的人都會把自己的行為責任歸因為情境而不是自己的選擇。

喚起和分心活動

迪納的實驗表明,像扔石頭、小組合唱這樣的活動可能成為其他更放肆行為的前奏。當人們看到別人和自己做出同樣的行為時,會對自己做出衝動性的舉止產生一種自我強化的愉悅感。當看到別人和自己做的一樣時,我們會認為他們和我們想的一樣,而這又會強化我們的感受。

摘抄於《社會心理學》


傳銷者,斬立決。


排名第一,說警察被打那事,才是現實真實的情況,北京還好,人多,在外地,警力本來就不夠,有時候警察派到村裡,被一個村子的圍毆。當整個地方都淪陷的時候,警察想管也管不了。


1040玩了七天,沒被打,不控制自由,素質比本地人高了不知道多少,吃的還可以有雞有魚的,就是只抽五塊錢的煙很難受,還不讓追妹紙,我受不了出來了!


@算命老七 本來不想說啥,此帖針對下那個老7因為寫的都是些gp純屬胡言亂語邏輯不通之詞,可以看出他應該是名警察之類的

首先咱們理清一下為什麼會有這種關係哈

警察整傳銷肯定是沒錯的因為有人舉報或者節假日的時候總會來傳銷窩點去一次,傳銷內部人稱宏觀調控7788的,而妖妖靈來每次基本流程是進去後讓所有人抱頭站好,然後又有一波人所謂的查找臟物到處亂翻,輔警之類的呢就是看什麼拿什麼這是真的,老7你也別否認

現在換個角度那就是傳銷那邊大家想想自己買的生活物品啥的被拿走糟蹋也就算了,也不是什麼很貴的但是想想搞傳銷的本身就是有錢就投進去了沒啥太多的錢心裡的芥蒂肯定是會有的因為得重新買嘛

然後掏出身上的身份證銀行卡現金,記住這都是臟款都是要充公的哪個是公?你覺得呢

後面的就是會拳打腳踢說你麻痹的在這裡搞傳銷叫你搞傳銷你們頭頭是誰快說啥的

然後就是叫傳銷人員去警局搞衛生填寫資料按指紋,大家記住這點哈也許很關鍵喲

當然以上幾點肯定不足以成為打架的緣由了畢竟都認識這麼久了都相互熟悉,主要是輔警吧各種事兒都做的出

如果有就是沒加入的人在場的話那就更變態了,那暴躁的節奏6的飛起什麼太極宗師氣功大師在人民警察面前啥都不是自行腦補

我在裡面的時候也經常聽人說見到某某警察落單了整頓都是小事,傳銷人很雜真的很雜啥人都有

剛剛老7說到遣返的人搞事情很有可能,當年我也被遣返各種暴擊傷害勞力士,黃金椅,錄口供是按照他們的意思弄,不配合就是巴掌這心存芥蒂大家就不用說了吧

就這麼多吧,我不在傳銷很多年了儘管噴我,不懂也可以艾特我,我估計發不出去就當自己娛樂娛樂吧當年入的坑是新柏蘭2900的那個

能發出去那就多說點,那就是警察叔叔說真的傳銷或者直銷真特么的是壞的你們想整掉不是很容易嗎,是壞的早點幹了那模式真的是個很大的坑很難填

是好的特么的溫柔點大家都是混飯吃何必呢

圍觀者也不要夜哭到明,明哭到夜,還能哭死傳銷否?特么的不是閑的蛋疼嗎


國家如果能搞嚴打就好了,不然會越來越肆無忌憚。


應該問為什麼把這樣的組織僅僅單純的定義為傳銷組織


如果每次綁架階段警方都強勢介入和跟進,它就不敢殺人。

問題是,天獅和權健已經通過納稅或賄賂買辦了警方。


處罰輕


找幾個功夫厲害的高手,假裝被騙進傳銷,然后里應外合,把傳銷的打手打死,最後剩下那些沒有反抗能力的人不管,這樣就可以端掉傳銷窩子。反正傳銷死人了別人也不會管。


因為傳銷組織是人組成的


emmmm……為什麼我的提問被改的面目全非了,我一開始提問的時候表達的不是這個意思啊。。。。


我們應該問,那些襲警的,傷人的,殺人的傳銷組織人員,難道僅僅可以關幾年就放出來嗎?殺人償命,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國法規定的,為什麼傳銷組織被逮住的新聞多,傳銷組織受國法嚴懲的新聞少?他們已經在危害社會安定團結,為什麼要輕易放過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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