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投資」的法律風險?
01-26
試了試愛投資,用戶體驗還可以吧。但是法律風險感覺還是不可避免,愛投資自己定性為民間借貸,但一旦出事,定性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罪也非常有可能。對於投資者來說,電子合同雖然有效力,但是在愛投資的網站上形成的約束第三方(擔保公司)的電子合同,算不算擔保公司的數據交換存疑。另外債務人信息不全,出了事兒很難追索。只能寄希望於愛投資的DD做得到位,抵押的資產真實,擔保公司履行電子合同。總的來說,還是有一定風險,玩玩可以,大筆投資需謹慎。
首先感謝大家對愛投資的關注與支持~
愛投資旨在建立個人投資者與企業借款人間直接融資的橋樑,為雙方提供平台服務,但不參與吸收存款以及借款環節,個人投資者在愛投資平台上了解企業借款需求及資金使用方向,通過第三方支付將資金出借給企業,根據我國法律對民間借貸的定義,這種行為屬民間借貸範疇,受到法律保護。所謂「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愛投資因不參與「吸收存款」而不存在這一定性,投資者資金始終在投資者本人與借款企業間直接流通,愛投資提供的僅是信息技術以保證平台與第三方支付、借款企業間的無縫對接,使流通安全便捷的實現。
P2P屬於債權投資,相對於股權投資,其風險要小得多,當然收益也會是有限的,一般平台上產品都在20%以內吧。作為投資人,最為實際的關注風險根據你投資策略不同而不同。看了愛投資的八道審核工序流程,形式上不錯。但是如何處理展業和風控的矛盾,沒有相應的機制。
是的,我也在上面投資,因為和人人貸不同,此類P2P貸款給實體中小企業,特別是貿易類。從某種角度說應該不屬於P2P範疇。可能和創始人的出身有關係。而且都是北京的企業。
風險來源1、貸款企業倒閉
2、擔保公司倒閉3、抵押物重複抵押4、愛投資倒閉5、定性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誰可以回答以上風險規避。或者防範的方法。
比如針對貸款企業,那麼需要靠自己對行業的理解,行業是否在衰退。比如針對擔保公司,那麼是否應該實時公布目前的擔保金額是保證金的多少倍?看了一些案例,都是一家在投保。房產抵押的話,房管局能查到的,否則不算合法的抵押。
所以房產的重複抵押應該不存在。
非房產的抵押,我就不了解了。抵押的資產真實,我是在想這麼優質的抵押物,不知道存在不存在重複抵押問題啊,這個完全沒提到。
我也想知道,大師趕緊出現解惑
說一下我的想法吧,我在做債權股權投資法務,公司也做p2p,只想說其中風險還是比較大的,很多時候讓我們法務去規避相關風險搞的人很老火,基礎的法律事實就違法,或打擦邊球,或現在法律空白,於是做了些看起來很美的東東,抵押也好,回購也好,出了問題直面法律時那些東西才會暴露出來,外行人是看不出其中的門道的,一句話,高收益後面的必然是高風險,美的東西通常有毒。但是愛投資我不了解它的模式,對此不發表意見,僅就目前的民間借貸大部分情況而言。
愛投資如果對投資人隱瞞一些借款企業的風險,那麼愛投資承擔法律責任嗎,之前有人說御德金有問題,愛投資卻闢謠,現在真的有問題了,愛投資卻什麼都不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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