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原則或底線是什麼?
只要死不了,就沒有什麼大不了。
以前我是蠻同意這句話的,但是後來覺得這樣活得也許太沒意思。但或許不就得將來,當我回顧過去,我又會覺得這句話,像一句真理!不傷害別人,不傷害自己
祖傳毒舌,專治各種鳳凰男、夢想婊、雞湯上癮綜合征、聖母逼、名校控、草根創業狗……疑難雜症,一噴就好,如有不適,概不負責。另:草根大V粉/偽女權主義者和尾行舉報跟蹤癖患者務必直接拉黑我,大家彼此省事,謝謝。本人已委託維權騎士(維權騎士_首家專為原創者維權的網站)為我的文章進行維權行動。 嘿嘿~氣死你。。。
我可以裝模作樣,變成「聾子」和「瞎子」,但我內心世界的秩序絕不向任何人妥協。
絕不用帶著任何偏見或者歧視的眼光去正式評判一個人,並且永遠保持對所有人的愛心。
在下小的時候是一個很弱勢的孩子。因為天性有些膽小懦弱而且內向不愛說話,在一個全班都是外向的情況下,特別受欺負。而且他們還把那些偏見歧視改裝成各種侮辱性的綽號給在下取綽號。在下從小就受夠了各種偏見歧視的侮辱,而且惹了一身的心理疾病。但你們知道的,中國環境下把心理疾病都看成了精神病,在下父母還是很傳統的,就更不能指望了。他們一直以為是在下的錯,還說什麼高中換了環境大學換了環境就好了。還說在下可以有朋友的,別人都是這環境怎麼就有朋友之類的,或者至少搞好人際關係之類的。從幼兒園到初中十二年義務教育都是這麼過來的在下,這心裡狀態就那麼好指望?!這中國,對心理疾病還是太不重視了。所有表現出病態行為的孩子,都只不過是孩子罷了。在這麼沉重的情形下,仍堅強地長大。這是偉大的,永恆的偉大。
而且,就算某人不會和人交往又如何?ta難道他媽的殺人了?!ta難道他媽的謀反了?!ta難道他媽的泄露國家機密了?!ta難道他媽的販毒了?!ta難道他媽的走私軍火了?!都沒有!那你們憑什麼戴著有色眼鏡去評價ta?!既然ta犯的錯誤是你們大多數人都做的平常行為,那他媽的你們先改正,然後再說ta!沒有任何一個人是完人,所以沒有任何一個人有資格評判別人。如果你做不到完全公平公正,那你就別評判!
在下博愛黨是基於上點的延伸,也是在下原則。
在下無法容忍任何人對任何人的偏見。在下也有討厭的人,也有恨的人,也有喜歡的人,也有愛的人,但是到了正式評判環節,在下會拋棄以上所有屬性,完完全全只根據ta平時行為,對照規章制度,然後做出評價。如果一個人平時人際關係極差,與在下關係很差,在下根本不想看見ta。因為這個看法,其他老師會對ta做出差評,但在下不會。如果ta平時作業照常交,考試分數高,那麼就算一些人情世故ta不做,全校師生都厭惡ta,在下也只會給ta一個最合適的分數。在下不會把自己對對方的任何一種看法帶入評判中,因為在下認為那是對對方的侮辱。
以上。
即使是發朋友圈也嚴格遵守 的地得 的正確用法原因大概就是當了好多年語文課代表吧 :)對小學語文仍然保持著起碼的尊重
自大就算了你別出錯,出錯你別各種藉口不認。
對不起,這種傻,敬而遠之。討厭我?不好意思,我也是。
喜歡我?謝謝你,我也是。個人利益不能成爲欺人、騙人與害人的理由。
我是一個個體。
從始至終。所以,不要過於將精神寄託在某一個人身上。近墨者黑。
在世界的渾水之中,是很難,甚至無法獨善其身的。能做的就是勤洗澡,多保養。
所謂水清則無魚。可是魚魚也想要乾淨。尊重別人,尊重自己。
鬚眉折腰,阿諛奉承。魚魚不要。羞。
絕不成爲自己所討厭的人。這就是核心原則。人一定要講信用,精準的信用。
寫幾個大原則吧1.絕不打女人知道父母離婚原因後,第一條原則2.親情至上從小缺愛…把感情看得很重,最後成了原則3.不會背叛被噁心的人背叛太多,很難受,所以不去這麼做4.忠於愛情奶奶對我的影響,一次只愛一個,和其他人保持清晰距離5.沒有害人之心也是從小看到噁心的人耍心機,自己後知後覺的很難受,告訴自己不要這麼做……還有很多 其實原則和習慣差不多,但是習慣可以做出妥協,而原則不可以。即使是這麼做自己吃虧,自己被傷害,甚至死亡都不會做出讓步。
要麼尊重我要麼愛我,否則滾蛋
講真,我都還在學習怎麼好好尊重人,但是現在很多人,真的是完全不會尊重人,完全不會
嗚呼哀哉相對比較高吧。可能玩笑超過了人文道德聽起來就會覺得刺耳。
說原則我答不上來,因為我就是個特別沒原則的爛好人
相反我男朋友是標準恩威並濟的人,常常跟他處事被他罵一頓:
在藥店,一個阿姨找我幫她多拿一瓶雅漾噴霧(藥店每人限購一瓶),我當時身上沒帶錢,就給她指指我男朋友說「那個是我男朋友,錢都在他身上,你跟他說說去吧」
完了之後我男朋友氣吁吁的過來說「你怎麼能不經過我同意去幫她?」
我說「我覺得在國外中國人都要互幫互助啊,又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
男朋友說:不是互幫互助的問題,是你擅作主張要她找我買,讓我很不爽,你知道她過來怎麼說的嗎?她直接講:你女朋友要你幫我付這個錢,我當你面都不好反駁她,免得別人看我們倆鬧矛盾。
我說:又不是什麼大不了的
男朋友氣的不得了,說我不會處事,說那個阿姨能這麼說話肯定不是什麼善茬一點不想幫她。
然後買完後我們把錢給她,大概一共就六塊多,她給的我們二十塊,阿姨當我們面數了兩遍零錢說是「怕算錯,少給你們了」,男朋友說「她就是怕被我們多拿了幾毛零錢,不然托別人幫忙,就算找的那幾毛錢給別人又怎麼樣,我們給她浪費了這麼多時間」我們一共被纏了十多分鐘後,準備走的時候,阿姨問:你們手裡的小票能給我嗎?我等會還要去別的葯妝店,怕警報響了。男朋友不願意給:我們等會也要出超市的門(我們在家樂福內的店中店),要是你的產品沒消磁,我們也出不去這個門!阿姨不依,說「你們外語好好溝通,我怕我等會講不清楚。」
我說:算了算了。。。她一個人也不容易,給她吧。(阿姨從頭到尾都笑兮兮的,用詞也特別禮貌,雖然很不怕麻煩別人,但是我覺得她生活不容易)然後男朋友把小票一分為二。。給了她一半。。
這是個特別輕微的例子,因為正是這麼不明顯的模稜兩可界限才能看出我倆本質的區別...
還有許多次,房東來收房子,我打掃的乾乾淨淨,上抹下抹,男朋友說「不用這麼打掃啊,這個房東處了這麼久還看不出來嗎?她只想讓你還個新房子給她,不然一定會扣我們押金」,我說「不會的,我打掃乾淨點,她多少都會高興些」 然後我弄的滿頭大汗+強迫他也滿頭大汗的弄,房東來了基本沒看我們的勞動成果,就直接扣錢退鑰匙了,扣了接近1000元人民幣做她的清潔費。男朋友說:早就知道她這德行了,就是心疼你打掃了這麼久。原則嗎?
前提:我長這麼大,也算認識自己了,覺得自己是個好人,如果順著心思走,不會做什麼壞事。
原則:就是想做什麼就做什麼吧,別後悔。我的原則,是能為也只能為特別的人去調整原則。
大概就是對得起別人也無愧於自己吧
不騙婚。
對外:不非法損害他人利益。對己:不接受與原則相觸的利益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