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黃靜華碩事件到底是怎麼回事?
01-26
2006年黃靜買了一台華碩V6800V筆記本,使用中出現問題,經過華碩售後幾次檢修後,發現該筆記本電腦機內原裝的正式版Pentium-m760 2.0G CPU被更換為工程測試樣品ES 2.13G CPU。
黃靜委託的代理人周成宇在談判中提出要求華碩公司按照其年營業額0.05%進行懲罰性賠償,數額為500萬美元。
華碩報警稱遭到敲詐勒索,黃靜遭到逮捕羈押。
新京報11月28日報道昨日上午,已正式改名為龍思思的黃靜,從代理律師張平的家人手裡拿到了海淀檢察院出具的「刑事賠償決定書」。「決定書」稱,賠償黃靜自2006年3月8日至2006年12月26日被羈押294天的賠償金,共計29197.14元。對於決定本身,黃靜表示高興,對於賠償金額則持保留意見。
就是一個女的找了個學藝不精的法律系男友結果被坑進去撿肥皂的故事
畢竟掛著「女大學生」這麼張免死金牌 治病救人嘛 就這麼糊弄過去唄
要不是女大學生這身份 名字也好聽 黃靜 聽這名字怎麼會敲詐勒索呢 直接就定個十年最高刑了
被人利用么?別人看中的就你這「女大學生」身份 你也知道「女大學生」這身份值點錢 狼狽為奸罷了 這倆誰是省油燈
懲罰性賠償???
500萬美金???這些不是出自法院法官的口中,而是出自黃靜代理人周成宇的口中。自己的消費者權益受到了侵害,不報警,不起訴,帶著證據到總公司說我要500萬,不給我就起訴你們,公佈於眾。
朋友們啊,雖然我對法律一竅不通,但是這個情節怎麼看也不是正常的維護自身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吧?你們可以選擇抵制華碩,因為他們管理不當,危機公關處理不當。
但是,請別為這兩個人抱不平了。可能有人會說,美國某某公司就曾經被判賠償多少多少萬美金。注意了,是被判處,想要懲罰性賠償,請上法院。另外,下圖為那位代理人的簡歷
以上皆為我的個人見解,無意維護華碩,華碩這件事也讓我對這家公司的印象大打折扣,但是我實在看不下去有些人是因為覺得黃靜可憐而在噴華碩。想噴,請噴對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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