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延續一個人的生命,必須要犧牲掉另外一個人的人生嗎?
照顧老人其實是因為你愛他們,覺得沒價值,是犧牲,也許是不愛了。雖然辛苦著煎熬著甚至壓抑著,然而我覺得大多數人不會忍心棄之不管,否則於心不安。
不要把自己養老的義務推給別人,即便是兄弟姐妹。這是最令人不能容忍的!
但是如果不照顧的話自己會覺得愧疚,有負罪感,自己說服不了自己
從病人的角度就是養兒防老
從子女的角度就是好死不如賴活
悲乎!!現在價值觀都混亂了,以前的話,果斷是贍養,現在的話,似乎還要猶豫一下。為了家,放棄理想嗎?似乎有時候家跟理想對立了。記得呂世浩曾經這麼評論,當你這麼想時,有想過你的父母過著怎麼樣的生活,這又是為了誰?我的父母確實是非常努力的賺錢以他們力所能及地給予我最好的教育。這次畢業去北京(老家廣東,他們很希望我留下來)似乎心裡還是有對不住的。如果他們並沒有那麼努力,或者只是簡單地給我一日三餐,任由我發展,不做任何讓自己不好過,辛苦難受的事情,不存在任何「為了你,我@#¥」的事情,我會不會好受一點呢? 有點像我腦中的西方世界,一個敬字。我認為你是一個個體,你應該獨立自主,在家時得做點家務,想買東西時得做點兼職。不過這樣的家 會不會少了點什麼呢?不知道 我的心情就像我上面寫的一樣,有點亂,有點迷茫。
想起爺爺臨走前昏迷的時候被送到了什麼護理中心,如果時間能回去,我絕對會向學校請假,陪在爺爺身邊照顧他。當時和家人提出我照顧爺爺但是被爸媽否決了。學業耽誤點時間回去可以補考,爺爺走了,呆在那個冰冷的房間里凍著都沒人給蓋被子。這種凄涼的場景想起來是心裡永遠的痛,永遠的悔恨和自責。
不用啊
照顧老人也可以同時提升自己享受人生啊照顧小孩也可以同時升官發財走遍世界啊沒有人讓你犧牲,只有你的實力決定了你是否不得不犧牲。馬雲沒父母么?王健林不用養思聰么?賈乃亮還一邊帶甜馨一邊借光出名了呢如果你確實能力有限怎麼辦?
如果你確實在給父母良好的生活條件的同時必須犧牲你的人生怎麼辦?有多大能耐辦多大事
不能兩全就兩半,不能兩半就一半,連一半都不能…那你就認命吧反過來想想,生命是父母製造出來的,應屬於父母,而父母只是在用他們製造出來的生命來延續自己的生命。
對你來說有意義,在別人看來或許毫無意義。於他人,也一樣。+++++++++++++++++++++++++++++++ 當站在旁觀者的角度來看:為一個人延續生命,而犧牲另一個人的生命或生活顯得多麼荒謬。因為那個人不是你,那個人也不是你。只有自己經歷了才發覺,不是每個人面對這樣情況時都冷漠無情,認為毫無意義而選擇放棄。至少我的母親就選擇了陪伴,我父親已經得病快五年了。當時是腦梗突發,之後又做了開顱手術,現在恢復的可以在家中和院子里走動了,半邊上身幾乎不能支配,所以生活還是不能自理。都知道這種病幾乎是不可逆的,但我媽從來沒有說過放棄之類的話。有時候真的很苦很累,要每天叮囑吃藥,洗臉泡腳,有時候我媽會和別人苦笑著說:「就像拉扯孩子一樣。」可心裡有多苦我是明白,我從來沒有看到她眼中的嫌棄。 有的人人認為老人不能創造價值,延續生命也是徒勞。有的人認為殘疾代表你沒有價值。社會很現實,我爸以前的朋友走的走散的散,也感謝一些叔叔伯伯還當自己人一樣常來看他,有什麼忙也會幫。最為一個病人心情不好,會很煩惱,他總和我說自己拖累了我媽,不能出去工作,還拖累了身邊的人。我不知道說些什麼,只好安慰說你們都年紀大了,就當是養老了,每天相伴多好。
有時候感覺電視劇里演得轟轟烈烈的愛情,什麼天涯海角為你去死真的很縹緲。你能陪一個人同甘共苦就已經很了不起。或許我父母之間是我見過的美好的愛情了。
願意犧牲自己為一個人延續生命,那時因為覺得值得。覺得不值得,或許是心裡挂念的東西太多了,人一輩子除了爭名奪利一場空就沒什麼值得你去維護的東西了嗎?等我老了玩不動了 就找個刺激的地方賭一把
關鍵是題主認為付出和獲得不對等。所以,另外一個思考方式是如何才能讓自己認為這二者對等。
你這樣認為很奇怪
中國和國外對此問題的態度應該是不同的。老外很多是在養老院度過晚年的,但是中國目前還沒成為趨勢,只能等待未來的改變吧。
等價交換就可以,為何一定要犧牲另一個人的生命
題主應該從老人的角度來思考。一個暮年的老人想繼續活著,有什麼不對的么?題主的這種思路和應該把老年人都殺死是如出一轍的。照顧老人的意義何在?尊重生命,讓人過的幸福。這也是人類社會的道德底線。是人都會老,當我們老了,還想「苟延殘喘」,但是所有的人都不照顧我們,我們該是什麼樣的感受?會對現在的我們造成什麼樣的影響呢?照顧老人是我們的義務,不論老人的逝去是否會給你造成遺憾。不僅是道德義務,也是法律義務:刑法261條遺棄罪。有答案說照顧老人是為了不給自己留遺憾。這歸根結底還是在子女的角度來思考的。沒有把老人當做獨立的生命,而是當做自己的寄託。那麼誰來照顧呢?1.自己或子女花錢請人照顧。2.養兒防老,讓家人照顧。如果老人不想活著……對不起,我們現在還沒有什麼好的辦法來解決這個問題。從子女的角度說,確實造成的身體、心理、財產的負擔,那應該怎麼辦呢?
請保姆,錢到位自然有人願意
如果是後代的話就是孝心行為,但按題主這麼說,應該指的是醫護人員吧?醫護人員有工資,而且她們本來就是干這個的,你不讓她們干,她們哪來的賺錢養家?這個就跟普通的家政保姆是一樣的。
但是如果是子女後代來照顧的話,那是他們願意,這是他們的孝心行為。就像公交車讓座,讓一個人舒服了就要讓另一個人辛苦?不是這樣考慮的,這種情況下應該討論的是善心,孝心。畢竟是他們自願去做的。如果用得失來討論這件事的話,父母還可以不照顧甚至拋棄子女呢,他們在照顧的同時不也失去了選擇的「自由」嗎?但是這種事一來是他們自願的,二來是(拋棄)不符合道德觀,也不利於人類的發展。知乎的三觀我已不能認同了。為了自己的生活品質,人性都不要了。父母生你育你,把最好的給你,見筷子兄弟的《父親》,到頭來卻是送終的人都沒有。
我外公半身不遂躺在床上好幾年,我自己也遇到過類似的問題,沒有經歷過的人不會了解其中的艱辛,所以這真的是很現實的問題,功利一點來講的話確實沒有必要,但人生而為人或者說人的可貴之處也恰恰在此,於某些看似無必要處堅持,其實,歸根結底,一切,但求心安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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