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關於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對網約車的合法化和對傳統出租行業的改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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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內容:

「國新辦今天下午3點舉行新聞發布會,交通運輸部副部長劉小明和公安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等部門有關負責人介紹深化出租汽車行業改革和《關於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相關情況,並答記者問。

《關於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經國務院同意,由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指導意見》將計程車分為巡遊計程車和預約計程車兩類,首次提出將互聯網專車納入預約出租汽車管理,明確了出租汽車行業定位;同時明確網約車的合法地位,支持網約車平台公司不斷創新規範發展;鼓勵傳統出租汽車企業轉型提供網約車服務。

明確出租汽車行業定位

《指導意見》指出,堅持優先發展公共交通、適度發展出租汽車,統籌發展巡遊車和網約車,促進兩種業態逐步融合發展。建立動態監測和調整機制,逐步實現市場調節。

降低過高「份子錢」等減輕駕駛員負擔

《指導意見》指出深化巡遊出租汽車改革,新增經營權一律實行期限制和無償使用,不得變更經營主體。既有經營權未明確具體經營期限或已實行經營權有償使用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制定方案,科學過渡。由各方協商確定並動態調整承包費標準或定額任務。通過改革經營模式、降低過高的承包費標準和抵押金等,降低駕駛員負擔。鼓勵巡遊出租汽車企業轉型提供網約車服務,拓展服務功能,加強品牌建設,主動轉型升級。

規範發展網約出車和私人小客車合乘

《指導意見》明確網約車的合法地位,以及平台公司應承擔的承運人責任、具備的營運條件和規範經營行為的要求,支持網約車平台公司不斷創新規範發展。

《指導意見》提出城市人民政府應鼓勵私人小客車合乘並制定相應規定,明確合乘服務提供者、合乘者及合乘信息服務平台等三方的權利和義務,規範其發展。

建立經營者和駕駛員評價系統

《指導意見》提出加快完善出租汽車管理和經營服務的政策、法規規章和標準規範。建立經營者和駕駛員評價系統,將有關評價信息作為準入退出的重要依據。建立聯合監督執法機制和聯合懲戒退出機制。

城市人民政府要切實承擔出租汽車管理的主體責任。充分發揮自主權和創造性,探索符合本地出租汽車行業發展實際的管理模式。

鼓勵傳統計程車企轉型提供網約車服務

《指導意見》鼓勵巡遊車經營者與網約車平台公司實現新老業態融合發展。巡遊車經營者擁有符合資質的營運車輛和經過培訓考試合格上崗的駕駛員以及一批有一定管理經驗的工作人員。網約車平台公司擁有互聯網數據和信息技術優勢。二者可以通過兼并、重組、吸收入股等方式,在較短時間內將巡遊車經營者的線下能力和網約車平台公司的線上能力實現優勢互補。

《指導意見》鼓勵傳統出租汽車企業轉型提供網約車服務。鼓勵傳統出租汽車企業以實施「互聯網+」行動為契機,主動探索自建或聯合建設互聯網平台,提供網約車服務,實現轉型發展。

《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經國務院同意,由交通運輸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務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家網信辦7個部門聯合頒布。

《暫行辦法》明確,按照高品質、差異化經營的原則,明確發展定位,有序發展網約車。規定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者、車輛和駕駛員實行許可管理;明確將網約車車輛登記為「預約出租客運」;規定網約車行駛里程達到60萬千米時強制報廢;駕駛員也需要取得相應的從業許可等。

明確網約車性質:「預約出租客運」

《暫行辦法》明確將網約車車輛登記為「預約出租客運」,既體現其出租汽車的性質,又反映其新興業態的特徵。

網約車平台實行許可管理

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者、車輛和駕駛員實行許可管理。經營者應當承擔承運人責任,具備線上線下服務能力。車輛和駕駛員應當符合相應資質條件。

經營者要保證提供服務車輛和駕駛員具備合法資質,以及線上線下提供服務的車輛、駕駛員一致。不得違規採集、利用和泄露乘客個人信息和事關國家安全的敏感信息。不得有不正當價格行為,不得排除、限制競爭。

網約車駕駛員准入條件

《暫行辦法》嚴格駕駛員准入條件,應無交通肇事犯罪記錄、無危險駕駛犯罪記錄、無吸毒記錄、無飲酒後駕駛記錄、無暴力犯罪記錄。

私家車滿足規定條件和程序可轉化為網約車

《暫行辦法》為從事網約車經營的車輛設置了相應的許可條件和報廢標準。

許可方面應當符合三項基本條件:7座及以下乘用車;安裝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車輛衛星定位裝置、應急報警裝置;車輛技術性能符合運營安全相關標準要求。

在此基礎上,對於符合條件的車輛,應在公安機關登記為預約出租客運,並取得服務所在地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發放的《網路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

因此,按照《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私家車符合相關條件,並履行相關法定程序後可轉化為網約車。

網約車報廢標準:行駛里程達到60萬千米時強制報廢

《暫行辦法》建立了按里程報廢標準,規定網約車行駛里程達到60萬千米時強制報廢。行駛里程未達到60萬千米但使用年限達到8年時,退出網約車經營。」


《辦法》的部分內容遭到不少人的誤讀,甚至被曲解為「私家車可以做專車」。

事實上,《辦法》傳遞了一個非常明確的態度:私家車仍被禁止做專車;未更改車輛使用性質、違規從事網約車服務的私家車主將面臨1萬至3萬元的重罰。弔詭的是,這一含義遭到了有意無意的嚴重誤讀。

所謂「私家車」,指的是不從事客運等營運服務的私人車輛,其行駛本的「車輛使用性質」一欄填寫的是「非營運」。按照《辦法》,只有在滿足了一定條件,特別是將車輛轉換為「預約出租客運」的營運性質後,方可從事網約車服務。

也就是說,將車輛使用性質變更為營運性質,是私家車從事網約車的前提。據了解,這一變更除了要求更換行駛本外,私家車主還要購買更加昂貴的營運車輛保險,養車、開車成本將大幅增長。


最關注裡面的一條規定:

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者、車輛和駕駛員實行許可管理。經營者應當承擔承運人責任,具備線上線下服務能力。車輛和駕駛員應當符合相應資質條件。經營者要保證提供服務車輛和駕駛員具備合法資質,以及線上線下提供服務的車輛、駕駛員一致。

本身的服務協議中,uber和滴滴都是作為信息平台不負責處理網約車與乘客發生的矛盾,規範了以後,再出什麼事故就必須得賠償了。


看到車輛強制退出的時候又想起了前幾天某島上的大客車,對比之下突然有種幸福感呢。。


《指導意見》完全沒有提配額、配額、配額,

計程車行業的關鍵不是什麼GPS什麼認證之類的亂七八糟,關鍵是配額。《意見》把它留給地方政府來管理。

結果你懂的,呵呵。


降低了計程車的准入門檻;提高了網約車准入門檻。兼職滴滴的將退出。

個體計程車會成最大輸家,那張幾十萬的證成為廢紙。


看看滴滴背後那些投資國家隊就好理解了


不知道這圖有沒有版權問題?網上看到的,是不是謠言,好害怕啊?請自行辨別


炒股買的計程車公司股票,本來只是想小賺一筆就撤,沒想到越套越深,把自己炒成了長久持股的小股東。作為擁有股份的「股東」,忍不住會關心公司的發展,關注公司所在的計程車行業的前景。所以每當走在馬路上,就算不打車,看到那些駛過的計程車,我也會習慣性看看它們空車顯示屏有沒有亮,乘客座位上有沒有人。如果有人,心裡會稍微安心一點,如果沒有,會有些焦慮。從計程車的載客,計程車公司的股價,大致感受了這兩年網約車的發展對計程車行業的影響。

網約車的興起大概是2014年的時候,一開始還只有專車,補貼很高,有時不花一分錢就可以免費坐專車,車況好,服務也很好。因為專車剛在國內出現,會使用專車服務的人還不多,對計程車影響還不大。

那時一直不理解,網約車平台大量燒錢,該怎樣賺錢。覺得網約車應該是互聯網泡沫,等補貼取消,網約車便成為曇花一現的東西。結果兩年過去了,專車之後又有了順風車,優步、滴滴後又有了神州、易到。網約車補貼雖然下降了,但使用的人卻越來越多了。網約車成為了人們出行的一種重要選擇。

在街頭看到跑空趟的計程車越來越多,去年年底今年年初的時候,是我感受到的計程車生意最差的時候,那時我們小區里每天晚上都會停幾輛計程車沒人開。今年因為時有網約車的安全事故發生,加上各地方政府對網約車的打擊和處罰,平台的燒錢補貼也下降了很多,使很多司機放棄了開網約車。計程車生意稍有好轉。

2016年7月28日交通部等七部委聯合發布的網約車新政,將對計程車和網約車行業產生新的變革,因為網約車變得合法了。

新政出台兩三天了,很多新聞媒體都對新政做出了解讀。絕大多數人都會因為網約車合法化受益。一是可以享受更便宜、服務態度更好的租車服務,上下班高峰期打車也變得不那麼難。二是多了一條兼職的方式,開專車、順風車大概是比擺地攤更安全更容易的兼職方式了。三是網約車創造了很多就業機會,也帶動了消費,促進了GDP的增長。

利益受損的恐怕只有計程車司機和他們的家人、計程車公司、還有像我這樣少數倒霉的買了計程車股票的人吧。

計程車司機可以一邊開計程車,一邊開專車,或者轉行開專車,收入雖然會有下降,影響倒也不會太大。計程車公司可能會有很大損失,但整個計程車行業衰退的影響,行業中的公司也無法阻止。像我這樣買了計程車公司股票的人,數量也少,也只得自認倒霉。除此我倒是很高興能看到網約車這種先進事物的發生,而國家出台這樣的一項政策促進了它。

一直以來,中國政府在管理新生事物時,總是陷入一種一管就死,一放就亂的尷尬境地。改革開放以來的不斷改革試錯便是這種管與放的平衡。在應對新出現的網約車,中國政府沒有一禁了之,也沒有完全放手不管。網約車新政,既回應了對網約車安全、運營性質、管理許可權等要求,又滿足了人們對網約車帶來的便利的期盼。

可以說新政一出台,就獲得了人們一致廣泛好評。很少有一個新政策能被如此多的國人擁護。政府對網約車的應對,出台的法律,讓人們看到了中國成為法制國家的可能。


滴滴成為背鍋俠。


這次中國算是走在世界前列。只有一個,保留了政府可以指導市場價格這個尾巴,理由是有些經營者低於成本運營,不正當競爭。市場價格不應該讓政府插手。政府定一個公平合理的遊戲規則就好。

(六)理順價格形成機制。各地可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對巡遊車運價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並依法納入政府定價目錄。綜合考慮出租汽車運營成本、居民和駕駛員收入水平、交通狀況、服務質量等因素,科學制定、及時調整出租汽車運價水平和結構。建立出租汽車運價動態調整機制,健全作價規則,完善運價與燃料價格聯動辦法,充分發揮運價調節出租汽車運輸市場供求關係的槓桿作用。


其實也是好事,平台更加規範,司機、車輛的標準相應提高。畢竟是世界上第一部關於網約車的管理條例,實際效果還要繼續看。


為人民服務。


網約計程車加些條條款款合法了,網路拼車算個什麼鬼?按照上面規定,不合法了?


關鍵就看各地政府怎麼落實了。

正如央視解讀的,如果有的政府思想比較開放積極,那麼政策落地,配套也及時跟上。那麼預約計程車市場會發展的比較好。

如果有的政府相對保守,甚至設置一些門檻,那麼當地的網約車市場還是老樣子。

現在要看的是,

1,私家車轉變性質為預約計程車的話,門檻到底有多高,說白了就是要花多少錢。以及隨之而來的保險費問題等。如果錢多了,肯定會過濾一大部分兼職司機。車少了,接下來的矛盾就更多了。

2,平台會如何落實。幾乎肯定的是,uber滴滴易到等平台會按照新政執行准入制度,人的,車的,都達到標準才可以通過審核上線接單。那麼如果有平台沒有嚴格審核會怎樣,平台會收到怎樣的處罰?

3,十一月才開始的政策,那麼這段時間如何過渡,私家車使用uber滴滴接單是不是仍然違法,該抓的還要繼續抓,釣魚執法的事情依舊會發生?

新政開起來很美,但深究細節和一些誤讀和模糊的概念仍然會讓人細思恐極。

新政的主旨是好的,但大政方針講究的是捉大放小,把一些實際操作的權利下放給地方,從中央到地方,會不會有大的變化,因為各地的實際情況畢竟不同。

我本人作為專職司機,只能祈禱當地的相關部門真的像他們自詡的一樣,銳意進取,改革開放。

但他們60多年來一直是那個德行,真的不指望有太好的局面。


網約車合法化,決策者考慮的是促進市場合法化的問題。

然而目前各地的實施細則都沒出來,不好評價。

但可以很明確的一點是,配套措施:沒有。

當下全國各地的計程車公司沒有幾家是取消分子錢的,從我的了解每輛計程車的份子錢一個月四千到七千不等。加之各地拖欠或者直接不發燃油補助費,給計程車司機的影響是很大的。

網約車合法化後會極大的衝擊傳統的計程車行業這是無疑的,計程車公司一方面要份子錢多地計程車公司還有不發燃油補助費的行為,只怕計程車行業會更難做。而且許多計程車司機年紀大,甚至連微信都不知道是什麼如何與當前的網約車競爭。

就目前的態勢來看,光要求傳統計程車行業提高服務水平,不談福利不談待遇,都是耍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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