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天涯爆料「壯壯」的龍珠事件?
傳送門 http://kksk.org/tieku/r_76863_1.html
之所以來回答這個問題,我只是想給題主科普一下法律常識。
2013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路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司法解釋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一是捏造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路上散布,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路上散布的;
二是將信息網路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內容篡改為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路上散布,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路上散布的;
此外,明知是捏造的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路上散布,情節惡劣的,以「捏造事實誹謗他人」論。
司法解釋明確,利用信息網路誹謗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節嚴重」:
一是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五百次以上的;
二是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精神失常、自殘、自殺等嚴重後果的;
三是二年內曾因誹謗受過行政處罰,又誹謗他人的;
四是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一款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題主請仔細查看以上法律條款,您的提問已涉及誹謗,若點擊瀏覽次數達到五千次以上,或被轉發五百次以上,即構成嚴重誹謗,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天涯造謠人看到律師函以後已經認錯,沒想到知乎一個一直以理智著稱的平台還在科普,搞出什麼傳送門。你以為造謠不是你編的,你只是傳送,你就不負法律責任了嗎?(為什麼我的答案總是消失)
我們都膩了,你們還沒膩呢?這種料還真有人信啊,不是所有人都想你想的那班骯髒,當你把別人看作……的時候腦子裡又是些什麼?你真當人家沒事幹啊?而且人家有老公的,那個男人能忍受自己的妻子一年四季的跟著另一個男人?造謠也要動腦子好嗎?而且已經發過聲明了,還說沒澄清?憑藉一些高糊的不知是真是假的圖片就這樣一味的抹黑別人,呵呵,不想再科普中國的法律了
無稽之談
捕風捉影三人成虎眾口鑠金長腦袋不只是為了顯高的請拿出您的判斷力
放幾張我喜歡的美圖洗洗眼睛吧
這種黑料原來真的有人相信。。。想起了以前的馮紹峰。還拿到知乎上來問,求你們走好嗎,怕變成下一個天涯。還有發這個屬於二次傳播屬於違法的吧。
以前是潑髒水,現在有新的辦法,就是裝權威體寫小論文,帶一些無腦的人的節奏。他晚上趴在人床底下啦?
鹿晗的粉絲很有意思啊,這樣隨便改問題當別人都是瞎子嗎?
一開始聽說的時候沒當回事,天涯花邊爆料多了,奔兄隊長出軌說來說去對人家恩愛夫妻有影響嗎?再去關注因為「點贊」、刪帖、熱搜、拉人下水一系列事件。最終工作室的律師函又直指這個已經被刪的帖子,就激起了好奇心。
把脫水版帖子看了,緋聞部分也就粉絲當回事,一是沒名沒姓沒證據,二是天涯各類爆料太多,真真假假幾個吃瓜群眾真信。經紀人部分挺精彩,不論真假都可以做個參考,搞的我也開始反思「四大流量」最初是從哪出現的。
貼幾個教科書般的指導,吃吃瓜:
- 「假的黑料都收集起來備案了,會在通稿和法律方面有作用;真的黑料都直接聯繫刪貼了,因為不能公開澄清也不能放任流行;可以允許討論的是不痛不癢的那些黑料,這樣反而能增加熱度,畢竟一個明星沒有一點負面聲音是不可能的~」
- 「紅二代 (這作風必然對得起黨和國家以及列祖列宗,你敢說我愛豆作風問題你就是侮辱國家)
- 富二代 (見過世面不缺銀子,我愛豆不玩別人都不錯了怎麼可能被人玩?人家純玩票兒的誰在乎那點片酬)
- 官二代 (娛樂圈兒的潛規則和我家愛豆無緣噢,我愛豆不潛別人那都是作風正派老幹部~)
- 窮二代(我XX家人怎麼慘怎麼慘,我XX經歷怎麼虐怎麼虐,我就是你們最值得同情的那個人,我是這世間一切悲劇的化身~)
- 1和3的人設主要出現在偶像藝人身上,這種人設主旨在於跳脫出圈內潛規則亂象,顯得自己出淤泥不染與眾妖艷賤貨有著雲泥之別~
- 2的人設主要出現在撲街貨身上,旨在對外豎立高聳人設,對內安撫粉絲,我們愛豆不需要那些虛名假利,我們愛豆自己就是資本家,我們愛豆是來玩兒票的,不需要誰來證明他成功。
- 4的人設主要出現在選秀上,旨在拉票沒別的~一但選秀上位成功立馬撇掉這個低賤的tag
- 娛樂圈最難得,最罕見,最寶貴的,小編最佩服的一類人,是大膽承認:我就是云云眾生中最普通的一個孩子,既沒有顯赫的家世,也沒有悲慘的童年,我像很多這一代的孩子一樣,吃個著堡玩著樂高愉快單純的長大,今天我為了夢想站在這裡,不需要你們同情也不需要你們仰視,請你們靜靜的看我的才藝」
刪帖之後依舊存在的黑料是一個整容帖和14年南京機場推人的帖子,真假只有當時在場的前線粉絲清楚,既然沒有刪應該算無關痛癢的黑料。有部分覺得新鮮,想問一下是否有業內人士可以解答,對賭真的存在?這樣看電影和電視劇的數據都不能信了,把觀眾當傻子玩(這屆觀眾智商確實不太好)。
- 打包宣發一條龍全包價+對賭協議。:具體說就是你製片方給了我們高片酬,你們只管做劇就OK,劇播時的宣傳我們這邊就全包了,大家知道歡樂頌的宣發價碼吧,現在很多劇真的宣發是大頭!過去的沒正事是 小錢做劇 大錢請當紅演員,現在的沒正事是 小錢做劇 小錢請不太紅的演員 大錢做網路宣發 再就是收視率和網播,收視野榜多次0.3左右,次日分城都能破1.幾次連小數點都一樣,很敷衍了~ 再說下網播怎麼造假,一般網播量是指觀眾點開看20分鐘或者30分鐘算一次網播,所以說你看一眼就關掉等於沒看。而這劇呢,水成以秒計,點開就算,只要播完廣告就算一次完整收視。
- 對賭這個概念最早是電影市場興起來的,主要也是為了通過宣發造勢撕排片(都知道排片的重要性昂),出口方把電影包給一個公司來做運作(包括一系列的宣發造勢刷分撕排片注水等),那你公司得給我一個保證,我片底限票房5E,或者10E.。。如果達不到這個數值等於你沒那本事還攬瓷器活耽誤我賺錢~你就得賠我一定金額。
- 那時電視哪這麼多門道,除了台里工作人員和誰看收視率啊,甚至廣告商都不太懂這個收視率的演算法,那時都是「貼片」,一個劇下包給廣告公司,廣告公司去拿著主演名單和劇情大意去談廣告,最後這個劇拉來多少廣告,這些廣告就是永遠貼著這個劇的,誰家再轉播,重播一直帶著這個廣告。
- 現在呢,電視業發達了,廣告更講究時效性了,大家也看重數據了,台里也有自主招商能力和固定合作商,所以就是單純的「買片」(網劇不在這範疇,即使台里買,裡面也是劇方的定製廣告),買後來我自己去招廣告商,很多是和我台有著長期關係的客戶,黃金檔的劇來啥贊助啥,人家看重這個台的基本點~再後來,台就更NB了,不先買,先拿來招商,招到了才買片,招不到就退貨。大家為了搶這個檔,就要讓自己有競爭力,比如我承諾,這劇收視率不會拖你台後腿,保證均值破1,那麼台方當然開心,我明知你注水也要達到破1,那我當然沒一絲絲風險嘍,
鹿與王真假放一邊。天真小姐的營銷手段的真假才最為可怕:網路控評、數據造假、鼓吹top流量、算計踩壓合作者……娛樂圈蛋糕就這麼大資源就這麼多,靠虛假的人氣泡沫從實力者手中爭奪有限的資源,不創造真正的價值。天真手下的藝人不止這一個,目前都沒有比簽約前更好作品出來,惋惜,用人格下限和行業前途換取一時人氣,成為被利用的人氣工具,傷人傷己,何必?
========更新,好奇害死貓去查了收視率==========
微微一笑平均收視率:0.91
古劍奇譚平均收視率:1.33
克拉戀人平均收視率:0.711
老九門平均收視率:0.94
擇天記目前平均收視率:1.05
(數據均來自百度百科)
不比不知道,擇天記收視率好高。
真假都有吧。
這文應該也不會有什麼後續了目前。因為這裡面涉及到的不是鹿晗一個人,基本是整個娛樂圈。
這些料,爆的人沒法證實,被爆的人也沒法澄清。不是發了律師函就叫澄清的。有的律師函是真要打官司,有的律師函是警告你,有的律師函是嚇嚇你,有的律師函就是給粉絲一個心安理得。真要狠了心去澄清,那就發完律師函請別停,上法院,對方妥協也得讓法律評個公道。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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