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很多學生認為校規是完全合法的?

身邊很多人認為老師沒收學生手機是合法的,進而討論到了校規的合法性。

很多學生認為校規是合法的,並宣稱選擇該所學校是權利與義務雙向的選擇,必須無條件遵守校規。

為部分新一代中國公民的法律意識淡薄感到無限悲哀。


謝邀。

因為我還真沒見過哪條明文校規是公開違法的。題主說的收手機,沒收和暫扣是兩碼事,如果家長討要不還才真正涉及侵犯物權。

其實在學生時代,把學校視為大魔王也是常見的心態,而如果學生能夠在維權和尊重學校正常管理行為之間找到平衡點,那真的值得鼓勵和讚賞了。

世道必進,後勝於今。學生可能幼稚,但學生的幼稚是一時的幼稚,成人跑去嘲笑學生的幼稚才是長久的幼稚,一種在我國古代就傳播甚廣的是古非今流行病。


1、沒收手機要看是為管理需要而暫時保管,還是佔為己有

將手機佔為己有的行為,目前沒有看到有人說學校老師這樣做合法。

為管理需要而暫時保管學生的手機的,我認為是沒有任何問題。

2、學校的校規,是學校的規章制度,一般情況下,學校有權按照其章程自主管理。

學生遵守校規,遵守學校的管理制度,正是法治意識強的表現。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第四十三條 受教育者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

  (二)遵守學生行為規範,尊敬師長,養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為習慣;

  (三)努力學習,完成規定的學習任務;

 (四)遵守所在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的管理制度。

我不明白為什麼學生遵守學校的管理制度是法律意識淡薄的表現?

3、如果學校已經明確規定,不允許帶手機的話,那麼學生當然要遵守相關規定。

第一,這是學校的管理制度。除非有關部門明確「不允許帶手機是違反法律規定」,不然作為學生就要遵守。

第二,這個我想吐槽很久了。總是說要學校守法,你們學生也要守法呀。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第四十三條 受教育者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

(二)遵守學生行為規範,尊敬師長,養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為習慣;

  (三)努力學習,完成規定的學習任務;

 (四)遵守所在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的管理制度。

《中小學生守則》

2、遵守法律法規,增強法律意識。遵守校規校紀,遵守社會公德。

《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

三、遵規守紀,勤奮學習

一群自己就違反法律規定的人,說學校制止他的違法行為是錯誤的,然後一位說遵守學校管理規定的學生是錯誤的,我真是不知道用什麼表情對這些人。

4、題主,你的問題補充說明,我是很贊成的。

引用來做結尾。

「為部分新一代中國公民的法律意識淡薄感到無限悲哀。」-------------引用自本問題題主。

以上。


這些都不算違法行為啊。我覺得現在一些中學違法行為應該是罰款,不知道你們有沒聽說過。而那些學生,我感覺個個都跟斯德哥爾摩綜合征一樣,我說學校這樣做不對,他們還很激烈的反駁:什麼不對啊?你跟他們說啊。有屁用啊?


額,學校和學生之間是平等的民事主體關係,只不過有點特殊不完全是個人和個人一樣完全平等,但也不是刑事或者行政那樣的完全不對等的關係。

在平等主體之間,法律原則是法無明文禁止即可行;在不對等的行政和刑事關係中,才是法無明文授權即禁止。

學校和學生之間,你繳納學費,我提供教育服務,你情我願沒人逼你。入學的時候校規貼著給你看的,構成合同一部分,又沒有藏著掖著,既然我們是民事關係,那我們就按合同約定來。你不遵守校規可以啊,我們解除合同開除你就是了,又不是學校要哭著喊著求你來上學。

至於上課時間沒收學生財物、代為保管到下課再交回的行為,嚴格意義上可以構成對財產權的侵犯,畢竟完整的所有權是佔用、使用、收益、處分四個部分嘛。不過這類民事侵權是自訴案件,不告不理,我到不介意誰去法院訴一下,讓我開開眼界開心一下也是蠻好的。

至於法院支不支持?我想法官腦子沒進水的話,應該不會支持。拋開合同里本來就說得很清楚不談,學校有正常的教學秩序,班級又不是只有你一個人,要不要得寸進尺端個火鍋邊吃邊學?爐邊談情,想想都很文藝。口口聲聲為法律意識淡薄感到無限悲哀的人,不會不知道自由和權利都不是絕對的吧,你這麼說真的不是自黑么?

扯遠一點,我一直覺得在加油站叼根煙打電話非常有男子氣概,推薦你試試。


法治是對抗。

沒點無理辯三分的勁頭,別提法治,那是法家。


英國高中也是啊

校規厚厚一本 貌似四十幾頁 讀完需要簽名 這樣以後違反校規被懲罰的時候就沒有理由說自己不知道了【雖然我懶得讀直接簽字了

手機定時也會被沒收= = 所謂為了提高寫作業效率

並不是只有中國這樣好么


不不不,我大黃岡地區都是砸怎麼破?甚至明明可以私下處理特地砸給學生們看哦?來來來我們談談法律。我上高中那會兒有說一個班最高一次砸八部。


校規違法的少,但是留的坑不少。

先行法規有人大出台司法解釋,校規,嘿嘿嘿……

扣帽子分分鐘


就算知道不合法有什麼辦法,求大神告知


最後一句挺適合題主的


理論上來說,

學校義務工作只是傳授知識,

別說玩手機了,你學或者不學,關他P事。

等你入了社會就知道,

有人干這種吃飽了撐的,吃力不討好的事來約束你的行為逼你學,是一件多麼好的事。

看問題,應該是高中以下的小朋友提的問題吧。

不用入社會,等你到大學(如果考的上的話)你就知道了。


因為20多年前發生的一件大事,這件大事徹底改變了某個國家青年人的精神風貌


已經找不到題主了

攤手~


推行依法治國途中講究什麼?對了,違法必究,反正我是沒見過有人將沒收手機這件事舉報給教育局,然後教育局依法查處相關教師,勒令歸還手機的。題主是否有一種世人皆醉我獨醒的感覺,如果有,證明很可能是你錯了。

關於物權法,值得探究的地方很多,不能先入為主地認為 沒收代為保管 是侵犯物權的行為,中小學生不能帶手機上學這是全國中小學通用規則,沒收手機學期末歸還或者家長領走則是通用做法,我覺得,這不太可能是違法行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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