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五官感覺不能證明事實?
人的五官感覺(視覺聽覺嗅覺味覺觸覺)為什麼不能證明我們真的知道事實是什麼?
問題是關於懷疑論。。
一開始我覺得需要修改一下問題,來讓它顯得更加專業。但是後來想想,要修改的內容本身就是基於一定的哲學前提和論證,所以還是放在回答里寫會比較好,而且也容易澄清觀點和方向。
大概這算是我今年唯一寫的長答案了吧。也算為知乎的哲學板做點小小的貢獻。
第一部分我會修正下問題本身,使它更專業化。另一方面其中也有我自己的解釋和想法。
第二部分我會談談知覺經驗的知識論意義,不出意外大概這就是我今年的研究方向了。
第三部分我會按題主的問題來稍微提一下懷疑論。
本文的目的,大概是帶讀者快速的過一邊這個領域的哲學問題爭論吧,算是一個進一步學習的階梯,希望能給有興趣和一定基礎的讀者一點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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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問題的基礎修正:
首先,當我們在(在哲學上)討論感覺和知覺(將在後面提到),是否必須在含義蘊含了感覺器官的功能,在這一點上我是支持Armstrong的(1968),這是不必要的。
感覺器官如果被視為關於外部環境的信息和內部發生心靈狀態之間的因果中介的話,那麼這種中介並不僅僅包含了我們通常所說的眼耳鼻口,而觸覺則是更加複雜的例子。觸覺感覺有一個、或者一組特定感官么?又或者,通過對大腦神經元進行直接刺激,如果我們能夠獲得知覺狀態或者感覺的話,那麼感覺器官在這裡的特定作用就顯得可疑了。所以這裡問題首先要被修改為:
- 感覺能不能證明事實?
當代(知覺)哲學對於感覺和知覺有過比較清楚的劃分,感覺一般並不認為包括了諸如概念運用,同一性識別,命題內容等等(這一點的區分大概在上個世紀八十年代或者更早普及開來,在之後我沒看到什麼文章混淆sensation和perception),它更接近於我們所說的,條件反射或者單純的感受性。區別於至少包含了某種現象學意義上最小自我,以及概念能力運用的知覺,說感覺具有一定的知識論意義是很可疑的,很難看出,排除了理性的思維活動之後,單純的表層感覺提供了一種命題的證明。更何況,如果按照題主的問題來說,與知識證明緊密相關的視覺、聽覺,通常被我們劃分到知覺之中,所以問題要被修改為:
- 知覺能不能能夠證明事實?
接下來要我們來看後半句,後半句的修改就比較容易了。證明事實這個說法修改為證明關於事實的命題,我覺得大家應該沒有什麼異議。所以問題就應該是:
- 知覺能不能夠證明關於事實的命題
考慮到關於事實的命題是我們知識的重要組成部分。所以題目詢問的實際上是關於知覺(經驗)的知識論意義。知覺經驗是否具有知識論意義,如果站在一種較為傳統的知識論立場上,我會贊同知識(知道)至少是蘊含了信念辯護的成分在裡面。
- 所以問題會被闡述為,知覺經驗是否能夠為我們關於外部世界的信念提供辯護,這種辯護在何種意義上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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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覺得回答這個問題首先要反向進行考慮,究竟是什麼能夠為我們的信念提供辯護,在這個觀點上最值得考慮的是戴維森(Davidson, 1983)提出的觀點,甚至可以說一種信念辯護的原則了:
- 只有信念才能夠辯護信念
戴維森的標準顯然是過強了,所以他的結論自然是知覺經驗(他那個時候就沒區分sensation和perception)並不能為我們關於真實世界的信念提供辯護,知覺經驗和一階的知覺信念,二者之間的關係是因果的(causal)聯繫,而非是理性辯護的理由(reason)。
顯然這一點並不能讓大多數哲學家滿意,這可以從兩個方面表達這種不滿:
- 一種是格魯爾(Gluer.K,u上兩個點不會打=A=)提到的(肯定有比他更早的,不過我最近看到的是他),一種常識知識論的要求,我們說為什麼那裡有一個桌子,因為我看見它在那裡。為什麼桌子是灰色的,因為它看起來是灰色的。我並不像過多的強調滿足常識在哲學中的重要性,所以對於這點到此為止就夠了。
- 更重要的來自麥克道威爾著名的MW,如果知覺經驗不能夠提供信念辯護,或者說它不具有知識論意義,那麼說我們的知識和真實世界有什麼關係就顯得可疑了。而如果我們的知識和真實世界的關係如此稀薄的話,根據戴維森的標準得來的知識,這不過是一種虛空中的空轉罷了。
麥克道威爾激發了哲學家們對這個問題的廣泛興趣,因此我們可以看到本世紀這個問題被哲學家們擺上了檯面。
既然大家對戴維森原則不滿,那麼勢必要作出一定的修改或者再辯護,我稍微說幾點,不過原諒我不展開論述了。
麥克道威爾藉助塞拉斯的「理由空間」將這一原則重新闡釋為:能夠為命題態度提供辯護的,只能是命題態度。從表徵/意向主義入手,如果我們認為經驗的內容完全是表徵內容,甚至進一步說是命題內容,那麼知覺經驗希望具有一定的知識論地位的話,就必須是一種命題態度。因此,展開了經驗究竟是哪一種命題態度的爭論。
首當其衝的自然是信念論,如果知覺經驗本身就是一種信念,或者說蘊含了某種信念:
- Seeing that p entail(is) believing that p.
那麼問題就迎刃而解了。但是信念論的困難是極其明顯的,它可以被Armstrong闡述的「perception without belief」輕易的反駁。但是雖然它在現象闡釋的效力是有限的,但是在先驗辯護的角度上卻是極強的。所以它的支持者(比如我導,Gluer.K,Alex Bryne算半個)等等,或多或少都會希望一種信念論是成立的並且用來解釋這一困難。
而命題態度論的妥協性則更加強一些,將知覺視為一種獨一無二( sui generis)的經驗狀態或者命題態度並非不可取,但是它會招至來自信念論者從先驗辯護角度上的駁斥。不承諾命題真值的命題態度怎麼能夠辯護信念,不對關於真實世界的真保持敏感的命題態度怎麼能辯護關於的真實世界的真的信念。而另一方面,它又會面臨來自非概念論者,非表徵論者,甚至是表徵論者中的非命題內容論者的多方攻擊(這些攻擊其實在信念論中也一併存在)。
其它的解釋就眾說紛紜也各有優劣了,比如傾向論(知覺提供的是相信的傾向),我個人覺得像Smith或者Armstrong在解釋PWB時候開始用的這種傾向主義或多或少是建立在現象保守主義上的,它的典型主張是我們知覺經驗表徵內容的現象特徵具有一定的知識論意義,在傾向論上就反應為這種具有知識論意義上現象特徵就是信任感(feeling)。我的觀點反正還是比較明確的,這種信任感無論是像史密斯那種建立在非命題內容上,還是建立在Armstronng的那種「Believe our senses」上,都是犯了胡塞爾說的心理主義錯誤,這一點像維特根斯坦他們也不是沒提過,就不再贅述了。
無論如何,如果我們要論證知覺經驗的知識論意義的話,它的信念辯護地位是一個很好的解決方式,甚至按我個人的看法,是唯一可行的解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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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來說說懷疑論吧,首先需要明確的是,當我們再談論知覺經驗的知識論意義時,即使我們成功的反駁了這一點,這也不會直接的導致懷疑論。而是將知覺經驗視為一個不必要的中介。
在外部信息——知覺經驗——具有知識論意義的心靈狀態,這三者之中,即使我們抽掉了知覺經驗,外部信息的輸入和心靈狀態的輸出之間的直接關係也是可以成立的(參考超級盲視者,甚至是AI技術的例子)。
而從另一個層面看來,就算我們證明了知覺經驗能夠為我們的一階信念(知覺信念)提供辯護,也不能夠完全的避免懷疑論。它的火力畢竟更多的集中在被稱為the problem of perception的幻錯覺問題上。
但是,如果我們承諾了知覺的知識論意義是信念辯護式的,那麼在進一步的論證中,我們就能夠融貫的接上塞拉斯和戴維森等人在知識論上所主張的某種程度的融貫論。如果我們否定掉(知覺)經驗所提供的辯護是一種非推論的,不可錯的知識基礎,而認為經驗辯護信念是處於一種可錯的推理框架下的話,那麼懷疑論的問題就不難解決了。至少,從現有的工作的來看(雖然這不是我的方向所以肯定會有些紕漏),並不會構成一種真正的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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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的話就不列了,無非就是戴維森,麥兜,Armstrong,Smith.A.D,Tim Crane, 我導,Alex Bryne, Gluer.K等。Philpaper上順著索引很容易找到,大家自己搜搜看就行了。
完工了~繼續神界原罪摸魚中。
順便@一下知乎上的同領域學者,大家來提點意見再好不過了 @oldgoat @翟剛 也歡迎其它同僚多說說意見和看法~~~ 我還是挺喜歡這一塊的。
因為「真實」從來都不是大腦的第一追求,「合理」才是。
若是將人體視為一個系統的話,人的五官只是探測器,靈敏度還不錯,用於將外界相關數據收集發送至大腦。大腦將數據自動進行「合理化處理」後,才會被我們感知。
最精妙的是,大腦的這種「合理化處理」雖然很主觀,但似乎真的很「合理」,以至於日常生活中你甚至意識不到大腦已經將五官的輸入信號扭曲到了什麼程度。為了讓世人覺醒,我冒著被大腦滅口的危險,給大家舉三個例子。
1、盲點的存在
人眼是一個非常精密的器官,但畢竟是進化而來的,所以並非完美的。例如人眼的視網膜的感光細胞位於視網膜底部,視神經細胞反而位於表面,所以有人形象地說人類的視網膜「貼反了」。
而這種構造同時也造成了一個問題,那就是視神經要想彙集進入大腦,就必須要把視網膜上「打個洞」,因此視網膜上有一個位置是沒有任何感光細胞的,這就是所謂的「盲點」。
由於盲點的存在,按說人的視野中左右眼應該各會出現一個「黑洞」,而不是完整的畫面。但生活中我們卻覺察不到這個「黑洞」的存在。這是因為大腦幫你自動「補全」了整幅畫面,讓視野感覺起來更舒適。
測試盲點的方法我之前寫過,在這裡再貼一遍:
盲點測試:右眼盯住十字,前後移動,會有一個位置右側圓形突然消失。
2、棋盤錯覺
「棋盤錯覺」反映了大腦對色彩感知方面強大的主觀修正能力。
人眼會感覺圖1中A區域明顯比B區域黑得多,甚至會認為A區域是黑色,而B區域是白色。
但從圖2可以看出,實際上這兩個區域的色彩是一致的,只是大腦認為B區域位於圓柱體的陰影區,所以「非常聰明」地為你還原了「實際」的顏色,多麼智能的白平衡呀!
3、麥格克效應
與前兩個例子僅屬於視覺範疇不同,「麥格克效應」是一種視覺與聽覺的混合作用。
我們在與人面對面交流時,很多人往往會下意識地去注視對方的口型,以獲得更好的信息接收效果。在大家的普遍印象中,這種「讀唇」的行為只是視覺對聽覺的一個補充。但科學研究發現,聽覺竟然會受到視覺的影響,更通俗一點說,你眼睛看到的事物會改變耳朵聽到的聲音。
這裡有一個簡短的視頻供大家體驗「麥格克效應」:
在這個視頻中,閉上眼睛,人耳聽到的是「ba ba ba」的讀音;關掉聲音,人眼看到的是「ga ga ga」的口型。而我們開著聲音看視頻時,視覺與聽覺發生了衝突,於是大腦「非常聰明」地給出了合理化的解釋,於是你竟然聽到了「ba」與「ga」之外的第三種聲音,「da da da」……
BBC《地平線》系列還專門為此拍了一個簡短的紀錄片(12M,流量黨自重,土豪隨意):
因為有一種精神癥狀,叫做幻覺。
幻覺,就是看到不存在的東西,聽到不存在的聲音,聞到不存在的味道,感受到不存在的觸摸,等等。
你可能不知道的是,幻覺並不一定只有精神病才有。正常人也會出現幻覺。
2013年荷蘭的精神病學家Jim van Os和紐西蘭的Richard Linscott的元分析綜述研究發現,雖然精神分裂症在一般人群中的發病率只有0.4%,但是幻覺和妄想在一般正常人中的發生率其實高達7.5%。
也就是說,每15個人中,就有一個人曾經看見或聽見過不存在的東西,或者有完全不符合現實的妄想,而這些人都是社會人群中正常的一份子。
幻覺和妄想在英文中統稱psychosis,中文翻譯為思覺失調。
去年七月美國精神病學雜誌JAMA Psychiatry刊登了一篇至今為止最詳盡的人口統計學調查文章,是澳大利亞昆士蘭大學John McGrath等人調查了包括18個國家的31261個成年人,研究橫跨2001年到2009年。在排除了藥物或者睡眠的因素後,研究發現還有5.8%的正常人有幻覺或者妄想的經歷,其中有幻覺體驗的人是有妄想體驗的人的四倍。
在有幻覺和妄想的普通人中,大約三分之一只發生過一次這些體驗,另外的三分之一發生過2到五次,而剩下的三分之一有過超過6次甚至100次的幻覺或妄想經歷。這些正常人的幻覺經歷往往偶發性地轉瞬即逝,不過也有一部分人會常常出現幻覺和妄想。
幻覺和妄想有時出現在抑鬱、焦慮症,以及其他一系列其他心理和生理壓力疾病中。比如精神分裂症病人常常會「感到」背後有人盯著自己,並「聽到」他們在說自己壞話。有時他們會「聽到」自己腦子裡的聲音在說「你真沒用」,或是指導自己做事,這些聲音常常在腦子裡縈繞不去,難以擺脫。
大話西遊蜘蛛精扮演者藍潔瑛,據傳早年得精神分裂症。
比較良性的幻覺體驗是沒有消極情緒的幻覺,並且本人知道是幻覺。
我曾經在一篇文獻中讀到這樣一個臨床案例:一位72歲帕金森病(神經疾病,運動障礙為主)患者反覆出現幻覺。他晚上和妻子睡覺時,經常看到一個小姐溜進卧室,一絲不掛地躺到他和妻子中間。醫生想知道幻覺時這位病人是否能動,於是問:如果你碰這位小姐,她會消失嗎?老人毫不猶豫回答:當然不能碰啦!一動我老婆就醒了!
另一位我親身訪問的帕金森病患者也經常出現幻覺。這位93歲有帕金森病和輕微痴呆的老人,常常感到自己死去的妻子在身邊。當周圍沒人的時候,他就會和她聊天,晚上睡覺時,他常常覺得妻子抱著自己。老人很喜歡他的幻覺,拒絕治療幻覺癥狀。
正常人除了間或可能出現幻覺之外,還可以通過服用一些藥物主動體驗幻覺。
LSD就是一個經典的致幻劑。我在Yale的辦公室里,隔壁組就是做LSD治療精神疾病的研究的。
LSD會帶來什麼樣的幻覺呢?
「我發現自己「擴散」了,隨著空氣的氣流,晃蕩晃蕩的,一下子好像同時間有好幾個我,一下又好像連唯一的那個我都不見了;我進了宇宙,看到了造物者;我發現自己的眼角被「開大」了,我的眼角餘光,被放大千百倍,我身後的車燈,感覺上竟光彈般,一顆顆擦臉而過。」
以上是蔡康永服用致幻葯LSD後的感受。
LSD是叫做D-麥角酸二乙胺的人工合成致幻劑,可以讓人產生絢麗的幻覺,改變人的情緒和意識狀態. 導致強烈的幻覺和對時間、空間的錯覺。它是一些藝術家和科學家創造源泉,使用者包括史蒂夫喬布斯,赫胥黎,披頭士樂隊,滾石樂隊等。
在LSD被人工合成之前,一種仙人掌(佩奧特掌)提取物在西方開始變得非常流行,這種物質叫做麥斯卡林。
阿道思 赫胥黎(就是那個寫《美麗新世界》的赫胥黎)在晚期寫的《知覺之門》里詳細描述了他嘗試麥斯卡林的神奇體驗:
「在花束與傢具之間,當我目光偶然下垂,隨後激動地凝視我那交叉的雙腿上那褲子的皺褶,那是何等樣的一個迷宮啊,充滿著無窮無盡的、內蘊豐富的複雜性!而那灰色的法蘭絨質地,又何其豐潤,且具有何等深刻、奇妙的奢侈性啊!而就在此地,它們又一次出現在波提切利的畫作中。」
「實驗者要求我分析、彙報我的行為,但我卻何其渴望與花朵、椅子腿、法蘭絨褲子的皺褶那永恆、無限和絕對性獨處啊!我發現,我刻意迴避那些與我同處一屋之人的目光,刻意抑制自己不要太過關注他們。其中一人是我的夫人,另一人我很尊重也非常喜愛,但他們卻都屬於麥司卡林暫時將我拯救出的世界,那個世界裡滿是自我、時間、道德判斷、錙銖必較,尤其充滿(以下所列是我最希望清掃乾淨的)自作主張、驕橫自負、誇大其詞和偶像崇拜。」
並且解釋道:
「食麥司卡林和麥角酸之後的典型現象是,人們開始感知到彩色的、移動的、活潑的幾何形狀,並迅速由純幾何變成凝固物,於是,幻想者看到的不再是圖形,而是有形狀的物體,諸如地毯、雕刻品、馬賽克等;此後,這些物體又變成巨大的、結構複雜的建築,屹立於風景之中,並不停變形,變得越來越厚重,越來越絢爛,越來越宏偉;然後,或許會有英雄般的人物——布萊克稱之為「六翼天使」——顯身,也許是孤獨一人,也許是成群出現;於是,神奇的動物在這場景中穿梭。凡此一切都是新鮮而美妙的。而幻想者過去幾乎從來沒有看見過任何與其有關的事物,因此,他不是在回憶風景、人物、物體,也並非創造它們,他只是凝望著一個新創造出來的世界。」
LSD和分子結構和麥斯卡林非常接近。LSD基本不具有成癮性,並且很容易耐受。也就是說,連續服用LSD幾次之後,就沒什麼效果了,所以必須隔一段時間再使用才能重新產生幻覺。
英國帝國理工大學的研究團隊2016年發表在美國國家科學院院刊(PNAS)上的研究,第一次揭露了LSD在大腦中的效應。研究團隊給20個健康的志願者服用了LSD,然後用腦成像技術觀察了他們大腦在服藥當下活動狀況,幫助解釋為什麼服用者會出現視幻覺和意識狀態的改變。
在正常狀況下我們看一樣東西的時候,通常只有大腦的枕葉視覺皮層會被激活。但是當服用LSD的時候,一個人的大腦除了視覺皮層,其他很多額外的大腦區域也會被激活,參與到視覺加工中來。在這種狀態中,即使是閉著眼睛,也能看到想像中的東西。
通常我們的大腦有相互獨立的神經網路負責特定的功能,比如說視覺網路、運動網路、聽覺網路,和更加複雜的注意網路。但是在LSD的狀態下,這些網路之間的分離狀態被打破了,這種狀態下,人有了一個更加整合的大腦。這種意識狀態的改變,也和一些人所說的「自我崩解」有關,也就是說正常狀態下的單獨的自我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和自己、和他人以及自然世界的重新連接,感覺自己「融化」在了自然中。這種體驗通常會出現在宗教中和靈性體驗中, 並且似乎可以帶來幸福感的提升。
研究的負責人 Carhart-Harris 博士對自己研究的評論是:隨著我們從嬰兒變成成年人,我們的大腦變得更加受限制, 更加分區塊化,而隨著成熟,我們的思維也變得更加專註和更加的固化。在某種程度上, LSD狀態下的大腦模擬了嬰兒時期的大腦:自由且不受限制,更富想像力和高度情緒化。
同一個團隊的另一個研究中,科學家觀察了人在聽音樂的時候,LSD帶來的大腦活動改變。 在這種情況下, 除了LSD帶來的視覺皮層的活躍之外,大腦的海馬旁回也會被激活。海馬旁回和想像及個人記憶有關。這個區域和視覺皮層的交流越多,人們就體驗到越複雜的視覺,比如「看見」生活中的一些場景。
在臨床上,像LSD一樣的迷幻藥,被越來越多的精神科醫生和研究者看作是未來治療消極情緒疾病的選擇。比如抑鬱症患者或者成癮患者,就有可能在LSD和音樂的幫助下增加生活幸福感。在未來的研究中, 或許還可以解釋為什麼LSD對大腦的音樂、藝術感知有這麼大影響,甚至加深我們對意識本身的理解。
不過LSD的效果非常強,只要10微克就足以對人產生影響。並且在不同的場合,不同的心情下,帶來的體驗也會迥然不同。這種體驗,人們給了他一個專門的指代——trip。有好的trip, 自然也有壞的trip。
臨床上還發現,戒酒同時服用小劑量LSD可以顯著提高戒酒成功率。而致幻葯MDMA可治療創傷後應激障礙,裸頭草鹼則能緩解晚期癌症病人焦慮。
服用LSD還可以激活大範圍的大腦語言網路,使人可以同時想到很多意思近似的詞,換句話說,就是聯想能力大大增強了。這也就是說,服用LSD可能可以幫助作家和藝術家增強創造力,產生平常狀態下想不到的獨特聯想,甚至激發潛意識的思維。
參考文獻:
1Robin L. et al., Neural correlates of the LSD experience revealed by multimodal neuroimaging. Proceedings of the National Academy of Sciences (PNAS), April 2016 DOI: 10.1073/pnas.1518377113
M. Kaelen, et al., P.3.039 Effects of LSD and music on brain activity. European Neuropsychopharmacology, 2016; 26: S80 DOI: 10.1016/S0924-977X(16)70088-5Neiloufar Family, David Vinson, Gabriella Vigliocco, Mendel Kaelen, Mark Bolstridge, David J. Nutt ., Semantic activation in LSD: evidence from picture naming. Language, Cognition and Neuroscience. 11 Aug 2016Simon Makin,The Schizophrenia Spectrum, Scientific American Mind, November/December 2015Jim van Os, Introduction: The Extended Psychosis Phenotype—Relationship With Schizophrenia and With Ultrahigh Risk Status for Psychosis, Schizophr Bull. 2012 Mar.Jim van Os, The Dynamics of Subthreshold Psychopathology: Implications for Diagnosis and Treatment, Am J Psychiatry 170:7, July 2013一鍵關注「酷炫腦科學」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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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眼前有一個黑色的智能手機,觸感很硬。請問這是事實嗎?
一般人都會覺得是。但是,如果一個生物沒有眼睛,無法感光,那麼「顏色」對這種生物來說就不存在。「這個智能手機是黑色的」對於沒有眼睛的生物不是事實。
其實,這個句子對於不懂語言的生物來說都不是事實。不過語言這個東西太重要了,以後再詳細說。
正常人是三色視覺動物,色盲能看到的顏色更少。但是,偶爾也有四色視覺的人類,他們眼中的世界是「真多姿多彩」。讓他們把自己看到的世界畫出來,我們這些普通人簡直看呆了。
在這個意義上,顏色根本就是不存在的東西,它只是看起來存在而已。就像我們打開電腦桌面,上面有一個垃圾桶一樣的「回收站」,但液晶顯示屏裡面並沒有垃圾桶。顏色是一種虛構出來的用戶錯覺。
氣味、味道、觸感等等,也全都是用戶錯覺。它們並不真實存在於物理世界之中,它們只是某些有機體的用戶錯覺。
這個有機體包括微生物、植物、動物、人類。不同人的用戶錯覺可能是不同的。除了色盲的案例,還可以舉男女不同的性高潮體驗為例。
在哲學上,我們可以把用戶錯覺當成真實存在的事實。貝克萊主教就這麼覺得。存在就是被感知。
貝克萊的那本書,大家如果仔細讀,會覺得他講得真有道理。只是我們不信,因為我們這些中國人算是樸素唯物主義者。
但這個世界上,還有一種精緻唯物主義者,叫物理主義者。物理主義者堅持認為物理學給出方式世界圖景是真實的。物理學對世界的描述句就是事實。凡是和物理學圖景不同的,都是錯覺。
也就是說,人類的常識世界,全都是錯覺。感官體驗不僅僅不能證明事實,它實際上完全扭曲了事實。
有人可能會反對。比如,科學家們在試著描繪出一個科學的世界圖景,這個圖景不也是依靠科學家的感官經驗做出的嗎?
這個問題有點複雜。但簡單說來,科學家們並不是在根據感官經驗建構理論,科學們本來就有一套和常識世界觀不一樣的理論,這套理論變得越來越精緻。從柏拉圖到愛因斯坦,理論模型從模糊的概念變成量化的變數,理論由自然語言描述變成了數學語言描述。這個精緻的理論,變得越來越可信。
那為何常識世界觀不可信,科學世界觀更可信呢?
因為科學世界觀可以對已有的觀察數據給出更好的解釋,對未來可能出現的數據做出更好的預測。
另外,常識世界觀和科學世界觀之間也是連續的,沒有明確的分界線。我們今天的常識,也許就是古代人最先進的科學世界觀。而我們今天最先進的科學世界觀,可能是未來小學生的常識。
未來的小學生,可能從小就在學神經科學和計算機科學。小學生們都知道,人類的感官體驗是用戶錯覺,不同的用戶會有不同的用戶錯覺。這樣還有利於培養人際寬容。小孩子們更容易理解他人和自己有不同的偏好。
大家不要驚訝,因為我們今天的中學生都知道微積分了,而當年只有牛頓和萊布尼茨這樣的大神才知道微積分。未來的中學生會掌握我們今天最先進的世界觀。
限制我們想像力的,僅僅是知識。未來的中小學生所擁有的是知識已經是如此之多。我們今天可能難以想像,人類的感官體驗怎麼會是用戶錯覺呢?而未來的中小學生已經把它當成常識了。就像我們今天可以輕易想像地球繞太陽轉,而古代人會覺得不可思議,地球如果在轉動,那我們為什麼不被甩出去呢?
注意。以上描述全都是事實判斷,不做價值判斷。也就是說,我們只是說什麼是事實,什麼不是事實。我們沒有說什麼重要,什麼不重要。什麼有價值,什麼沒有價值。
我就是一個物理主義者,我認為人類的感官體驗就是用戶錯覺。但這些錯覺特別重要,非常有價值。
甚至,這些錯覺是唯一有價值的東西,其他都不重要。畢竟,其他動物只做價值判斷,不會反思自己的價值判斷。而人類既做價值判斷,又能反思自己做出的價值判斷。人類的價值判斷是抽象的,而其他動物的價值判斷都是具體的。比方說,棍子打在腦袋上能看到星星。。
人類作為群體,目前可以科學定義"事實"的精確能力遠遠不夠反映自然的奧秘。
但作為個體,每個人的差異性體驗又因為謊言(包括自己欺騙自己的能力)/利益的存在無法推廣、傳教(imposition)。
懶,改主意了,不講故事。
題主,看你這些標籤,簡單扔幾點你稍微查查(英文查一手),了解下,心裡有數就夠了。
語言之局限-維根斯坦
科學之局限-愛因斯坦的上帝(Spinoza的上帝----斯賓諾莎的哲學)
個體感受之差異-多體會下藝術(聽讀看),再思考下這些入土的大家們為何如此表達
中文嘛,回去讀讀黃帝內經
機械波是實體,聲音不是;電磁波是實體,光也不是;力是實體,觸覺不是;各種化學物質都存在,不過它們本身可沒有任何「味道」可言。
人類所感知到的世界,其實都是主觀的一種感受。它們在客觀世界中的表現並不是實體,而是物質的一種運動——電磁波傳遞、機械波傳遞、化學物質與粘膜受體發生作用、神經被壓迫等等。我們就靠這種運動感知世界。但是這種感知,我們無法與他人分享,「行為主義心靈哲學」有一個最常見的「顛倒色譜反駁」——如果一個人眼中的藍色和紅色顛倒,則沒有任何人會發現他與我們有什麼不同。
不僅如此,人的感官非常容易被欺騙——你有沒有想過為什麼紅綠藍三原色能組成任何一種顏色?並不是因為它們真的有什麼特別,而是人眼睛只能感受這三種顏色。為什麼可見光在這個波段?因為這是太陽輻射最強的波段,最先刺激了感光神經。
只要一個物體發出的光譜在這三個波段上相同,人眼就會認為他們是同一種顏色,其他的波段人根本感覺不到。所以只需要發出這三種光,就可以欺騙眼睛了。我們靠三原色原理製作的顯示器和繪畫,全都是在欺騙眼睛。
對於那些有更多種色覺,或者色覺感受波段與人類不同的生物而言,人類看起來同樣的顏色,在他們那完全不同。比如,一個紅矮星上以紅外線為可見光的生物,會覺得垃圾袋是透明的,玻璃是黑的。
高贊回答下面的評論可以說是完美驗證了這個題目。有些人自信到明明別人把問題指出來,都強行不信。而且不去驗證,只相信自己看到的。
PS驗證的ab顏色都是120 B圖裡有輕微部分是119 我覺得人眼應該分辨不出這1的差距吧。
我把B圖中間部分截取了一塊,下圖操作都是複製粘貼,不存在修改色差。
有什麼看不懂得知識,質疑可以,有能力的自己動手去驗證,沒能力的等著別人喂也行。咱能別一副全世界我最屌的嘴臉嗎?
我們感覺到的東西,都是事物表現出來能被我們感覺到的,這就是事物的表現,也叫表象。這些東西都是靜態的。我們看到飛機運動,也是一幅幅靜態畫面,由於有大腦參與我們才能看到運動的飛機。我們的感覺只能感覺到靜態的東西。
而事實是什麼?事實是蘊含在事物內部的引起事物產生表象的原因,這個原因我們感覺不到。我們看到花是紅的,但是為什麼花是紅的,我們無法感覺到。我們能看到兩個人吵架,但是原因是什麼,我們看不到。我們就算去調查,也可能聽到的是假話。
引起事物產生表象的原因通常都是動態的。由因產生果,矛盾不斷鬥爭才引起事物表象的變化。而這種動態的東西,不能被我們感覺到。我們只能靠大腦去思考,才能發現它。
甲乙兩方打架,雙方都是三個人,打個平手。後來乙方說服甲方一個人叛變,甲方只有兩個人,乙方有四個人,乙方勝。內部變化引起勝負變化。我們開始看到甲乙雙方都是三個人,後來看到甲方兩個人,乙方四個人。我們只能看到這種靜態畫面。我們怎麼知道甲方人少了,乙方人多了呢?是因為經過了思考。首先你得明確你所說的「事實」是什麼?
然後,才能討論我們是不是真的知道事實!
你從來都不覺得五官所能探測到的真的很有限嗎?
你在夢裡,你同樣能『看到』事物,那麼問題來了,你夢見的是事實嗎?
很簡單的例子就是,你的眼睛看不到紅外線紫外線,不等於它們不存在。
人的感覺器官都是進化的產物,相比低等動物(如貓狗),人的眼睛可以看到更多的顏色。
比如人的眼睛可以分辨出的綠色種類,比任何其他動物都多。
這意味著任何生物的感覺器官都足夠讓本物種在大自然中倖存,但絕不是完美的,我們看到聽到的只是客觀世界裡的一部分。
再比如中微子,在地球1平方厘米表面上,每秒就會落下約650億個來自太陽的中微子,我們站在太陽下看著自己的指甲蓋數一秒,你有看到中微子嗎?沒有,但650億個已經穿過去了。
任何我們目前不知道的事實,未來都會逐漸變得可知,這就是科學發展的過程。紫外線、超聲波、各種微觀粒子等客觀存在的物質,人自己的器官並不足以看到,但人類是可以借用工具檢測到的。人與動物的根本區別就是創造和使用工具,應該交給科學解釋和研究的東西,哲學只能用來拍腦袋瞎猜,除了賺個神棍錢,對社會毫無推動作用。
這是個哲學問題,任何嘗試用物理學結論來解釋哲學問題的,都是本末倒置、倒果為因的。因為認識論是哲學的內容,物理學更為主體的內容是本體論,是其種種具體的結論、定律,或者說完全可以用經驗一詞來概括。事情的關鍵並不在於什麼人眼睛看到的光的波長範圍有限、耳朵聽到的聲波頻率有限——你即使都是無限的,也不能向自己證明「你接受到的信息就是事實本身」,而關於「全部情況」,你也永遠無法確立任何認識。這裡面的核心是人無法跳出自己的視角——你永遠沒有機會獨立於自己之外去觀察世界。
上述內容是屬於認識論中的懷疑論的,其語言也屬於懷疑論,實際上,都是純粹的概念、語言,是語言在陳述語言,而沒有說出關於事實的任何東西。如果真的論及實際情況的話,懷疑論也不否定其實我們有可能見識到世界的全部,只是即使真的那一天來臨,我們並沒有機會認識到「這就是世界的全部了」——即使你真的看到了事實,你也無法向自己證明這就是事實——事實與非事實,你唯一的衡量、區分標準就是感官,但是它卻不能說明任何問題。
上面啰啰嗦嗦一段,是在陳述:你這個問題,是個就語言、概念的設定發問的問題,和實際情況沒有任何關係。你可以說五感就能認識到事實,但是不能問為什麼,你也可以說五感不能認識到事實,同樣不能問為什麼——這裡沒有為什麼,這就是純粹的設定知道吧,這是形式邏輯的開端,你無法就邏輯開端發問。你問的這個問題,就好似問「為什麼太陽要叫太陽」「為什麼管爸爸叫爸爸」一樣,這就是定義,這就是設定,是語言的開端,這沒有任何為什麼因為無論怎麼設定都是可以的,都不妨礙它去指代一樣東西、一種情況,都不妨礙它有所意義。
現在你明白了吧,你在就一個不能發問的問題發問——你用語言去發問,但是你的問題是處於語言之外的,所以沒有辦法有任何回答。即使是全知全能的創世神來了,祂也無法解決你的困惑因為你問錯了問題。實際上,不光你這個問題了,整個哲學都是在就不能發問的東西發問,因此哲學是最不該存在的學科。
「你如果真的理解了我說了什麼,你會發現我什麼都沒說」
這是看過維特根施坦《邏輯哲學論》後對這一問題的解答,如果他本人還健在並且能上知乎的話,估計說的內容和這些差不多。正好近期在思考關於存在的問題,附上全文。
任何方向深入的思考都會走向一個隱晦的終極:什麼是存在?
我在施工中碰到過一次愛較真的監理,放線後彈墨線,以此確定物體(鋼筋、模板、預埋件等)的位置,這位監理拿鋼尺測量後對著標準規定的最大偏差允許範圍死扣。第二次,我改變了方法,叫工人把墨盒裡上滿墨汁,讓墨線浸滿墨,再使勁彈,這樣就出來一條很粗的墨線,讓參考線本身變得模糊。這件事並不是說在施工質量上投機取巧,質量和成本、工期等是相互關聯的,那是另外一個話題。這件事說明了度量在本質上是精確與模糊的對比,有具體參照才有對比,而參照物本身的選定,決定了對比的精確度。在空間上有實體存在的事物,我們都可以用某一具體參照物進行度量,比如長寬高,面積,體積,以及同一種(類)事物之間的比較,這種同一屬性的不同之處,抽象為數,並逐漸形成了一門嚴謹的學科:數學。當我們在對事物的同一屬性無法找到具體參照物進行對比時,我們叫做無法量化,多數表現在抽象領域。回到前面提到的彈墨線問題,精確性要求越高,建築物質量就越好,「魯班獎」、「楚天杯」這些建築行業中的獎項,就是為了區別一般質量為「合格」的建築,從質量、安全等各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其本質就是更加精確。那麼是否我們可以繼續深入,比如尺寸度量精確到0.1毫米甚至0.01毫米呢?這樣房子不是更加安全可靠?回答是在房屋建造這行,暫時沒必要,或者說沒意義。發射衛星有更高的精確度要求,建房子不一樣。注意,現在我們談到了「意義」一詞,它隱晦的指向一個目標:為「我」所「用」。這個「我」可以指自己,指對方,也可以指一個群體,「用」的範圍更廣,從基本的吃穿住行,到精神層面的滿足,達到某種目的性,「它」就有了「意義」。究其本質,人類的發展,是建立在「求」的基礎之上,有人會說,我不吃不喝,無欲無求,這本身就是一個「求」的表現,「求」的就是「無欲無求」這個結果。我們可以從任何一個方向深入思考,最終都會思考到「意義」,或者說「求」這個問題。從「意義」和「我」以及前面提到的數學開始,我們假設一維空間有這樣一類生物,他們不理解平面幾何圖形,因為一維空間只有點和線,一位智者發現了它們空間中有一條線段從點開始變長,到達一定長度後又逐漸變為一個點,冥思苦想,日夜研究,最後推導出來一個公式,其運算結果是3.141592653589793.........無限不循環!就這樣算到了死亡也沒有理解這是個什麼東西。期間無數人勸告他,這樣沒意義,也有人說他閑得蛋疼,沒事找事。有點數學常識的都知道我在說什麼東西,圓周率π,在二維空間表現為圓。有點疑問的可以百度一下,π可以用純粹的加減乘除公式來表示,當然其分母表現為無限,實際是無法通過這個展開運算的,只不過為了表述方便(你也可以找到這個公式,並理解為一維空間的智者把這個公式向無限的方向一直寫下去)。這個假設的目的在於揭示一個問題,任何無意義或者說其混亂並沒有規律的事情或結果,真的就沒有「意義」?可能我們自身的局限性限制了我們發現這個世界真相的能力,或者說真相其實已經表現出來並且我們已經發現,只是我們沒有理解。比如只有高中數學知識(高等數學全忘記了)的我完全可以推想,描述某個四維空間物體變化的常數,在數學上可以找到某個公式,甚至你隨手寫下一個僅包含加減乘除,數字呈現某種規律但無限延伸的公式,很可能就是現實世界「客觀存在」的規律,說不定就是股市漲跌或者買彩票中大獎的規律,只是你無法把公式與具體事物對應。為什麼要談「數學」,這門抽象的學科隱含著從具體表象到一般抽象的規律呈現,不同的數以及加減乘除表現了物質同一屬性的不同、同一物質不同屬性、不同物質之間的相互關係。從數學這門學科開始,賦予數字不同的概念「意義」,會使相關學科得到極大的發展,我們向微觀探索到夸克直至弦論,向宏觀探索到宇宙大爆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各種自然科學使我們的文明與歷史相比,向前得到了極大的進步,物質生活也得到了很大的改善。這些轉變,讓我們深刻意識到客觀規律的存在,以及應用客觀規律所獲得的好處。我可以斷言,數學是讓人類從理性上認識到客觀存在的基礎。為什麼數學解決不了的問題,或者不少人說數學,甚至所有學科發展的終極方向,都會指向一個學科:哲學呢?一個不搞哲學的人談論哲學問題,有點搞笑,這是個人愛好,從小接受唯物主義教育的我,個人已經從數學的角度理解了世界是客觀存在的,但這其中有個問題,前面提到過:「求」。「求」,有主體,有客體,有過程,我們從主體「我」開始。我們認識世界,都是從感性開始的,具體一點,眼,耳,鼻,舌,手(身體),「我」通過自己的這些器官,接觸(觀察、感受)客體,產生不同的感覺,這些感覺傳到大腦不知道怎麼回事就形成了意識。注意,這些感覺是通過對比不同的客體而來的,大小,冷熱,軟硬……很多描述同一事物具體性質或量的詞語,以及不同事物的分類,你想到的越多,站在「我」的角度,這個世界就呈現得越真實,當你拋棄「我」這個存在,你會覺得世界無法描述(這裡無法用語言描述,只能意會)。
換個角度,我狠狠地抽自己一巴掌,以此來表達自己對想這些無聊問題的懲罰,臉很疼,紅了,手掌也痛,牛頓第一運動定律確實存在。但這能說明什麼?所有這些都是通過神經傳到大腦後再反饋給意識,然後我才形成了感覺。醫學上有過相關論文,一些剛截肢的患者,意識里仍然感覺到斷肢的存在,我經歷過的唯一一次夢魘,能確切的看到,聽到,感受到周圍事物,其客觀事物的細節與真實無異。這說明我們看到的,理解的世界是主觀的,真實的世界可能不是這個樣子,假想我們人眼能看到的光譜頻段在紅外線或紫外線之外,世界還是會呈現出紅橙黃綠等色彩嗎?所有我們用語言描述的具體事物,初看大家都知道並能理解而且達成共識,仔細想想,同一個事物,在不同的人看來,是一樣的嗎?由具體事物上升到抽象領域的很多概念與定義,「它」是我們所共同談論的同一個東西嗎?前面說的那麼多,其實指向了一個問題:什麼是存在?到底這個世界是我的意識中的虛幻?還是它確實就是我認知的存在,亦或它的真實面目很可能是另外一個樣子,或者由於自身的限制和認知缺陷曲解了它本來的面目?說說1+1=2的問題。我們不談論哥德巴赫猜想,也不搞腦筋急轉彎,更不談什麼爸爸加媽媽等於3,就簡單的說一加一為什麼等於二。大家都知道答案,我女兒幼兒園都會算2+2=4了。前面說過,數是事物同一屬性不同程度量化的具體表現,1是個阿拉伯數字,一是漢字,壹是會計和銀行特別重視的,也是朱元璋創造出來的漢字大寫,one是英語中的1,「+」表示事物在數量上增加,1+1=2其實表明某一個具體事物,在其他情況完全不變的情況下,就前一事物可以具體參照的,在量上再增加一,我們把結果叫做2。注意,「1」,「+」,「2」,都是最初由人創造並定義後,大家長期使用覺得好用並由此約定俗成而來的,計算式本身沒有任何含義,這個式子其實傳達的是內容,所有數字,語言,符號都是內容的載體。好比饅頭,饃饃以及很多方言的不同說法,它表達的就是同一個東西。談論1+1的問題,是想說明,很多我們日常所見,所學的,彷彿根深蒂固在我們腦海,我們只知道使用,沒有去深刻思考它是什麼,它為什麼會這樣。以前我總有這樣的感慨,大道理懂的不少(比如「發現事物的本質與內在聯繫」之類的),可碰見新的問題不知道如何應用,或者做起來總有差別,懵懵懂懂,摸不清世界的真實面目,深入思考一些本質問題,並不是閑得蛋疼,也不是發神經,它對我理解並真正認識這個世界,並由此應用到為人處事中,有著深刻的意義!最起碼的表現是:從此我不會人云亦云,我會對一切存疑,我會長期持久的學習並不斷驗證,這會使我感覺這個世界和自己有著從未體驗過的真實!問題是:為什麼五官感覺不能證明事實?
下面我單從視覺的角度來回答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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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太擅長「看」了,不管是長長地注視,還是輕輕地一瞟,這些「看」都太正常太簡單了,以至於我們忽視了這本身是人體一項非常奇妙的機能。
我來考考你,你能準確的定義出「視覺」是什麼嗎?
這可能有點難。
我們常常拿人眼視覺和相機照相做比對,然而實際上這兩者有著完全不一樣的機制。我們在談論相機的時候,我們會說我們手中的相機的像素是多少,是兩千萬,還是四千萬像素。我們會習慣的認為:越高的像素,意味著相機有著更好的性能,我們能記錄到更多的細節。
然而我們人眼視覺不太一樣,在我們用人眼感知周圍的世界的時候,雖然我們也會基於一個個小區域對物體進行加工,但是其中又蘊含著非常多更為神秘的機制,這些機制在物體感知的過程中(分割與整合過程),發揮著重要的作用。
好了,先上一個例子,讓你看看人眼的神秘:
我們先呈現兩幅圖。
好,你看到了兩幅圖。嚯!好可怕的圖。等等,明明是一幅圖,它們完全一樣嘛!
然而,我讓你試著找找它們的不同(哦!居然是大家來找茬)。
。
。
。
好的,終於你找到了不一樣(沒啃聲的默認找到了吧)。
我們細想一下這其中的過程,左右兩幅圖明明在我們面前一覽無遺,為什麼前後兩次看會有差別呢?要是你沒被告知兩幅圖不一樣,你會認為兩幅圖是有差別的么?也就是說你還能相信「人的五官感覺(視覺聽覺嗅覺味覺觸覺)是事實的反應」這個命題么?
其實,隨著neuroscience的發展,人們逐步意識到,人的視覺是由以下幾個過程組成:
這是一個粗略的的視覺通路過程的描述:
Visual inputs:光從物體表面反射進入人眼
Encoding:由視網膜神經元對光進行編碼
Selection:由注意、期待和記憶等高級認知功能調控,選擇特定的輸入
Decoding:大腦皮層對輸入的視覺信號進行解碼
之後大腦才能識別出一個物體,再進行相應的動作或者認知決策。
(如在找茬圖中被怪獸嚇一跳,然後摸了......)
最近一二十年的研究中,人們對視覺有了很多新的認識,同時也愈發明白認識的淺顯。我們可以注意到,在Selecting和Decoding之間,箭頭是雙向的。也就是說,與單純的bottom-up的認識不同,這其中包含著更為深刻的過程。其實,我們每個個體在主動看的過程里,包含著太多自身的注意,期待和記憶。也就是說我們每一個個體看到的世界,可能都不太一樣。想想也是,不然這個世界就太單調了啊。
在這裡視覺可以是古話所說的「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視覺可以是杜甫《春望》中所說的「感時花濺淚,恨別鳥驚心」;視覺還可以是菩薩的面目猙獰。
在雍和宮白檀木大佛的殿前,小僧給我解釋為什麼菩薩一個個都是面目猙獰:他們的面目就在那裡,而看到的感覺,其實是你內心的寫照,要是你內心沒有凡世間的怒,凶,丑,你也就感受不到他們的凶神惡煞了。
reference:
Zhaoping L, Li Z. Understanding vision: Theory, models, and data[M].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USA, 2014.
Gilbert C D, Li W. Top-down influences on visual processing[J]. Nature Reviews Neuroscience, 2013, 14(5): 350-363.
你的五感,所感的信息是真實的,因為如果不真實,你是感覺不到的;
你的五感本身,是真實的,否則,你是感受不到真實的信息的;信息不會自主產生,必有源頭,那麼信息源就是真實的;信息源不是為你準備、專門侍候你的,所以不會刻意為你施放信息,所以信息源與其施放的信息是有必然關係的;因此,你可以根據真實的你的五感感受到的真實信息通過真實的你的思維去探知真實信息的源頭。這個過程,是真實的,雖然思考的結果未必符合信息源真實狀態,但是那信息源是真實的,就意味著思考是有真實確定方向的,是可以不斷接近真實的信息源的。
我想提醒個事情。
證明,是要確定某個事實。否定某個結論,從來都不是「證明」過程的終點,確定某個結論才是證明過程的節點。
你說這個無法證明,那個無法證明,那你到底證明了什麼確定事實?你那「完全可能」性,能證明么?若都非證明,那你能否以你主動意志做下主動判斷,就你說的那無法證明的結論與你提到的可能性,哪個更可能?
要確定的否定一個結論,只有一個與被否定結論相悖的確定結論才能完成,那麼,你到底確定了哪個結論?簡而言之
人對世界的了解來自眼耳等身體感官而人類對這些感官的理解和分析是由大腦完成而大腦的思維存在偏向思維能力也很有限人類接受到的世界也是部分的是片面的不是全面的因此人類對客觀世界的了解必然存在偏差此答乃本人一家之言,非專業人士論述,如有不足,請多指教昨天的人只活在昨天;今天的人只活在今天。在今天,事實上昨天的那個人已死了,但感官告訴我們:今天的人就是昨天的人。感官只有在一年或N年之後才承認:這個人確實變了。感覺與事宎滯後太多。以上。所以,感覺到的不代表事實。
什麼是事實?
你能證明自己不是活在黑客帝國的那樣世界裡嗎不能所有的事實,所謂的真實,都是大腦告訴你的這最後是一個哲學思辨的問題,不是自然科學的問題感覺,什麼是感覺呢?當你的手觸碰到桌子時,你覺得你碰到了東西,其實你什麼都沒碰到,你只是感受到了桌面分子施加到你手上的電磁力,除了力,你什麼都沒碰到。所以,如果我施加一個隨著距離減小而增大的力場到你的手上,你就會感覺你的手觸碰到了東西。
首先趙守卿已經很好的對問題作出了澄清,給出了回應的框架。同時,翟剛給出的文獻也是當前知覺哲學與知識論兩個哲學子學科對該問題的交融式的最新研究進路與成果。我試圖再多說一點。若有差錯,還請多多包涵,並指出以促進我進步。首先對問題作出限制。第一個限制是,這是一個哲學問題。因此我不認為任何經驗科學能夠很好地回應這個問題(當然,如果是一個元科學式的追問,在我看來本身就是個哲學問題。但似乎沒有一個回答是這樣的)。第二個限制是,這是一個懷疑論問題(題干標明)。那麼現在開始進入正題。「為什麼五官感覺不能證明事實」?根據上述限制,我將直接把這個問題等同於「關於外部世界的懷疑論問題」。這個問題關乎的是,我們的知覺經驗能否提供關於外部世界或外部對象的知識?或者,我們的知覺經驗能否提供我們的知覺信念以辯護?那麼為什麼我們通過知覺器官而來的經驗要面臨這樣的問題?似乎這個問題非常瑣碎且毫無意義。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對知覺的運用完全是一種本能,並且它基本不會出錯。我們先把後面的判斷放到一邊。考慮本段第一個問題。如果追溯哲學史的話,最早對這個問題的討論應該是斯多葛與學院派的討論,並且相關討論基本從未間斷。假定我們通過感覺器官直接獲得了知覺知識,那麼這個問題就不存在了。但是,這似乎有問題。我們是否在知覺上從來不出錯?顯然不是。如果有兩個完全相同的對象,例如同卵雙胞胎,或者一窩雞蛋。那麼似乎我的認知能力是分辨不出哪個是哪個;此外,如果我吃了LSD,或者醉酒、發瘋——這改變了我當下的心理學狀態,那麼我甚至會在沒有對象的時候在心靈中產生經驗。那麼這樣的經驗是否能夠算得上知識?直覺上,這顯然不是。(這個討論就是斯多葛與學院派之間所發生的論戰,這個論戰非常簡單,因而在討論中會混淆感覺與知覺,並且不區分現象與對象,知識論與形而上學等等現代哲學往往著重討論的議題,但基本上現在對外部世界的懷疑論問題都可以在這裡看到雛形)。此外,另一個更為著名的就是笛卡爾的關於外部世界懷疑的三個論證。這三個論證可能會在當前的研究中被分為兩類,一類是夢論證;另一類是邪惡天才-BIV(缸腦)-黑客帝國。這裡我不會詳述。只要知道以下論證:前提1:知識需要毋庸置疑的確定性;前提2:知覺沒有這種確定性(我做夢的時候的經驗與我清醒時候的經驗在現象上無法區分)結論:知覺知識不能算作知識。因此,綜上所述,對於外部世界的懷疑論從我們的知覺不可靠進而論證我們的對外部事物的知覺呈現與其本身為何之間是不匹配的。這種觀點進而發展成為知覺哲學和知識論熱議的話題——錯覺論證。讓我們暫時不考慮懷疑論,而考慮如下的例子:你把一根筷子插入裝著自來水的玻璃杯中,發現筷子在水下的部分彎曲了。穆勒萊爾錯覺,兩根一樣長短的線段卻看起來不同。拿出一塊錢硬幣來,然後從不同角度看它,你會發現它或者是一個圓,或者是一個橢圓,或者是一根線段。但它不是你心裡想的那個很矮小的圓柱體。這樣的例子在生活中數不勝數,那麼似乎,單純來自感官的經驗本身就一直不能證明事物是如何的。就此打住。因此,我大致給出了一個極端粗略的回答。且並沒有太多哲學專業上的複雜概念。希望題主有所收穫。(由於是休息的時候刷知乎隨手答的,若有疏漏錯誤請見諒。若需要進一步解釋或文獻支持請留言,謝謝。)
人能看到的光波長是從一定範圍到一定範圍,能聽到的聲音也是有限範圍內的赫茲,人能接觸到的「事實」只是真正的事實的一部分
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
感覺這裡有一場沒有硝煙的戰爭,哲學與物理的明爭暗鬥。
一,感覺是主觀的
舉個例子,除了你,其他人全是色盲,你們所有人在一起討論,世界到底是不是黑白的。所以,感覺是大腦和身體給你的,五感都是。二,事實是客觀的舉個例子,紅外你看不到,超聲波你聽不到,但你不能否認這些都不存在,因為人類藉助儀器已經證實,擴充了認知。那麼,人類是否已經做到全能全知?顯然沒有,所以那些未知的世界存在嗎?合情合理的猜測是存在的,但是我們還無法證明。自在之物作用人的感官,它是人的感覺的來源,感覺材料一經主體所具有的先天的時空形式的整理,就根本不可能是對自在之物的認識;先天的時空形式整理過的感覺材料再經認識主體所具有的先驗範疇的加工而形成科學的具有普遍性必然性的知識,這種知識更不是對自在之物的認識,它們所具有的普遍性必然性是人的主體所能動地賦予的。這樣,知識同自在之物之間就永遠存在著一條不可逾越的鴻溝。在康德看來,人們為了把自己的知識不斷推向前進,最終是要在實踐上日益趨向道德的目的,故人必須努力追求對自在之物或物自體的知識,這時,自在之物就是人們出於理性的本性而設定的「理念」,即靈魂、宇宙和上帝。它們雖然不能被認識,卻可以被信仰。康德承認自在之物是客觀存在,這有唯物主義的因素,他把自在之物作為人的認識能力所不能認識的、但又是存在的東西,又表明他哲學的不可知論、二元論,以及對宗教的妥協色彩。
因為五官所感受到的感覺最後都是以電信號傳遞給大腦的,所以感覺其實一種電信號,而如果模擬電信號對大腦進行刺激,同樣能感受到很真實的感覺,例如電子食物。基於這個事實,著名的美國哲學家希拉里·普特南曾提出過一個瘋狂的想法,既缸中大腦,感興趣的可以去了解了解。
因為我思,故我在。只有清楚分明的「我思」,才是判斷事物的惟一標準。
人的信息接收器官接收的信息是有限的,傳輸到大腦還會有過濾和修正。。人類在宇宙如此複雜和海量的信息中。宏觀意義來講,和又瞎又聾的沒太大區別。所以,just enjoy yourself,畢竟一切都是無所謂的
因為意識是人腦對於客觀實在的主觀反映
因為感覺不就是人體系統收集信息然後再反饋到大腦里嘛,因為「收集器」(眼睛啊手啊這些)的不同,和「處理方式」的不同,得到的結果也不同。
我們不能證明自己感覺到的是不是事實,是因為沒有一個絕對的參照物,就算有,局限於我們的收集器我們也接觸不到,所以這就「不可證偽」,你可以說這個作為參照物的「絕對事實」存在,也可以說它不存在,反正你也無法知道。
哼,一定是這樣的(??????) ?
五官,或者說人的感知讓你認識到的世界,並不是「真實」的世界,而是你大腦里重構過的世界。
那你能不能認識「真實」的世界呢?
就好像一頭豬,能不能認識到自己笨的像頭豬?我覺得是不能的。它有它的局限在那裡。
這個「真實」的世界,你既不能說它存在,也不能說它不存在,因為它可能是超越人感知的存在。應為感官是理性的,是基於物理、化學、生物的一種科學現象,而事實則包羅所有學科,甚至包含感性。五官感覺是數據,但凡是數據,就不能代表事實。
如果科技發展到可以用計算機模仿大腦對感官的形成,意思就是說,其實嘴裡的甜味,其實不是舌頭感覺到的,只是舌頭把對這種「味道」感受傳遞給大腦,大腦再告訴舌頭這是甜的,如果可以知道如何通過大腦形成「甜味」,那就可以設置,那你以後吃什麼都是甜的了。
建議題主了解下量子力學的「波粒二象性」,世界上我們能感知到的任何東西都是由微小的粒子組合而成的,包括人的肉體。我們所認知的世界是反邏輯的,反常識的,反真理的,而且往往還不自知,可以說我們對目前的科技引以為傲,實際上我們對於世界一無所知。
從哲學的角度回答一波。簡單易懂的高中政治人教版必修四~
什麼是真實,即客觀存在。從唯物主義來講,客觀存在就是,不管你感受得到還是感受不到,但是它確實存在著。
舉例來說,你閉著眼睛看不到你前面的石頭,不能代表這石頭就不存在。同理的,你看到了石頭,甚至感覺到了它粗糙的紋理和溫度,但是其實你只是在做夢,你摸的石頭客觀上並不存在。
但是人習慣上以自己的感受為事實依據,甚至認為耳聽為虛眼見為實。可是人的感受基於自己大腦的認知,大腦認知說到底還是主觀認知,很容易產生錯覺。這一點其他回答都有很多舉例了,不贅述。
最後假設一下,如果人類多出一種感覺,那毫無疑問我們現在所認定的世界的樣子會大大改變。我們對世界的認知是由我們的感官器官所決定的,你可以想像,一雙粉紅色的襪子在一色盲患者眼中它是灰色的,我們一般人眼中它是粉紅色的,這種差別正是由於我們眼中視錐細胞種類的不同所造成的,但我們所看到的並不是完全的,至少四色視者可以看到比我們一般人更豐富色彩的世界。 我們看到的世界並不是真實的,它只是我們所能看到的,同理,我們的聽覺嗅覺等等那是不是也受限於我們器官?我們所能感知的世界是我們只能感知到這麼多的世界。或許人類可以藉助各種工具探知這個世界,但我們只是永遠走在通往真實的路上。
我轉載一下別人的答案吧 ,關於藍黑白金裙子的,覺得用在這裡回答很合適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8398932/answer/40679076
五官能感受到的範圍有上下閾值。
我覺得在被窩睡覺很舒服,這個真不真實?我覺得外面的光很刺眼,空氣很冷,聲音很嘈雜,又真不真實?
比如顏值即正義
假設一下:我們處於一個類似黑客帝國母體的地方,所有感官都是偽造的,當有人偶然發現這一情況後,會不會被母體抹殺呢?
頭一次發覺科普是一個有點小麻煩的事情
比如說這張經典的圖很多人都在為a和b兩個格子的顏色到底一不一樣爭論不休哪怕是搬出這張圖之後還是有很多人覺得ab之間的連線是漸變的。說真的,知道真相之前的我也覺得是漸變的。a和b明明是兩種顏色!
但是說出來你們可能不信,知道真相之後的我,再看這張圖。。。。。我覺得有三種顏色!有一位匿名的童鞋用一般人都沒怎麼用過的方法解釋了一遍,照理來說應該是實錘了,但是就是因為這種方法平常人不知道,所以還是有很多很多小夥伴不服氣,甚至開始準備撕起逼了。。。。。。
那麼我在這裡用一個最稀鬆平常的方法-------截圖,來證明ab倆格子是同一顏色。(提前說一句,如果有人質疑我用ps調了顏色,那我只能說:截圖這個操作是個正常人都能學會,什麼圖片管理器都有這個功能,如果不是手腳不方便的同學,請你自己動動手,解開一個小小的疑問也是一件舒服的事情嘛!)(ps:說出來你們可能不信,我不會用ps)話不多說,現在開始。
這個是原圖順便證明一下這張圖不是漸變色。先把漸變色實錘了再說:
ojbk?再來證明ab
emmm,看不出來?這應該很明顯了呀?我真的覺得這張圖就已經很明顯了。。。。。。那我再分細一點?這下實錘了吧?希望路過的朋友們為了別的的評論區不要吵架,來幫忙點個贊分享一下 (真摯的眼神)來自百度百科。
空間迷向簡單講就是錯覺,主要表現為飛行員所感知或判斷的飛行狀態,跟飛機實際狀態不相符。如飛機正在平飛,飛行員感到飛機似乎傾斜著;飛機正在仰爬上升,而飛行員感到飛機似乎平飛著。較為嚴重的飛行錯覺,有時誤差可以超過90度。例如當飛機平飛時,飛行員卻感到飛機似乎正在倒飛。
體旋轉錯覺
又稱"死亡螺旋",發生在飛行員於連續轉彎後改為平直飛行,飛行員已經改為平直飛行了,但感覺上卻是在轉彎著。如果無法當下藉助"視覺"的主導作用(地平線或視界參考物)進行矯正或利用改飛儀錶來克服的話,就會依飛行員本能的反旋轉錯覺再改正,如此使得飛機持續打轉直到墜落。體動力錯覺
是指飛機剛加速起飛時,在加速前進的剎那會有機頭上仰的錯覺,這時看到的目標物都會向上方移動;相反 的,在飛機突然減速時,飛行員會產生機頭下滑的錯覺,此時所看到的目標物則呈向下方移動。科里奧利氏錯覺:
最容易在飛行員回頭察看或作低頭動作時發生,飛行員在作角加速度動作時,頭部不保持固定,任意動頭,就會導致這種定向錯誤。傾斜錯覺:
當飛行員向一側緩慢傾斜時,剛開始半規管因角加速度還小,並沒有飛機已經傾斜的感覺。而當從儀錶中發現機身偏斜,此時突然依儀錶指示快速將飛機改平,飛行員會產生飛機仍向反方向傾斜的錯覺。科里奧利錯覺自1932年首次明確提出以來,一直受到人們的重視,在飛行中的發生率較高。據美國1998年進行的一項105名飛行員的調查顯示:有50%的飛行員在飛行中體驗過這種錯覺。我們在1999年調查了我軍91名殲擊機飛行員,發現有42%的飛行員在以往飛行中產生過科里奧利錯覺。
所以,感覺並不是可靠的,相信感覺甚至會導致嚴重後果。推介你去看部電影,黑客帝國。
你怎麼知道五官不是在騙你自己,所以不是不能,是不能肯定能。
人也是機械的,無論認知,還是感覺。存在太多聯想和想像力。日常生活中,人為了生活,工作需要,應對各個事物,現象會不斷產生經驗積累,這些應對措施越概括就越容易節省判斷時間,越節省時間越提高效率,對人大有裨益。這些概括是片面的,所以很容易產生了認知偏差。舉個關於溫度的例子。不考慮海拔,你每天看到透明開水一冒泡就想到100℃,滴到手上會燙手。那假如煮了一杯蠟,上面覆蓋一層油,外觀透明澄凈,可能加熱到50℃,就咕嘟咕嘟冒泡了,這時候滴到你手上,你可能會慘叫,其實傷害哪有那麼大?為何你做出很疼的反應?只是,透明——冒泡——燙,已經被你概括了。存儲到你這台電腦的程序中。一旦觸發第一個第二個條件,你肯定會傾向於得出第三個結論
初中物理
可能是學物理前先講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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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走在樓梯上,下到最後一層都不知道,你繼續告訴自己是在下樓梯,你會不會崴腳?
1.五官感覺的信息不包含事物的全部信息,一件事情一個事物,你以為你接收到的信息就是ta的全部信息嗎?不論從時間上還是空間上,都只接收到了一個點或者一個面的信息。2.五官接收到的信息其實是通過語言的加工儲存到大腦中的,比如你看到火,你腦子裡面就會以:紅色的,熱的,亮的等詞語加以處理和儲存。甚至你以火這個詞來描述 這個東西,都是不完全的。以上...
感測器都有局限,就像攝像頭有解析度一樣。大腦對輸入信號的處理也有局限。
你做夢夢見的,在夢裡也能聽見看見聞到,是真的么?
感覺有很多種:視、聽、嗅、味、觸、溫冷覺、痛覺、運動覺(直線運動)、平衡覺(旋轉)、機體覺(內臟感覺),是接觸到外界刺激以後,由頭腦產生的,屬於主觀感覺。而主觀和客觀不一定符合,大多數時候都有出入。
例如,同一個的刺激,就能帶給不同的人不同感受。看著同一片落葉,有人感傷,有人感到美。
總之,我們的感覺是真實存在的,但不一定和事實相符合。因此,有了感覺也不能證明知道事實。
如果你眼瞎了你能不能看?答:能,你看到的是黑暗。
那誰在幫你看?心?腦子?意識?視覺神經?你要把這問題研究出來,恭喜你你快成佛了題主只需要搞懂主觀與客觀,可知論與不可知論定義即可解決你的疑問,建議題主搜索學習這四個概念,並且我會在下面做一個簡單的推導。
題中說不能證明我們真的知道事實,事實是什麼,事實是客觀存在的物體或現象。
即一個事物我們能證明它是客觀存在,它便是事實。
但遺憾的是,我們的一切認識,包括我們對客觀的認識都是主觀的,都是通過視網膜味覺細胞聽覺細胞等等感受器官傳輸到大腦處理後得出。
我們不能用主觀認識來證明客觀。
所以我們沒有辦法(包括視覺聽覺嗅覺味覺觸覺)來證明客觀事實是存在的。
(不過這並不代表不存在事實或是世界不可了解什麼的,我們在這個世界上物質的活著,我們需要攝取物質的能量來維持自己或者,語言反映物質的發展來組成自己的思維,所以我們願意相信物質的方法論,相信客觀的方法論,並以它來指導實踐。
懷疑論或許是對的,可知論或許是錯的,但是歷史上一切例子都證明,持著懷疑的世界懷疑一切,懷疑自己的存在,懷疑自己從客觀實踐提煉出的理論,只能毫無意義的空耗自身,面對繁複的世界失去面對的勇氣從而寧願編製出一套自恰但自欺欺人的理論躲藏在僵死的角落。我們需要的不是這個,我們需要的是拿出勇氣面對這個複雜的世界,因為只有這樣才能帶來進步,才能邁過一個真理又一個真理並不斷通往最後的終極真理,期間或者會被冷酷的,看上去似乎永遠不能認識現實暫時打倒,可只有站起來,才能拿到掌握終極真理的入場券!)這裡沒太看懂問題,強答只是拋磚引玉(前面有答主關於知覺經驗的解答讓我受益頗多,但是似乎和懷疑論關聯比較小)……猜測題主是認為"五官感受能夠證明客觀事實",然後看到了懷疑論對這個命題的質疑,於是對該質疑做出反問"為什麼五官感覺不能證明事實?"如果是這個思路,那麼是對懷疑論存在誤解,懷疑論的基本點就是只質疑,不斷言。對於懷疑論者而言,原命題"五官感受能夠證明客觀事實"是個斷言,理應被質疑,但是這不代表懷疑論者提出了一個相反的斷言。實際上,即使你一開始給出的時是個相反的斷言,懷疑論者一樣會去質疑的。
你拔牙的時候打了麻藥,你感覺到了嗎?你口腔內部,你看到了嗎?那這是事實嗎?
因為感覺是感性認識,它受主體的差異,知識掌握程度等等受限制,而事物又是客觀存在的,想要認識它掌握屬性,規律和本質,就必須要從感性認識上升到理性認識,再從認識到實踐,反反覆復,所以決定了人的認識過程是永無止境,無限發展的
感謝馬克思,感謝肖大大五官本身是真實,感覺本身是真實。
事實是五官與感覺的合作並不能得到真實。人眼是不能分辨所有的顏色的 人耳是不能分辨所有的聲音的 人不去想就聽不到自己的心跳。就像瞎子拿著紙一張黑紙說「這是張白紙,我用黑筆在上面寫了字。」 人的身體情況和情感因素都是客觀存在,你不可能脫離這些去看問題。畢竟客觀的說和昆蟲比人人都是色盲。
如果題主看過系列電影黑客帝國,我相信在系列的第一集中當墨菲斯剛見到尼奧的時候,並和尼奧一同進入母體給尼奧解釋什麼是母體(Matrix)的時候已經給出了一個很好的答案。
當尼奧摸著母體中的沙發問到:「這難道不是真的嗎」?
墨菲斯這時候反問到:「什麼是『真實』?你如何定義『真實』」?
並接著說:「如果你所說的(真實)是你感覺到的,聞到的,嘗到的,看到的......那麼『真實』在這裡只不過是經由你的大腦所解讀後的電子信號」。
嗯,就是這樣。
因為意識只是主體對客觀存在的能動反映(@考研政治
建議去看看《電子測量技術與儀器》這本書就明白了
色盲和正常人看的世界就不一樣。康德的物自體理論有詳細講這個
首先我們應該分析一下樓主所說的「事實」是什麼。依我看來,樓主所說的「事實」,其實是兩個方面,即「存在」,和「知識」。
比如說,我的面前有一張桌子,我的眼睛能看到這張桌子,我的手能觸摸到桌子的紋路,我的鼻子能聞到桌子的油漆味,甚至我伸出舌頭能舔到桌子表面冰冰涼涼的。那麼這樣,我就會認為,這張桌子對我來說,是「存在的」,因為我能感知到它。再比如說,如果你的面前看到的,是一張被劈成一半的桌子。你只能看到這半張桌子,觸摸到這半張桌子,那麼也就是說,你只能感知到半張桌子,那另外半張桌子對你來說,就是不「存在」的。如此,我們現在可以擴展一下,如果你回過頭去,如果不讓你看到桌子,那麼這張桌子對你來說,還「存在」嗎?你可能會說,雖然你看不到摸不到這張桌子,但是還有人可以看的到摸得到這張桌子,那麼這張桌子,就依然是存在的。那麼,如果把這張桌子放到一個沒有人能看的到摸得到它的地方,這張桌子還存在嗎?如果你的高中政治學的不錯,你就會回答說,這張桌子當然還是存在的,因為桌子是物質,而物質是第一性的,是不以人的意識為轉移的。我無意在此深入探索馬克思主義,不過,請注意,在這裡,採用這樣的思考的時候,我們實際上已經不自覺的在把「桌子」二元化了。也就是說,你看到,你觸摸到,你聞到,你所感知到的那個「桌子」,其實並不是桌子的全部,而是,先有一個作為不以被你的感知所影響的——不管是叫「物質」也好「本體」也好——的這樣的一個「桌子」存在,而你的所看所感所聞,不過是這個本體的桌子在你的感覺中的投射。在這裡,桌子這個例子就不是那麼容易理解了,我們可以換一個例子,比如說,電磁場。我們能看到電磁場嗎?我們能聞到,能聽到,能觸摸到嗎?不能。那我們為什麼認為電磁場是存在的?因為,雖然我們的五感雖然不能直接感知到電磁波,但是我們通過各種裝置和儀器,間接的感知到。比如說,我們可以測量到電磁場的電場強度,磁通密度。在這裡,電場強度和磁通密度,對我們而言,是一種「現象」,而電磁場,則是「本體」。我們並不能認識到「本體」本身的存在,而是通過本體表現出的「現象」來認識的。因此,在這樣的二元論立場下,我們對事物的認識來源於感官,所以認識不是主觀自生的,它有著外部的源泉。但是我們的認識只是關於「現象」之間的關係,這就使我們對「現象」的認識與外部對象的「本體」之間橫著一道經驗的鴻溝——我們只能感知現象而不可能知道經驗背後的事物本體。所以,經驗論模式的局限性就在於,它既無法說明知識的客觀有效性,也無法證明知識的普遍必然性。所以經驗論在某種意義上必然導致懷疑主義或者不可知論。
五官和感覺還有思想,只能決定是否願意了解事實,以及靠近事實的角度和效率。
因為我們沒法不通過感官來感知世界,我們所感知的這個世界其實是「印象世界」,是通過感官留在大腦的印象集合。這不代表我們看到了世界本身。
就像我們帶上藍色眼鏡,看到的世界就是藍色的一樣。如果我們的視覺系統本來就只能感知藍色,那麼我們永遠不會知道其他色彩。所以我們不能確定這個世界是不是只是我們感知的那個樣子。我們所知的這個世界的局限取決我們感官的局限。個人觀點。因為五官只能收集部分信息,能還原「真相」的比例可能是90%,也可能是10%,而你並不知道比例到底是多少。
「Suppose now one of your hands hot, and the other cold, and that they are both at once put into the same vessel of water, in an intermediate state; will not the water seem cold to one hand and warm to the other?」—— Three Dialogues between Hylas and Philonous by George Berkeley
我一直都有這麼樣一個困惑
也不知道對不對我們的任何感覺都會轉化成電信號再傳到大腦然後產生感覺等等我們究竟認識的是感覺到的事物,還是只是電信號?由於我們無法直接認識事物那麼事物本身來的樣子究竟是什麼樣的?是大腦決定了我們只能認識什麼嗎?那我們自己本身又是什麼?艾瑪腦殼疼。因為感官所接受到的「信息」是虛無的。
因為人長了眼睛,所以有視覺。人就得以用視覺性辭彙進行描述。紅色 藍色 綠色。因為人有耳朵 所以有了聽覺,就能描述聲音大小 距離遠近。那麼同理可證只要多一種感官X 就產生一種新的描述信息Y。再多加一種感官Z,就產生另一種新的描述信息S。可以有無數種感官和對應的無數種信息,但是其中沒有一個可以指代「真實」。
進化中,也沒有任何跡象表明能洞察「真實」具有生存優勢。只有獲得「有用」信息的動物存活了下來。簡單的說,人腦會按照過的經驗修正看到的圖像,聽到的聲音,聞到的味道,甚至發生事件的好壞的解釋。
這種修正對我們的生存是具有積極意義的。但是對於認識這個世界是不利的。似乎這麼說,根本上,是我們軀體的進化不是以認識世界為目的的,是以存在為目的才對?
你的眼睛會欺騙你(可見光波長380-780納米)
你的耳朵會欺騙你(人耳可聽見的聲音20-20000HZ)你的經驗會欺騙你(0.99999……=1)你的想像力會欺騙你(非歐幾何)但,數學不會!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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