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對互聯網金融劃定互聯網金融底線和表態有哪些有價值的信息?

  • 央行昨日表態:「鼓勵互聯網金融發展創新的理念、方向、政策始終沒有改變,也不會改變。」央行還表示,需要堅持底線思維,加強規範管理。為此,央行明確了互聯網金融創新必須堅持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服從宏觀調控和金融穩定、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充分發揮行業自律作用等五大監管原則

  • 對於網路支付的定位和基本宗旨,央行此次的闡述為:「互聯網中的網路支付應始終堅持為電子商務發展服務和為社會提供小額、便捷、便民的小微支付服務的宗旨。」

互聯網金融發展方向是否會有所改變?能分到的蛋糕是否變小了?


仔細讀了「央行負責人」發布的和接受採訪的全文,個人的感受、大家探討:

1、 電商將追逐金融牌照,民營銀行等金融從業資質將水漲船高。

央行強調:把線下金融業務搬到線上的,必須遵守線下現有的法律法規,必須遵守資本約束。這主要是針對一些成熟的電商企業,利用客戶積累優勢,打擦邊球,通過金融業務的互聯網化從事沒有拿到牌照的業務,沒有監管的羈絆反而產生出優勢來。央行的意思是,你可以在線上玩金融,但也必須有牌照,接受線下機構一樣的監管,這樣才公平。言下之意是,有了證才能玩,要想保住證,就要服我的管。央行當然希望電商來搶民營銀行等金融牌照,在他掌控下的金融變革才是他樂見其成的,。

2、 P2P模式將平台化,去資金池意味著錢要賺在明處。

P2P這類真正的互聯網金融最近暴露的問題比較多,線下的擔保公司、小貸公司一夜間都改投換臉叫P2P了,資金池成了基本操作手法了,這樣一來差不多具備了網上銀行的功能,這當然觸碰了央行的底線,是無法容忍的,可以預計,這方面的打擊力度將加大。當然,我也認為這樣遍地開花搞資金池,對投資者風險很大。

3、 眾籌模式面臨挑戰,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發行證券仍是合規性的最大障礙。

眾籌是我非常看好的金融模式,我認為基於創意娛樂的小額產品眾籌、和基於解決小微創業企業的股權眾籌,都是有其價值內涵和生命力。在目前的法制體系下,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集資、非法發行證券的刑事、行政風險,是阻礙他們發展的最大障礙。美國的JOBS法案的頒布賦予了眾籌的法律地位,但是也進行了嚴格的限定。央行此次仍是原則性警告,意味著他們還在觀察,監管口徑的模糊一種含義是更大的風險,另一種理解是只要不踏資金池的紅線,目前還是任期發展的野蠻生長期。我傾向於後一種理解。

4、 第三方支付必須以電子商務的交易為基礎

「互聯網金融中的網路支付應始終堅持為電子商務發展服務和為社會提供小額、快捷、便民的小微支付服務的宗旨」,這句話大家都看的懂,央行的意思翻譯一下:第三方支付牌照發了這麼多,是為了給你搞電子商務的,是促進交易,促進GDP的,你們別用來搶銀行轉賬的事,要做增量,不要搶別人飯碗。小錢轉轉也就算了,大額轉賬結算你也能做,銀行怎麼辦。

5、二維碼支付業務和虛擬信用卡業務只是暫停,不會終止

暫停二維碼支付主要是防騙子,暫停虛擬信用卡主要是對用卡實名制衝擊太大,為了反洗錢。央行強調,「只是暫停,不是終止」,「肯定地講,這個辦法的重心不在具體額度上,而是在業務及流程的各項風險控制上。」我看,未必。短期之內這類業務的額度,可能還是「小額、快捷、便民」。

6、為傳統銀行發展互聯網金融保有機會,或轉為後發優勢

央行說:「互聯網金融創新應服從宏觀調控和金融穩定的總體要求。」「包括互聯網金融在內的一切金融創新,均應有利於提高資源配置效率,有利於維護金融穩定,有利於穩步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有利於央行對流動性的調控,避免因某種金融業務創新導致金融市場價格劇烈波動,增加實體經濟融資成本,也不能因此影響銀行體系流動性轉化,進而降低銀行體系對實體經濟的信貸支持能力。」

這些內容就是針對餘額寶類似產品的。為什麼會造成不穩定呢?為什麼會降低銀行體系對實體經濟的信貸支持能力呢?為什麼會影響銀行體系的流動性和實體經濟融資成本呢?

因為你們來的太快,又切中了金融弊端和要害,傳統銀行都沒準備好。所以,你們要緩一緩,讓傳統銀行趕緊改變、跟上。但是,以我認為,世界潮流,浩浩蕩蕩,那些傳統銀行內部盤根錯節,怎麼能改,互聯網不僅僅是技術,而是互聯網思維,是商業民主化思維,是用戶至上思維。也許有的銀行改變了,也許會有後發優勢,但是我看,太難。

作為一個金融法律從業者和普通用戶,我認為監管和規範總歸是好事,我希望出現更多的攪局者,但不是搗亂者。至於監管,我希望,管理層沒看清時,還是讓其野蠻發展,不要瞎管亂管,扼殺了未來。這次央行表態,總體基調是積極穩妥的,謹慎樂觀。


對於網路支付的定位和基本宗旨,央行此次的闡述為:「互聯網中的網路支付應始終堅持為電子商務發展服務和為社會提供小額、便捷、便民的小微支付服務的宗旨。」

這句話我大概的理解是,網路支付要麼以真實的貿易背景為基礎,要麼必須堅持小額度,快捷支付不會叫停,但額度大幅下降應該不可避免。

至於前面的五大監管原則,跟強調「你要好好聽話」也差不多了,或者說:」你要像銀行一樣好好聽話「。(這些原則監管部門也在整天和銀行強調)


其一、對於央行而言,還是捨不得手中權力啊,所謂底線也是非常模糊的。

其二、定義網路支付為小額就有點疑問了,如果這點只針對網路消費支付,也就罷了,反正央行說了算,但如果就「網路支付」這四個字而言,那銀行的網上銀行也必須符合這準則,這樣才算公平。

其三、錯誤的開始,大部分也是錯誤的結果,之前很明顯是護犢心切,亂弄一通,現在冷靜下來了,開始彌補之前錯誤,但只會越補越糟。


從熱度來說,互聯網金融的企業數量以及融資額度都像極了之前的團購,一開始都是低門檻地准入,牛鬼蛇神都出來聲稱自己是做互聯網金融的,尤其是很多之前多民間借貸甚至是高利貸的,都快速的包裝成互聯網金融。

當然,不否認互聯網金融對金融業發展的推動,以及對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幫助,同時對於敢為先的用戶嘗到了互聯網金融的紅利,甚至有的企業通過資金池或者融資貼補維繫高額的年化收益。但最終還是要引來規範化發展和監管的,大浪淘沙時,必然會有很多死在沙灘上。只是,當最後通牒沒來到之前,都覺得自己能等來黎明的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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