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有房,女方父母婚前買了大很多的房子給小兩口婚後居住,只寫女方名字,問讓男方出裝修錢過分嗎?
關於房子嫁妝彩禮和小孩姓氏的事兩家人爭吵不下,真心想知道大伙兒都是怎麼看的。
1.關於房子。婚前男女雙方都有房子,女方提議能都賣了一起買套大的,男方不捨得。最後女方把房子賣了,另外買了大套房子給小兩口住,只寫女方一個人名字。首付和房貸基本女方父母出。2.關於裝修。男方出裝修錢,相當於房錢的十分之一。3.關於酒席錢。雙方合辦,禮金各自收,男女雙方酒席出錢比例5比1。4.關於小孩姓氏。如果生兩個小孩有一個跟女方姓,且保證男孩跟男方姓。5.關於彩禮和嫁妝。均無。
這麼好的丈母娘哪裡找.....
謝邀。寫在答題前邊的話:建議你們兩個人一起看一起想。
1.很多對即將邁入婚姻的新人把婚前兩家的接觸弄成雙方的博弈而忘記了婚姻的宗旨是共贏。2.雙方父母過度介入婚姻只能說明你們還沒有足夠成熟,還是媽寶男和爸寶女的階段。你們缺少擲地有聲的決斷。3.有分歧的時候,要求對方家庭滿足的難度要遠遠高於自己去說服自己的父母,這也是誰的父母誰負責,誰的父母誰解決的原則 。4.記得婚姻是先講理的,不是大眾說的婚姻是講情的,正確的是講理的基礎上再講感情的。5.婚姻里平衡平等是原則。6.換位思考很多問題就迎刃而解了。我們都會掛嘴邊,但真能做到的挺少的。————————————分割線—————————現在回到實際的問題:
1.女方可能覺得我把房子都賣了男方要領情,但問題是這是男方的期望嗎?這就像我口渴你給我一碗乾麵條的道理一樣,你做的根本就是我不想要的,我為啥要領你這個情,再說賣房的收益又不是男方,這就是我說到的上面第4點,明明不合理的事非要用情去讓對方去領情,大家都不是傻子是不是?2.還有就是買房裝修的問題。女方首付,女方還貸,如果保留還貸流水,那這房子基本就是女方自己家的。現在要求男方出裝修。還是那個問題,不合理的事非要用情去讓對方領情,女方家出婚房還讓男方住怎麼聽都是男方佔便宜,但問題是這房子要是真追究下來跟男方屁的關係都沒有啊,這裝修搭進去的錢就真的搭進去了,怎麼以後女方家還能折現不成?誰家的錢是大風刮來的?在來換位思考,現在換做男方全款自己名下200萬的房子沒裝修,要求女方裝修出20萬,女方家會咋想,女方會同意嗎?3.孩子姓氏的問題我都懶得談,你們只在乎家族確忽略了孩子是你們的骨肉和姓啥有個屁的關係?你們有考慮過孩子們的感受嗎?!說到孩子我是氣不打一處來,有病是吧?還兩個姓,以後孩子面對雙方家庭的不平等待遇就是你們這群不負責任的父母造成的!也別怪孩子上學被人欺負問你們兩個是不是一個爸生的的時候就受著,別嘰歪。4.彩禮嫁妝的問題沒說我也答不了。 最後,我想說聽題主的描述雙方家庭物質條件都不太差,這麼好的背景你們怕啥,就算是你們出去租房住也沒啥問題是不是?有骨氣就不要讓雙方父母攪和你們的婚姻,出去你們自己買房寫兩個人名字,你們雙方一起出錢裝修房子不好么?不覺過分。但是,作為即將結婚的夫妻,2個人這樣談,感覺不是很好,沒有相親相愛。
謝 @豬頭丙 點名。
關於辦酒、禮金、小孩姓氏、彩禮嫁妝等公序良俗內容請雙方協商,只是提醒關於第1點,如果能夠確保按照文中所寫,「(房本)只寫女方一個人名字」「首付和房貸基本女方父母出」,保留好相關打款和還款證據,那麼這套大房子的產權是屬於女方的,離婚時男方可以要求補償折舊的裝修款。
我的個人觀點,1很多事情只要換位思考就很容易找到問題所在,如果把題目中男女位置互換,可能大家就會覺得很正常完全不算是事兒,2既然雙方都算得這麼清楚了,男方出裝修也是應該的,就當是住女方房子的房租好了,難的是以後雙方能不能保持一直這麼清楚。
姑娘有房,男方父母買了大的房子給他們當婚房,沒加女方名字,但要求女方出裝修。大部分人估計都要罵翻了。對調身份就不同了,到底是誰 的價值觀有問題呢?
利益和責任分配得如此明細,哪是結婚,是公司合併吧。
女方付出了最大的成本,其實也獲得了最大的潛在利益:
房子的升值,房主的身份,不需要為未來擔憂。
男方付出的裝修費,基本白搭,相當於租你的房子住付出的費用。
他毫無安全感,在家裡也難有話語權,以後假設離婚了,只有拎包滾蛋的份。
看起來女方是積極地為兩個人的婚姻努力,
但實際上是立於不敗之地。
而男方顯然採取的是消極態度,也懷著很大的私心。
所以實際上的情況是:
兩個人都不願意承擔風險,
是在極力維護自己利益的前提下去尋找解決方案。
感覺這婚就算結了,
以後也是矛盾重重。
不算過分吧,現在的社會客觀情況是如果男孩婚前買了千萬的房,公婆負責還貸,不僅不會讓其中一胎隨女孩姓,女方不出裝修沒有嫁妝還要被輿論批評想空手套白狼。其實兩人把各自的小房子賣了換個大的挺好的,一家一半,勢均力敵。這樣一搞,有點失衡了,婚姻雖說是互相體諒但真理永遠是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
強人所難,這麼麻煩結婚幹嘛,直接找個男人生孩子算了,那樣肯定沒人跟你爭冠姓
姑娘,分了吧,買得起千萬的房子,你還愁嫁不出去?從題主的描述中,已經沒有了男票的身影,直接就是男方二字。要麼貴男票完全無自主權,要麼男票的意志被家庭無視。就這樣的,要他幹嘛?
咱結婚了,是需要一個丈夫,不是婆婆的兒子。需要的是孩子他爸,不是某家的娃。
婚姻是愛情路上的里程碑,不應該是墓碑,你們這條條款款的,更像是公司掛牌前的股東協議了。可至少股東協議還有投入與收入成正比,還有法律準繩為依據,結婚,婚姻法真沒管那麼細,尤其很多還是人情層面,法律都管不著的。你家的要求,讓我說一點也不過分,至於男方的態度,值得深思,好好考慮一下吧。看了知乎這麼多關於婚姻兩性的話題及下面的答案我都已經沒有結婚的慾望了,還不如一個人認真積極打理好自己的一生,一樣精精彩彩。婚前就把婚姻活成了圍城後面還不累死
這女方很厚道呀,看不出哪裡過份了。
我真心覺得女方非常厚道了。這種情況全都跟女方姓都沒問題的。
畢竟有大把人家嫁姑娘也是這個情況,還得倒貼嫁妝,孩子還全跟男方姓。怎麼倒過來就不行啦?還給這男方省錢了呢。
姑娘你還是分手吧。你這條件,上可帶高額嫁妝嫁入資產數十億的家庭,中可找個門當戶對共同付出的平權男,下可找個貌美如花在家帶孩子做家務的倒插門。你說說你何苦承擔了double的責任和義務,只享受half的權力?
分分分如果要是房子全款加名,剩下的會不會就好談多了?不妨試試啊
這不是我國城市中婚姻常態么,只不過性轉一下。男方爹媽出首付,只寫男方名,夫妻倆還貸,女方陪嫁車子出裝修家電。
要我說,不合理啊!建議大家都把錢拿去買各自的婚前房。
大家都要住嘛,裝修一人出一半嘍
講道理,
兩個人都還不成熟,沒獨立,結個啥,不要為了結婚而結婚好不好;
看下來感覺更像是雙方父母之間的談判,
都各自有各自的小心思,這些都沒錯,都很正常,
女方父母想讓自己女兒婚後生活的好一些,不要太弱勢,想讓自己家留個血脈(姓氏),
南方父母也有自己的想法,
但關鍵是做為2個適婚年齡的成年人,你們應該把你們各自父母的訴求搞清楚,然後2個人把這些問題攤開來講,雙方都能接受的條件自然是好解決,雙方父母不能接受的,那麼作為你們2個已經談婚論嫁的准夫妻,是不是要先內部協商一下,你們先有了結果,然後再去用一種父母可以接受的方式或語言去做工作,一步一步的處理好這些事情。
這是作為2個成年人處理問題的應該有的方式方法,而不是做各自父母的轉訴者。
並且這些問題不要和稀泥,直接面對,總好過雙方都憋著氣等結了婚再爆發出問題來的好。
婚後你們2個人是一個獨立的家庭,不是各自大家庭的附庸或附屬,
要做的是過好你們獨立的生活,然後雙方一起孝順對方的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