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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女孩拉著男友去紋紋身,她是不是很愛他?

喜歡的女孩帶著男友去紋了對方的名字

她是不是很愛他?


有多愛我說不準,但是腦子裡一定是有不少水。

工作樂趣之一就是看客人帶著現任蓋前任。

現任嘴上說心疼,心裡說活該。

情侶有無數種方式把兩個人紋成一對。

名字,要多傻逼,有多傻逼。


紋身紋對方的名字只能說明當時是愛著的。

紋了會留下一輩子的記號,但不會成為愛你一輩子的保證。


不安全感吧,或者認為是件甜蜜的事。後悔率高,不建議


「你的身體不只屬於你了 也屬於我了.」


文身和愛 兩者不可比 每一個人和每一個人思想不同 觀念不同 無法判斷 愛的證明方式不同


目前而言 我身上有關於喜歡的人的紋身 並不後悔


如果她愛你,她可以把你紋在她身上,不需要叫上你,當然,她也可能就是單純的幼稚或是有可怕的不安全感。但是,不建議紋哦,萬一分手了,遮蓋有點麻煩哦……


哈哈哈哈哈哈哈情侶紋身???

嘖嘖,這是大忌啊兄弟。

鬼知道會不會分手,反正我已經見過無數個分手之後跑去遮蓋的了。


熱戀中的少女 被愛情沖昏了頭腦


泄葯

並不覺得

我覺得把現任紋在身上是最純的行為

在一起的能分手 結婚的能離婚

晚安


愛不愛我不知道 但我知道放棄一個你愛的人有多不容易 或許你拉著現任去蓋前任的名字 只是一種無奈或是表現你的洒脫 但是你捫心自問 你能放下前任嗎 你到底為什麼要和現任在一起 你有多少的因素是因為前任才和現任在一起的?放不下前任 你就別傷現任的心


謝邀

愛不愛不知道 但把對方名字紋在身上宣示主權 挺幼稚的…如果真想紋 可以找一些既情侶又獨立的小圖 這樣即便分手 以後也不會太尷尬

雖說紋身不迷信 迷信不紋身 但是紋身的確是不能紋對方名字的 不然必分手 身邊朋友都是這樣 我也問過紋身師 證實了這種說法


我覺得紋名字…分手以後就尷尬了吧…

紋身自己喜歡就好啦

紋身是很私人…的一件事

所以你不必在乎別人的眼光


蟹邀 喜歡就自己去紋呀 她也不問問男朋友的想法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道理大家都懂 但是她紋了也還算很喜歡了吧 只是這種事就怕會後悔


並不覺著


並不覺得


瀉藥

這種行為很幼稚

但是曾經我也是這樣一個女孩

巴不得全世界都知道我喜歡那個男孩

想用紋身來給對方看「看我多愛你呀,紋身就是一輩子的事,那我也是一輩子都記得你」

也給身邊的朋友證明我有多愛那個男孩,敢去紋身伴隨自己一輩子

其實,又何嘗不是說服自己呢,說服自己愛他勝過愛自己。

沒必要,是我們把主觀意識強加到了紋身上,

如果紋身就能證明愛一個人 那豈不是很荒唐。

後來呀...看著曾經的紋身淡淡一笑吧

後悔過,但是也不後悔

沒有經歷就沒有成長

畢竟那個時候小,以為喜歡就是愛。

但這就是青春吧,用不一樣的方式記錄下來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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