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知乎網友對警察開槍殺死一阻撓執法的平民為什麼那麼一致地興奮與同意?

公檢法中有好人,但壞人不在少數。輿論這麼一致地讚美警察開槍的行為,難免會被警察中的壞人利用,讓壞人有恃無恐?符合開槍的情形他們必然會開槍的,用得著大家推波助瀾? 大家這麼相信我們的人民警察,在他殺人後這麼拍手稱快,終有一天,你們這些正義婊遇到比你們更有權力的人,剛好又有利益衝突的話,被套上暴力抗法的罪名後被就地槍決了也沒人會可憐。 鑒於大家對我的經歷那麼介懷,刪了,說重點。我一直都沒提到警察在此事中該不該開槍,也沒表示過任何反對。我說的重點是,殺不殺,不是我們說了算,也不是簡單地把法律條文搬出來再配個圖片就可以判一個人死刑的,這和前段時間很多人一致同意並轉發的」人販子一律死刑」有何區別?大家沒必要痛罵死者愚蠢,也沒必要讚揚警察英明,而是應該抱著中立或懷疑的態度,讓輿論導向傾向於把事情徹底調查清楚,這樣警局在調查時會更謹慎些?警局都表示會對此事進行進一步調查取證,輿論卻在調查結果出來前一致地再判了一次死者死刑,那麼警局為何攬屎上身?還不如草草結案了事,其中可能更大冤情就不得而知了。 一個人冒著生命危險去襲警,背後必然有什麼隱情,但竟然無一人關心,反而是在開不開槍這個問題上爭來爭去,鬥爭了這麼多年,其實農民工表達訴求的途徑還是太少了,如果他們的矛盾無法調和,網上輿論又把他們往死里逼,甚至死了還要遭受罵名,難保他們或他們的親屬不會報復社會,到時是誰遭殃?肯定不是佩槍的警察,因為他們打不過,反而是無辜的群眾。另外,那些小地方的派出所有幾個是好人的?誰能拍著心口告訴我。 最後再說一遍,人已死,大家再朝死者吐口水有意思嗎?還有人性嗎?,該不該開槍?或許該!很可能該!絕大可能該!絕對該!但輿論這樣倡導警察開槍不覺得很可怕嗎?本來警察什麼時候該開槍就有自己的標準,要你們搬一堆法律出來叫好?有人說終於看到法制的完善了,真的笑掉大牙,這跟法制有五毛關係?輿論能不能關心一下到底發生了什麼事,因何不怕死去襲警嗎?還是拿人錢財替人辦事?或者是黑社會?或者是恐怖分子?人都沒了,有冤伸冤吧,這個冤或許不是開槍那個警察造成的,只是剛好撞上他槍口上而已。 關於我的提問,我對各大知乎網友的回答都十分滿意,我已經開始逐漸認可大家的看法與廣大知友站在一起了,對於我在回答中的反對意見我通通收回,支持警察執法必嚴,維護警察的威嚴,維護正義與安定,保家衛國!管他什麼理由,襲警就該開槍,他有什麼冤屈也與知友們無關,關心也是然並卵。


謝邀。

題主的遭遇令人同情,但我本人愛莫能助。只不過題主已有了固有答案,又何必再讓我用你已經不相信的理論來釋你表面是疑而實際為恨的所謂問題呢?大家都不必費心了,題主需要的是平息自己內心的仇恨,而不是再用答案來刺激固化這種偏激情緒。

順便告訴題主我的看法:我反對一切形式的暴力,但職責所在,如果只能以暴制暴,那麼我必須出手。


題主請勿過於激動。

作為一個網路社會,知乎是有天然限制的:知乎是討論問題的地方,不是解決問題的地方。

-

對於題主一家的遭遇個人表示同情(如題主不喜被同情,則表示「哎……」)

-

但是,就知乎的活動模式來說,我們還是繼續討論問題吧。

題主所描述的情景及對應的處理方式,極有問題,應進行商討:

一、

手無寸鐵的平民,無執法權力的平民,相對於警察來說,是絕對的弱勢群體。

當一個警察遇到一百個手無寸鐵的平民,那死狀我絕對不想看;

如果有人說「手無寸鐵」的人不可怕,他一定沒有聽說過「石刑」。

二、

一個沒有犯罪前科的平民未經審判直接被開槍打死,那是謀殺或叫虐殺。」

所有犯罪者在第一次犯罪時都「沒有犯罪前科」;其它的就不展開說了。

二、

警察難道制止暴亂一定要開槍殺人?

「暴亂」你真的明白這詞代表什麼嗎?

上次車站那事,再多100倍就可以叫暴亂了。

如果真有「暴亂」,不僅要開槍殺人,很可能還出動軍隊殺人。

========================================================

以上討論僅對題主的描述,與其它無關 —— 包括題主那每次都受到悲劇遭遇的家庭里每次遭遇的事件。


瀉藥

利益相關:資產階級後代

題主的經歷並不值得同情,第二共和國已經是一個資本主義政府,

資本主義政府則為資產階級服務不為下層階級服務。

在資本主義社會,法律就是我們上層階級壓迫你們下層階級的工具。

警察是資產階級的暴力機器,用來保護私有財產並且鎮壓你們這些下層階級。

但這一切都是你們咎由自取,

文革的時候讓你們打倒資本主義,批鬥走資派,讓你們武鬥,讓你們組織人民法院公開審判。

可再瞧瞧你們,一個個賴皮樣,自己放棄了捍衛社會主義民主制的機會,讓我們資產階級翻過身來搞第二共和國,居然還開始批判文革,你們可不是活該被暴力執法么。

不過我勸你們也別掙扎了,資產階級不會再犯第二次錯誤,

你們只能等到我們抱著資本主義世界滅亡而帶來共產主義了。

而你們並不是可憐蟲,你們活該。

這條路被你們活生生走死了,我也是氣尿了,我可以回去當我的資產階級老爺,你們啊。。。哎!


謝邀!首先我想說你家的事同開槍事件真的沒有一點邏輯關係。先說你家的事。作為律師我見多了這世間的不平及警方個別人的惡行。所以我也就不在這裡假惺惺的說一些同情的話。情況如果真如你所說,你可以申請再審,你可以向當地檢察院提請抗訴,你可以手握證據同警方、車禍方、及法院協商!你也許會問怎麼協商啊,其實如果真如你所說證據確實,你都不用找律師,你自已態度強硬點都能把他們治的服服貼貼。因為出鑒定書的交警這是典型的徇私舞弊,百分百刑事責任,應該是他跪在你面前求你才對。在現在的大形勢下,應該是他們怕你!

再說開槍的事,涉及公共領域,配合警方行動是一個公民最基本的義務。公共環境不穩定常常引發大的傷害事件。所以警方會採取一些超常規的手段,比如用槍。在這種時候,警方的權威不容侵犯。我只想說,被槍打死的人的確死的冤,不是有冤情,而是太蠢,是蠢死的。雖然這樣說對死者不敬,但話糙理不糙。他只要多讀讀書,多看看報,多了解當下的反恐形勢,就不會在警方出槍的情況下犯渾。用我說過的一句話結尾:蠢也是一種取死之道!


這正是我理性的表現啊!

警察與搶槍者,誰對我的威脅更大?

我看到持槍的警察時不會逃跑,因為我知道他不會攻擊我,我可以向他尋求保護,但是搶槍者呢?如果有人從警察手中搶到槍,我不覺得他會保護我。

一個人冒著生命危險去襲警,背後必然有什麼隱情,但竟然無一人關心,反而是在開不開槍這個問題上爭來爭去

一個人冒著生命危險去搶劫,背後必然有什麼隱情,但竟然無一人關心,反而是在開不開槍這個問題上爭來爭去

一個人冒著生命危險去強姦,背後必然有什麼隱情,但竟然無一人關心,反而是在開不開槍這個問題上爭來爭去

這種沒有根據、可恨之人必有可憐之處的話誰都會說,不管他到底是因為什麼原因,受到哪些委屈,這些都與我無關,但是開始搶槍、襲警的時候,這個人已經對我的人身安全構成了威脅。難道我要為了未來有可能發生的、虛無縹緲的來自政府的威脅而支持那些為了自己利益侵犯我的權利的傢伙?


題主,首先我非常同情你的遭遇,但是你可能誤會一些問題。

發生在你身上呢不公,根本原因從來都不是簡單的強勢群體欺凌弱勢群體這麼簡單,本質上是法律意識的淡薄,或者說契約精神的欠缺。

而今天的警察擊斃暴徒,正是法治精神的體現。我們不再因為維穩的原因對使用武器畏首畏腳,而是根據法律行使正當的權利。

請你認真思考,當火車站的那名男子搶奪警棍並且攻擊警察,警察尚未掏出武器的那一刻,看起來比較強勢的到底是誰?

當洛陽的一群魯莽少年舉起手中的鎚子即將打向那位穿著制服的警察的時候,以多敵少,誰才是弱勢?

題主,法律精神不是保護誰也不是偏袒誰,而是在什麼情況下誰是對的誰是錯的,今天警察可以正當擊斃暴徒,相信我,也許明天發生在你父親身上的遭遇就會減少。這不是警察的力量在增強,而是法律的力量在增強。



「被警察中的壞人利用,讓壞人有恃無恐」。

是否如此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你這種情懷一定會被壞人利用。


題主,你的現實生活一定很無聊吧。


題主發現每個類似問題下絕大部分人的態度與自己大相徑庭,又不敢在問題下直接發表相反意見,也許是怕自己的聲音被埋沒,也許是怕被別人罵嗶嗶,因此單獨開一個「談談知乎網友對xx問題的xx的看法」,排解心中的怨氣,想做到這一點其實更適合去其他網站找志同道合者。

幾個事件里,警察開槍對就是對,就事論事而已,哪有你爸你媽幼小的你派出所所長的朋友等一干人等的事兒?


題主改了問題,我也就再說幾句

題主認為一部分公檢法警察很黑官官相護,但那也是一小部分不是全部。再者,現在一些地方警察出警也會帶執法記錄儀就是為了避免出現一些執法不公的情況(當然也有防止警察被誣陷),而且現在智能手機基本上人手一台再加上人都喜歡湊熱鬧喜歡沒事錄個視頻,如果真有警察執法不公網上絕對會罵聲一片順便人肉到八輩祖宗都一清二楚(就像前幾天優衣庫一樣,晚上剛出視頻第二天下午接著就人肉出來了,連家在哪都知道,現在的網友太牛逼了)。

現在已經不是十年前了。。。

以下是原回答:

首先我想說的是題主戾氣挺重的,而且沒什麼口德上來就罵人。。。

然後為啥支持警察,原因很簡單就是那幾個人明顯在搶槍,我認為槍這種東西在那種情況下還是在警察手裡更安全點。

最後這裡面有沒有冤情我不得而知,但是如果有冤情的話總有人知道,我沒精力去深究


這個社會有陽就會有陰,二者是平衡的,一方勢力過大就會造成混亂。我很同情題主的遭遇,按照題主的描述,題主遭遇了陰暗勢力的傷害,對法律失去了信任,進而遷怒於執法者。題主有這種心理是正常的,無論是誰遇到這種事情都會無比的憤怒。但是題主有沒有想過這種憤怒讓你喪失了理性。中國法制無藥可救了嗎?肯定不是。警察都是混蛋嗎?肯定不全是。我確信這個世界上沒有絕對的善和惡。警察是什麼?警察是國家的暴力機關,是法律的執行者。作為國家的暴力機關,肯定有其惡的一面,但是它是相對的,對違法犯罪者的惡就是對社會上其他守法公民的善。任何人都沒有剝奪人生命的權利,相信我,沒有一個警察會喜歡殺人,有時候警察就需要代表國家和法律對壞人「施惡」。

題主遭遇的惡其實並不是這個國家和法律所施加的,為什麼對法律對警察失去信任了呢?因為樓主遇到的是這個體制中的害群之馬和蛀蟲,他們利用了手中的權利謀取私利,對你造成了傷害。這種蛀蟲少嗎?不少!很多!那麼怎麼去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呢?很多受到傷害的人會極端到用非法的手段維護權益。既然違法了,那麼他們就是國家暴力機關「施暴」的對象。但是很多時候作為弱者,違法者會成為輿論同情的對象。

我希望題主能夠用合法的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有陰必有陽,邪不勝正。


首先感謝回答的朋友,下面我就對某個朋友的回答統一作一個回復,因為其他人的回答大同小異,無非就是說同情我的遭遇,我只是為了發泄心中的怨氣之類的,知乎網友對此事的回應的確讓我很失望,不求認同,我只是想表達自己的一些看法,至於對此事的影響,我覺得沒什麼卵用。用總理的話說,求同存異吧:

以往的遭遇的確讓我很惱火,但我並非一個偏激的人,所以我及時阻止了家人去為此事去鬧,錢丟了是小事,命沒了再也撿不回來。因為中國的權力機關是完全處於無任何監管狀態,尤其是邊遠地區,我有當律師的朋友也說過公檢法是一家,其中一家有了定論的話,法院是不可能推翻自己人的結論的。我對此事之所以如此關注,是我對將來可能會有更多人因此而喪命,蒙受不白之冤而擔心。對於恐怖分子,在危急情況下直接擊斃這點毋庸置疑。但老百姓耍潑辣至於被判死刑嗎?對於一般情況警察不能戴頭盔和防護盾,拿警棍執法?什麼時候應該帶槍?誰知道當時是不是警察有動作想掏槍了人家才去搶的?為什麼那麼多人對一個死掉的法盲老百姓拍手叫好呢?生命就那麼廉價?我不說這次警察殺人對不對的問題,我是說這麼多人一致地對一個死者的死拍手稱快讓我想起了魯迅文章中的圍觀殺人的群眾。你們拍手稱快前對此事的了解有多少?有多少人去認真研究過視頻再來評論的?有多少人關心前因後果呢?都是關於殺與不殺,都是拍手叫好。媒體的一面之詞可信度多大?我不反對開槍,但絕對不支持,我僅支持對此事調查到底,持續關注,還雙方一個合理公正的判決。殺與不殺,在我們局外人看來,只是一句話,或者敲幾下鍵盤,但對於當事人呢,對於他們的家人呢,難道大家在言論中要求對此事徹查清楚就是對警察的傷害?一致贊同才能保護我們脆弱的人民警察?你還害怕因為調查此事而沒人來當警察?

另外:再次強調,對於危及警察生命安全時,我是雙手支持以暴制暴的。對於此事,我完全沒提過警察該不該開槍,而是公眾對於警察開槍這個問題這麼高度一致拍手稱快讓我覺得很失望。


難道讓警察帶著手銬跪在你家門口、槍交給你不滿意就崩了警察的那樣,請你配合執法?

一個沒有犯罪前科的平民未經審判直接被開槍打死,那是謀殺或叫虐殺。警察難道制止暴亂一定要開槍殺人?大家忘記了曾經的躲貓貓? 還有各種冤死在警察局拘留所的冤魂? 下面,我說說我親身經歷的事吧。


利益相關:我就是你眼中暴力執法的城管隊伍中的一員

「法律是盲目的」,這個問題咱就只談法律,你要扯上「弱勢群體」,討論就不用繼續了。

題主又更新了,奪槍的被打死了,家屬報復社會都感覺有理了,嘖嘖

這就是題主的邏輯


戾氣太大,你想想現在的網路小說不也是主角一言不合殺人全家的那種更受網民們喜歡嗎?現在這不過是網民把這種心態轉移到警察執法上而已。


分頁阅读: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