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很多聽搖滾樂的人看不起或者鄙視不聽搖滾樂的?


  很慚愧以前我也這樣。總以為自己喜歡的東西是與眾不同的,總認為自己的品位是高檔的。對身邊的網路流行電子之類嗤之以鼻,對那些聽著濫調的人們予以不屑和憤慨。有時自己喜歡上一首搖滾歌曲,很憤怒為什麼別人不去聽,但又很害怕每個人都去聽,有一種喜歡、就要把它佔為己有的想法,把它裝在密封的瓶子里,擔心被別人拿走,卻還埋怨別人為什麼沒有。


  但後來,伴隨著成長,這種想法會慢慢發生改變。每個人都有喜歡一樣東西的權利和自由,無論這種東西是為何物,喜歡,這一種態度是沒有高低貴賤之分的。那時經常和我在一起的哥們兒喜歡音樂的風格和我可謂是大相徑庭,有時他偶爾會向我推薦歌曲,當時我變現出很反感的樣子(說到底,就是因為那種自以為是的自我推崇在作祟),但回到家裡打開電腦,如果還記得他向我推薦的歌曲,我也會打開來聽,並且有很多次,我覺得感覺真的不錯。由此我也告誡自己,喜歡自己的東西可以,但也要嘗試另外的風格,但凡事物,都應該有所涉獵,你會有意想不到的結果。

  聽音樂嘛,就是圖的一種感官享受,有人喜歡輕鬆歡快、有人喜歡嘻哈惡搞、也有人喜歡震撼和深刻,各投其好,有何不好。別人不喜歡搖滾樂那是他們自己的事情,和我真的沒有半毛錢的關係,同樣我喜歡搖滾樂也是我自己的事情,沒有必要別人也喜歡。如果說搖滾樂是一種生活態度,那麼抱有「聽搖滾的人看不起或者鄙視不聽搖滾的」看法的人,顯然是自己態度就不端正,修行欠善。難道不是嗎,塞上耳機的那一刻,請不要忘了搖滾樂賦予我們的那顆追日之心,我們渴望控訴、也有不滿和憤怒,但我們依然能平靜的做事。


聽搖滾樂的都互相鄙視,記得只聽老炮,特別喜歡Lemmy的(願老爺子在天堂安息)一個朋友對我說,聽什麼是你自己的事,相當於你的隱私,不要和別人說。他還說饅頭黨都只關注自己的事情,其他什麼別人的破事一律不關心,這才是饅頭黨。他特別鄙視現在的金屬樂隊,什麼死亡黑暗工業哥特激流全是傻逼,更別提更傻逼的核了。其實說真的,愛聽什麼都是很私人的事情。我有點想念那個朋友了,他偏激地可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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