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天主教、東正教的爭鬥是不是違背了「仁愛」的教條?
這個問題混淆了兩個不同層面的內容:真理與道德,或者「信德」與「愛德」。
這種問題表現出的是提問者對基督宗教缺乏最基礎的了解, 也無能了解模糊廣義的三派別,所以無法理解到底這些都自稱「基督徒」的人為什麼要「吵」。
此問題是一個現實的問題——現狀,它不符合信仰的期望,但是確實是事實,而在提問者看來莫名其妙的「爭吵」,其實是理所當然,它符合常理。
基督教從一開始就是一個在「爭吵」中前進的信仰,從歷史的角度看到的是基督徒不斷地相互分裂對立,從信仰的角度來看則是不斷的有基督徒墮入異端,其追隨者前赴後繼且其信仰團體千百年長存不滅。因為信仰的本質分裂,我們可以看見出現了【景教】,【天主教】,【正教】,【一性論派】,【抗議宗諸派】;又或因時代思潮的起伏,一些相異於主流的基督徒群體興起而又泯滅在時光的長河中:比如諾斯底派基督徒,奧利振主義者,毀聖像派等。
這些分裂的現象和產物,不是共同信仰群體之間政治性-社會性的動蕩混亂或人性的弱點與罪惡使然,而根本上是信仰的內核——信仰中決不可妥協之相應部分的衝突。所以,基督徒們為什麼分裂和爭吵?其本質完全是因為信仰互不相容,而若任有一方的妥協,都意味著自身存在的消亡和對真理的摒棄,這亦即表示信仰將毫無意義。
這樣的衝突在歷史上常常造成戰爭和屠殺,這跟那個時代政治與信仰的關係是有直接關係的,這也可以乾脆結論而言,在政治綁架一切的時代,信仰的差異常常作為暴力的契機和導火索,但是人必須明白,信仰和信仰者群體本身在其時也成為受害者。
在世俗化的現代社會中,我們反而可以看見的是,各派自稱「基督徒」的團體其實一直都在試圖和平而友好地往來,召開世界性的會談,甚至某些宗派之間還能達成一定程度的共識(比如天主教和正教相互撤銷絕罰,天主教與路德宗達成信仰協議等)。這其實都說明了,在互相尊重的前提下,仁愛之舉的原則都可以由所有宗派——甚至所有不同的宗教信仰團體積極地表現出來。
天主教梵二時的教化皇保祿六世就挺友好的,跪下來親吻正教主教的腳,還強行不準對方還禮。
但基督宗教不同宗派之間的爭論完全是與信仰本質直接相關的,不同信仰之間的信守者都必須相信自己的信仰是唯一正確的,這就是基督教宗教的邏輯和原則。
可對於有些大腦糊塗的人,並不能理解這個原則,因此雖自稱「基督徒」,卻是以一種世俗化的思維來理解基督宗教。基督宗教的現狀是信仰的分裂,那麼促使對立的各派歸為大同——即一種虛假的聯合,卻成了首要終極的目標,這目標甚至遠逾越於基督信仰追求的真理本身,通過刻意無視信仰層面的差異,淡化信仰原則,解構和扭曲具有固定且特殊內涵的概念。於此,無論是新教徒,景教徒,正教徒,天主教徒,一性論基督徒都無須再背負著來自外界的「相互分裂」從而「基督教不可信」的攻擊。在蒙眼遮耳,把腦袋埋到土裡的這種方式下,好像「基督教」從未分裂,好像大家真的就是「 只有一個主,一個信德,一個洗禮 」了。
曾經有新教徒跟我說,基督親立的「大公教會」在歷史的進程中分裂而不復存在了,但是「大公教會」的神聖傳承由正教,天主教,抗議宗各自地繼承,因此三派能夠統稱為合一的「大公教會」;也有另一些提到這裡說,各宗派在信仰真正的核心上沒有分歧,只要共同宣信對「三位一體」,對耶穌基督的篤信,就都是真正的基督徒,就都屬於「普世」和「大公」之教會的一份子。
正是這樣或者那樣詭異、古怪且根本不符合基督宗教邏輯,甚至也違反信仰中基本常理的、裝瘋賣傻的奇思妙想,給各個宗派中貢獻出了各式各樣的「合一人士」,甚至這特別成為了一些嚴重遭受世俗化侵蝕團體的主流癖好(比如天主教中的梵二黨群體)。對此,我想講講道理,就也只能夠送這些人一句話了:
真教會不可能是混亂的和諧;它不能是正教徒、拉丁人和新教徒數字上的綜合。如果它內部沒有完全的在信理上的一致,而它外部沒有完全的在表達上的和諧,它就什麼也不是。
如果爭論的目的是要辨明真理,那就是大大的仁愛。耶穌不也把那些在聖殿中做買賣的人趕出去了嗎?如果爭論的目的是為一己之私,那就是大錯特錯。
「鬥爭」這個詞要分開兩個方面來看,
一,不同教派各自表達:自己的神學觀點,對聖經的解讀,對基督的理解。如果是從這個方面體現出的「學術研究的爭論」,這並非違背仁愛的教導。 因為上帝就是愛,人們爭論的目的若是更好地學習上帝、思考上帝、領悟上帝,真理越辨越明,這是上帝喜悅我們做的事情。
這種情況叫作:應當爭的就要爭。二,不同教派若是各自為了自己的:屬世名望、物質利益、信徒人數,為了證明自己比別人更聰明等等相爭,這無疑是違背仁愛教導的。因為耶穌曾經教導我們,不要為自己積攢財寶在地上,只要積攢財寶在天上。這種情況叫作:不當爭的不要爭。
很確切的回答:是的。
從這個角度來說,這三大宗派統統都要被審判的。首當其衝的就是它們各自的歷代教宗、牧首、主教。一個都別想跑掉。很簡單堅定的回答:是的。
其實這樣的爭論是無益的。
若我們已經知道結論,那麼爭論的是什麼?無非是爭強好勝,要麼就是企圖扭轉結論。使之失真。
若我們不知道到結論,那麼爭論的是什麼?主權在神
這樣的爭論不僅不能受益,甚至還會受損。
真理就是真理,有什麼可辨的呢?
PS:
題主,你所說的仁愛是果實,不是要求。內心沒有認同基督的救恩,就不會有這樣的果實。
題主你問錯了!所以無論是什麼教,我們只需看結果就夠了,結出好果子的,必定是好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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