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以「我又挖了一個坑,但我仍不打算填」為開頭寫一個故事?
只是覺得圖蠻應景的哈哈
「我又挖了一個坑,但我仍不打算填。」
「嘿嘿,大大,粉絲托我給您帶個話,只要您能把坑填上,保證你一輩子榮華富貴,月票大大的有。」
「白日做夢!你這個叛徒!我以前怎麼沒看出你來?我代表盟主代表群主槍斃了你——哎!我槍呢?」
「你不是太監了嗎?哪來的槍。」
0.
我又挖了一個坑,但我仍不打算填。1.
偷著告訴你,其實,我是一個殺手。你還別不信,我在殺手界的地位,前無古人,後無來者,念天地之悠悠,獨愴然而涕下,簡直高處不勝寒。
現實中,我沒有父母,沒有朋友,沒有愛人,是個性格孤僻的獨行者。
背地裡,我沒有夥伴,沒有生死至交。
無數雙漆黑的眼睛偷偷望著我,大多是懼怕的眼神,也有微少幾個是敬重。
只有一個女人,眼中藏著對我剜骨的恨。
我知道,她想殺我。
年輕人嘛,有想法是件好事,嘻嘻。
2.
我是一個性取向正常的成年男性,單身太久,難免需要女人泄泄火。正常的女人承載不了我的冷漠和殘酷,我只能找m。
沒錯,就是sm里的,那個m。
我揪住她的頭髮,逼著她抬起頭看我的眼睛。
她興奮地發齣劇烈的喘息,在我不由分說的幾個耳光里走向高潮,一聲高昂的尖叫後,全身癱軟下去。
這讓我很沮喪——
我的魅力竟然還不如幾個耳光。
而那個想殺我的女人就站在一旁,好整以暇地抱著胳膊,嘴角掛著嘲諷。
「師父,你喊我過來,就是看你——不行了的?」
我低頭看向地上那個癱軟如鹹魚的女人,「坑挖了嗎?」
「沒,土太臟。」
「……」
於是我堂堂第一殺手,再度親自上手挖坑。
我這人有兩個怪癖,第一,極其喜歡一次性物品,因為乾淨。
一次性物品包括,處女。
徒弟得到我的言傳身教,成了個青出於藍勝於藍的潔癖者。
第二,接單多年,從不手刃獵物,而是在玩弄一番後,挖個坑,將他踢進去。
由徒弟活埋。
3.《頭文字B》
我又挖了一個坑,但我仍不打算填。
今晚十點,蚯名山,那個讓我開不了車的男人一定會來,他一定會跑在第一,他也一定會落入這個坑裡。
想到這裡,我看了一眼左腿上的傷,腦海中浮現出那個男人帶人打砸我家的畫面。
高架橋涼介!
我咬緊了牙,今晚,我會讓你死在這。
「唾海!疼袁唾海!」黑暗中傳來一束光線,誰打著電筒過來了。
我轉身想溜,卻被她叫住:「是我,唾海,我是春樹啊!」
竟然是我的女朋友春樹,她來幹什麼。
春樹碩大的身軀出現在我眼前,她用她有我大腿粗的手臂,一把將我拉住:「唾海!你不要做傻事!」
春樹叫我名字時,總是把唾讀得很用力,以至於我的臉上滿是唾沫,我覺得我爸當場給我去「唾海」這個名時,也沒想到一語成讖。
春樹手臂一揮,將我甩在地上,嚷嚷著高架橋涼介是吧,不是就是看上我的美貌嗎,大不了我答應他就是了,我現在就去找他。
「別!」我捂著肚子喊。
「你果然捨不得我對不對?」春樹震天響的兩步跑過來扶起我的臉。
「我是怕你激怒他。」我無力道。
「哼!明明就是捨不得我,男孩子一點都坦誠。」
呵呵。
我爬起來,把軍鏟丟到一邊:「今天說什麼我也要讓高架橋涼介死在這裡。」
「你說你要讓誰死在這裡?」
一小撮人走了過來,為首的正是高架橋涼介。
怎麼會!他現在應該在準備比賽才對啊!
占坑待續,追看可以在評論區留言,有更新動態我會在評論區回復。?(??? ? ?????)?@喬林羽大佬!是不是你的問題?!!?????!!!!!!!!!!!!!?!??!??!!?!???!!?!??!?!!?
我又挖了個坑,我不打算填——來自書迷的日常怨念,願坑神,挖坑的作者穿越成為自己文中的主角吧( ??ω?? )
方糖你關注這個問題是要幹嘛!!!
心跳驟停の一瞬qwq(看到評論區這麼多同甘共苦的朋友,也許我們可以集結起來萬眾一心地……抱團哭)我又挖了一個坑,但我仍不打算填。
我又挖了一個坑,但我仍不打算填。
十七年了,這十七年,每當我生日的時候,我都會找個熱鬧的地兒,去挖個坑,然後不填。
每年都會有倒霉蛋掉進我挖的坑裡,他們或在坑裡哭,或在坑裡笑,或大喊大叫,或一聲不吭。
我好奇,就去坑邊看望他們,他們看見了我,都叫我拉他們上去。
我說,拉不上來,坑太深,夠不到。
他們會說,你去找個繩子來。
我說,不用找,我有。
他們說,快扔下來!
我說,一千塊一根。
「他們都給你錢了,你為啥還不救人?」一個大蓋帽的警察叔叔問我。
「他們給的是買繩子的錢,又不是救人錢。」我坐在從寬凳上委屈的說道。
「少在這跟我耍滑頭,老實交代,你幹這種事多少次了?」警察叔叔義正言辭道。
「一年一次,十七年了。」我仔細想了想。
「還是個慣犯,我問你,你這十七年坑了多少人?一共詐騙了多少錢?」警察叔叔繼續問。
「你情我願的,這怎麼能叫騙呢?」我不憤道。
「你還想人家不情願,不情願就是搶劫了!」警察叔叔說的好有道理,我竟無言以對。
「唉,不管你相不相信,其實我是在救他們。」我嘆道。
我沒有吹牛,我真的是在救他們。
我不是一個普通人,我是一個道士。
我是天師北派第十三代傳人的第十六代重孫子。
我家創派的清慧祖師爺當年可是能移山填海御劍逍遙的神仙般的人物,但時代變遷,萬靈皆消,末法來臨,後世傳人一代不如一代,後來也只能做一些捉鬼封妖的小事,再後來世界科技發展迅速,建國後又不許成精,我們這派里連畫符念咒都沒人會了,只聽說南派里有個師叔叫劉老六,天縱奇才,能駕駛兩把菜刀飛出十幾米遠!等又過了幾十年傳到我這,除了一個天師北派的名頭外就真什麼都沒有了。
雖然,我並沒有學到什麼東西,但我是個道士,這是毋庸置疑的,因為我天生陰陽眼,能看見別人看不到的東西。
若是你跟我一樣倒霉,也是個陰陽眼,也能看到那些東西,你就該知道,我並不是在坑人錢,而是救他們的命,那錢不過是我應得的一點點報酬。
「這就是你騙人的理由?你傳播封建迷信,也不看看地方!這是公安局!」警察叔叔大聲道。
「我真沒騙人,警察叔叔你想想,我挖坑的地兒,都是鬧市,一個大活人掉坑裡為啥沒人過問呢?」我反問道。
「再熱鬧的地兒不也有散場的時候,他們運氣背不行?」警察叔叔沒好氣道。
「哎,警察叔叔你還真說到點上了。」我說。
他們就是運氣不好。
我的陰陽眼不僅能看到鬼,還能看到運氣。
運氣是種消耗品,用一點就少一點,好運氣會讓你升官發財,壞運氣能讓你身死魂銷。
我挖這個坑,收他們錢,讓那些本該被壞運氣剋死的人消耗掉一點壞運氣,他們就不會死了。
「就像報警抓我那個滾蛋,要不是我,他出門肯定被人撞死!」我說。
「你收了他一千塊錢,他就不會被車撞了?」警察叔叔問。
「會倒是還會,不過不會死。」我神秘道。
「那會怎樣?」警察叔叔繼續問,
「會一輩子當植物人。」我說。
「那還不如被撞死!」警察叔叔吐槽道,似乎忘了他是一個為人民服務的警察。
這時從審訊室外跑進來一個小警察,跟警察叔叔耳語了幾句,看警察叔叔一臉震驚的樣子,我就知道肯定出大事了。
「怎麼了?」我問。
「你真是陰陽眼?」警察叔叔不敢相信的打量著我。
「當然,我可是天師北派第十三代傳人都的第十四代重孫子!」我驕傲的說。
「看來是王先生被車撞是只是巧合了。」警察叔叔鬆了一口氣。
「可是醫生還說王老師可能一輩子都會是植物人了。」小警察著急道。
「他個小騙子,連傳承的代數都說錯了,你還相信他?王先生只是恰好被這小子的烏鴉嘴說中了罷了。」警察叔叔說。
「可惜了,王先生這麼好的人。」警察叔叔又嘆氣道。
「剛才我嘴快,說錯了,我一直都是第十五代重孫子!」我趕忙又重申了一遍。
(待續)我又挖了一個坑,但我仍不打
這個問題很有趣,等我一會來回答。
我又挖了一個坑,但我仍不打算填。寫不下去了或不想寫了,隕石遁就好。我是馬xx為自己代言
看到方糖大大關注了這個問題,心中一涼
說個恐怖故事。@北邙大佬關注了這個問題。
我又挖了一個坑,但我仍不打算填。
畢竟,掘墓人這種職業,還是要有客戶配合才算一次完整的項目。
最近市醫院那邊又傳來消息,要爭取明年本市死亡率再下降兩個百分點。
狗屁!大家都活得好好的,那我喝西北風去嗎?西街老王的紙人鋪子最近都兼職賣喜字窗花了,這是要把人往絕路上逼呀!
我這麼想著,又恨恨地鏟了一方土。
「叮叮叮……」銅鈴響了,我直起腰,摸著黑從墓地里鑽出來。
是誰找我?
哦,妻子送飯來了。對了,她是個入殮師。
「怎麼今天這麼早就來了?」
「店裡沒生意,閑著也是閑著,來看看你。」
差點忘了,不只我沒客戶,她也缺生意啊。
「阿聰呢?又在和那些朋友玩?」阿聰是我兒子,才九歲,因為我們夫妻職業特殊,平時很難被別的孩子接納,幸好同樣因為我們倆的職業,他才能有些其他的朋友。
「 他說肚子餓,出去吃東西了。」
「肚子餓……廚房裡的肉藏好了嗎?那東西,我是迫不得已,你和阿聰可別沾上。」
「放心,那些肉都是等晚上他睡著了才處理的,他不會知道……但,阿聰爹……家裡的肉沒多少了……」
「嗯我知道了,他們說今天會有客戶,順利的話晚上我就帶肉回去。」
「……小心點。」
送走妻子沒多久,客戶就來了。
十幾輛黑色奧迪停滿了墓場前的空地,下來了一群黑西裝漢子,簇擁著一個哭成淚人的少婦。
水晶棺慢慢地送入墓穴,落地的一剎那濺起一片土塵,迷離了我的眼。
「抱歉,行有行規,填土你們不能看,請回吧。」
為首的紋身壯漢狠狠瞪了我一眼,還是勸著少婦離開了。看著遠去的車流,我眯起了眼。現在,也只有這種人物才能享受土葬的待遇了吧。
回過頭,看著在燈光下熠熠生輝的水晶棺,我舔了舔嘴唇,揚起了鐵杴……
「阿聰爹!」突然背後傳來急促的叫喊。
我心頭一緊,死死握住手裡的傢伙,做好隨時下手的準備,這才慢慢回過身。
是紙馬鋪的老王。我鬆了一口氣
「老王啊,怎麼了?這個時候來這兒,小心回不去啊。」
「阿聰爹,」老王氣喘吁吁,顧不上去擦胖臉上的汗珠,「阿聰……出事了!」
我一愣,拋下鐵杴向家裡跑去。
回到家,門口圍了一堆人,指指點點,卻都躲避著我的目光。哼,這幫傢伙,不就是嫌我們一家晦氣嗎。
我推開門,滿地血色,在昏暗的燈光里晃著我的眼。血泊里,阿聰被妻子緊緊抱在懷裡,似乎很安詳的樣子。但我的臉色越發沉重了。
阿聰的小腦袋在妻子懷裡扭動,卻不是在撒嬌。
他在撕咬!
妻子只剩最後一口氣了,看到我,凄然一笑。
「我疏忽了……肉沒藏好……別管我……先救阿聰……」
「沒救了,」我搖搖頭,「吃了那肉還是小事,可喝了你的血……」
聽到我這麼說,妻子眼中的光彩慢慢暗淡下去。
「阿聰,」我對著抬起頭沖我呲牙的兒子嘆了口氣,「別怪你爹。」
午夜,墓地。
月色下,我用力將水晶棺重新推入墓穴里,可裡面躺著的,已經換成了抱著阿聰的妻子。
「唉,」我一邊填土,一邊嘆氣,「這一次才安穩了九年。阿聰,安心去吧,你的哥哥姐姐們都陪著你呢。」
從兜里掏出一塊木牌,上面歪歪扭扭地刻著一個數字——二百三十七,我把木牌一起埋在了土裡。
手機響了,是街道里最愛拉紅線的劉婆婆。
「人家姑娘同意了。不容易啊,剛死了老婆人家都不嫌棄你,以後好好對她知道么!」
「放心吧劉姨,我的工作雖然說出去不好聽,可賺得不少,她跟我不會後悔的。」
掛了電話,我想了想,掏出一塊空白的木牌,用指甲划出了數字——二百三十八。
是時候回去看看未婚妻了。我這樣想,準備離開墓地。
夜風刮過,二百多個墓碑同時發出了悲鳴。
「別怪我,孩子們。爹想一直活下去,就還得吃肉啊。」
「明天晚上,再挖個坑吧。」我這樣念叨著,邁上了回家的路。
我又挖了一個坑,但是我仍不打算填,只是沒有想到,我差點因此被人活埋。
很多人因為看了幾本書就產生了稱為作家的夢想,我也是如此,後來因為這一行競爭太大,太沒錢途,所以我及時踩了剎車,幸運的找到了一份相對輕鬆的工作,就是工資不怎麼樣,只能勉強養活自己而已。
寫作被窩當成了一種愛好,在閑暇之餘,我會把自己腦海中產生的奇奇怪怪的想法和故事發布到互聯網,為此也收穫了幾個愛好故事者的關注。我有一點,被那幾個關注我的朋友病垢,雖然他們覺得我的故事吸引人,但是往往挖坑不填。起初,我寫那些故事,都是源自創作衝動,但是一旦這種不吐不快的感覺消失 ,我就不想在繼續完成故事,寫作畢竟是一件體力活,又沒人給我錢,而且有些坑我自己都不知道怎麼填。所以對那些請求我填坑的朋友,我既受寵若驚,又覺得抱歉。後來,挖坑不填,看到讀者的請求,我竟然產生了一種優越感,一種快感,從而洋洋自得。因此,我甚至會有意識的挖坑,故意不填。比如我這一次挖的坑,起因是看到某人提出,模仿漫威宇宙,把中國神話融入到一個世界。我粗略的設定了一個大框架,並從孫悟空開始寫第一個故事。孫悟空稱為斗戰聖佛後,老實了一段時間,又恢複本性,在如來講經時,與如來佛辯難,辱罵佛祖與佛教,被如來打落凡塵,稱為二十一世紀一個孤兒院的孤兒,名為孫覺。故事講到邪神的信徒,綁架了孫覺青梅竹馬的女友,即將要把她獻祭給邪神之時就不打算寫了。。。。。。。。。。。。。
下了班,回家打開電腦,果然如我想的那樣,有幾個關注了我有一段時間的朋友要我填坑,甚至有罵我是太監的,我一點都不生氣,甚至洋洋得意。
還有一個頭像是萌妹子的請求加我微信,這真是破天荒頭一次,我激動的加了她的微信,第一時間看她的朋友圈的照片,不得不說,她真是一個非常美的少女。
她說她很喜歡我寫的故事,希望我能把這個故事寫完,用的是語音,聲音又軟又嗲。雖然心裡想入非非,但是自認為文藝青年的我,還是要保持一點矜持的。我跟她說,最近工作很忙,而且我卡文了。她又問了我以前挖的好幾個坑,為什麼不填。"《火!火!火!》里的梁雲到底有殺死偉哥沒有,他最後有沒有和花姐在一起啊?""《十二色@紫》白小黑和孫旭到底有沒有在一起啊?""《一千次邂逅》男女主角有沒有在一起?"她問的都是我故事中男女主角有沒有在一起,而不是其他一些奇詭故事的結局,我想她是個很愛看言情的女孩子。我告訴她,《火》中,梁雲殺死了偉哥,被判了無期,但其實花姐愛的還是偉哥,是她報警的,她不過是玩弄梁雲罷了。
````我和她聊了很多,我問她多大了,是哪裡的,像是查戶口一樣。
讓我驚喜的是,她居然和我是一個城市的,而且她還在讀高一。看她朋友圈的照片就知道她不是很大,但是沒有想到她才讀高一,更準確的說,還沒有成年,未滿十七。
蘿莉有三好,音清腰軟易推倒,對於一個災男來說,她死上天賜給我的恩物。
雖然她現在還不是我的,但不妨我已經迷戀上了她。
我長得還不錯,又刻意討好她,聊了幾天後,在周末終於約到了她。
她本人比相片中更美,在酒店裡我們進行了愉快的身體交流。讓我意外的是,她不是處女,而且非常的嫻熟。不過想想這個時代,我也就釋然了。 並不是很介意這些,我介意的是,以後她是不是屬於我。好在她說她現在並沒有男友,已經和前男友分手了,並親熱的叫我老公。我和她約了幾次,我覺得自己已經愛上了她,甚至考慮我們的將來。
然而我不知道的是,厄運已經降臨在我的頭上,又一次周末,我們約會,吃了飯,看了電影,開了房,正準備身體交流一番,酒店房間的門被踹開了。我們都被嚇了一跳,進來的是三個男人,一個四十多歲,一副成功人士打扮的男人,和兩個高大年輕的男人。我以為那個四十多歲的男人,是她的父親家長,心裡都做好了低頭認錯,和岳父大人保證一定負責人,那兩個年輕的男人已經走過來,對我拳腳相加。我不敢還手,也無力還手。中年男人一直冷冷的看著她,終於開口說:"你這個賤人,還沒爽夠是吧?"她流著淚躲在被子里,把衣服穿好。我已經被打懵了,中年人等她穿好衣服走到面前,他猛的扇了她一個耳光,把她扇的一個趔趄。這時酒店的服務人員也來了,但是看到氣勢洶洶的三人,不敢上前。中年男人似乎也有所顧忌,他說,帶他走。然後轉身離去,她捂著臉,乖巧的跟在他身後,一直抽泣著,而我被另外兩人駕出了酒店,看到男人進入一輛路虎車,我想起了很多電影電視中被綁架上車拉到陌生野外或者陌生的地方,任人宰割的情節,我掙扎著想要逃跑,卻掙脫不了那兩個年輕男人的束縛,還是上了車。我的心裡充滿了恐慌,希望酒店的工作人員能夠報警,這時哪裡還管她會怎麼樣。
她終於再次開口,她可憐兮兮的樣子對中年男人說:老公,我錯了,原諒我這一次吧,以後我再也不敢了!都是他,是他勾引我,威脅我的。"
聽到這句話,我的腦海嗡的一聲炸裂,她剛剛還親熱的叫我老公,現在卻叫這個中年男人老公,他都可以當她爸爸了呀。
不過,年輕貌美的女孩被包養,也不是什麼新鮮的話題,我只不過是倒霉,碰了別的大佬養的金絲雀。
我不怪她,誰都不怪,只想著怎麼逃過這一劫。
車子在馬路上開著,我很多次想跳車,想要去扳開車的司機,但也就只是想想而已,如果真這麼做,出了車禍,說不定會要命。老老實實跟著他們,苦頭雖然會吃一點,但他們絕對不敢殺自己,畢竟有那麼多人看到他們把自己帶走。"你小子行啊,我們文哥的女人你也敢碰!"右邊的男人在我的腹部狠狠的來了一拳說道。
我的膽汁都差點吐了出來,痛的什麼話都說不出。什麼文哥,我他媽哪知道文哥?左邊的男人則什麼都沒說,把我按到地上,用腳狠狠的踹我的頭。我抱著頭,任由他們繼續毆打我,眼睛一酸,差點哭了出來。我沒有辯解她說過她沒男友。車開到郊區,一個荒無人煙的地方,我被拖下了車,再次遭到暴打。
"狗日的,你知道錯了么?"一個男人問。"知道``錯了,我``知道錯了``"我說。"你錯在哪裡?"
"我不該碰文哥的女人。""就這個嗎?"他又問。"我錯了,我不該挖坑不填,不該學文藝青年,不該寫小說`````"我都已經有些胡言亂語了。在我看來,都是挖坑不填的錯誤。"扯什麼雞巴呢?知道錯了該怎麼辦?"另一個男人問。" 我賠禮道歉,我再也不敢了,其實我們什麼都沒幹,剛脫完衣服你們就來了``不信你們問她。"我情急之下對中年男人說到。"是真的嗎?前幾次你們都是去酒店研究那麼什麼文學去了?"中年男人問她。"不是的,我們幹了三次,但是這一次沒幹。。"她急忙說。我的謊言她被拆穿,但我還是不怪她,只是覺得她可憐。"要不是我局子里有朋友,能查到開放紀錄,我還真酒信了。"中年男人踹了我下體一腳說道。我抱著雞兒在地上打滾。"說吧,你動了我的女人,該怎麼辦,別說賠禮道歉,我幹了你老婆在給你賠禮道歉,你願不願意?"中年男人說。我不知道該怎麼回答。"要不這樣吧,我在她身上花了差不多二十萬,你幹了三炮,就算十萬一泡,給你打個八折,你給我二十五萬九算了。"中年男人說到。我一聽,整個人都暈了,這明顯是訛詐,我哪裡有那麼錢,就算有,我也不甘心給,而且打八折也不是二十五萬```
見我在地上哼哼唧唧不說話,另外兩個人又對我拳腳相加,我被打的實在受不了了,哭喊道:"我賠,我賠```"
打我的人停了下來。
可是我的存款只有三千多,於是我對文哥說到:"哥,我現在只有三千塊,不過,我可以給你寫欠條,保證每個月發工資,第一時間就還錢給你。""三千塊?你他媽逗我呢?三千塊你也學人家出來勾引女人?"一哥年輕男人一聽我說只有三千塊,就怒了,用腳狠狠的踹我。
我真的只有那麼多,我是農村出來的,工作也不是什麼好工作,除了正常花銷,根本存不到錢。
說來好笑,這還是我第一次坐路虎車。至於著三千給了他們,以後每月發工資還錢,當然是騙他們的。逃離後,我不報警騙他們綁架毆打勒索,也會逃離這個城市。
"大哥,估計這窮屌絲真的沒錢,要不我門讓他家裡人拿錢來贖?"一哥年輕人說。
"我家裡也沒錢,真的,我給你們寫欠條,以後一定還錢給你們。。。"我急忙說道。我這番搶白,又換來一頓打,我渾身上下都痛,甚至懷疑自己有幾根骨頭被打斷了。"殺父之仇,奪妻之恨,不可不報!--搞我女人,和殺我父母差不多,既然你陪不了錢,那就賠命,這地方不錯,風水好,說不定能讓你下輩子投個富二代官二代的胎````"中年男人說到。
我聽說這話,猛然抬起頭看著他,車的大燈耀眼,再加上眼睛受傷,我看不清藏在陰影中的他的臉,但我聽的出,這個文哥好像不是開玩笑。
其他人也呆住了,似乎被他的決定驚到了。
我一個激靈,跳起了起來,也不管身上的傷痛,朝著夜色中狂奔而去,也不管看不看的清,灌木叢和荊棘也無法讓我停下腳步,跑了很久,我終於看到了燈光,心想這下終於有救了。好心人幫我叫了救護車又報警,我傷的不輕,但是都不是致命傷。警察問我時,我也只說在路上碰到搶劫犯,也許那個人只是嚇唬我,也許他真想活埋了我,但我不想把她牽扯進來,否則她在學校和家裡肯定會很難。傷好後,我準備離開這個城市,寫作業仍然會寫吧,只是我決定以後再也不會挖坑不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