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實際意義的英文人名或者地名在翻譯時音譯還是意譯?

不久前和一家美國人接觸時,幫助他們翻譯中文名字,基本都是音譯的。

剛好那家裡爸爸的名字其實是一個名詞,GARLAND。

意譯過來有點奇怪,「花圈」之類的。最後還是音譯成蓋蘭德了。

有些地名也是如此,究竟應該遵循什麼原則譯?


你讓一塊石頭(Einstein)和糖山(Zuckerberg)怎麼想?


莫要爭論,已有定規:

  • 《世界人名翻譯大辭典》

  • 《世界地名翻譯大辭典》

百度雲分享給大家,OCR版可查找哦:《世界人名+地名翻譯大辭典》

多說一兩句:

  • 其實大多數人名和地名在原語裡面都是有意義的,只是大家不熟悉而已。比如Los Angeles譯為「洛杉磯」,而不是「天使之城」;再比如Sofia譯為「索菲亞」,而不是「智慧」。這就好比大家的中文名也是有意思的,甚至還有典故,比如他的名字就是「澤被人民」的意思,你不會翻譯為「nourish the people」吧?中文地名也是如此,南京你不會翻譯為「the Southern Capital」吧?
  • 人名、地名的翻譯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翻譯圈內的共識,而且很多時候取決於第一譯者的譯法——這就叫naming right。New York是紐約,New Jersey是新澤西,真的沒太多道理好講。

我認為:

  • 普通的詞建議意譯,比如Apple公司就是「蘋果」公司,不會譯為「愛普」公司,題主提到的Garland建議為「花環」(不是「花圈」,花圈太喪了),當然如果要裝X的話翻譯為「加蘭德」也未嘗不可。

  • 沒有具體意思的或者意思比較偏僻的一般建議音譯,如果要解釋詞源可以加註,比如Florida譯為「弗羅里達」,而沒有譯為「鮮花盛開的地方」。

  • 當然還有用中文對等翻譯的,比如Oracle既沒有譯為「俄若可」,也沒有譯為「神諭」,而是「甲骨文」。


大部分支持音譯,像New York這種意義比較明顯的我倒是覺得帶點意義比較好。

不過音譯一定要注意選字,像Berlin / Dublin、Finland / Newfoundland 選用同樣的字這種遺禍不淺的翻譯最好避免。


那芬蘭地名怎麼翻譯?

地名的前綴都是屎尿屌艹等不雅辭彙(不要和諧我啊我真的是抱著一顆科普的心啊!)

比如:

丁丁湖

睾丸島

奶子島

婊子鎮

巨屎沼

艹塘

……

(至於這些奇葩地名的由來,據說是當年俄國入侵芬蘭時俄國大兵們胡亂起的名字。因為俄國人地圖比較精確,所以後來成為了芬蘭的官方地圖,這些名字也就成了官方地名。來自微博 Sina Visitor System)

當然,人名和地名的翻譯肯定還是怎麼好聽怎麼好記怎麼來,既可以全取音譯,也可以全取意譯,甚至音譯意義各取一半。

只要別把秀蘭鄧波兒"Shirley Temple"翻譯成"少林寺"就成。


由於很多譯名是在尚無規則時已經出現的,因此很難用某個新規則大片取代人們慣用的說法。

散養模式下出現的大量音譯,完全遵循了人們「懶」的原則,畢竟音譯省力,意譯難。因此,設若其中難得冒出了個好的兼顧意思的譯法,就顯得很出彩。

意譯比較難操作,因為很多專名需要考證成名的來歷,並非一眼就能看出意思的。另外,雅譯也需要文言功底,能夠將一語素對應到一個字上來,從而有莊重不隨意的效果。譬如,將英語職業系列的姓氏仿照漢語「司×」姓翻譯,效果想必比「×匠」要好。


拒絕誤人子弟—人名該怎麼翻譯?

原創 2016-05-13 MR.GONG 學好英語才能環遊世界

一、關於大陸人名的英文翻譯

近期我批判公眾號」微英語「很不專業 (鏈接批判某百萬粉絲英語公眾號的不專業性!),刊登誤導英語學習者的文章(案例如下圖)。今天詳細講講翻譯人名的規範。

關於中國大陸人名的譯法,有以下規則:

1、中國名字翻譯成為英文時,按照漢語拼音來書寫,姓和名的首字母大寫,其中名字的拼音要寫在一塊。

比如:溫家寶 Wen Jiabao

2、已有固定英文的中國科學家、華裔外籍科學家以及知名人士,應使用其固定的英文名字。如:李政道譯成「T D Lee」。

因為長期分隔,且港台沒有漢語拼音,港澳台地區不採用大陸規範,而是採用英文拼寫規則。因此,一個名字,兩岸四地譯法會不一樣。

例:楊雪

大陸的這樣一個名字翻譯成英文,用拼音的形式表示:Yang Xue

香港的這樣一個名字翻譯成英文是Yeung Suet

澳門的這樣一個名字翻譯成英文是Leong Sut

台灣的這樣一個名字翻譯成英文是Yang Hsueh

要注意的是,這些音都是根據當地發音,如香港是按照粵語發音。

而該公眾號刊登的文章說:正式場合下,要用Andy Lau這樣的翻譯。這完全是瞎扯。作者根本不明白,在香港採取的是英文拼音法,大陸採取的是漢語拼音法,完全和場合正式與否沒有關係。按此說法,Wen Jiabao在所有英文報道中都大概要寫成這樣: Wern Giabore。只能呵呵了,你們隨便去看一看CNN的報道,看看是怎麼寫的。

那位作者完全是一點不懂,竟然還敢寫文章誤導大家,「微英語」也毫無專業鑒別能力,網上隨便抄了一篇文章就濫竽充數發出來了,可見是極為業餘的。

二、英文名翻譯成中文

順便說說英文名怎麼翻譯成中文。

由於歷史的原因,或是因為有些英文名本身有很鮮明的意義,部分英文名是意譯的。

比如:Cape of Good Hope好望角

但是大多數專用名詞都採取音譯,世界上任何兩門語言之間的翻譯幾乎都採取這個原則。

因為如果你都要按照意思來翻譯,那就亂了,也很難翻譯,不符合語言本來要表達的意思。

搞笑的例子是:把李白翻譯成Li White,王夢翻譯成King Dream,把錢三強翻譯成Money Third Strong, 馬雲翻譯成Horse Cloud, 這個世界不就亂了嗎?閻先生應該翻譯成什麼呢?

反過來也是一樣,如果把Mr White翻譯成白先生,Mr.Black 翻譯成黑先生,Mr. Smith翻譯成鐵匠先生,Mr Fox翻譯成狐狸先生,Mr. Trump 翻譯成王牌先生,這世界也亂了。何況很多名字本來就只是個名字,沒有什麼實際意思。比如David, 翻譯成什麼好呢? 更麻煩的是Dick, John這類名字,還有很多不雅意思。

就連本來譯作舊金山和漢城的San Fransisco和Seoul近年來官方名稱也改成了聖弗朗西斯科和首爾。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所以搞翻譯,學英語,都不能瞎搞,一定要學習些基本知識再去做,更別像「微英語」一樣不懂裝懂,誤人子弟。

下圖是一部電影:Lost in Translation.希望你不要在翻譯中摸不著頭腦。

整個美國都因為這句話笑翻了~

批判某百萬粉絲英語公眾號的不專業性!

英語不好也能縱橫國外酒店!(酒店系列2)


人名還是應該音譯,否則就太花哨了。

比如著名劇作家「晃矛」(Shakespeare)、音樂家「甜菜園」(Beethoven)、鐵娘子「苫草匠」(Thatcher)……你感受一下?

地名翻譯從前沒啥原則,所以有音譯(倫敦、紐約、巴黎)、意譯(牛津)、半音半意譯(劍橋、新澤西、紐西蘭)、另外命名(舊金山、檀香山)……

我覺得還是音譯好,而且應該選平實而不容易有歧義的字,別玩「翡冷翠」這種噱頭。

(關於「劍橋」,多謝@章佳傑 兄指正)


老譯名基本上是按照習慣和約定俗成,沒必要糾結音譯還是意譯,能夠精確表達詞意是最重要的,像高票答案所說,一般老譯名都在譯名詞典上可查,選擇合適的譯名即可。

說點我對新譯名的看法。

新出現譯名除非有特殊指意,一般來說多半還是按照音譯比較準確。但多數新譯名在大眾的傳播中也會得到不斷的修正和反饋,最終形成一個約定俗成的譯名,走老譯名的路。

新出現的譯名具體會按照何種方式來修正和反饋,要看這個譯名的使用環境和方式與譯名本身的相關度。

舉個栗子,《魔獸世界》里,《巫妖王之怒》資料片里開放的新大陸——Northend,國服選擇了音譯:諾森德,而台服選擇了意譯:北裂境。可以說,都是可以接受的翻譯。接受度分別在兩岸的WOWer中都還不錯,這是由於兩岸的文化環境和語言習慣的差異所造成的。

誠然,這其中必然有譯者本人的主觀因素,其個人因素某種程度上是強加於用戶身上的。但譯者本身也是受周邊文化影響深刻的人,其翻譯的時候也更要考慮大眾的認知度。事實上兩岸的翻譯也都得到了認可,這兩種翻譯也就都是成功的。

因此,是選擇音譯,還是意譯,最重要的是考慮受眾群體的語言和文化環境,根據環境和使用過程中的反饋因地制宜,由譯者進行靈活掌握和拿捏,才是最重要的。

PS:

個人有兩點看法:

1、人名除非有特定的約定俗成,一般取簡明易讀的音譯。雖然很多外語名實際上是有對應的辭彙含義的,但多半的名字含義往往僅僅是起源於某些家族內的歷史典故,與當前的語言和文化社會環境沒有太大關係,硬是生搬硬套,反而弄巧成拙。

舉個極端的例子,例如Smith這個姓,雖然有鐵匠的意思,但是或許僅僅是人家祖宗十八代不知道哪一輩某個老祖先是鐵匠,與當前這個人沒有任何關係,硬要意譯反而不合時宜。

2、同意 @季人的看法,還是強調一點,新譯名翻譯盡量要簡明易讀,不要嘩眾取寵特立獨行,硬要翻譯出「翡冷翠」這樣的譯名,對於表意的明確是沒有實際意義的,反而降低了可讀性,降低了譯名的傳播度,還容易造成歧義。


瓜地馬拉那種欺負國家小,八百媳婦國類似噱頭


意譯能夠保留文化涵義,有利於文化傳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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