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fi信號入侵我家」是否侵犯我的某些民事權利?

這個問題源自剛剛看到的一個一句話笑話,大意是:不是我蹭你家wifi信號,明明是你的wifi信號入侵我家。o( ̄▽ ̄)d....那麼問題來了:

問題1:法律上,所謂「wifi信號入侵我家」,是否構成對我某種權利的侵犯(如果是,涉及哪些權利)?

問題2:我是否有權利要求,鄰居的wifi信號不得「入侵」我家?

(補充說明一下,盜用wifi不在本題討論範圍內,我只是單純討論「wifi入侵我家」在法律上的理解。)


其他答主從合理容忍的角度回答,個人認為有其他角度:

1、不可能產生侵害結果。1誰家都能設置wifi,相互不構成干擾,2如果通過技術手段(如惡意佔用頻段、廣播、發送垃圾或干擾性的內容)阻礙他人使用wifi的菜構成侵權,不在此處討論範圍內,3從科學上能得出wifi信號不可能影響健康;4不構成(房屋)佔有的障礙

2、除非與鄰居簽訂過相關的相鄰權協議,否則鄰居有使用wifi的權利

3、加密的wifi相當於封緘物,他人設立了禁止未經授權使用的權利


不侵犯,沒有權。


來來來,先把你釋放的熱輻射入侵全世界的費用結了~


我男友常常放屁的話,是不是要終身監禁


這屬於合理容忍的範圍。


好久沒答題了隨便答個練手吧……

私權的體系下也有容忍與自由的問題。WIFI信號的確可以作為如同電流一樣的財產權利客體,想想羅馬法以降財產權客體的物理性質就是在不斷被修正,而界定財產權邊界的法律規則往往還是從財產權客體的物理性質上發生出來的,日本的那個偷電案(具體不記得,是不是天龍八部里的)將電力解釋入人力可控的財產權客體範圍已經明顯表示出以物理性質為基礎的界定規則的鬆動。這樣的話作為WIFI的財產權利人,就被假定了對財產權客體有控制力,養的狗很可愛隔壁也很喜歡,但狗狗跑去別人家尿尿了怎麼辦咧?

然而這種法律上對舊世界的幽靈祛魅的工作還是留給每一個糾結的袍中人去決斷吧,對於我們用來閑時訓練下思維也就夠了。


公法領域,法無明文規定即禁止,

私法領域,法無明文規定即自由。

據我淺薄的知識體系的了解,目前還木有相關立法調整WiFi信號的「入侵」問題。


題主腦洞真大,那你打電話的時候,你家樓上的人豈不是可以告你電話電話侵犯他家啥啥啥權利了?哈


民事上如果是侵權必定會伴隨損害的產生,這樣才有求償的依據。以此反推,如果你能證明別人家的WIFI對你造成了損失,不管是生理上、心理上的還是財產上的,那就說明產生了侵權行為,你就可以提出賠償請求。反之則沒有侵權行為發生。


自行安裝大型法拉第籠


我國侵權責任法保護的民事權利有這些:

個人認為能貼邊的也就是物權了和人格權(身體權,健康權)。而Wi-Fi信號既不能被佔有和控制,又不能流通,因此不能算民法上的物吧?Wi-Fi信號的輻射對人體是無害的,又侵犯不了身體權或健康權。不知道你主張損害賠償的請求權基礎是什麼。


推薦閱讀:

在實踐層面,(新)自然法學派與實證分析法學派的理論,何者更易引發治理者的道德(倫理)風險?
法理學入門的一些疑惑?
法的秩序價值與法的正義價值之間是什麼關係?
如何評價「正義或許會遲到,但絕不會缺席」這句話?
法學該如何入門?

TAG:法律 | 侵權 | 法理學 | 民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