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 NBA 修改季後賽種子排名規則?

NBA對常規賽排名進行了重大改革,分區冠軍不再自動進入前四名,各支球隊將根據常規賽成績進行排名。

在改革後,成績是各支球隊排名的直接依據,而不是球隊是否獲得分區冠軍。NBA現在一共分了六個賽區,東西部各三個,分別是西部的西北賽區、太平洋賽區、西南賽區,東部的大西洋賽區、中部賽區和東南賽區。對應的是一共6個分區冠軍。

排名規則改變後,兩支常規賽戰績相同的球隊排名規則隨之改變。以前是分區冠軍自動排名靠前,獲得主場優勢。NBA現在取消這個規則,決定兩支戰績相同球隊最終排名的首要因素變為兩隊常規賽交戰記錄,其次是是否獲得分區冠軍,最後是所在分區的勝率。


馬刺:好極了,雖然老子不靠主場優勢也能玩死你們

火箭:好極了,下賽季我要繼續保持前三

小牛:憋說話!這種小事就別打攪我了反正對我下賽季影響不大,我現在還沉浸在失去小喬丹的痛苦中無法自拔

鵜鶘:我就靜靜地看著西南區各位大哥裝逼

勇士:你們玩著,反正明年我照樣常規賽第一

快船:聯盟能修改一些跟我有關的規則么?比如禁止使用「砍鯊戰術」?

開拓者:麻痹幸好上賽季還沒有這麼改

灰熊:麻痹上賽季為毛不這麼改

雷霆:一群逗比,真是圖樣,要不是上賽季我大書包受傷,不管規則怎麼修改你們都得被我踩在腳下

湖人:能不能安靜的送老大最後一程(by此答案下@黃老邪 的評論)

東部:你們在說什麼呀


NBA歷史上,幾乎沒有什麼時期,東西部保持穩定的均衡的,總有一方強,一方弱。但08年之後,西強東弱的差距已然太過誇張,尤其是東部第二檔球隊斷檔得厲害。這樣的情況在14賽季達到了頂峰,前半賽季的很長一段時間內,東部都只有兩支半球隊的勝率過半(遛馬,熱火,50%上下浮動的老鷹),也使得要求對分區和排名制度進行改革的呼聲越來越高。

去年10月份,蕭華搞定了一份天價電視合同。對任何一個職業體育聯盟來說,都有且只有兩件任務:讓所有球隊都能賺錢,讓所有球隊都有競爭力。前者已經搞定了,因此蕭華的精力肯定要放在後者上。我認為,他應該會在任期內對樂透、季後賽對陣、賽區排名制度進行改革。

當然,飯要一口一口吃,改革要一步一步來。為什麼不能直接取前十六的球隊?至少有這樣幾個理由。一,減少常規賽/季後賽的旅行距離。二,方便調時差(這裡補充一句,時差問題是對東部不利的。假如湖人去波士頓打晚上的比賽,對球員來說,相當於打了場下午的比賽,打完飛回洛杉磯還正好休息。加入凱爾特人去洛杉磯,相當於打了場午夜的比賽,如果賽後直接飛回波士頓,到家已經三四點了)。三,培養宿敵。宿敵是職業體育提高關注度的重要法寶。連著兩三年在季後賽相遇,自然會有宿敵情緒。季後賽分區分得越細,球隊就越容易連年相遇。四,東西部常規賽賽程不同,本身戰績就不同質,不適合直接比較。

步子太大,容易扯著蛋。所以這次的賽區改革,就是一個小小的邁步。這項改革操作起來很容易,也很有理由,因為NBA的賽區賽程幾乎是同質的。西部球隊每年要跟東部打30場,西部52場;東部球隊反之。雙方的對手情況差別很大。但東南賽區跟中區之間呢,對手情況幾乎沒有區別(可以跟NFL做個比較。NFL每支球隊常規賽只有16場,其中只有賽區內戰的三個對手是要打滿主客場的,最後兩周的比賽一定是賽區內戰;本分區其他賽區的比賽6場;跨分區的4場,而且同一賽區的球隊,跨分區的四個對手都是相同的)。再加上賽區冠軍越來越不值錢(05年之前,聯盟才四個賽區,賽區冠軍還是挺有價值的),這種情況下,過分強調賽區冠軍,已經沒有意義了。

總之,這次改革,有必要性,有可行性,阻力不大。可能會帶來後續動作,近幾年內會對季後賽對陣規則做出更多調整。比較遺憾的是,我一直主張的、大量增加同一賽區內比賽、強化賽區宿敵觀念的思路,這麼看應該是被放棄了。


謝邀。

從競爭角度上來看,強者理應得到更多的機會。

個人覺得,排名規則的歷史更迭其實是和交通運輸的發達程度、地區經濟的發展變化有很大關係的。打個比方,為什麼乾脆不劃分東西部,直接選戰績最好的16支球隊進季後賽?那我問你,要是第一輪到處都是橫跨全美這種距離的對決,2-2-1-1-1賽制下要多飛多遠?賽程是不是會被拉得更長?這樣的改動,絕對不是一個簡簡單單的賽程安排就可以解決的。球館的安排需要考慮(主場不是你一家用)、球員的訴求需要考慮(說好的休假呢)、工作人員、媒體記者的近況也需要考慮(我也得跟著跑啊)……最重要的是,聯盟要賺錢啊,要是每年東部只有四五支球隊進季後賽,整個美國東部的鈔票可就沒那麼好賺了吧。況且,直接取消東西部劃分,也不符合北美體育的傳統。你想想,要是到了總決賽是洛杉磯德比(當然是不可能的,假設而已),那全美其他球迷豈不無聊地發狂?好歹一東一西拉動一下也是好的。

必須強調的是,NBA是商業聯盟,雖然我們都是籃球愛好者,但NBA是個生意場,賺錢才是根本目的。

所以有時候我覺得CBA還不如劃回南北分區呢……

當然這次的改制從中國球迷的角度看確實是件好事,不過西北區可能要傷心好一陣了。


這回NBA修改規則,恐怕又是馬刺惹的禍。

六年前,NBA修改過走步規則,「接球後移動兩步」被允許。聯盟不明說,但大眾知道,這個規則多少有些照顧詹姆斯。直白的說,詹皇是NBA最有人氣的球星嘛。

NBA修改規則來製造超級明星的情況畢竟少數,更多時候是加些規則來限制球星。

——馬克-傑克遜,就是前金州勇士主帥,終日背打對方後衛。於是聯盟整出了「背身單打5秒規格」,這可把同樣熱衷背打的查爾斯-巴克利害慘了。所以,很有趣的一個巧合:1999賽季「背身單打不可超過5秒」規則橫空出世,巴克利同學只打了20場比賽就憤憤然宣布從NBA退役了。

——沙克-奧尼爾,聯盟瞅著每半年他都會扒壞一個籃筐,於是修改了合理衝撞區、加了個防守三秒違例。阿倫-艾弗森,從服裝和髮型都和NBA當時宣傳的方向格格不入,聯盟瞅著這個小辮子遁地突破為非作膽,於是修改了聯防細節,對突破型球員大加限制。

——更早之前,1950年,聯盟被2.08m的喬治-麥肯嚇到了,於是把3秒區擴建了一倍(從6英尺變到12英尺)到了60年代,亂世中又出了張伯倫這樣一代奇才,3秒區又騰的從12英尺拓寬到16英尺。

所以,NBA超級巨星的成長史就像一場持久戰,球星倚仗著自己的速度和力量在時間面前任性狂奔,球星的身後就是聯盟制服組那幫傢伙窮追不捨,跑的快的能在倒下前收穫一兩個冠軍(比如沙克),跑的慢的就終其一生無冕之王,被規則一刀腰斬在路上。(比如巴克利,比如阿倫-艾弗森)

然而偏偏有一隻球隊,每每被規則欺負了,聯盟就改著規則讓其舒服。

嗯,就是聯盟最獨具一格的聖安東尼奧馬刺隊。

(1)2005-06賽季的時候,西南區兩大豪強馬刺和小牛為聯盟頭名爭的不可開交,達拉斯小牛拿到了60勝,而馬刺則豪取63勝。可是礙於排名規則,西北分區的頭名丹佛掘金和太平洋賽區頭名的菲尼克斯太陽被鎖定前三。達拉斯小牛,儘管比掘金多贏了16場,但只能屈居第四。這就導致了,達拉斯小牛在半決賽中就會和馬刺上演提前血戰。可憐的馬刺苦戰七場後,3-4輸了。

(2)上賽季,2014-15賽季,常規賽56勝的馬刺和55勝的快船因為分區冠軍開拓者隊的攪和,被迫提前對決,馬刺又一次可憐兮兮的在第七場倒下,3-4輸了。

2006年8月份的時候,聯盟瞅著馬刺小牛提前對戰,嘟囔著:「好像的確不合理吶!」於是改了規則:東西部前四仍舊由3個分區頭名和一個最好的第二名組成,但不會由分區頭名來鎖定常規賽排名前三。換而言之,2005-06賽季的時候,常規賽排名就會是:馬刺、小牛、太陽、掘金。馬刺和小牛很可能會到西部決賽才相遇。

而2015年被淘汰後,波波維奇吐槽道:「讓一支56勝的球隊和一支55勝的球隊在第一輪相遇,實在很怪異。」不料這句吐槽竟成改革的導火索,7月份聯盟開會討論了這茬,9月9日,聯盟正式通過提案:常規賽排名就按勝場來排,分區冠軍鎖定排位的規則已成歷史。

馬刺球迷應該可以笑了。2006秋天聯盟改了規則,2007年春天馬刺就奪冠了。2015年球探聯盟又改了規則,2016年呢?

但也許老馬刺球迷轉念一想,也許這些規則的有益改變只是人品守恆吧。

2004年的時候費舍爾接加里-佩頓的傳球0.4秒絕殺馬刺。

2006年吉諾比利詭異的對諾維斯基犯規被造成了2+1,最後加時賽被淘汰。

2013年康利最後的28秒5分完成的超級逆轉。

2013年雷-阿倫的弔詭的底角絕命三分、鄧肯的捶地板。

然後是2015年克里斯-保羅的第七場打板絕殺。

嗯?這些僅僅是我們這一代看球記憶里馬刺所擔當背景的鏡頭,或許換任何一隻球隊,被如此這般的打擊一次、兩次就足以讓一個王朝崩塌。但馬刺呢,他們在2003年、2005年、2007年、2014年,新世紀年裡拿了4個冠軍。

有些時候,你會覺得命運和規則就像是壓在我們頭上的緊箍咒,但說到底,范冰冰有句話說的好:「你能承受多大的詆毀,就能承受多大的讚美。」所以,NBA規則自2006年以來又一次因馬刺而改變?嗯,你先數數馬刺承擔過多少次絕殺背景牆吧。

NBA從來就是弱肉強食的世界,規則的變化不過是為了創造新秩序。在黑暗中遭受足夠多的磨難與挫折,方可最後撐到黎明。

給搜狐的約稿,筆名:可樂。


題主,你能安安心心的看完規則再來提問嗎?誰告訴你不分東西部了?

這次的改革是取消賽區頭名的排位優勢,進入季後賽的還是東西部各八隻,只不過現在取消分區頭名必須在前四的制度了, 東西部各自的前八名直接進入季後賽,按照戰績排序。


答題的很多人智商有問題,如果說聯防三秒會影響到球員,這個排名規則馬刺怎麼受影響了?馬刺怎麼得益了?馬刺能回到上個賽季重新打一次?馬刺每個賽季都會因為賽區排名被迫提前對決強隊還會輸掉離開季後賽?馬刺過去的競爭力和將來一個賽季作為賽區頭名按原有的規則佔據優勢地位的機會是不是更大呢??


老大:你們改吧,勞資的82場音樂會照樣滿座。


題主的說明部分有一個很大的問題,NBA常規賽排名規則未修改前,仍然是常規賽戰績好的球隊獲得主場優勢。假設舉例:

某賽季西部常規賽結束後各球隊戰績(前8)

馬刺 60勝 (西南區)

快船 58勝 (太平洋區)

火箭 55勝 (西南區)

灰熊 54勝 (西南區)

開拓者50勝 (西北區)

太陽51勝 (太平洋區)

勇士 49勝

湖人48勝

按照之前的規則,開拓者由於是西北區第一,將進入排名前四,灰熊掉到第五,但灰熊戰績優於開拓者,因此對陣關係為開拓者PK灰熊,灰熊擁有主場優勢;

規則修改之後,將不再參考分區排名,因此,灰熊、太陽戰績均優於開拓者(西北區第一),雖然分別排名西南區第三和太平洋區第二,但仍然按照常規賽真實戰績分別排名為西部第四、第五,因此對陣關係為灰熊PK太陽,灰熊主場優勢。

僅此而已。


不分東西部你妹…


這個更改棒棒棒,季後賽更加精彩刺激,比如1516西決勇士VS雷霆,大戰7場,1617季後賽火箭VS雷霆,兩大常規賽MVP候選人強強對決,還有波波執教的馬刺與火箭季後賽的首次相遇,西決勇士VS馬刺,如果小卡不傷將會十分精彩,科爾與師傅波波的較量,誰更勝一籌?


NBA首先是一個商業聯盟,他需要照顧全美的市場;其次它才是一個籃球競技聯盟,如果取消東西分區,可能未來幾年都是西部的幾個球隊在打半決賽、總決賽,東部的人們可能慢慢的失去對這項運動的狂熱,這是NBA最不想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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